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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作者
cha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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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獻一計

就是大法官緊急處分三法

緊急處分不是暫時處分

暫時處分是大法官自創的一個案例 釋字599號

後來才寫入憲訴法

我查了一下 釋憲的時代並沒有暫時處分的法源

也就是說大法官在釋憲的時代自創了一個權力

後來憲訴法的暫時處分 則是把釋字599號法案化




好啦

那既然大法官以前可以創一個暫時處分的權力

是不是也可以創一個緊急處分

或者換一個名詞

這樣就可以在合乎憲訴修法的情況下

又可以暫停法案的執行




不妨就叫做【大法官不足額緊急處分】

這條件要非常嚴格

以防大法官濫權



基本條件就是

要符合暫時處分的條件 + 大法官不足額

必須滿足這二大要件下



解除時間則是要等大法官足額後

如果永遠不足額就永遠凍結法案

因為不足額本來就無法審理 也不是故意凍結法案



在藍白憲訴法不變的前提下

大法官可以附加一個自創的權力

並沒有暴力去輾壓

只是自創一個保護公民的權力



雖然我覺得

就算沒有自創

也是可以釋憲



但如果要優雅一點

就還是尊重藍白的憲訴法

他們怎麼立法 大法官就遵守

但是

在不改變他們的法條下

大法官新增一個保護人民的權力

【大法官不足額緊急處分權】



優雅又合法


大法官早有自創權力的歷史

這次出發點又是為保護人民與憲法

有理有據

藍白只有對暫時處分做出人數限制

並沒有對【大法官不足額緊急處分權】做出人數限制

所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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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92.16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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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ho 12/23 20:15這招不錯歐 賴就可以有御用立法單位了

重大損害 急迫必要性 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 利益權衡 + 大法官不足額 才能使用這個權力

※ 編輯: chal (220.132.92.168 臺灣), 12/23/2024 20:22:43

s952013 12/23 20:48你想讓大家看見大法官的無恥你去做啊

s952013 12/23 20:49韓國戒嚴也是法律允許的,你士兵跟國民

s952013 12/23 20:49支持嗎?

jk2233 12/23 20:58親DPP的法律人那麼多,不可能沒措施的,就

jk2233 12/23 20:58看是要用哪個而已

Szss 12/23 20:59從三權分立來看其實司法權也是可以乾綱獨斷

Szss 12/23 20:59司法單位要單幹也行

shimo 12/23 21:40法律不足以處理一般事務的時候,民眾會走非

shimo 12/23 21:40法管道

shimo 12/23 21:40連戒嚴時期刺蔣案還有謝東閔被炸手之類的

shimo 12/23 21:41緊縮死刑,是否導致私刑氾濫?有待觀察

millennial 12/23 21:42怎麼不說韓國憲法法庭凍結人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