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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小草詢問:為什麼請律師要經主席同意?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小草詢問:為什麼請律師要經主席同意?作者
goetze
(異教神)
時間推噓 X 推:2 噓:9 →:73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塔綠班自顧自的把詢問"兩個字拿掉

變成"接受調查之人員"在這裡戲耍~

我只能說

眼睛的自動篩選天賦會不會點太多了?

不對!!

我應該太小看塔綠班了

它們應該是有看到

只是惡意的把那兩個字去掉罷了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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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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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power 05/25 09:25這護航太弱了,被法條創造者黃國昌打

shadowpower 05/25 09:25

takuminauki 05/25 09:26馬迷g你對兩兆東部高鐵的想法是?

shadowpower 05/25 09:26http://i.imgur.com/58SJYGV.jpg

圖 小草詢問:為什麼請律師要經主席同意?

LeeSeDol 05/25 09:26我要調查你之前,先說成是詢問你就好了

LeeSeDol 05/25 09:26。好聰明喔!

shadowpower 05/25 09:27前面推文沒看到嗎?還特地發文來被打

shadowpower 05/25 09:27

Hohenzollern 05/25 09:28豬太郎瘋狂送頭XD

takuminauki 05/25 09:28馬迷g水準還是數十年如一日的慘阿

goetze 05/25 09:28切文大仙~你是不是只會這招?

ericwang1017 05/25 09:29在台灣目前司法程序中,證人是不能

ericwang1017 05/25 09:29找律師的,要被告才可以

ericwang1017 05/25 09:29也可以說此條法案給的保障優於司法

ericwang1017 05/25 09:29程序

goetze 05/25 09:29我發現~上面的塔綠班沒一個是面對問題的~

vega790205 05/25 09:29然後黃國昌故意沒跟你講 以上兩種情況

rogerlarger 05/25 09:29所以你立法院還真他媽的當自己是法

rogerlarger 05/25 09:29院?

vega790205 05/25 09:29通通主席同意才可以

goetze 05/25 09:29我再說塔綠班把法條字眼篩去~塔綠班在說啥

LeeSeDol 05/25 09:30可是立委的程度遠遠低於司法人員欸!

goetze 05/25 09:30塔綠班討論這這條文~還能自己減自?笑話

e0936276915 05/25 09:30重點不是調查詢問好嗎

goetze 05/25 09:31來喔~看看誰送頭~噗!

dash007 05/25 09:31呃……老實說我不太懂,補上「訊問」這

dash007 05/25 09:31個字眼後,那段話會看起來比較像指證人

dash007 05/25 09:31嗎?「訊問」不就是手段?

goetze 05/25 09:32噗!!又一個出來造謠的

kuninaka 05/25 09:33噗噗哥看來也不太懂阿

kuninaka 05/25 09:33一直說自己很懂

goetze 05/25 09:33現在明目張膽把詢問改成訊問了~~

RTAngel 05/25 09:33白癡才相信垃圾國民黨

goetze 05/25 09:33我真的佩服塔綠班~連這樣也敢改

LeeSeDol 05/25 09:34他就在搞笑啊,補了這兩個字後,自己也

LeeSeDol 05/25 09:34討論不出什麼,開始顧左右而言他

goetze 05/25 09:34亂篩字~亂改字~然後又要說一知半解

kuninaka 05/25 09:34你回這篇根本沒回到重點

kuninaka 05/25 09:34你根本也還是一知半解

goetze 05/25 09:34你看不懂不代表我看不懂呀~LeeSeDol

kuninaka 05/25 09:35法條瑕疵這麼多,還能一直護航 你好屌

kuninaka 05/25 09:35還有你現在怎麼這麼愛黃國昌了?

goetze 05/25 09:35噗!一個連證人都被調查人都搞不清楚的

kuninaka 05/25 09:35因為他騎上傅崐萁嗎

dash007 05/25 09:35憑記憶打的,錯字真拍謝

goetze 05/25 09:35跳出來說別人一知半解

goetze 05/25 09:35有時世界就是這麼有趣

kuninaka 05/25 09:35證人就你們小草講的阿

kuninaka 05/25 09:36世界真的很有趣,有一個人喜歡噗噗叫

goetze 05/25 09:36那麼重要的點~你還能打錯~哀

kuninaka 05/25 09:36以為自己最聰明XD

dash007 05/25 09:36不是啊,我單純疑惑啊

goetze 05/25 09:36噗!比起某人的國文~我應該是聰明了點

goetze 05/25 09:37寫成這樣~寫成這樣~還證人都被調查人都搞

goetze 05/25 09:37不清楚,我覺得我比較聰明應該是確定的

dash007 05/25 09:37所以「詢問」這句能佐證是證人身份?

goetze 05/25 09:37怎?你kuninaka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okgod 05/25 09:39這個就是這法條的問題了,可以讓這麼多人吵

okgod 05/25 09:39鬧文字敘述,然後還可以通過

goetze 05/25 09:40照樓上說~那就不需要釋憲了

LeeSeDol 05/25 09:40你要分清楚就分兩條寫啊!寫在同一條是

LeeSeDol 05/25 09:40要由你來認定誰屬於證喔?

LeeSeDol 05/25 09:40*屬於證人

kuninaka 05/25 10:03你就不願意承認黃國昌寫的法條很爛

kuninaka 05/25 10:03他自己的解釋也很白爛

ms883050 05/25 10:03你有沒有看到調查兩個字呀,可憐,跟黃

ms883050 05/25 10:03國昌一樣,法律自己解釋就好。

ms883050 05/25 10:05説人沒看到詢問,結果自己忽略調查,真

ms883050 05/25 10:05的自打嘴巴。

tomet 05/25 10:05黃國昌都打你臉了,你還要出來講

tomet 05/25 10:06接受調查->該請律師,接受詢問->不該請

tomet 05/25 10:06他自己說的喔,但是法案寫:經主席同意

ms883050 05/25 10:07這法條就是讓我白藍爽就是詢問,讓我白

ms883050 05/25 10:07藍不爽就是調查。幹你娘白藍。

tomet 05/25 10:08你要不要再去找你的國昌老師問清楚?

ms883050 05/25 10:09你要請律師我就是詢問,反正你只能棄械

ms883050 05/25 10:09投降。

ms883050 05/25 10:09請支援都是我的人貼圖

tomet 05/25 10:09詢問與調查的定義是什麼要不要寫清楚?

tomet 05/25 10:09這種不清不楚的法案,整天在這邊護航

johncena 05/25 10:28傳票上會寫被告或證人

v19791119 05/25 10:34不是法院請律師?

Ligamenta 05/25 10:57調查詢問,有調查吔,証人變罪人也是分

Ligamenta 05/25 10:57秒的事,以白爛立委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