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黨喊京華城20%容獎沒違法 律師
此法條不適用台北直轄市
這是不爭的事實
不要為了要護航阿北圖利犯法
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種地步
再來你說的「或」並不是概括所有建物
尤其京華城根本就不符合這法條
再瞎掰下去可能只剩零知草人相挺了
※ 引述《waynecode (韋恩咖啡)》之銘言:
: ※ 引述《lolahjy》之銘言
: : 民眾黨喊京華城20%容獎沒違法 律師3點狠吐槽:以為大家都文盲?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16000948-260407?chdtv
: : 中時新聞網 謝雅柔
: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民眾黨則透過「京華城解說版」懶人包,強
: : 內政部規範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為全國一致,而北市以「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
: : 獎勵,完全沒有違法問題。對此,律師林智群提出3點吐槽,並諷刺民眾黨是不是以為?
: : 家都是文盲?
: : 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案延燒,據《風傳媒》昨(15)日報導,民眾黨製作懶人包強調,
: : 市以「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沒有違法問題;針對北市都委會為何給20%容?
: : 獎勵,民眾黨表示,非都更地區以內政部所訂《都市計劃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
: : ,「增額容積20%」上限原則,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 : 對此,林智群昨在臉書提出3點狠吐槽,首先,民眾黨引的規定是「台灣省」的規定,?
: : 台北市是獨立於台灣省的直轄市,怎麼會適用台灣省的規定?二、就算適用台灣省這個
: : 行細則第34條之2,這個條文明文規定,要「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能
: : 用,京華城是18年建物,樓高超過5樓,不符合這個規定,「有沒有注意到,民眾黨第?
: : 個圖「根本沒有把規定內容」寫出來」?
: : 林智群接著痛批,明明要件是「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能適用,民眾?
: : 就是告知一半的事情帶風向,若程度不夠的人就被牽去了。第三、如果一切合法,沈慶
: : 還要給應曉薇4700萬元,編列4.3億公關費嗎?
: : 林智群諷刺表示,柯文哲被押了逾10天,民眾黨只想出這個說法,「他們是不是以為大
: : 都是文盲,看到字多就沒辦法思考啊?」
: :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 : ---
: : 「看到字多就沒辦法思考」..XD
: : tmd緊急硬辯小組一直以來的做法就是東拼西湊、竹篙套菜刀啊
: : 反正只要是tmd核心丟出來的說法
: : 不管多矛盾、自打臉
: : 小草都會吞啦..
: 或或或或或或或或
: 林智群律師讓人失望了
: 法律用詞單字解釋
: 「或」的意思
: 從相關條件裡面,擇一即可的意思
: 第 34-2 條
: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
: 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
: ;
: 「或」
: 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通過綠
: 築分級評估銀級以上。
: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達現行規定之一點二五倍。
: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智慧建築設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且
: 過智慧建築等級評估銀級以上。
: 四、納入綠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 縣(市)政府辦理審查前項條件時,應就分級、細目、條件、容積額度及協議等事項作必
: 之規定。
: 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重建者,不得再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放寬建築容積。
: Ex:
: 政黨認同與Pietro相同者,經民進黨同意,可以加入政黑網軍。
: 或
: 符合下列條件者,經民進黨同意,可以加入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
: 1. 挺核
: 2. 支持核電廠延役
: 3. 支持以核養綠
: 4. 效忠賴清德
: =====
: 一段段 一步步
: 越來越近 卻咫尺天涯
: 一天天 一年年
: 一遍又一遍 什麼都沒變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Pro Max
--
草人還有12%
「或」的意思:
從相關條件裡面,擇一即可的意思。
我當然知道啊,該法條一開頭就指出「哪種建物」,不是加個「或」就全部建物適用,這 點基本概念還否認那還真不愧是零知草人!
※ 編輯: ddg1802 (101.10.64.218 臺灣), 09/16/2024 10:00:28不是 根本不適用 還在凹什麼 你如果不是
中華民國國民 能適用中華民國憲法嗎
他就槓精,笑他就好了
拜託,這是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又不
是都市更新條例。前項指的是老屋重建
,「或」的後面指的是都市計畫的容積
獎勵,不是限定重建。
誰說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34條限
定老房了?
第34條是在規定都市計畫的容積率呀!
如果34-2前項跟後項都限定老房重建,
那誰他媽的新房要花時間搞綠建築?限
定老房算啥都市計畫,又不是都更條例
。
發動媒體全力洗
X
或或或或或或或或 林智群律師讓人失望了 法律用詞單字解釋 「或」的意思 從相關條件裡面,擇一即可的意思6
還在跳針啊!這已經講過N遍了 第 34-2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 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 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10
我法盲鋼鐵狂草想問一下 化簡一下法條,假設: A=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 B=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 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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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不是啦...... 就我理解, 所謂的「容積獎勵」, 應該是只能給符合「都更」或「危老」的案例吧? 而京華城從頭到尾就不是「都更」也不是「危老」,32
Re: [新聞] 遭搜索柯文哲震怒:我坦蕩蕩 執政當局說笑死是多大啦可以搜四個小時! 還以為掉進蟲洞了不就是東廠找不到想要的東西 現在是偵查大公開的時代 ,鏡周刊、三民自的偵查直播都沒寫找到金流 ,晚上要是找不到金流沒被羈押28
[討論] 為何沒有小草出來幫阿北護航京華城了是這樣的啦 3個月前吧 我有回過一篇京華城容積率的問題 下面還有一堆人幫阿北在辯護27
[討論] 北院認為容積率違法 北市府總要有人扛吧如題,清晨羈押庭結束,彭副羈押阿北交保 根據台北地院正式新聞稿中的第三點: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 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 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18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如果從立法邏輯來看 第一點 --------------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 34-1 條1X
[討論] 政黑畜生還沒接受京華城沒圖利的事實?早安,台灣省 早安,政黑畜生們! 先說結論:柯文哲沒有圖利,勸政黑畜生早點翻篇了 1. 京華城位於<<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內,範圍包括南京東路、光復北路、 忠孝東路、基隆路一段所圍地區及南松市場。1
Re: [新聞] 民眾黨喊京華城20%容獎沒違法 律師3點想請教各位法律大師 這位律師說民眾黨提出的細則不適用 並且20%是沒有法源依據 先不論到底抵觸了哪個法規(文中沒講到) 如果政府機關做了沒有法源依據的事3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相關法令不是重點,人家現在就是要壓你進去 現在是圖利與貪污都有 圖利是目前判羈押的主因 但不排除貪污唷!!! 總而言之,你也無法說法官違法X
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說京華城改建案違法的人,都認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是容積獎勵的合法 來源,但京華城沒有走這個法條,而是引用了〈都市計畫法〉。為什麼不走〈台北市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因為京華城基地已經開挖了81%,超過了該條例規定的70%,已不能 適用。1
[討論] 三次羈押庭和監察院都認定京華城違法三次羈押庭一次監察院一致認同 京華城是違法拿容積獎勵 卡提諾大法官又看不懂法條 卻很愛拿法條出來胡扯 看了都覺得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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