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藐視國會罪大家支不支持
不是這次的
如果正當程序來訂定藐視國會罪
把判決還給司法體系
大家會支持嗎?
我個人覺得蠻不錯的
虛偽陳述 給法官去調查真相
這樣至少人民有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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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條文
刑法根本還沒過哩
所以你反對所有行政罰鍰的部分嗎
我反對由立法院判決 他不應該自我提權
行政罰會對闖紅燈等情況規範主席個人判斷
嗎?我
公法學者會先戰成好幾派,去討論實質意
義的行政、形式意義的行政
我更支持藐視元首罪
須由"司法"裁定
我是不知道連何謂「反質詢」都沒定義就想
直接推,然後連銀元都忘記的法條為何這麼
有自信啦
就像某些人出來說立法院不是行政機關,
一看就知道行政法概念不好
立委言論免責一起拿掉可以支持
珍奶都要選茶底甜度冰塊黑珍珠白珍珠了
,光看名字無法決定
讓立法院大會表決罰你一萬塊 感覺也
蠻屌的
現在不就是司法裁定!?
行政罰緩是經過立法院大院就可以
刑罰的部分要經過法院審判
我也覺得以後車禍都找法官裁定比較公平
反正兩邊都有用垃圾招資訊落差在帶風向
啦,乾
不然每次大車沒錯還要三成XD 不爽去提
救濟
支持美國版的藐視國會罪啊!交給法官判
嘛,最好是自己立法自己判
這次立法的藐視國會罪 就是法官判啊
都6/1號了 還有人在裝瞎
我看過一百年還是會問同樣問題
你是不是不知道現行修法藐視國會就是法
院審判?
罪是刑罰特別用語…乾我就受不了有些沒s
ense 的人一直鬼打牆
刑罰本來就是法院審判
我支持藐視白藍立委無罪
就繼續講啊,你法律系老師是不是吳思瑤
?
上面的支持這個嗎?嘻嘻
靠杯有我耶 747裝聽不懂啦 跳針很久了
立法院本來就不是行政機關,供三小
笑死 都證明根本不用送了 還在自嗨
自以為截圖能打臉 結果只是自證自己無
知
哇草行政法教科書第一章去讀熟啦
你把立法院屬於行政機關的法律找出來
啦
你去讀啊,別說我顏色太重,去翻莊國榮
老師的書
釋字585說立法院可以科處罰緩耶
請問立法院有沒有行政的權能??
*鍰
我很期待改天如果大法官判違憲,你去
笑大法官沒看過行政法第一章
罰"鍰" 訂正一下
笑死,來賭錢,大法官如果說立法院不是
實質意義上行政機關我請下面十位鄉民吃
雞排
卡
卡
可以提行政訴訟
你被警察開罰單也可以
卡
整天說立法院這條很恐怖 會比衛生局強制
立法院也有行政事務吧
到你家噴藥恐怖嗎XD
還不錯啊
拜託綠的提個修法 以後衛生局噴藥都要經
過檢察官開票
版上 護航 資進黨的 不知道 是不是 既
得利益者 還是 死忠的 竟然支持 官員
說謊 不給資料 加 反質詢 可撥啊
不然衛生局根本沒人制衡 你不爽也是去打
行政救濟
衛生局公務員是靠選舉上位的?
要不要看看高雄市衛生局被法院打槍幾次
跟選舉不選舉有關嗎 XD
贊成藐視國會罪,不過必須由法院判決
那樓上就贊成這次修法了啊 XDDD
還在跳針罪→刑罰,必定經過法院
我看到6/1很多人都還不懂 立法院只是
提告的單位 起訴是檢察官 判決是法官
部分贊成
乾真的一堆不讀書的人,如果你是法政學
系拜託跟我說是哪間學校,我考慮以後小
孩不讀那間
笑死,好像你兒子一定考得上。
現在國會助理薪水那麼低,還要回捐^^立
委端出來的菜一看就知道助理水準
謝謝我臺北大,公法老師陳耀祥
我說我的老師啦不是我
反質詢入罪拿掉。調查權和聽證限定用
於輔助立法院行使憲法職能,而不是「
查弊案」。
終於,樓上那個才是爭點
查弊案要哥布林命喔 哈哈哈哈
查不到弊案呢?藍白立委要廢除法案辭職
下台嗎
更何況立法院本來就不是查弊案的機構好
嗎
對不是,聽證只是來協助立法,查弊案很l
ol,十足政治語言
國民黨如果想自爆就繼續說查弊案
陳耀祥知道自己的學生連權利分立比例原
則法律明確性都不懂,應該會想哭。
反質詢只有罰錢吧?? 要虛偽陳述才可能
變成藐視國會罪
所以樓上哪間大學?
我說ms
而且反質詢 主席要先制止 繼續亂嗆才會
被表決罰鍰
還有正當法律程序,慕尼黑大學的林鈺雄
説的啦!
所以你哪間?
快去嗆林裕雄啊
法學者意見不同很正常。但說立法院不是
實質行政機關,公法知識顯有不足,應重
修之,林鈺雄老師應該沒這麼說,況且他
是刑訴學者又是德派,本來就比較講求人
權保障
林盃法盲 我記得之前板上講法律明確性
是在講刑法 我看了條文 反質詢不會觸犯
到這次新修的刑法啊
所以ms大哪間大學?
反質詢的下場 1. 主席制止你 2. 還不乖
表決罰錢 3. 表決送彈劾懲戒
會遇到「刑罰、罰金」的只有「公務員」
「虛偽陳述」 而且立院只是送檢調,不
是判決
胃胃胃 原po要不要回應一下啊 卡個機排
就跑了是怎樣?
我慕尼黑大學,老師駱克信啦!你信嗎?
哦,那請問行政如何定義?
笑死,又在唬爛,法條哪有寫只用在公務
員上
天啊 ms連法條都沒看!?
ms你把"非公務員"會受到"刑罰 罰金"的
行政如何定義快說快說
法條拿出來大家看看
我猜他在Google了
我猜他等下會拿個罰鍰來搞笑
這樣a錢很不方便
我是覺得和usa比起來太輕了
一年以下超輕啊 XDDD 根本不痛不癢
我去查同刑度的刑罰 像甚麼加重公然侮辱
Roxin 1999年就退休了..
平均都只判兩三個月 沒人被關
美國英美法系成分太重,我國刑法體系繼
受自大陸法系,提出來下次應該會有更多
教授連署
罰金繳繳 頂多緩刑吧
沒想到有雲端綠粉自稱是Roxin的學生...
之前的版本三年 還有可能遇到不能緩刑的
刑度
洗澡雄就是Roxin的學生
政黑竟然有洗澡雄博班同學XDDDDDDDDDD
行政罰就像交通罰鍰和逃稅罰鍰,你
有說行政權侵害司法權嗎?
到底嗑了甚麽
覺得黑箱就叫你家立委在進二讀之前都不
准搞杯葛啊,綠粉
手段有夠髒的
ms怎麼跑啦?google也太久了吧
完全不支持 官員跟立委本來就應該站在對
等的關係 質詢不應該有以上對下的那種羞
辱 欺凌來博取支持者的聲量
大概google完發現Roxin已經90幾歲
1999就退休
ice, 你講的是反質詢吧? 那跟藐視國會
大法官會講啦,一堆人在怪國昌老師跟國
民黨站在一起,去看司法委員會記錄檔,
民進黨委員怎麼羞辱其他人的
罪有甚麼關係? 我上面已經講了 反質詢
是不會被關的
我開始相信政黑綠粉真的是精障...
一個法盲竟然能幻想自己是Roxin的學生
清楚的法條條列在這 你們可以不用辛苦
google, 念一遍看看
人民有知的權利那就去法院告就好
查弊干立法院屁事
法學博士寫出來 肯定是全宇宙最頂的
完全支持
光是跑行政法院就累死
這邊都有德國頂尖法學家的學生了
肯定是最頂的
跑行政法院很累嗎? 問暖市民看看
高雄市衛生局有多少件行政訴訟敗訴了
你覺得平民被叫去立法院搞到要行政訴訟
的機會大 還是你在高雄被衛生局噴藥的
機會大?
支持,都不准說謊
你在政黑問是叫大家藐視你嗎?
我跟你說這法應該要拿來搞傅崐萁這垃圾
這次的就可以了,該做的都有做到,
是民進黨沒有要討論在那邊哭說不給
討論,幸好過了!
你是不是在藐視政黑
歐美都沒這個法,支持屁
笑死,Google 學習也很棒呀,重點是思考
問題在哪?學歷又如何,黃國昌還不是推
出一堆垃圾。
先定義出藐視國會的構成要件再談吧!
所以你哪間大學
還是有公務人員資格?
律師資格?
構成要件.............
你不會連條文都沒看過吧=.=...
啊呀,失敬,是鍵盤大法官
Roxin的政黑學生 竟然連條文都沒看過...
社會大部分都支持 只有政黑腦殘塔綠班
反對
支持藐視司法但不支持藐視國會,國會不是
法院,民代來自於包括那些公務員們的選票
嗯可以接受,我覺得應該把公務員範圍訂
在12職等以上官員或政務官
撕髮都是吱己仁。
我反對藐視國會,公務員也不應被立院處
罰,立委應從預算制衡,不是盲目擴張權
限。
這是憲法的契約精神
ms啊,預算制衡現行超難好ㄇ,如果你在
行政機關待過應該就知道有太多tacit kno
wledge
財務行政會教零基預算,但是那個要仰賴
資深又正直的公務人員才有可能實現
那你先廢掉釋字585號好嗎=.=
585號大法官就承認可以處罰鍰了^^
薦任官以下都不該被隨意叫去問,因為你
會把幼幼班兒童叫上去公審嗎?這樣以後
負責嘴砲的政務官都把責任叫下面的擔
40%不支持 但是還有60%支持 這就是現實
什麼正當程序?
正直公務員比正直立委多太多啦,更何況
超過一百位學者的聲明表示法案有問題,
更別說經濟學人,歐洲商會,美國學者,
律師公會的質疑。這些你不信,要信卡提
諾。
我沒說我信卡提諾啊,你怎麼超譯我了,
我根本不看
還是你都看吧把薦任官叫上議會公審的苗
上人直播?
這樣議員不能搓商說謊很不方便,不支持。
現在行到哪個政了?XD
所以這就是問題啊,法案有夠粗糙。
反質詢你要多細?要不要寫一篇論文?
在那叫什麼聽過嗎?是不是反質詢有這麼
難懂?
欸,現在到我的質詢時間了吧? ms 哪間
大學畢業?
罪刑法定,本來就要很精確,一篇論文都
還太少,律師考試一個案例都可以討論幾
萬次才有共識,結果牽涉人權的法案這樣
就過。
塔綠班不懂怎麼認定的去問當年定更嚴格
所以我不回答是藐視政黑嗎?
的民進黨主子不就知道了
啊忘記你虛偽陳述自己是慕尼黑大學畢業
了,但主席沒有制止你,好可惜不能辦你
因為主席根本不存在ㄏㄏ
我只討論通過的法案,沒過的有必要談嗎
?
人權咧?林鈺雄老師的學說見解實務都不
一定採納了
林北藐視國會啦 辦我啊垃圾立委們
只有綠粉支持政務官胡言亂語吧
ms啊,論法學程度,我如果是小草,你大
概是顆種籽
不支持自己選的民代?那就罷免啊
如果有想學法律歡迎去台大開放式課程觀
看,你就會有點啟蒙概念了,然後就會知
道你今天講得話多麼…
你越講就顯示國會擴權案的粗糙。我學歷
跟討論擴權問題有何關聯?
沒關聯啊,但你連行政的定義都沒講出來
,在這邊談法律不覺得很誇張嗎?這是基
礎欸,去翻書半小時就能看完了
深藍支持的垃圾法案幹嘛支持
我連第幾章都跟你說了,還不去看
只有8+9支持民代亂質詢吧 會推這法的奇
葩就故意無視立委連社會底層都能當
前面說自己是roxin學生 現在又不敢說了
哈
之前還有人嘴兩輪決選制違憲,我要笑死
,他不知道那個是某個退休大法官的主張
,我為什麼這麼討厭這屆民進黨委員?黃
國昌誠信-10,本屆司法委員會民進黨委員
至少-50
罪刑法定....幹 這不就立法院所立的法律
怎麼會有罪刑法定的問題XDDDDDDD
然後明確性原則本來就不可能明確到100%
連公然侮辱這種標準超級飄的東西都能通
過了XDDD
翁曉玲委員部分提案幾乎都跟那位退休大
法官有關,覺青都沒發現他們嗆某些翁委
員提案的時候根本是間接開嗆那位公法大
師違憲,我快笑死
綠腦都說翁曉玲的論文寫的是置入性行銷
XDDDDDDD
台南強制噴藥更恐怖,幹不噴要被罰錢,出
差也要噴噴他媽
自己得罪一票大法官徒子徒孫還在那邊洋
洋得意
竟然有人覺得寫置入性行銷 可以拿到德國
違憲條文誰支持
慕尼黑的法學博士XDDD
綠粉真的很幽默 簡直在污辱德國人
喔對了 翁曉玲至少真的是慕尼黑的
至於不像政黑綠本都雲端慕尼黑wwwwwwww
啊我錯了,翁委員的提案至少有兩位大法
官的影子
真的慕尼黑法學博士被綠粉罵成狗
然後竟然還有臉自己裝成慕尼黑www
現在走的不就是正當程序?
綠粉說你違憲就違憲啊
然後又提不出一個違憲具體理由www
google一堆蝦雞巴原則隨便喊
請送檢調,不要自定罰則
說出質詢是上對下的奇葩還有智障在吹喔
在這裡民調? 哈哈哈哈
然後連自己在喊什麼都不知道
以為在唸咒語
綠粉有看到的話?還覺得我是生成式AI、
國民黨的狗、共產黨的牛、中共同路人嗎
?
刑罰的部分本來就是送給法院審判啊=.=
憲法第八條早就寫得清清楚楚
40%哭喔?8席沒用?
美國藐視國會Anderson v. Dunn (1821)
,到現在超過兩百年,你他媽黃國昌亂
抄還洗腦小草
有人跟你說一定要一樣嗎=.=
啊啊是的,我等著大法官打臉我,會不會
做出震驚全球的驚世駭俗見解,還有把立
法院定義成非實質上行政機關
免了吧= = 585就承認立法院可以罰鍰
除非現任大法官要打臉585大法官0.0...
釋憲位階等同法律,大法官是可以推翻的
是啊,所以我很好奇
可以啊 我等他變更見解www
今年應該會任命新大法官,我要看看黃國
昌怎麼問他們的公法觀點
不懂又不討論,說黃國昌亂寫剛好而已
還在不討論,你知道民進黨委員一開始開
口要了幾場公聽會?
從頭杯葛到尾的垃圾
本來就不用跟美國一樣啊www
歹戲拖棚
你公司證交法 抄美國的獨立董事抄成什麼
鳥樣子wwwwww
怎麼會有人覺得台灣法律要跟美國一樣
用罰鍰強制人民出席公開羞辱,讚爆
你說釋字585號的大法官讚爆嗎?
喔對了 那是阿扁時代的大法官
肯定是最頂的^^
讚爆,你民進黨吳思瑤、柯建銘如果少一
點垃圾話應該議事會很順利
小草不懂外國法制,果然是兄弟我獨創
釋憲位階等同憲法啦 法律你媽菜逼八
我又有什麼義務要回答你呢?
喔,樓上受教於哪位大師?
這就體現了藐視國會罪的問題
對啊你沒有義務,但不讀書沾沾自喜,錯
誤百出還不承認
體現什麼?
權力義務不對等,法律定義不清楚
這裡現在是有主席裁決?
沒有救濟教示制度
小鳥不懂我國法制
連釋字都不識字wwwww
沒有救濟教示制度=一定全部違憲?
用主觀意識評論客觀行為
支持個鬼,國會是哪根蔥為何不能藐視他?
鍵盤法學派大儒請受我三拜
那你是承認違憲了,跟學者聲明相同呀
知恥近乎勇,無恥近乎神勇,送給蔥師
笑死,沒法就事論事開始用嘲諷了
回去修法補完就合憲了^^
好好笑 慕尼黑雲學生 講的好像自己多懂
我開始相信小鳥都是雲台灣人
台灣的釋字看不懂 在那瞎扯外國法wwwwww
違憲就違憲,沒有百分百的問題
光是行政處分的名義就沒解釋了
中文能力不行、法學素養堪憂,被政客話
術話唬爛,好險我什麼都不行但中文還行
某ms在c開頭那位wwwwww
看到這裡就知道根本沒有好好看法條啊 本
來刑事就是要轉給司法單位
教授有沒有教你行政處分要有處分機關?
啊然後呢?
無恥那一句,不想免費送給小草,哈哈
欸 我貼的圖你要不要看一下?
笑死,嗆法政的是你,現在改嗆中文啦
大法官都告訴你處分機關了^^
民代有權力裁罰人民就是個笑話
可憐喔
無法就事論事開始跳針嘲諷的人現身了
感謝ms開示
我的天 現在的版本就是交給司法判決
阿 到底在講什麼==
你的隊友完美示範什麼叫跳針嘲諷
請問藐視國會行政處分機關是誰?
S 大我們還是走好了,不要浪費時間了
慕尼黑雲學生說別人可憐XDD
訴願找誰?行政訴訟找誰?
看圖好不好..
不然google打開釋字585號看一看啦
就沒有訴願啊=.=
笑死,只會用截圖的,真可憐!
原來法律適用可以斷章取義的
有夠可憐
截圖是方便你閱讀好嗎
因為我知道你沒看過釋字585^^
湯德宗講585還蠻有趣的 可以聽聽
不要截圖那你就自己打開司法院網站去看
不過我知道綠共會說反年改腦殘
啊..
日前立法院三讀修訂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
使法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法案,
因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備受爭議
律師聲明說的,你要不要嗆它們學歷
喔好吧....翻頁了 又跳針跳回去了
政黑慕尼黑水準 可見一班
早就看過了,後面有講裁罰要符合明確性
懂嗎?
我之前的貼文都有說明了,自己去爬吧
喔...恭喜你看到了後面
那前面的罰鍰看到了沒^^?
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
所以罰鍰你看到了沒?
要回答了沒wwwww
在那邊跟我跳一針一堆有的沒的
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
所有的法律都要符合你說的原則啦= =
那根調查權沒一點闢關係
所以你看到罰鍰了沒?
要求。違憲那罰鍰就不算數啊,笑死
法位階理論去看看吧
工啥小= =那是兩個事情
違憲的又不是調查權
搞笑逆
笑死,法位階理論還三小,到底是誰文盲
這跟法律位階有關係嗎......
全部都是大法官說的啊
繼續凹啦,隨便,法律對你們太難
你要不要回去看一看 大法官說的哪些部分
違憲wwwwwww
笑死,整體不看截一小段說合法,可悲
大法官沒有說罰鍰部分違憲哦^^
釋憲本來就是部分合憲 部分違憲
你不會看不懂原文吧?
你第一次看釋字對吧?
違反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
所以你不知道大法官常常宣布部分違憲
部分沒有違憲^^
恩恩 哪裡違反比例原則?
哪裡違反明確性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真可憐喔
你知道585說的是真調會條例嗎^^
不是說調查權違反比例原則 明確性原則
是說真調會條例裡面的條文違反那些原則
你不會連違憲的法條都不懂吧
連大法官再說違憲的法條是啥都不懂www
權力太大才是最可怕的事,立委很多是靠人
緣不是靠專業,草包權力太大才會搞垮國家
那廢立法院好了
那就把臭嘴閉上,不要整天像個小學生亂
嗆
笑死,學者批評的就是國會擴權
開始人身攻擊了,教授在哭了
藐視ddp罪比較重
嗯嗯國會擴權,ms鍵盤法學派大儒
自己貼的文章不會看清楚?
陳耀祥就是被藍白立委說藐視國會的主委
笑死,欺師滅祖ㄟ
三讀版本的國會傳喚,有司法救濟嗎?
你的世界黃國昌最棒,卡提諾最專業
黃國昌有其缺點、卡提諾亦非什麼有公信
力之團體
這文章,慕尼黑大學博士生寫的啦
可憐,連相同事件相同處理都不懂
不要跟人講釋憲好不好
叫做憲法的平等原則好不好?
基本原則都不懂,截一段解釋文要幹嘛?
三讀版本的國會傳喚,完全沒有司法介
入監督的機制,變成黃國昌傅崐萁想傳
就傳
乾我屁事又不是我截的
我又不是講你,不過你人身攻擊啦!
所以哪間法學派?行政定義找到沒?
陳耀祥就不爽被白癡立委質詢呀
是我我也不爽,想到有可能被白癡立委問
法院傳喚還有一張法官簽名的傳票,你
他媽黃國昌傅崐萁有傳票嗎?有法官簽
名嗎?
林北就不爽
對呀,處分名義是何者?都沒解釋了!
這就違反法律明確性呀
光是你被傳是證人還是被調查人都不清楚
1982感覺很像在反串...
法律明確性在哪?
你skyexers截一半釋字,後面句子不看
可不可以帶律師,可不可以拒絕回答?
這些問題都沒解釋就要過法條,笑死
還有臉說立法完了在解釋
先關你一年在跟你說犯什麼罪是吧
林北塔綠班哥布林被罵幾次?毋需反串
先罰你20萬再跟你說是英磅還是印尼盾
白癡,不知道英美法系有法官造法
有夠好笑,這種垃圾敢拿出來?
你還敢說你學公法,台灣是歐陸法系ㄟ
還在那邊法官造法,真可悲
你說你學公法,唬爛的吧
都要睡著了 還被叫回來
看來你們真的是蠻閒的
cedric1982另一半等你解釋^^
美國眾議院調查程序可以自己帶律師,
然後 說個笑話: 法院介入國會調查權
不需要「經主席同意」,有誠意要看,
請搜尋本人政黑文章引用的眾議院議事
規則
綠粉最愛的權力分立
我會快笑死,你不知道台灣公法法系向來
都是混合體?「法律的生命來自於經驗,
邏輯的演繹亦為重要」
然後竟然贊同司法權介入立法權核心領域
說好的權力分立呢?????
笑死,立法權侵害司法權可以
某m的文章更好笑 那篇文德國國會調查權
所以行政的定義找到了沒哥,雲慕尼黑大
師
嚴道爆炸XDDDDDDD
立法權哪裡侵害了司法權^^
笑死,還奇美拉勒,混合體?
幫ms自己貼的文上個重點^^
以免自己貼完自己都沒看過www
只會斷章取義,看來腦容量不夠看完整篇
恩恩 顯然你沒看完整篇啊
所以沒看到人家德國的更嚴wwwwwwwwwwwww
不用截圖啦,會信你的只會看卡提諾啦
喔對了 德國的也有罰鍰喔^^
截圖是為了方便你閱讀啊
因為我知道你們看不懂^^
所以才需要截圖幫助你們^.^
如果你們看得懂的話 還需要截圖嗎~?
美國有沒有藐視國會罪?所以為什麼要去美
國登廣告?
skyexers根本不懂國會調查權的發展歷
史,立法權本質是立法(legislation)
,不是個案司法調查,所以美國聯邦最
高法院才會提醒立法者運用此權力必須
小心自律。結果傅崐萁還想設立立法院
特偵組,完全暴露藍白擴權的野心。
欸 1982要不要質疑一下德國為什麼有罰鍰
那是德國得太嚴格啊
台灣的已經很鬆了哦^^
人家罰10000歐元呢
有沒有看到相應的權利保護規定
還可以拘提管收你呢
不要只會截你想要的地方啦
越嚴格權利保護就要越高啊 這很基本
所以台灣的很輕的 權利保護也比較少
這不就很好理解www
就是因為台灣訂得太輕了
附隨權力,被擴張成對付政敵的核武器
你想要跟德國一樣的權利保護OK啊
那就訂的一樣嚴吧^^
請問這叫不叫司法侵害立法權
請支持跟德國一樣嚴 然後一樣權利保護
OK呀,有相應的權利保護再來說呀
司法侵害立法權wwwwwwwww
還是立法侵害司法權
沒有就撤回這堆垃圾呀
你不會又把兩個搞混了吧www
侵害本來就很輕微了 當然不用保護太多^^
想要保護那麼多 你就改嚴一點嘛
所以你支持改的嚴一點嗎www
是你講交法院是司法侵害立法核心呀
自打臉不痛喔
交法院?
蝦密系交法院?
刑責程序:委員提議→大院決議→檢察機
關→法院判決
現在是有甚麼語文障礙嗎= =?
有看懂嗎?
真的截到連自己說過什麼都不知道了
你是想說刑罰要交給法院審判?
還是想說啥?
抱歉 你表達能力太差
我常看不懂你想表達甚麼XDDDDDDD
笑死,為什麼要委員提議大院決議
到底甚麼是交法院=.=
他就在打高空啊
skyexers小草,有本事單獨寫篇護航偽
君子的文章啦,最好再把你的截圖貼一
次喔
司法交司法就好,干立法院屁事?
某C到底要不要質疑一下德國的罰鍰啦XDDD
可憐ㄟ,這不就是破壞權力分立
人家德國違反權力分立 你不指責一下?
藐視國會罪刑事責任本來就交給司法啊
到底乾立法院闢室
還真的不甘立法院闢室XDD
笑死他看不懂啦
刑責部分本來就給法院判^^
既然要交法院就給法院就好了
本來就交給法院啊..
笑死,想私設刑堂還要法院背書
有啥問題嗎= =?
現行法就是法院判啊
高手不知道我們檢察官升遷體制受誰掌握X
D
怎麼會有私設刑堂的問題XDDDDDD
婊子立牌坊ㄟ
從頭到尾就是法院審判
立法院要怎麼設刑堂?
哈欠~~~~~
開始扯陰謀論了,對對都是民進黨的錯\
陰謀論wwwwwwwwwwwwwww
笑死騙人不知道你們在青島東講什麼
這跳針程度我還以為是卡到陰
還是不要浪費我午休的時間跟政黑慕尼黑
蝦BB好了XDDDDD
乖乖睡覺咖實在
連正當法律程序都不懂了
有本事單獨寫一篇,懶得跟雜草推文
真的,不要浪費你的時間,快去睡
正當法律就是 就是刑罰交給法院審判啊
所以到底哪裡違反正當法律程序wwwwwwww
一個不敢值得德國法的人 在那氣pupu怒噓
不忍直視www
不敢質疑德國法*
雲慕尼黑大師,沒關係憲法法庭判決出來
我們再來看誰沒穿褲子
反質詢的明文定義為何?
受質詢或聽證之一方,其所享有的程序保
公然侮辱的明文定義呢
序也相當薄弱
猥褻的明文定義為何?
性騷擾的明文定義為何?
好了 我要去睡覺了 你慢慢研究明文定義
找不到 就去找陳明文吧^^
快去睡啦,可憐Y
這些定義都有,自己去找啦
現在就法院裁決啦 綠粉真的很會顛倒是非
法官不會自己去調查,只會依證據作判決
面試結束了憨鳥
阿罰鍰就釋字585給的 吵成這樣還能跳針
暈倒
建議以後交通違規也要進司法體系 其他
機關不該有罰鍰的權利 這是權力擴張
判決還給司法體系,好哦!現在國民黨
那些直接一個一個關
支持。官員連尊重都不演。都跟蘇大哥
一樣衝!
推
DPP屌打kmt立委
一堆機關的行政罰鍰也沒經過法院,也是
自己要提行政訴訟
白爛,太急了,中計了!
不支持,只有民進黨提的才是程序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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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就問一句,反對藐視國會罪的理由是?又一個拿國外來洗的 那我同樣反問你 歐洲一堆國家沒有死刑 那你台灣怎不比較歐洲先進國家廢除死刑??? 反對藐視國會罪的理由 就是X
[討論] 藐視國會罪只有公務員才有事,一般人更要藐視國會罪 只有身為政府官員、公務員 說謊也就是造謠、與事實不符才有罪 實話實說不就好了,政策攤開來看,就好啊 對於一般平民百姓根本沒事8
Re: [問卦] 藐視國會會被抓去關嗎「藐視國會罪」: 未來行政部門官員出席立院聽證會答詢時,若有虛偽陳述狀況,最重可關3年、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接受立委總質詢時若有隱匿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這個法案是針對「虛偽陳述的部會首長跟政務官員們。」換句話說,官員如實陳述、不隱匿絕不會被處罰。 執政黨不會永遠執政, 在野黨也不會永遠在野。7
[討論] 藐視國會罪 vs 緘默權 都幾?刑事訴訟法 第 95 條 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基本上跟藐視國會罪兩個互相衝突 面對來勢洶洶的藐視國會罪,法官會怎麼判?2
[轉錄] 名為變態的神父:今日香港明日台灣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名為變態的神父 3.轉錄內容︰2
[轉錄] 名為變態的神父:偉哲批藍委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名為變態的神父 3.轉錄內容︰- 這次藐視國會幾個重點:調查、機密資料不能拒絕、不能隱匿不然就處罰、虛偽陳述可以用 刑法處罰,跟真調會條例有87%像 根據釋憲案 調查:可以查但第一不能逾越其他憲法機構職權,所以檢調在查的不能查,屬於監察院的不 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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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法律人支持廢死又不支持藐視國會罪?因為法律人的目的是訂定對自己有利的法律 假如藐視國會罪成立,法律人怕自己被傳喚,所以要拼命阻擋 反觀美國連祖克伯、TikTok的CEO都可以傳喚 中華民國根本沒有民主化,獨裁的主體就是官僚教授體系 所以軍公教的目的是鞏固原有體系,在表面上騙你已經民主化了X
[討論] 一般民眾是不是很容易中藐視國會罪?才怪 根據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 「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且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官員除了避免國防 、外交的立即明顯危害,或是依法應秘密的事項並經會議主席同意者之外,不得拒絕答覆 、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X
Re: [討論] 吳釗燮開戰巧芯 妳可以去告我藐視國會想被告藐視國會罪那你就要積極去推動叫你們黨的人都來 支持藐視國會罪立法讓他通過,這樣才有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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