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作者
werttrew
(我只是你的愛人 不是敵人)
時間推噓10 推:13 噓:3 →:61

https://i.imgur.com/H3X66Jd.jpeg

看到所謂”惡意修改論文拿去當證據”
看了一下新聞:

學校在發生爭議後爭議
請高虹安加註對資策會謝辭
此為第一次修正版

法官認為
高虹安拿第一次修正版當證據
是在惡意引導,誣告成立


如果所謂的惡意修改論文
就只是加了那個謝辭(第一修正版)
實在太牽強

已經是先射箭再畫靶
根本是法官找到一個理由,拿來判刑而已




針對誣告判例部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26/1863285.htm

https://i.imgur.com/CDaaYjP.jpeg

誣告的部分結果是

臺灣臺北地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1966號起訴內容:


……

『誣告』即虛構事實,進而申告 ,所謂虛構

事實,係指明知無此事實,故意捏造者而言,

若是如若出於誤信、誤解、誤認或懷疑有此事

實,或對其事實誇大其詞,或資為其訟爭上之

防禦方法,或其 的在求判明是非曲直者,均不

得謂屬誣告;另即其(按:告訴人)所申告之事

實,並非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或尚非全然無因,

而只以不能積極證明為虛偽,或因證據不充分,

致受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者,亦不成立誣告罪。」


由以上判例的精神
再回來看高虹安的結果

只能說欲加之罪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204.30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werttrew (36.235.204.30 臺灣), 07/31/2025 16:24:06

stealk 07/31 16:23

※ 編輯: werttrew (36.235.204.30 臺灣), 07/31/2025 16:28:00

pemoney 07/31 16:24這有個重點就是名嘴因為沒查證就罵是沒事

pemoney 07/31 16:24的,因為法官認為他難以查證,這有病吧你

pemoney 07/31 16:24沒查證不是應該閉嘴嗎

d8511557 07/31 16:25法律只看你有無違法“行為“啦

d8511557 07/31 16:25你去做了”修改”這個動作,哪怕只是刪

d8511557 07/31 16:25減一個字

d8511557 07/31 16:26改多少不是關鍵,而是你改了

pemoney 07/31 16:26我用同樣的道理在高的方面他誣告是因為他

pemoney 07/31 16:26沒不知道他沒辦法查證,這樣我告不是沒錯

pemoney 07/31 16:26

Mradult 07/31 16:27高院都認同食糞有誇大的部分了,結果高

Mradult 07/31 16:27捍衛自身名譽提告,食糞無罪可受公平就

Mradult 07/31 16:27算了,被反告誣告,法官還能自己判抄襲

LBM456 07/31 16:28這件誣告罪真的是世界奇觀

※ 編輯: werttrew (36.235.204.30 臺灣), 07/31/2025 16:29:01

Lenyog 07/31 16:30推推 一定要用選票制裁綠共

Lenyog 07/31 16:31太多受輿論政治力影響的判決 操作太明顯

cheninher 07/31 16:32謝詞關抄襲內容屁事

bwnzer 07/31 16:33都知道誇大損其名譽還沒事,厲害啦我的党

Lenyog 07/31 16:33DPP死都不承認小智阿燦發生的抄襲連原學校

Lenyog 07/31 16:34都認證除籍 阿燦的貪污也是家裡直接搜出

Lenyog 07/31 16:34大筆錢 一到白身上就這也模糊那也模糊

Mradult 07/31 16:34硬要說這種等級的包,就是修正上傳,也

Mradult 07/31 16:34不會是抄襲,法官可以直接認定?

Lenyog 07/31 16:35柯找不到大筆現金 高原學校根本認證無抄襲

Lenyog 07/31 16:35綠共就不要怪人家歸因政治追殺

d8511557 07/31 16:35你可以投書媒體問法官,雖然他不一定回

d8511557 07/31 16:35

gary2011 07/31 16:36不要告人不就好了?

tnksda 07/31 16:36潑你髒水 你敢告我 我就告你誣告 顆顆

Lenyog 07/31 16:37司法對柯跟高做的處理就根本比照甚至超越

Lenyog 07/31 16:37阿堅跟阿燦 這兩個是完全無爭議的抄襲

Lenyog 07/31 16:40高針對莫須有有爭議的事實提告 哪裡算刻意

quid1121 07/31 16:40紅明顯 笑死~

Mradult 07/31 16:40限縮提告範圍也是不想浪費時間在這種爭

Mradult 07/31 16:40點,被說成是心虛

Lenyog 07/31 16:40陷人入罪捏造事實 以捍衛自身名譽為本!

Lenyog 07/31 16:42綠共司法連誣告罪都可以無限上綱!當真無

Lenyog 07/31 16:42法無天 只能靠民意來震撼教育

Lenyog 07/31 16:43以後藍白誰提誰都有可能莫名成立誣告罪!

Lenyog 07/31 16:43還不恐怖? 綠色恐怖!

Lenyog 07/31 16:44還抓好你不能易科 剛好遂行政治目的!

xheath 07/31 16:45這種判決 剛好又升庭長

xheath 07/31 16:45真棒

※ 編輯: werttrew (36.235.204.30 臺灣), 07/31/2025 16:47:54

nhk123871192 07/31 17:12綠共還是太多票了,一定要再大敗崩

nhk123871192 07/31 17:12到底

cakin 07/31 17:22一堆人根本搞錯誣告成立要件 要審理的是誹

cakin 07/31 17:22謗 是不是變造證據 而不是論文本身欸

metam 07/31 17:39拿假的當證據就是死阿 不然哩

yniori 07/31 17:43爭議就是資策會的部分有沒有抄襲,那當然

yniori 07/31 17:43有沒有加謝詞就是案件重點,沒加就是抄,

yniori 07/31 17:43加了有機會坳沒抄,這就是誣告關鍵,懂了

yniori 07/31 17:43沒~讀書犯法嗎

tautoulover 07/31 17:44藍白:只要不是民進黨犯罪,都是法

tautoulover 07/31 17:44官在搞

simdavid 07/31 20:41廣義的抄襲應該是引用自《國家科學及技

simdavid 07/31 20:41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simdavid 07/31 20:41三條三款。

simdavid 07/31 20:41

simdavid 07/31 20:41但是《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

simdavid 07/31 20:41件處理及審議要點》是行政機關審議「要

simdavid 07/31 20:41點」。

simdavid 07/31 20:41根據行政程序法159條(節錄):依其權限

simdavid 07/31 20:41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

simdavid 07/31 20:41「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

simdavid 07/31 20:41象之規定。」

simdavid 07/31 20:41https://i.imgur.com/dqOODHq.jpeg

simdavid 07/31 20:41

simdavid 07/31 20:41刑事法官可以參考,但如果依沒有法律效

simdavid 07/31 20:41力的行政「要點」來認定高虹安抄襲,就

simdavid 07/31 20:41會產生適法性的爭議。

simdavid 07/31 20:41

simdavid 07/31 20:41再者,民事法庭從嚴認定誣告要件,其實

simdavid 07/31 20:41也是一般大眾一直以來所認定的標準。

simdavid 07/31 20:41今天刑事法庭的寬鬆認定高虹安誣告成立

simdavid 07/31 20:41,自然會產生「為什麼跟過往判決標準不

simdavid 07/31 20:41同?」「為何本案寬鬆認定?」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