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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尷尬!18歲公民權電視辯論會找嘸反方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尷尬!18歲公民權電視辯論會找嘸反方作者
nba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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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道理18歲完全行為能力不能投票
既然18歲視為可參與社會事務完全行為能力者
那為什麼16歲以下性交要視為無行為能力者?
差2歲而已 就無法判斷嗎?
應該下修修幹合法條件至10歲
來與18歲公民權做捆綁

青少年的身體自主權性愛自主權是屬於自己的
不是屬於貪婪勒索的父母的
支持18歲公民權
支持10歲性愛自主權

都是身體自主的權力象徵!
青少年也應該取回自己的身體自主權了
不再成為成年人詐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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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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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oeslover 10/16 14:41

andy2011 10/16 14:41刑法先修到13歲就沒特權不然長毛就殺人

andy2011 10/16 14:41放火小雜碎還未成年保護著 安全網?

andy2011 10/16 14:43殺人放火搶劫強奸都未成年不懂事輕判 不

andy2011 10/16 14:43懂事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