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尤伯祥:暫時處分跟立法院的反制行為有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尤伯祥問黃國蔥問題時
: 先引述林石猛律師的文章 並問國蔥
: 在憲法法庭判決前 總統如果拒絕去立法院
: 或是去了拒絕回答
: 立法院不會針對總統人事提名權 或其他反制行為 問黃國蔥是否同意
: 他說這會關係到他對於暫時處分急迫性的判決
: 涼了吧
: 26%怎可能不反制民進黨XDDDDD
: 這是場不公平的選舉 叭叭
: r
真的涼了
人事提名權或其他措施就是很基本的政治攻防
做太絕,選民自然會用選票和支持度制裁
你大法官用反制措施來決定要不要暫時處分?
你要不要再想一下你在供三小?
憲法訴訟法規定的要件是,避免憲法保障的權利或公益受難以回覆的重大損害
你說總統違法不來,所以有反制措施壞壞?
難道今天沒總統來不來這事
就總統的人事提名權反對就是違憲?
如果沒有,為什麼多一個總統不來的程序
就要做為違憲暫時處份的理由?
大法官要干涉政治保障行政權?
再看看許宗力在那說聲請書己上網公告不用傳達這蠢話
嘖嘖嘖,智障死忠鳥最愛的大法官
--
良心、聰明跟支持民進黨只能三選二
如果你有良心又支持民進黨,那你就不聰明
如果你聰明又支持民進黨,那你就沒良心
如果你有良心又聰明,那你就不會支持民進黨
--
大法官的法官的法官來了
雖不知你在供三小 但你先關心立委兼檢察官這麼嚴重的事都沒人提好嗎?
https://i.imgur.com/WV2RAo9.jpeg
這個問題看起來是統治行為範疇
會反制很好啊 怎麼蔥神不敢承認呢
大法官也沒有民意基礎,真的太囂張
死刑這件事也是這樣,罔顧民意,毀憲
亂政
提民意基礎,民調顯示支持行政院提
覆議捏XD
尤法官就程度差在那邊亂問ww
看了差點噴飯
這一題,我一直很納悶,為何這麼問
因為總統沒有「違法」不去的問題
黃國昌贏麻,2028重回總統大位
政治問題要用法律解決似乎不太智慧
Wayne整天噴飯,噴到現在民進黨執政12
年,再噴下去,2028看起來也是民進黨
執政了
所以我覺得柯最後的發言是在反串
暫時處分是因應緊急狀況、避免危害發
生或擴大,以保護關係人(包括未成年
子女)的權益。
尤法官是不是想當官想瘋了,覺得自己
當官的權益可能受到危害ww
想當官想瘋了的人是黃國昌
對啊,像真調會也是暫時處分不是嗎
官員反質詢或聲音比較兇 選民自然會用選
票和支持度制裁 你大小藍想立法規定官員
要當狗被你罵不能為自己政策辯護 你要不
要再想一下你在供三小
所以官員只要嗯嗯啊啊你在說什麼? 就可混過所有質詢 以你的智商覺得這是對的吧?
官員又不用選舉,怎麼用選票制裁???
現在不就是在攻防是不是有危害發生嗎….
官員的問題在總統行政院,選票就是把總統
弄掉
覺得這次執政黨荒腔走板,選票制裁
支持度啊大哥 政黨好感度 支持度,就是
小藍只剩下1x%的那個支持度
這次執政黨不就被制裁了,沒看到立院民進
黨很痛苦?
但我沒想到下次高機率被制裁的竟然可能不
是民進黨
五權分立,總統不在其中
總統不來,你立法院用提名權卡他就是破壞憲
政體制,這會把總統位階拉低
智缺到這種程度。昨天是開暫時處分的部
分,如果會以人事權方式來卡,那不就剛好
證明有緊急處分的必要? 這才是詢問的關
鍵。藍白白癡有種就說不會卡不就好了?
笑死,藍白白癡連這種簡單的都不會,難
怪成為一窮二白的智障…
卡人事權嚴重到違憲要緊急處分? 緊急處分的要件我都清楚寫出來了 以你的智商還看不懂我是不意外啦 管中閔應該找你釋憲
大法官要保障憲政機關的運作合憲
你卡他本身就是阻止憲政機關正常運作
總統這個職位也是憲政機關
少幾個人就不能運作? 所以只要立法院不同意都違憲因為機關無法運作? 你把立法院變行政院立法局? 要不要再想想自己再供三小
※ 編輯: antistar (49.216.135.111 臺灣), 07/11/2024 10:48:20難怪會當小草
官員又不是選票選出來的(  ̄ c ̄)y▂ξ
所以才需要制定藐視國會法來制衡官員
你卡人事權報復就是讓各級機關難以運
作,確實是對社會有影響,這時段機關
沒首長很多事難以正常處理,也是無法
回復的
所以管中閔被卡的時侯有什麼不可回復的
傷害?
機關首長不會有代理人?沒規訂代理制度
?
上來看一堆小草外行指導內行 好好笑
教唆串證的法官嗎
藍白畜卡人事就是影響社會運作阿幹
立院如果因為總統不進立院從人事同意
權下手杯葛 那叫目的與手段關係不合法
的不當聯結
發現管中閔被卡沒事改口成不當聯結了?
依法律賦予的權力,覺得總統提的人選爛
就否決是不當聯結什麼?
難怪當小草。先把你腦中的顏色拿掉。今天一
個原告要求緊急處分,要證明如果此法執行會
有損自身利益,那就要考慮各種執行情況。
例如:執行方知所進退,知道正在釋憲不會硬
執行有爭議的法律,若總統要求暫緩不到立院
國情報告,立院也不會採取其他惡意杯葛措施
。那麼就會減少暫時處分的必要性
北七
暫時處分是在問 今天總統如果不去立法院
詢答 會不會有什麼負面影響 如果沒有的話
就等釋憲出來再說 您為什麼要這麼著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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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2:15:30 大法官尤伯祥開始第一個問題 2:16:34 問黃國昌第二個問題,邀請賴清德來國情報告,賴清德不來或拒絕回答,會不會影響總統人22
[討論]尤伯祥:暫時處分跟立法院的反制行為有關係尤伯祥問黃國蔥問題時 先引述林石猛律師的文章 並問國蔥 在憲法法庭判決前 總統如果拒絕去立法院 或是去了拒絕回答 立法院不會針對總統人事提名權 或其他反制行為 問黃國蔥是否同意8
Re: [黑特] 如果最後大法官解釋是合憲怎麼辦講的沒錯啊,申請釋憲的假處分其實就是第一關,不用等到釋憲結果出爐。 而且看條文大法官如認為有必要也可以請關係人說明。說不定届時就先看到國蔥去跟大法 官解釋了。 假設大法官不同意給假處分,那藍白大概就先宣布勝利。 當然就算給假處分,也不代表釋憲結果就是如何。7
[討論] 昨天準備程序的重點根本不在反質詢呵呵 看到一堆人在嗆黃國昌的反質詢定義 昨天的庭明明是「暫時處分」的準備程序 重點根本不在反質詢定義是什麼 而是討論聲請暫時處分是否有符合憲法訴訟法第43條暫時處分的要件6
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憲法訴訟法第43條原文: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 "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 、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 請問罰鍰並且有行政救濟手段,是有什麼不可回復性?5
Re: [新聞] 賴清德在釋憲結果前「拒赴立院」 黃國現在就看憲法法庭的凍結法律權了。 保護目的: 1.權利:不是權力,所以沒有關係。 2.公益:針對已過去案件的調查,已經執行了,很難說會妨礙公益吧!! 影響程度:難以回復+急迫X
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這個昨天就有討論過了 這邊也給大家法普一下 什麼是暫時處分 就是憲法法庭要是如果覺得這個法律有問題,就可以下暫時處分, 去暫停這個法令的實施 至於暫時處分需不需要像今天一樣洗臉開庭?其實不需要。2
Re: [討論] 釋憲不像公投有兩年限制這個說法大概有幾個問題: 1.法律被宣告違憲之後,縱使不修法,法律還是會自動失效 依照憲法訴訟法52條,一旦法律被宣布立即失效之後,就算法律條文放在那邊,立法院就是不動。在法律上條文還是不能用了,也就是說從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都不會去適用殺人罪等刑法,求處死刑。現在正在被求處死刑的案件,也都要重新科刑。並不會存在你說到的法律上疑義的狀態,也不可能重新釋憲。這是因為在中華民國,甚至任何現代憲法國家裡面,法律上最終的判斷是司法權所享有。 2.立法院可不可能反制大法官? 立法院當然可以反制大法官,不過,這個反制通常會是一種間接的反制,而難以直接在死刑存廢上正面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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