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證人比官員還不如?
證人如果面對司法程度,會有以下三難困境,即便是小案子也一樣:
1.藐視法庭,故意不來,處罰鍰,拘提
2.具結佐證,可能遭受司法冗長調查,無罪就算了,可能還自我入罪
3.具結說謊,直接偽證罪辦下去
反觀官員可以藐視國會,隨便唬爛,故意說謊,完全沒責任
怎麼官員跟證人的地位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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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137.24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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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幹嘛不讓官員一樣具結 要亂寫垃圾法條
法院叫證人來,都會叫他具結,官員難道不用去國會備詢?
※ 編輯: lawyer94 (116.89.137.243 臺灣), 05/23/2024 19:08:06→
蛤?誰說官員不用去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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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斷說謊? 喔 不看證據是用立院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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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啊
是否構成藐視國會罪,法院會判斷,誰跟你說是立委判斷
※ 編輯: lawyer94 (116.89.137.243 臺灣), 05/23/2024 19:12:26→
沒看條文喔喔!投票就罰你錢了
→
因為大法官釋字說不行阿
等大法官真的宣告違憲再來講,一堆不懂法律的,把自己當大法官宣告違憲
※ 編輯: lawyer94 (116.89.137.243 臺灣), 05/23/2024 19:23:34噓
國會跟法庭有一樣嗎?你把傅崑其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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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並列是侮辱法官
定罪的又不是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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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三小? 開罰就是立委判斷的,你是有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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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自去給人家開罰單的逆
行政罰鍰可以打行政訴訟好嗎
※ 編輯: lawyer94 (116.89.137.243 臺灣), 05/23/2024 20:58:41 ※ 編輯: lawyer94 (116.89.137.243 臺灣), 05/23/2024 20:59:15→
立法機關憑甚麼開行政罰鍰啊?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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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了吧
怎不說司法機關也可以開罰 有法律依據就能做好嗎
※ 編輯: lawyer94 (116.89.137.243 臺灣), 05/24/2024 11:35:19 ※ 編輯: lawyer94 (116.89.137.243 臺灣), 05/24/2024 11:36:0146
[討論] 最新風向是誰贏了?藍白要過立法院擴權法案,不管有沒有違憲 多數就是要過,美其名是國會改革 但是新聞報導都是藍綠立委在打架的畫面 隔壁版更誇張都在罵民進黨,支持藍白擴權, 最好把執政黨說謊的官員都抓起來20
Re: [討論] 高虹安出庭稱是小兔要求大家捐加班費的你的「一般」是怎樣的一般?立法院加班費請領率達97%就可以證明所有立委都浮報加班 費來當公積金? 你如果是法官,可以憑著沒有證據的「一般」來反駁檢方的調查舉證喔? 立法院一屆一百多個委員,助理超過千位,一個「一般」的慣行居然找不到一個人出來幫 高虹安作證。藍綠不幫忙就算了,同黨另四位委員和幾十個助理呢?21
Re: [討論] 越來越多憲法刑法學者出來發表意見了統整一下范耕維助理教授對於「國眾定稿版/藍白修正動議版」的見解 1. 實體篇 (藐視國會罪的要件) - 立委質詢時可以要求官員公開國家機密 立法委員質詢官員時,牽涉國防、外交等國家機密事項,經過主席同意者,可以強制官員 回答,對於國家安全可能造成危害。5X
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緘默權其實是憲法等級的權力 連一般人不是罪犯只是嫌疑犯都可以有的 你要想 現在的立委有言論免責權 而官員並沒有8
[討論] 藐視國會法通過後哪些官最可能觸犯?之前有一個官一直跳針叫人告他藐視國會,無奈法案還沒 過不能滿足該官的哭求,法案過了之後哪些官最可能觸犯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X
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那我問你 如果官員真的不知道 不能回答 不知道 研議中 那要回什麼4
Re: [新聞] 藍白擬強推「藐視國會罪」 歐洲商會示來看看原po漏而未談的內容,也就是各國藐視國會的構成要件: 美國的規範模式,是限縮適用範圍,但刑責比較重。 首先,由於美國行政官員不必踏入議會接受質詢(這個用詞很有問題,詳候述),因此美國 的藐視國會罪,只拘限於在聽證會上拒絕配合,尤其是拒絕服從傳喚或不按委員會要求提 交資的情形。1
Re: [新聞] 國會改革 喊確保說謊權 綠營林志潔惹議我猜他想講的可能是如刑事被告一樣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不過這樣的類比恐怕是有問題的 國會聽證上的列席官員或平民不是被告 而是更類似證人的身份 證人的證詞司法上是受到偽證罪制約的 偽證罪會成立也不是說只是證人在證人席上亂掰講錯就抓進去關這麼簡單- 刑法168條 第 168 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誰說人民有說謊的權利的? 被告說謊沒有刑責是無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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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刑法早已刪除侮辱公署罪,藍白變相復活?復活三小? 污辱公署跟藐視國會一樣嗎? 以你的智商是不是連構成要件都不會看 然後主子餵什麼髒東西就吃乾抹淨? 真要比照比較像的叫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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