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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追蕭美琴國籍 藍揭2004年絕版傳記:自認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追蕭美琴國籍 藍揭2004年絕版傳記:自認作者
missShark
(吃蛋糕)
時間推噓 推:3 噓:3 →:15

: → wayne62: 辦國籍要帶什麼資料?要填什麼申辦國籍 150.116.177.120 12/14 16:02: → wayne62: 申請表嗎?我個人是沒有辦過啦 150.116.177.120 12/14 16:02: → wayne62: 新生兒是要報戶口,那是戶籍登記 150.116.177.120 12/14 16:14: → wayne62: https://i.imgur.com/niOSyGa.jpg 150.116.177.120 12/14 16:14

圖 追蕭美琴國籍 藍揭2004年絕版傳記:自認
: 推 wayne62: 你講那個 海外出生子女 要在未成年先登 150.116.177.120 12/14 16:17: → wayne62: 記才有, 成年再登記就沒有,講的是入戶籍 150.116.177.120 12/14 16:17: → wayne62: 論文爭議是 學倫會 說了算,就如同 150.116.177.120 12/14 18:28: → wayne62: 候選人資格爭議是 中選會 說了算 150.116.177.120 12/14 18:28
我講的就是國籍法第二項的最後一句話
https://reurl.cc/V4GlDQ


國籍法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依本法之規定。
第二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
修正施行時未滿二十歲之人,亦適用之。



這段法律你可能有不同的解讀

但對我來說

是在最後一句話用民國八十九年劃了一條線

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後出生的基本都是適用第一和第二項

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前出生的,只要你在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還未滿20歲
才適用第一第二項

根據蕭美琴之前的採訪
她說

「因為我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人,從小只有美國籍,如果放棄,就變成無國籍。為了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及護照,我幾乎跑斷腿……2002年二月一日就任立委前,我已先去申辦
放棄美國籍,等拿到立委就任證書,我馬上宣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總算回到家了!」

蕭美琴出生於1970年,在民國89年(西元2000年)已超過20歲,因此第一項和第二項不適用於她

所以根據民國八十九年的新法只能用歸化宣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所以蕭美琴早期說她只有美國籍,可以很確定是無誤的真實說法

蕭美琴當初申請國籍為什麼跑斷腿,不像其他海外出生國民那麼容易,
大概是遇到跟我對此法條見解一樣的公務員


蕭美琴錯就錯在太晚辦理國籍,如果她早在民國八十九年前辦理,根本就不受20歲的限制中華民國國籍輕鬆取得,不需要跑斷腿,也不需要選僑選立委來歸化取得國籍

蕭美琴為什麼不在民國八十九年(2000年)前辦國籍? 早點辦不就沒事嗎
是不是因為民國八十九年前是國民黨執政,不屑當中華民國國民,要等到民進黨執政才想當?


另外,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是民進黨籍,怎麼會沒有理由不包庇她
到現在只有說法,卻提不出證據
若要人相信中選會的說法,當初就該找中立人士當中選會主委,怎會找自己人,很明顯就是要搞事

光看法條和時間軸,可以很確定的判斷,蕭美琴是用歸化方式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不具有參選資格

現在就看中選會還要包庇多久

也希望民眾黨立委加點力去質詢內政部和中選會
請他們說清楚講明白

當選戰變成只有兩組對決時

科師傅接收綠和中間選民,反有有相當大的機率逆轉勝


掰掰 賴蕭配

哭吧 塔綠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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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243.110.244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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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ucuh 12/15 10:34幾天沒怎麼看文,還在車上喔?

pupu20317 12/15 10:35哈囉 卡在時間裂縫仔

如果坦蕩蕩 為什麼害怕討論 害怕質疑 追求真相 不受時間限制

SantaJR 12/15 10:35推起來

※ 編輯: missShark (104.243.110.244 加拿大), 12/15/2023 10:37:18

Ahhhhaaaa 12/15 10:41民國18年~88年也有國籍法

Ahhhhaaaa 12/15 10:4118年立法,89年修法

Ahhhhaaaa 12/15 10:42那你60年出生的時候是適用18年的那條法

Ahhhhaaaa 12/15 10:42

Ahhhhaaaa 12/15 10:42而不是超前適用89年才推出的新版

LanceLiu 12/15 10:52你拿110年版的國籍法立論就已經錯了

現行法律 並沒有你說的這一段 並沒有寫民國89前出生是適用18年的立法!!!!! 蕭美琴什麼時候辦理國籍,就是用當時的法律 她是在民國八九年後辦理國籍,當然是用民國八十九年後的新法 別拿明朝的法律來辦清朝的案件 要怪還是怪蕭美琴為什麼要等到民國八十九年後才辦國籍 早點辦不就沒事嗎

※ 編輯: missShark (104.243.110.244 加拿大), 12/15/2023 10:58:29

wayne62 12/15 11:02應該又是 國籍 戶籍 傻傻分不清楚,

wayne62 12/15 11:02入出國及移民法 有定義 無戶籍國民

wayne62 12/15 11:0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指未曾在臺灣地區

wayne62 12/15 11:02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

jachan 12/15 11:06國籍是生下來就決定了,所以是適用出生時

jachan 12/15 11:06的法律。戶籍要辦理才有,所以是適用辦理

jachan 12/15 11:06時的法律。所以蕭生出時就有國籍,這沒有

jachan 12/15 11:06爭議,關鍵在於是否曾辦過放棄國籍。

LanceLiu 12/15 13:41你還搞不懂嗎 蕭是2002(民國91年)辦理國

LanceLiu 12/15 13:41籍的 所以當然是用2002年時版本的國籍法

LanceLiu 12/15 13:41來辦理 當時哪來的110年修訂版本給你用

LanceLiu 12/15 13:41啊 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