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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剛剛老闆看PTT一直在笑,怎麼回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剛剛老闆看PTT一直在笑,怎麼回事?作者
design0606
(飛)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0

※ 引述《LUB5566 (理由伯)》之銘言:
: 本魯在小公司打雜
: 我們公司最大特色就是薪水低
: 薪水低就會一堆來來去去的低薪仔
: 老闆常常抱怨請來的人良莠不齊
: 要趕走還得付資遣費,三小的
: 結果剛剛看他在座位上突然
: 「呵呵!」「讚啦讚啦!」
: 以為他在看啥好笑的
: 走近一看居然在看PTT
: 到底有啥好笑的?
: 有八卦嗎?
: 老闆我在這 \-/._.
你老闆不懂法 你趕快跑

免得公司倒了 你還領不到失業補助

新修法提案內容是

A.試用期薪資 不得低於應聘薪資八成

你老闆大概不知道 另外還有個就服法規定

經常性薪資低於四萬的 不得寫"面議"

也就是說 你老闆可以開最低工資

應徵的員工也可以決定要不要去

B.試用期結束 如果不想用人家 不能要人家簽志願離職

也就是說 你老闆以為不用付資遣費 根本就是大老粗看不懂中文



所以遇到這種老闆 你想的是不是該趕快跳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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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84.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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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kangShin 04/30 14:53你沒看到已經自介低薪公司了嗎?

EfiwymsiAros 04/30 14:55在低薪公司的你擔心什麼

basketkdash 04/30 14:55然後呢 老闆違法頂多重罰3萬

總統今(28)日公布《就業服務法》修正第5條第2項條文,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 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之情事,違者處 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部提醒,自107年11月30日起,雇主刊登求才職 缺之薪資未達4萬元,應依法公開薪資範圍。 加油 好嗎

peterwww 04/30 14:56至少32000元 這樣好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