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
我來獻一計
就是大法官緊急處分三法
緊急處分不是暫時處分
暫時處分是大法官自創的一個案例 釋字599號
後來才寫入憲訴法
我查了一下 釋憲的時代並沒有暫時處分的法源
也就是說大法官在釋憲的時代自創了一個權力
後來憲訴法的暫時處分 則是把釋字599號法案化
好啦
那既然大法官以前可以創一個暫時處分的權力
是不是也可以創一個緊急處分
或者換一個名詞
這樣就可以在合乎憲訴修法的情況下
又可以暫停法案的執行
不妨就叫做【大法官不足額緊急處分】
這條件要非常嚴格
以防大法官濫權
基本條件就是
要符合暫時處分的條件 + 大法官不足額
必須滿足這二大要件下
解除時間則是要等大法官足額後
如果永遠不足額就永遠凍結法案
因為不足額本來就無法審理 也不是故意凍結法案
在藍白憲訴法不變的前提下
大法官可以附加一個自創的權力
並沒有暴力去輾壓
只是自創一個保護公民的權力
雖然我覺得
就算沒有自創
也是可以釋憲
但如果要優雅一點
就還是尊重藍白的憲訴法
他們怎麼立法 大法官就遵守
但是
在不改變他們的法條下
大法官新增一個保護人民的權力
【大法官不足額緊急處分權】
優雅又合法
大法官早有自創權力的歷史
這次出發點又是為保護人民與憲法
有理有據
藍白只有對暫時處分做出人數限制
並沒有對【大法官不足額緊急處分權】做出人數限制
所以是合法的
--
這招不錯歐 賴就可以有御用立法單位了
重大損害 急迫必要性 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 利益權衡 + 大法官不足額 才能使用這個權力
※ 編輯: chal (220.132.92.168 臺灣), 12/23/2024 20:22:43你想讓大家看見大法官的無恥你去做啊
韓國戒嚴也是法律允許的,你士兵跟國民
支持嗎?
親DPP的法律人那麼多,不可能沒措施的,就
看是要用哪個而已
從三權分立來看其實司法權也是可以乾綱獨斷
司法單位要單幹也行
法律不足以處理一般事務的時候,民眾會走非
法管道
連戒嚴時期刺蔣案還有謝東閔被炸手之類的
緊縮死刑,是否導致私刑氾濫?有待觀察
怎麼不說韓國憲法法庭凍結人數限制
33
首Po不要跟我說你不是大法官這種爛反駁 隨便一個法律系學生都看得出來違反釋字601 去問黃國昌翁曉玲為什麼要訂出這種垃圾條文 提高人數門檻沒有配套措施 提高違憲門檻 這也就算了 整部修法最誇張100%違憲的部分15
→ zixiang: 霸佔主席台都可以講的這麼合理,真的夠 新北 12/23 02:29 → zixiang: 死忠也 新北 12/23 02:29 → zixiang: 那是不是選一個雙花紅棍最對味,真的是 新北 12/23 02:30 → zixiang: 黑道黨 新北 12/23 02:30 如果你覺得霸占主席台不合理的話1
其實不只601,連632號都可以作為此次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的理由 蓋釋字第632解釋已明白間揭示憲法機關忠誠義務,憲政機關必須本於維護憲政體制 運正常運作所必須遵守憲法上的規範,不得干擾其他憲法機關職權之行使,以免憲政 運作崩潰,今天藍白一方面以修正憲法法庭組成人數來限制憲法法庭的組成,甚至明 訂在大法官人數不足時可以拒絕人民或機關之聲請釋憲,他方面又以消極的不行使人8
看一下新修條文內容 迴避那條後面還有寫一句話。「;第二項之規定不適用之。」 我的理解是當因為有大法官迴避而只有七~八位大法官審理時。並不適用宣告違憲人數不 得低於九人的規定。 但必須變四分之三同意(也就是六位同意)。應該不會有原PO所講2
不是 藍白當然知道一定違憲 他們要的是憲法法庭做出違憲判決後 他們就可以鋪天蓋地的開始洗大法官「自肥」「圖利」 藉此影響大法官的公信力18
歸根究底這就要回到一個政治學的問題 某個職位假設共15席 甲有提名權 乙有同意權 在掌控甲/乙為不同政黨的情況下X
那總得票數大於國民黨的民進黨 把所有在野黨都鎖在門外,還在鎖上加矽利康你又怎麼看? 你大概不會回 但我敢說出我自己的看法: 阻擋他黨入內開會,就是中華民國特有的議會攻防狀況2
笑死 財劃法 民進黨還有機會在這議題上操作 憲訴法這一塊 還是就閉嘴比較好 光一個死刑 整個大法官就站在 7成人民的對立面了 更別說這幾年一堆法匠整天一副高高在上護航加害者的嘴臉 多數人民早就對司法界人見狗嫌的地步 所以也不用期待 這次大法官權力被限縮 會有多少人支持 大家只覺得這些整天狗叫的法匠 終於能閉嘴 開心都來不及了 也不用扯什麼 行政院以後違憲沒有人制衡 人都你民進黨提的 行政院違憲 不管有沒有大法官都沒事啊 當大家都沒腦?XD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4 Plus --3
回一下凌晨看到的這篇文章 我商科,純討論 原PO提出釋字601號佐證違憲 但自己又提到該函文寫明如果迴避到人數無法審理,則無法以迴避為由拒絕開議 「倘有因法官之迴避致已無法官可行使審判權之情形,即不能以迴避為由而拒絕審判」
爆
Re: [新聞] 黃國昌憲法法庭被慘電!被問「反質詢定: : 阿肥用白話文解釋啦 : 反質詢就是給委員難看、下不了台 : 官員給委員難看就是反質詢 :52
[問卦] 大法官宣佈這次立法違憲怎麼辦這次什麼憲訴法 選罷法 看起來是很厲害啦 但別忘了 還沒通過大法官這關 上次法案也是在最後被大法官一個釋憲直接擋下 如果這次故技重施 大法官宣佈這次立法違憲 大家該怎麼辦 --15
Re: [新聞] 嗆藍白「想挑戰釋字585?」 蔡宗珍曾霸這個記者看起來是直接超譯了蔡大法官說的內容! 一開始,蔡大法官就直接講了: 1.這是暫時處份申請案中的意見陳述的流程,並不涉及後續的言詞辯論(8/6),所以不管 是那一方,如果要拒絕陳述都是可以的。 2.審議的標地立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是法律,不用關心現實的政治運作及政治攻防。8
Re: [新聞]藍白聯手三讀3大法案民進黨:將採取一切可能的救濟手段看賴總統要直接對撞還是暫且包容這些禍害。 憲訴法一樣可以由現任大法官假處分跟判決,不過這大概會是這期最後一個判決。 一旦被判違憲,就直接退回。現役大法官一樣可以處理違憲案,一樣可以對剩下兩個法做出假處分。除非下次藍白又過半,那就沒半個大法官了。 另一條,卓榮泰不簽就好。 行政院自己編預算自己執行,總預算不過用去年的就好,反正一定比財畫法多。沒有大法官,立法院降格為立法局。- 如題 卡提諾法學派出手就是不一樣 直接教大法官看清楚 法律是這樣的 裁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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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大法官是KMT的大法官嗎?自從憲法法庭已在7月10日對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結束後 之後大概7/17左右翁曉玲接受採訪、就她親自上憲法法庭的觀察結果、有說過 「我推測國會改革法是否違憲,最快9月初就有結果,至於該法案的暫時處份恐怕更快, 不是"本週就是下週"」 果不其然、大法官緊急處分就在昨天7/19下午1600左右出來4
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副署有什麼罰則?四月的時候就玩過一次了,國會擴權法被暫時處分。 按照這個套路的話,如果之後國民黨的那些法條都過好了。 可以這樣玩: 立法院繼續不同意大法官人事,因此大法官人數不足。 行政院提出憲訴法暫時處分,- 有人不懂這一條的意義嗎? 就是凍結大法官釋憲的奧步啊 未來大法官因人數不足不能釋憲國會法案了 國會可以再提國會監督法調查法2.0 我就問你總統不公布 閣揆不副署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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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現在走大法官釋憲到底可不可以?憲訴法修法爭議 送憲法法庭釋憲 這個社會成本較低 但可以不可以呢? 首先2
[黑特] 憲訴法接下來的發展沒有什麼好怕啊現在大法官有8人 目前沒有規定暫時處分跟違憲的quorum 所以總統可以提暫時處分,一定會過 然後釋憲就這8個人去釋 我看不出來過不了的理由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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