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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大法官需解釋何種犯罪符合情景重大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大法官需解釋何種犯罪符合情景重大吧?作者
v40316
(v40316)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4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如題
: 如今預謀縱火導致8個親友死亡
: 包括父母 老婆 自己的未成年小孩
: 這樣都不算可以死刑的標準
: 我是覺得大法官有義務出來說明標準
: 畢竟台灣也累積了數萬個兇殺判例了
: 不會找不到判例出來說明吧?
: 我國的大法官不會這麼不負責任吧?

基本上

殺法律人就算情節重大

殺律師應該就可以判死了

殺法官算情節超重大

殺大法官算情節最重大

這是我的理解啦

千萬別動法律人

至於殺警

只能算情節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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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8.19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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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letime 12/11 12:14我的猜測,死刑對法律人就是100%最大,

idletime 12/11 12:14然後一點減刑條件就可以變成99%以下的無

idletime 12/11 12:14期徒刑。常人來看殺一個人100%,兩個人2

idletime 12/11 12:1400%,8個人500%,減刑條件下來還是超過1

idletime 12/11 12:1400%需要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