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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第五十條之二修正問題超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第五十條之二修正問題超大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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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hmmFQq2.jpeg

圖 第五十條之二修正問題超大

這個條文范耕維教授早有批評
https://i.imgur.com/TY8ocLm.jpeg
圖 第五十條之二修正問題超大
當官員在聽證程序作出虛偽陳述
連結到的法律效果是具有刑罰 新修正的刑法141-1藐視國會罪

一旦涉及刑罰
對於當事人在憲法上受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保障的密度就越高
因此釋字654號解釋就肯認在涉及刑罰的刑事訴訟程序應該使當事人受辯護人實質有效協助
而聽證程序會牽涉刑罰效果的時候
基於同一理由就理所當然該給予律師協助的機會
而這個條文卻說「要主席同意而必要時」才可以有律師協助
這就是對程序保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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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94.151 (臺灣)
PTT 網址

Arthurseed 05/24 12:27藍白的夢想國度

maga0525 05/24 12:27藍白也太噁了

a5687920 05/24 12:28中輟生也懂法律喔

thirtyto 05/24 12:28比 法院 還大 法院還不敢不給請律師

dodomessage 05/24 12:28哦 跟綠粉最愛的美國不一樣嗎?還

dodomessage 05/24 12:28是要改得跟美國一樣重的刑罰綠粉才

dodomessage 05/24 12:28能滿意

piyobearman 05/24 12:28聽證又不是法庭 有差嗎

xinyi101 05/24 12:28藍白侵害人權不意外

gfabbh 05/24 12:28呃,法庭證人作證是可以帶律師的嗎?

nht 05/24 12:28憑什麼主席權利那麼大啊?

robi 05/24 12:28噁心藍白

shirman 05/24 12:29操……

macrose 05/24 12:29法庭上證人說謊也會被開罰啊

early 05/24 12:29深藍只要可以懲罰民進黨都行,今天這些法

early 05/24 12:29條都過沒關係的

add20716 05/24 12:29黃國昌真的有夠可悲

c41231717 05/24 12:29沒錢請律師的 立院有法扶律師嗎

smallroad 05/24 12:29疑,問你有沒有把軍火賣給中國,你

smallroad 05/24 12:29還要找律師唷?那主席為什麼會不同

smallroad 05/24 12:29意你找?還是找的是綠師

robi 05/24 12:29還要主席同意喔?? 感覺很高高在上呢

macrose 05/24 12:29證人跟被告的狀況混為一談?

pupu20317 05/24 12:30藍白的夢想國度~

fxxkmt 05/24 12:30美國沒有質詢,要不要廢掉質詢

undeadmask 05/24 12:30綠粉又在看這種造謠洗腦文喔

alihue 05/24 12:30垃圾黃國蔥

gdtg10900 05/24 12:30只有我可以罰你你不能自保 白爛紅

fromia 05/24 12:30綠師表示不滿

c41231717 05/24 12:30不是呀 為啥司法院的事要拿去立法院幹

pupu20317 05/24 12:30這點民眾黨版本就有,我之前好像有貼出

pupu20317 05/24 12:30來過

WeGoYuSheng 05/24 12:30這就是真的毀憲亂政 把幾十年來建立

WeGoYuSheng 05/24 12:30起的體系一次全翻

dodomessage 05/24 12:30一對綠粉腦中被植入立法院是司法院

dodomessage 05/24 12:30的暗示了。可憐吶。

sunpedro0202 05/24 12:30立法院當司法院XDD

sky210753 05/24 12:31立委好大,我好怕

php4 05/24 12:31他們對侵害人權違法違憲的行為毫不猶豫的幹

php4 05/24 12:31下去

smallweek 05/24 12:31法院有緘默權,你不能說謊但你可以不

smallweek 05/24 12:31說話

frae 05/24 12:31夢想國度啊 救濟那不是各位賤民可以有的

cd928 05/24 12:31立法院把自己當法庭啦

abucat 05/24 12:31法院(x) 紅衛兵批鬥大會(o)

lavarslaker 05/24 12:31主席同意才能請律師 笑死

malisse74 05/24 12:31說造謠的完全無法反駁 可悲的小草

nht 05/24 12:32本來就應該要保有緘默權

a520 05/24 12:32問你有沒有貪污可以請綠師? wtf?我法盲!

a520 05/24 12:32

xra686 05/24 12:32好棒喔 白藍 真的給你們治國 真的要變共

xra686 05/24 12:32產黨

FeverPitch 05/24 12:32不能請律師很扯

pupu20317 05/24 12:32說只是拿來查弊案,但請問法條上哪裡

pupu20317 05/24 12:32有明示「只查弊案」?

piliwu 05/24 12:32藍白的法案就是港版國安法精神

yathgu 05/24 12:33只要主席+一個立委 要搞誰就搞誰了

lazycat5 05/24 12:33警總復辟,黑箱擴權

smallweek 05/24 12:33把緘默權拿掉又不給律師跟本人權倒退

Pietro 05/24 12:33調查詢問人員等於證人?

gfabbh 05/24 12:33就目前的刑事訴訟法而言,證人在偵查和審

gfabbh 05/24 12:33判程序中,都沒有律師陪同權。

mp32283228 05/24 12:33就說了吧52條過來 連隱私都要說啊 不

mp32283228 05/24 12:33說就是投票罰你錢啊

hirorei 05/24 12:33小草:叫什麼叫

ppc 05/24 12:33不能請律師,完全由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判刑,屌

ppc 05/24 12:33

h5t6566556 05/24 12:33自己選的 怪誰?

brian900530 05/24 12:33你是接受調查詢問 不是作證 法庭作

brian900530 05/24 12:33證不能帶律師沒錯 但不管是接受法官

brian900530 05/24 12:33 檢察官調查都可以帶律師 在立法院

brian900530 05/24 12:33被立委調查不能帶律師是什麼道理 我

brian900530 05/24 12:33不懂

ab32110 05/24 12:34爛死 百分百違憲的

PunkGrass 05/24 12:34好誇張

bluck2123 05/24 12:34藍白粉哈哈 你看 你

MoonByulE 05/24 12:34藍白超不要臉

pupu20317 05/24 12:34不來立院,就去法院,好日子來囉

tomet 05/24 12:34帶或不可帶條件要講清楚 ,而不是什麼都主

tomet 05/24 12:34席同意,北七耶

amanda815625 05/24 12:34美國沒有質詢、美國沒有質詢、美國

amanda815625 05/24 12:34沒有質詢,為什麼有些人像聽不懂人

amanda815625 05/24 12:34話一樣,要學美國就先把質詢權拿掉

icestormz 05/24 12:34以前安康招待室就是沒有律師 不用審判

icestormz 05/24 12:34就能送人去坐黑牢

rbull 05/24 12:34警察兼法官 這麼低能的擴權只有奴才挺

NightxFrog 05/24 12:35藍白就喜歡這種

sln5112 05/24 12:35那還寧願去法院 就看他媽怎樣審 都比去立

sln5112 05/24 12:35院亂搞好

amanda815625 05/24 12:35想要跟美國一樣的聽證調查權可以呀

amanda815625 05/24 12:35!要選美國就先把美國沒有的質詢權

amanda815625 05/24 12:35限拿掉

NightxFrog 05/24 12:35進去看到立委就喊:大人們,饒我一命

NightxFrog 05/24 12:35

a28200266 05/24 12:35這就不是刑事訴訟程序 你隨便舉個釋字

forb9823018 05/24 12:35#1cJoCOZb (HatePolitics)

d8511557 05/24 12:35藍白:先通過再跟人民解釋定義就好

a28200266 05/24 12:35是在幹嘛 笑死?

LZzzz 05/24 12:35法院能做的事為什麼還要繞到立院啊==

star12614 05/24 12:36奪權奪的那麼囂張也是不簡單

kavalan1979 05/24 12:36先罰錢才能去法院不是嗎?

d8511557 05/24 12:36藍白:先判刑後再跟你解釋你犯啥罪

OoJudyoO 05/24 12:36這條比戒嚴還誇張 戒嚴可以請律師

jung7458 05/24 12:36言論自由包括不表意自由 法盲不懂

bobo73518 05/24 12:36洗地草快出來吠啊 主塔要被摸了

smallweek 05/24 12:36這次一堆法條都定義不清,不是主席決定

smallweek 05/24 12:36就是投票決定,這根本亂搞

Kirihara 05/24 12:36是那個每次都落選的吳錚嗎?

ASMMILK 05/24 12:36你各位想要的國會改革就是讓國會剝奪你的

ASMMILK 05/24 12:36人權

demonh311 05/24 12:36很難相信這是出自國蔥的法律,一堆會

demonh311 05/24 12:36被法學教授電翻的內容

brian900530 05/24 12:36舉個釋字叫做舉重明輕

pivotalHarry 05/24 12:36立法權架空司法權 迫害人民 真白色

pivotalHarry 05/24 12:36恐怖

panmomo 05/24 12:36很多小草都在現場了,要不然就是在路上!

gdtg10900 05/24 12:36中共靠山真的強大連演都不演了

takase 05/24 12:37聽證,由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為主持

skyofme 05/24 12:37他在說啥?會吃刑罰的狀況你會先被抓去

skyofme 05/24 12:37法院告吧?那時候你就可以帶律師了啊

jackas103 05/24 12:37這次一堆法條裡都是「主席裁示」「院

jackas103 05/24 12:37會表決」

jackas103 05/24 12:37這是什麼最高人民法院嗎?

takase 05/24 12:37人,必要時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

takase 05/24 12:37熟諳法令之人員在場協助之。

sd09090 05/24 12:37好法

pivotalHarry 05/24 12:37法院怎麼不能說謊?不說謊如何辯護

b9211173 05/24 12:37f1 哥布林總召 給你 麻醉藥(5)

skyofme 05/24 12:37又不是立法院可以用刑法判你

panzerbug 05/24 12:38不重要啦,6成民意要懲戒垃圾公務員

z86125 05/24 12:38藍白不敢來這篇

panzerbug 05/24 12:38民意萬歲

givar 05/24 12:38厲害 太上皇

d8511557 05/24 12:38難怪會說要讓民進黨沒有中央官員可以用

bigyo 05/24 12:38所以吳崢是覺得綠永遠不可能再變成國會多數

bigyo 05/24 12:38是不是

d8511557 05/24 12:38原來目的是這樣~

takase 05/24 12:38所以說這法案修的亂七八糟

panzerbug 05/24 12:38綠營什麼時候這麽疼惜公務員了

cerberi 05/24 12:38證人當然要律師 法院有比民進黨懂憲法嗎

tomet 05/24 12:39如果在立法院的答覆可以變成未來在法院的

tomet 05/24 12:39證據,那不給帶律師,是否合理?

d8511557 05/24 12:39會不會變國會多數是一回事.

takase 05/24 12:39還跟之前的法條打架

d8511557 05/24 12:39但這樣擴權亂改就不合理阿.

copybrown 05/24 12:39不爽的 還不衝進去抗議?

Pietro 05/24 12:39也就是說明明我沒違法,還要被那些有案底

Pietro 05/24 12:39的立委叫去審問,然後能不能帶律師還要看

Pietro 05/24 12:39主席意思? 這我不成了站著要飯的嗎?

CavendishJr 05/24 12:39哇靠竟然有人覺得釋字沒什麼了不起X

CavendishJr 05/24 12:39DDD

tomet 05/24 12:39這不是證人,是接受調查的人

ocean011 05/24 12:39笑死 扯

PeterNorth 05/24 12:39連能不能請律師都要主席同意 藍白真

PeterNorth 05/24 12:39的比共產黨還不如

Blazeleo819 05/24 12:40現在立法院是要超越一般法院了嗎?

d8511557 05/24 12:40我很難想像這是院會要表決的法案.

d8511557 05/24 12:40代表根本都沒有討論過..

brian900530 05/24 12:40https://i.imgur.com/TY8ocLm.jpeg

圖 第五十條之二修正問題超大

smallweek 05/24 12:40法院證人不能說謊也不能帶律師但你可以

smallweek 05/24 12:40選擇不回答,這次你連選擇不回答的權利

smallweek 05/24 12:40都沒有

ack0217 05/24 12:40熟悉的國民黨

Robben 05/24 12:40謝謝國民黨讓我請律師

Pietro 05/24 12:40我沒被檢調認為有嫌疑,然後像是花蓮王之

Pietro 05/24 12:40流就能把我叫去問,還不能不回答?

sln5112 05/24 12:41https://imgur.com/vzkNRC5

ASMMILK 05/24 12:41不是要表決,是已經過了

dw2062124 05/24 12:42藍白蟑螂一起賣台

cama 05/24 12:42包青天主席一定會保障我的權益!

baron1860t 05/24 12:42證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拒絕證言

robi 05/24 12:42這篇讓他爆 讓他上PTT熱門

syensyens 05/24 12:42藍白共產化!笑死!根本垃圾

gloclovlo 05/24 12:42這爛咖的話會信的人都是智障

Blazeleo819 05/24 12:42百年大黨的立法委員超越憲法也是很合

Blazeleo819 05/24 12:42理的事

OoJudyoO 05/24 12:43不給律師 不給緘默權 媽的神經病

Pegasus170 05/24 12:43藍白的立法素質就這樣呀!

sunpedro0202 05/24 12:43笑死

tomet 05/24 12:43有夠糟糕

yosaku 05/24 12:43這完全違反人權吧!?

jcici 05/24 12:43真的是逼人衝立院

smallweek 05/24 12:43還有司法權是有經過國家專業考試合格

smallweek 05/24 12:43後任用的,這些立委跟本就沒有專業結果

smallweek 05/24 12:43權利比司法官還大

cuteyuyu1130 05/24 12:43立院就只是調查真相,又沒起訴或判

cuteyuyu1130 05/24 12:43刑的權力,請問律師來幹嘛?美國會

cuteyuyu1130 05/24 12:43針對波音737MAX設計瑕疵開聽證會,

cuteyuyu1130 05/24 12:43空難家屬、機師公會代表、波音代表

cuteyuyu1130 05/24 12:43也沒帶律師。綠畜一直偷換概念成司

cuteyuyu1130 05/24 12:43法權,噁爛

tx5311 05/24 12:43證人有沒有照實回答 也不是證人說的算

pupu20317 05/24 12:43這條已經過二讀了

Finarfin 05/24 12:44就是黨國重現阿 這樣而已

syensyens 05/24 12:44人民選你來對付人民? 藍白好可怕

※ 編輯: brian900530 (1.161.194.151 臺灣), 05/24/2024 12:44:28

Pietro 05/24 12:44立院可以罰你十萬

shirman 05/24 12:44太恐怖了,立委們設的陷阱題一沒答好,你

ack0217 05/24 12:44樓上網軍還在洗好可悲

shirman 05/24 12:44要上台證明「是」被扭曲成證明「否」,說

shirman 05/24 12:44不定還被栽贓成共犯。

shirman 05/24 12:44而且到時候說不定藍白證人可以有律師,綠

shirman 05/24 12:44的證人沒有律師

Finarfin 05/24 12:44一堆馬迷都出來了 這些人還在憤怒當時不

realion 05/24 12:44who?

sepzako 05/24 12:44對藍白畜生仁慈就是造孽 在當沙包黨啊

paul51110 05/24 12:44高中生乖

WeGoYuSheng 05/24 12:44就搞成像紅衛兵那樣啊

ASMMILK 05/24 12:44有沒有照實回答,立院多數表決決定

Finarfin 05/24 12:45能透過服貿來兩岸一家親 順便把國家間接

rbking21 05/24 12:45爛透了

irence316 05/24 12:45所以能不能請律師還要韓國瑜同意?憑什

irence316 05/24 12:45麼?!

OoJudyoO 05/24 12:45通過這條的立委及其政黨 都應解散

thirtyto 05/24 12:45再次 證明 這法案 就是 加蔥變成一坨屎

Finarfin 05/24 12:45丟給中共 人家只記得你1450們和dpp竟然

OoJudyoO 05/24 12:45文革加戒嚴

mouscat 05/24 12:45現在要這是要復立警總還是什麼嗎

ymx3xc 05/24 12:45這違憲吧

shirman 05/24 12:45聽證會上的東西就是將來法庭上的證據,可

shirman 05/24 12:45以不帶律師?

Blazeleo819 05/24 12:45某樓是忘了藐視國會是不是?

Finarfin 05/24 12:45敢冒犯到我中華黨國體制的上等階級而已

jackas103 05/24 12:45台中廖老大已經介入調查,怎麼看都…

jackas103 05/24 12:45自行體會

yosaku 05/24 12:45為什麼民眾要被一些有案底的爛委叫去問還

yosaku 05/24 12:45不能請律師???

star12614 05/24 12:46國民黨真的要條條被丟釋憲是嗎

frae 05/24 12:46問就是你的權利是黨國施捨給你的,黨不給你

frae 05/24 12:46不能要cc

OoJudyoO 05/24 12:46赤裸裸的違憲

Robben 05/24 12:46柯糞吃屎啦

Finarfin 05/24 12:46就是未審先判 這就以前kmt最愛用的方式

damen0808 05/24 12:47基本權利變成要請示主席同意,黃國昌真

damen0808 05/24 12:47的笑死

smallweek 05/24 12:47光是法條定義不清對不對、有沒有說謊

smallweek 05/24 12:47由立委投票決定就很好笑了

Finarfin 05/24 12:47只要能懲罰對中華人不敬的 當然什麼真的

Finarfin 05/24 12:47毀憲亂政都能支持

cuteyuyu1130 05/24 12:48立院的調查結果就是移送監院、公告

cuteyuyu1130 05/24 12:48真相、修法參考,只要配合就完全沒

cuteyuyu1130 05/24 12:48有司法的責任,不配合才會移送法辦

cuteyuyu1130 05/24 12:48。無真是沒受過教育?跟低水準哥布

cuteyuyu1130 05/24 12:48林同水準

WeGoYuSheng 05/24 12:48國民黨的獨裁基因,是深藏於體內的,

WeGoYuSheng 05/24 12:48而且永遠不會跟你妥協,情況不利的時

WeGoYuSheng 05/24 12:48候會暫時休眠,成熟的時候就會甦醒發

WeGoYuSheng 05/24 12:48

thirtyto 05/24 12:48法先三讀過了 再跟你解釋

currry 05/24 12:48證人沒有律師可以請好嗎

Finarfin 05/24 12:49支持者的獨裁基因也是根深蒂固阿 利益分

ASMMILK 05/24 12:49憑甚麼我要被有案底的公僕主觀認定我有沒

ASMMILK 05/24 12:49有罪

sln5112 05/24 12:49光你回答滿不滿意還要立委投票

sln5112 05/24 12:49不就很搞笑

Robben 05/24 12:49柯糞吃屎

Finarfin 05/24 12:49贓群體知道不會算到自己 才會開心叫好

Blazeleo819 05/24 12:49國民黨是要警總復辟

WeGoYuSheng 05/24 12:49只要配合?你立院是他媽的司法人員喔

WeGoYuSheng 05/24 12:49?你立院哪根蔥?有什麼資格合格嗎?

AlphaA7M2 05/24 12:49就說是開刑堂了

CHADA 05/24 12:49這法案到底誰寫的啊

aptx1869 05/24 12:49吳崢是誰啊

thirtyto 05/24 12:49完全沒討論 就長這個樣子 連護航好幾套

robi 05/24 12:50這個擴權 擴到真的太誇張了

pyrogen 05/24 12:50藍白:很快就會統一了,聽主席裁示,沒毛

pyrogen 05/24 12:50病啊

Finarfin 05/24 12:50隨便講幾句 就有冥國豬出來喊說roc要滅

WeGoYuSheng 05/24 12:50吳宗憲都說過,法條過了才跟你講 呵

WeGoYuSheng 05/24 12:50

thirtyto 05/24 12:50連護航 好幾套 互相矛盾 的說法

Finarfin 05/24 12:50亡 什麼你人在海外不准評論(自己華腦卻

Finarfin 05/24 12:51四處在海外親中) 所以這些人本質就是師

SpaceNeedle 05/24 12:51笑死!要罰你只要幾個立委舉手就算數

SpaceNeedle 05/24 12:51

Finarfin 05/24 12:51學國民黨警總特務那一套 以為自己是主人

dandes0227 05/24 12:51貪污詐欺犯都能請律師耶XD

sln5112 05/24 12:51就說藍白法界人才整個爛到死掉

dandes0227 05/24 12:51被立委叫去立院的人比詐欺犯還不如

smallweek 05/24 12:52一堆護航都是你不犯罪就不用怕,馬的這

smallweek 05/24 12:52不就以前極權時代國民黨的說法

MyDice 05/24 12:52真的私設刑堂

tomoko17 05/24 12:52真的亂搞

fewhy 05/24 12:53那改成“得申請律師陪同”就可以過了嗎

ProdigyLiu 05/24 12:53香港化 不遠了 。。。

brian900530 05/24 12:53五十條之二寫的是接受調查詢問 跟在

brian900530 05/24 12:53刑事程序有作證義務的證人不一樣 你

brian900530 05/24 12:53因為涉案去警局去地檢署接受調查都

brian900530 05/24 12:53可以帶律師了 去立法院受調查詢問就

brian900530 05/24 12:53不行了?

sln5112 05/24 12:53反正狗昌說罰二十萬很輕

sln5112 05/24 12:53憲哥也說關一年不會怎樣

Robben 05/24 12:53先讓你適應而已

damen0808 05/24 12:53把一大堆經主席同意或是委員會投票認定

damen0808 05/24 12:53拿掉先吧

g9122xj 05/24 12:54讓你提前適應

joeduck 05/24 12:54你可以表示意見,但一直提散會

mouscat 05/24 12:54國民黨一次又一次驗證了他們只有完全從

mouscat 05/24 12:54地表消失 對台灣才是好的

shoederl 05/24 12:55證人作證可以找律師就是目前綠的共識對

shoederl 05/24 12:55

waynecode 05/24 12:55國會聽證不是刑事訴訟程序

thirtyto 05/24 12:55來了來了 護航說法 來了 先三讀 再解釋

ASMMILK 05/24 12:55隨便找你麻煩把你找來立院,你要自己想辦

ASMMILK 05/24 12:55法找行政訴訟救濟,有沒有律師陪同要院長

ASMMILK 05/24 12:55同意,覺得你不誠實藐視國會就罰你錢,然

ASMMILK 05/24 12:55後誠不誠實國會多數決定,去吃屎吧吧

seastar1982 05/24 12:55完了 沒有受過法律訓練的直接會被玩

seastar1982 05/24 12:55

smallweek 05/24 12:55藍白粉到底知不知道什麼是人權?什麼是

smallweek 05/24 12:55程序正義,現行犯都需要經過完整的司法

smallweek 05/24 12:55調查和審理才能判刑了

brian900530 05/24 12:56不是刑事訴訟程序 但你講的話可能會

brian900530 05/24 12:56導致你受刑罰。

thirtyto 05/24 12:56主席 跟 立委 心證 投票 好棒棒

thirtyto 05/24 12:57不需要用 律師喔 但是 三讀禁止你請???

Finarfin 05/24 12:57藍白粉 只覺得這國家本來就是讓Kmt繼續

notime 05/24 12:57證人可以請律師???難怪會輟學

Finarfin 05/24 12:57專制下去比較好的心態 講話出來不是像警

OoJudyoO 05/24 12:57誰寫出來的法條 下地獄

waynecode 05/24 12:57受不受刑罰是法院審理,不是立院權責

rbking21 05/24 12:57講的話會不會被罰由立法院決定XD

factotum 05/24 12:57那就改呀,民進黨在委員會都在杯葛議事

factotum 05/24 12:57,只好搞個全民審法條 呵呵

saimeitetsu 05/24 12:57立委變成中共公安,笑死

robi 05/24 12:58而且還是用投票決定的

tomoko17 05/24 12:58藍白繼續敗票

WeGoYuSheng 05/24 12:58國民黨一直以來的想法就是中華民國只

WeGoYuSheng 05/24 12:58可以是他們執政,其他人執政都是竊國

WeGoYuSheng 05/24 12:58,而且為了不讓其他人執政,連國家送

WeGoYuSheng 05/24 12:58給中國共產黨都在所不惜

thirtyto 05/24 12:58加蔥屎 先讓 全國人民吃了再說 先吃啦

Finarfin 05/24 12:58總就是想教訓殺人 當kmt底下的太監 有

tomoko17 05/24 12:58垃圾法條

waynecode 05/24 12:58這絕對是一個非常好的法條

waynecode 05/24 12:58因為立院無權審判,最終仍是法院決定

waynecode 05/24 12:58有沒有罪

waynecode 05/24 12:58所以沒有侵犯司法權的問題!

Finarfin 05/24 12:58權利有湯頭還可以拿刀叉殺人 這些人哪

Finarfin 05/24 12:59來的民主和公民素養

thirtyto 05/24 12:59這法條超棒 但都不審查討論 先過再解釋

copycat603 05/24 12:59這條是給律師到場吧 主席同意才能維持

Finarfin 05/24 12:59送給中共 然後用k黨給的好處 去國外路上

victoryman 05/24 12:59立法院又不是法庭 根本沒辦法判罪

copycat603 05/24 12:59秩序阿 不然甚麼阿貓阿狗都能陪同嗎

fab5 05/24 13:00侵害人權就釋憲啊 又再誤導 愁很動員

waynecode 05/24 13:00這條可以很有效的用來對付快篩小吃店

waynecode 05/24 13:00跟陳時中這種官員

Finarfin 05/24 13:00當個驕傲的黃皮猴 對岸高官子女也都是割

kingtama 05/24 13:00不爽不要做 不是嗎?被老闆電是不是也要

kingtama 05/24 13:00叫律師?

icestormz 05/24 13:00中國黨本來就該消失 他們是威權獨裁的

icestormz 05/24 13:00象徵

Finarfin 05/24 13:00了無數韭菜 去國外享受真正民主自由

icestormz 05/24 13:01kingtama老闆可以罰你錢是不是

flushwing 05/24 13:01對於能不能請律師等法案過來再來解釋

waynecode 05/24 13:01簡單來說,官商勾結或貪污治罪,非常

waynecode 05/24 13:01有效

waynecode 05/24 13:01也能有效對付政府網軍

Finarfin 05/24 13:01這些所謂的大中華民族哪一個是真正支持

polestar0505 05/24 13:01好了啦精障哥布林

Finarfin 05/24 13:01自己出生國家有民主制度 答案就是沒有

thirtyto 05/24 13:01立法院不能判罪 但是你們都是貪污喔

robi 05/24 13:01只因為"有效"就可接受採納這種沒人權法條?

copycat603 05/24 13:01行政訴訟輔佐人參考一下

WeGoYuSheng 05/24 13:01扯「被老闆電要找律師」?是白癡還是

WeGoYuSheng 05/24 13:01無恥?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耶,人民才

WeGoYuSheng 05/24 13:01是老闆阿!工三小啊幹

Finarfin 05/24 13:02因為割韭菜讓自己獲取最大利益 知道白人

copycat603 05/24 13:02這條明明很溫和給你請辯護人

Finarfin 05/24 13:02國力最強最有保障 去那邊貪圖保障

Finarfin 05/24 13:02這些人根本就只是欺善怕惡背恩忘義啦

abucat 05/24 13:03所以我才說是紅衛兵批鬥大會法

damen0808 05/24 13:03條文一大堆立委認定,經主席同意,好奇

damen0808 05/24 13:03怪,立委權力突然變好大,要不要乾脆行

damen0808 05/24 13:03政考試權也一起抓一抓算了

smallweek 05/24 13:03你沒有司法權或行政裁罰權,那你訂什

smallweek 05/24 13:03麼罰款、坐牢這些法條

WeGoYuSheng 05/24 13:03這種法就是藍白紅衛兵大法

thirtyto 05/24 13:03中央廚房 護航說法 統一下啦

copycat603 05/24 13:03主席中立類似審判長阿

brian900530 05/24 13:03我講很清楚了 50條之2是受調查詢問

brian900530 05/24 13:03 不是刑事作證 我當然知道法庭作證

brian900530 05/24 13:03不能帶律師 問題在這邊是受調查詢問

brian900530 05/24 13:03 你在警局地檢署被問都可以帶律師

brian900530 05/24 13:03更何況你在立法院講的話可能涉及刑

brian900530 05/24 13:03罰 在警局地檢署講的話也是要經過法

brian900530 05/24 13:03院才可能被判 立法院講話也是一樣

brian900530 05/24 13:03相同情況在立法院為啥就不能有律師

brian900530 05/24 13:03協助了 我不懂

rickcoo 05/24 13:03藍白真的是共產黨 幹

copycat603 05/24 13:04如果你認位主席審判長都不可信

thirtyto 05/24 13:04一下子要律師 一下子不需要律師

copycat603 05/24 13:04那也沒辦法了

damen0808 05/24 13:04要立委中立?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copycat603 05/24 13:04行政訴訟輔佐人 自己GOOGLE

copycat603 05/24 13:04主席就是要中立阿 如果你覺得不中立

thirtyto 05/24 13:04立法院 變 法院啦 還比法院大!!!

copycat603 05/24 13:05法院也可以廢掉 審判長也可能不中立

SphereDavid 05/24 13:05又違憲了嗎

a128692001 05/24 13:05幹你媽的藍白黨真的共產黨

imjksay 05/24 13:05中輟生,悲哀

copycat603 05/24 13:05反正誰都不可信 是吧

thirtyto 05/24 13:06國蔥 說法 還沒出來嗎?? 護航 無法

waynecode 05/24 13:06支持不能帶律師、如果律師是蘇貞昌或

waynecode 05/24 13:06徐國勇會擾亂台中

copycat603 05/24 13:06這條是給你請律師不是不給 搞清楚

waynecode 05/24 13:06擾亂聽證*

brian900530 05/24 13:06Copycat明顯看不懂條文 不知道怎麼

brian900530 05/24 13:06回你 立法院如果願意給律師協助權

brian900530 05/24 13:06那就直接給啊 還要同意的裁量權是什

brian900530 05/24 13:06麼道理 我不懂

jackie36952 05/24 13:06官員本身有刑事 所以可以請律師

tokei927 05/24 13:07噁心的藍白兩黨~可悲

waynecode 05/24 13:07而且這條是經主席同意可以哎

rfireptt 05/24 13:07立院怎麼能做法院的事情,權責混亂了吧

bettybuy 05/24 13:07不接受調查會被拘提嗎?

jackie36952 05/24 13:07因為立法院不是法院 不是一定需要律

jackie36952 05/24 13:07

Vram 05/24 13:08你要拿法庭比喻比較像證人,證人請律師?

brian900530 05/24 13:08你先肯認去立法院受調查詢問的有律

brian900530 05/24 13:08師協助權 但又要有裁量權線索是什麼

brian900530 05/24 13:08道理?

linja 05/24 13:08看到藍白多數就笑了

s81048112 05/24 13:08藍白糞是不是忘記為啥叫人來調查

jackie36952 05/24 13:08一定需要律師 是等你上法院的時候 你

s81048112 05/24 13:08就是立委認為你有問題 把你當被告叫來

jackie36952 05/24 13:08要加油

robi 05/24 13:08所以需不需要律師 以後都是主席個人說的算?

waynecode 05/24 13:08當然要經過同意,為什麼不用經過同意

waynecode 05/24 13:08

smallweek 05/24 13:08法官是依照法條和證據判案的,這次一

smallweek 05/24 13:08堆法條定義不清由主席或立委投票決定

smallweek 05/24 13:08本來就很可笑

brian900530 05/24 13:09立法院不是法院當然 但這裡的法律效

brian900530 05/24 13:09果會涉及刑罰。

tso2054852 05/24 13:09噁心白藍

roger1976 05/24 13:09藍白賤畜 有夠下幹

s81048112 05/24 13:09然後被立委當被告 請律師還要別人同意?

atgo1207 05/24 13:09紅明顯 刑事訴訟法中證人也不能請律師喔

rickcoo 05/24 13:09藍白共私設刑堂喔 幹好扯

brian900530 05/24 13:09*裁量權限縮

waynecode 05/24 13:0929%在那邊鬧事

thirtyto 05/24 13:09立法院丟一堆給法院判 這爛法 法官幹死

brian900530 05/24 13:10Atgo 這裡是受調查詢問 不是刑事證

brian900530 05/24 13:10人 比較像去警局地檢署受調查

wayne62 05/24 13:10這麼扯的條文為啥沒有及早浮現出來,

wayne62 05/24 13:10藍白不是都說有逐條審查討論嗎?

wayne62 05/24 13:10事實是 #1cJsNG84 (HatePolitics)

wayne62 05/24 13:104/15在司法委員會吳宗憲召委講逐條審查

wayne62 05/24 13:10但不給討論。有直播有真相

SphereDavid 05/24 13:10但這是國會聽證調查,又不是刑事訴訟

SphereDavid 05/24 13:10,又不會上法院;勞工局來勞動檢查你

SphereDavid 05/24 13:10要請律師嗎?

damen0808 05/24 13:10法官不維持司法中立會被彈劾,職務法庭

damen0808 05/24 13:10不然就刑訴,阿立法院主席呢?

Finarfin 05/24 13:11立委就是擴權僭越到司法權 自己可以憑個

b1987517 05/24 13:11要主席同意才能找律師www好大喔

Finarfin 05/24 13:11人想法去侵害個人權益 立法委員又不是檢

bettybuy 05/24 13:12證人可能轉被告捏,這樣的話證據能力?

bettybuy 05/24 13:12經主席同意可以請律師,主席現在是法官

bettybuy 05/24 13:12惹好猛

HappyKH 05/24 13:12藍白沒有任何辯解嗎

bobby94507 05/24 13:12太扯了吧

Finarfin 05/24 13:12察官或司法官 還有一堆貪汙前科黑道 這

OoJudyoO 05/24 13:12白藍以為立委是老闆阿

Finarfin 05/24 13:12些人哪來權利可以這樣直接修理人 藍白是

atgo1207 05/24 13:12那行政院長過來質詢也要請律師了是吧 難

atgo1207 05/24 13:12怪律師公會要反對 律師不能發大財

wayne62 05/24 13:12"勞工局來勞動檢查你要請律師嗎?"

wayne62 05/24 13:12一般大公司自己都有合作律師,會希望

wayne62 05/24 13:12律師陪同吧。勞工局不可能說需要勞工局

wayne62 05/24 13:12長同意吧

brian900530 05/24 13:12Sphere 新修訂的藐視國會罪 官員在

brian900530 05/24 13:12聽證程序就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

brian900530 05/24 13:12偽陳述 有刑責

sumirelin 05/24 13:13就叫藍白在委員會裡討論好,偏要在院會

sumirelin 05/24 13:13裡,讓大家看你們修什麼爛法案

Finarfin 05/24 13:13不是以為靠k黨分贓沒被抓 無所謂 所以支

damen0808 05/24 13:13一群不一定具有國家資格的人擔任類似審

damen0808 05/24 13:13判長的角色,會懷疑他們能不能真的維持

damen0808 05/24 13:13中立很正常吧?

danielqwop 05/24 13:13這是立法院,不是司法院

jackie36952 05/24 13:13就跟你說這不是法院了 是聽不懂喔

OoJudyoO 05/24 13:13請律師是基本人權 你今天吃早餐要請律師

OoJudyoO 05/24 13:13都可以

Finarfin 05/24 13:13持政黨可以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還是說k黨

Finarfin 05/24 13:14和民國人的尊嚴和統制才叫做正當程序?

thirtyto 05/24 13:14別討論了 先三讀過了 再跟你解釋

bettybuy 05/24 13:14而且好好奇怎麼確認證人陳述真假,立委

atgo1207 05/24 13:14你去當證人又不是被告 還是你的態度就是

bettybuy 05/24 13:14現在可以當檢察官哦www

atgo1207 05/24 13:14我等等要說謊 會被列被告 那你帶律師我

atgo1207 05/24 13:14沒話說 嘻嘻

bettybuy 05/24 13:14客觀說主觀說還是折衷說?

brian900530 05/24 13:14去警局去地檢署接受調查訊問是法院

brian900530 05/24 13:14嗎 不是啊

route22 05/24 13:14藍白權力濫用

Finarfin 05/24 13:15k黨一定很多去聽白人的話當個乖乖黃皮猴

s81048112 05/24 13:15還有人想扯是證人喔 叫你來立法院調查

iagb 05/24 13:15先別說藍,這就是小草要的國度?

bettybuy 05/24 13:15依據陳述內容證人會轉被告啊,不自證己

bettybuy 05/24 13:15罪,立委會告知嗎?好奇?

s81048112 05/24 13:15怎可能是當你證人 當然是被告

Finarfin 05/24 13:15因為人家老大又是民主精神當家 但是在自

route22 05/24 13:15不說話就是被告?

brian900530 05/24 13:15這條去接受調查詢問的當事人地位跟

brian900530 05/24 13:15法庭證人地位不一樣。

damen0808 05/24 13:16然後你的陳述內容是不是真的,還要經過

damen0808 05/24 13:16委員投票認定喔,想必每一位委員都有檢

damen0808 05/24 13:16察官資格對吧…對吧?

smallweek 05/24 13:16這不是法院但權力比法官大,被找去調查

smallweek 05/24 13:16聽證的人權利比犯罪人還小,這不是很好

smallweek 05/24 13:16笑嗎?這不就是私設刑堂

copycat603 05/24 13:16你法條哪裡查的 我怎麼查的50條之2

s81048112 05/24 13:16然後緘默權還被垃圾KMTMD拿掉

bettybuy 05/24 13:16刑事訴訟很多證人都會轉被告了,不過檢

bettybuy 05/24 13:16察官有告知免答義務喔

s81048112 05/24 13:16不回答就給你判 藐視國會 笑死人喔

copycat603 05/24 13:16都是應邀到會備詢之人員

Finarfin 05/24 13:16己的國家還可以當個主人旺旺叫 因為在海

copycat603 05/24 13:16你的法條是看新聞嗎?

Finarfin 05/24 13:16外叫沒人要理 只好在國內四處撒尿

copycat603 05/24 13:16如果這樣 證人更不應該請律師

s81048112 05/24 13:17把人叫到立法院調查 怎可能是證人啦

route22 05/24 13:17緘默權是我的權利 不是你KMTMD立委說了

route22 05/24 13:17

EMH 05/24 13:17要不要官員被質詢都備個律師在旁邊

OoJudyoO 05/24 13:17這法制定這種法律的所有立委 應永久與

OoJudyoO 05/24 13:17社會隔離

copycat603 05/24 13:17法條就寫應邀到會備詢之人員阿

copycat603 05/24 13:17你他媽這不是證人難道是被告???

fbtm 05/24 13:18為什麼妳們就是不肯說實話?為什麼要支持說

fbtm 05/24 13:18謊行為?

copycat603 05/24 13:18你法條哪查的啦 唬爛喔

s81048112 05/24 13:18調查你有沒有問題 不就是被告 等審判XD

bettybuy 05/24 13:18備詢之人範圍很廣哦,證人可能轉當事人

bettybuy 05/24 13:18是要說幾次啦

damen0808 05/24 13:18證人被轉被告好像也滿常見的不是嗎?

paulin0613 05/24 13:18整個擴權立法過程就是想耍小聰明對法

paulin0613 05/24 13:18案撰寫又不用功,被人民藐視也是剛好

paulin0613 05/24 13:18而已

fbtm 05/24 13:18說謊也支持,難不成殺人也支持???

copycat603 05/24 13:18如果這樣更好笑 證人哪有在請律師的

s81048112 05/24 13:18不然垃圾KMTMD 把緘默權還回來啊!!!!!!

thirtyto 05/24 13:18靠北 這法條這麼多事 還要先三讀再解釋

copycat603 05/24 13:19差點被你假法條騙 真厲害差點被唬

yjjs 05/24 13:19這到底什麼垃圾立院

amothia 05/24 13:19綠衛軍集體高潮了?!

bettybuy 05/24 13:19證人不用請律師,那立委有告知不自證己

bettybuy 05/24 13:19罪義務嗎?

bettybuy 05/24 13:19有告知的話,證人不用請律師OK

robi 05/24 13:1950條之2開頭就寫 接受調查詢問之人

copycat603 05/24 13:19你有看過證人請律師嗎法盲

brian900530 05/24 13:19https://reurl.cc/yLAyA6

copycat603 05/24 13:20這法條已經很寬容了 類似輔佐人

yathgu 05/24 13:20立法院直接收集司法 監察 行政部分權力

copycat603 05/24 13:20主席同意沒毛病阿

smallweek 05/24 13:20不給緘默權又不給請律師,這真的好有人

smallweek 05/24 13:20權的法條

taxi69 05/24 13:20造謠仔,被告才能請律師,證人哪有在請律

bettybuy 05/24 13:20法律人反對不是沒理由的啦,要寫也寫好

bettybuy 05/24 13:20一點,低能立法

armedlove 05/24 13:20證人哪有在請律師的啦 台灣哪個庭審證

brian900530 05/24 13:20是誰查錯法條啊

armedlove 05/24 13:20人有律師陪同的 一群法盲

copycat603 05/24 13:20到底哪一版阿

s81048112 05/24 13:20先去想想看 要你接受調查是代表什麼人

copycat603 05/24 13:20我看5/15號

yathgu 05/24 13:20變權力最大的院

wateryou 05/24 13:20雜草就是口水獸的口水吃太多了

brian900530 05/24 13:21通過的版本50條之2就是這樣寫 是你

brian900530 05/24 13:21查錯 怪我?

brian900530 05/24 13:215/15 今天他媽都5/24了

copycat603 05/24 13:21拜託一下你去看立法院網站

copycat603 05/24 13:21告訴我法條在哪 不要丟個新聞

brian900530 05/24 13:21你到底是是有什麼問題==?

evmeiowrgj 05/24 13:21法盲一大堆,上法院作證能帶律師嗎?

evmeiowrgj 05/24 13:21一群87

TWeng 05/24 13:21證人哪請律師

s81048112 05/24 13:21還在立院網站 那種盲盒內容不少不同了

s81048112 05/24 13:22第47條 才跟小草吵過有沒有部隊

copycat603 05/24 13:22如果證實你造謠就道歉 不然我道歉

s81048112 05/24 13:22那個小草臉超級腫!!!!!!!!!

acexi92 05/24 13:22以前公聽會沒有這些條文,白還可以騙是

acexi92 05/24 13:22國會改革

smallweek 05/24 13:22但法院、檢調證人有緘默權,你這個把緘

smallweek 05/24 13:22默權拿掉又不給請律師是對的合理的嗎?

brian900530 05/24 13:22那你先跟我道歉 在立法院的立委發文

brian900530 05/24 13:22也都是說50條之2

emily0606abc 05/24 13:23真的好噁

brian900530 05/24 13:23原草案50之2不是這個內容 他條號應

brian900530 05/24 13:23該是有修正

copycat603 05/24 13:23丟新聞沒用 我看網站的

copycat603 05/24 13:24應該個屁阿 你連查都沒查

thirtyto 05/24 13:24呼叫 國蔥 說帖 三讀了 沒有說帖

allenz78 05/24 13:24白藍粉最愛的政黨

DEAKUNE 05/24 13:24當證人需要律師嗎?

s81048112 05/24 13:24怯戰昌的最終版本 不少跟網站的不同了

graveisgood 05/24 13:24看到塔綠班一直洗就知道接下來發展一

brian900530 05/24 13:24上面一堆不爬文的 我早就說了 50之

brian900530 05/24 13:242接受調查詢問不是刑事作證 不足再

brian900530 05/24 13:24跟我說法庭證人不能請律師了==

graveisgood 05/24 13:24定對他們這群畜生的主子不利了 ㄒ嘻

graveisgood 05/24 13:24

s81048112 05/24 13:24你要看怯戰昌的最終版本放上去了沒

taxi69 05/24 13:24被告才能請律師,證人沒在請律師的,法盲

brian900530 05/24 13:25好拉 一堆新聞都發50之2 在現場的立

brian900530 05/24 13:25委也寫50之2你到底還想怎樣 拿5/15

brian900530 05/24 13:25的版本來質疑我

fxntdsxdr 05/24 13:25去立法院網址弄個修正法條出來對照比看

fxntdsxdr 05/24 13:25這些自己社群要準確的多,還是塔綠班只

fxntdsxdr 05/24 13:25能拿自己社群的東西就當令箭胡亂瞎扯

KaworuNagisa 05/24 13:25笑死 這不是那位說什麼彰化要建設的

KaworuNagisa 05/24 13:25? 那個跑了3個月才把松信跑完的議

KaworuNagisa 05/24 13:25員落選常客aka雲豹小公主前男友吳崢

KaworuNagisa 05/24 13:25嗎? 怎麼塔綠斑信的都是一些小丑咖

brian900530 05/24 13:25就不是證人 要講幾遍。

KaworuNagisa 05/24 13:25? 不是那種立委沒選上整天瞎扯的法

KaworuNagisa 05/24 13:25律系畢業生,連律師都考不上說自己

KaworuNagisa 05/24 13:25比google厲害的;就是這種連黨都覺

KaworuNagisa 05/24 13:25得可笑的 對法條的解讀你會信隔

KaworuNagisa 05/24 13:25老王還是有律師執照的教授?

KaworuNagisa 05/24 13:25啊 忘了塔綠斑有黨證,即便是坨屎都

KaworuNagisa 05/24 13:25能信賴~

DEAKUNE 05/24 13:26昨天還有死忠的扯證人可以不說實話。證人

DEAKUNE 05/24 13:26可以說謊?

TanyaVonDeg 05/24 13:26哇 藍白開洗 好恐怖

TWeng 05/24 13:26證人啥時有緘默權,被告才有

t13thbc 05/24 13:27二讀版本的緘默權 叫做 我她媽的調查會

thirtyto 05/24 13:27所以要等 國蔥 的公版 護航說帖 為準

t13thbc 05/24 13:27覺得你可以不講話才能不講話 我覺得你該

t13thbc 05/24 13:27講話 你不講 你就受罰 幹你娘的垃圾

t13thbc 05/24 13:27然後 0掏一直護航說可以請律師 現在看起

abucat 05/24 13:27證人被問矛盾問題不管如何都有罪

t13thbc 05/24 13:28來 連律師能不能請 都要調查會主席許可

TanyaVonDeg 05/24 13:28而且 證人應該是要 自願的吧

TanyaVonDeg 05/24 13:28你現在立委不是想叫誰來就能叫誰來

thirtyto 05/24 13:28不過 這加蔥屎法案 前後矛盾拼裝 很難圓

TanyaVonDeg 05/24 13:28問 這叫證人喔

t13thbc 05/24 13:28藍白粉講不出個道理 又在人身攻擊了

t13thbc 05/24 13:28黃國昌親傳?

TanyaVonDeg 05/24 13:29如果不來沒罰則 他自願來作偽證那有

TanyaVonDeg 05/24 13:29責任很正常啊

s81048112 05/24 13:29立委叫人去立法院調查 是怎麼當證人

s81048112 05/24 13:29不去 罰則就是藐視國會

jack529 05/24 13:30…不是聽證就代表證人好嗎 綠腦繼續洗==

jiong7531 05/24 13:30證人如果是嫌疑人候補就能請律師好嗎

bettybuy 05/24 13:31證人在刑訴法不是自願,有罰則

jack529 05/24 13:31等釋憲啊 現在叫啥小

kkoo5888 05/24 13:31搞得好像大家都會去立法院罰站一樣

fatedate 05/24 13:31經主席同意。然後自己51席嘴沒用的八席

fatedate 05/24 13:31把主席送人

brian900530 05/24 13:31不是叫聽證 叫來的人就是刑事證人地

brian900530 05/24 13:31位好嗎 我懶得再講了

OAVAYAVAO 05/24 13:31不要再造謠了 超譯

OoJudyoO 05/24 13:32噓的人是機器人嗎?

su06su06 05/24 13:32藍白賤畜繼續無腦護航

fatedate 05/24 13:32然後這個叫超譯

pasaword 05/24 13:32還能護航真的是蠻厲害的

AlenCKH 05/24 13:32習主席表示滿意,給傅黃記一大功

smallox 05/24 13:34官員不要說謊不就好了嗎

smallox 05/24 13:35警察會抓壞人,阿你不要做壞事當壞人不就

smallox 05/24 13:35好了

rea1 05/24 13:35謝謝你 藍白垃圾

brian900530 05/24 13:36https://www.youtube.com/live/sVu

brian900530 05/24 13:36_r31mncc?si=C5ChRkOEoqi9GEKP

chanceiam 05/24 13:36喔?諮詢也都安排律師在旁邊好了

chanceiam 05/24 13:36咦!之前都有美花律師在厚

brian900530 05/24 13:362:32:46 宣讀條文50條之2 接受調查

brian900530 05/24 13:36詢問之人員

coolmine 05/24 13:36議事當然要經主席同意,你當主席塑膠哦

coolmine 05/24 13:36?法律也要經過總統頒布實施,難道總統

coolmine 05/24 13:36可以拒絕頒布?

WeGoYuSheng 05/24 13:37狗廁上班了 黑名單推文比例增加

brian900530 05/24 13:37@copyacat罵我造謠什麼時候要跟我道

brian900530 05/24 13:37歉?

Syoshinsya 05/24 13:38看潛在殺人犯們群聚尻槍太有趣了,再

Syoshinsya 05/24 13:38多尻一點 XD

brian900530 05/24 13:38說我假法條唬爛不先查證 道歉?

scott67871 05/24 13:38藍白恐怖 幹你娘

tsrnnash 05/24 13:39先不管對錯 議場杯葛 po文發表意見 看起

tsrnnash 05/24 13:39來怎麼怪怪的

aflan5420 05/24 13:42藍白就是要搞白色恐怖

aflan5420 05/24 13:42立委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aflan5420 05/24 13:43還不給你辯證的機會

aflan5420 05/24 13:43這就是違憲侵犯人權的鐵證

brian900530 05/24 13:44剛剛說我錯要我道歉的 現在躲起來了

kapah 05/24 13:44朕不同意,你不能宣律師

ae2622 05/24 13:45扯爆

s81048112 05/24 13:45藍白粉就是一直抓盲盒在網站上高潮阿

s81048112 05/24 13:46結果怯戰昌最終版本一直打藍白粉臉

brian900530 05/24 13:46人家表決的條文就長這樣 拿一個5/1

brian900530 05/24 13:465不知道啥時的版本來說我唬爛假法條

brian900530 05/24 13:46 都不知道那幾版以前的東西了

smch 05/24 13:47綠的版本是?

yathgu 05/24 13:48這些算重大法案 為什麼可以這樣倉促通過

cv120345 05/24 13:48藍白真的是為了擴權毫無下限

yathgu 05/24 13:48而且不用併入民進黨那51席的版本

g8boy0607 05/24 13:49法庭上被告說謊不罰 不自證己罪

WTweiting 05/24 13:49你有看過證人去法庭作證還帶律師的嗎?

WTweiting 05/24 13:49傻眼

yathgu 05/24 13:49所以那51席不代表民意???

panmomo 05/24 13:49在路上!

brian900530 05/24 13:49WT 上面講很多遍了 這就不是證人。

g8boy0607 05/24 13:50證人?他們隨時可以判藐視國會 那就表

g8boy0607 05/24 13:50示證人隨時可以變被告

g8boy0607 05/24 13:50我他媽才傻眼

Goatrae 05/24 13:51藍白惡搞國家社會 真是國家災難和不幸

harryzx0 05/24 13:51太扯 想把立法院搞成警總

brian900530 05/24 13:51另外前面有人提到的刑法168條偽證罪

brian900530 05/24 13:51並不處罰被告 被告說謊沒有刑責。

coubeooh 05/24 13:51法院的證人都不能請律師陪同作證了,這

coubeooh 05/24 13:52個作證經同意可以請律師的有什麼好爭執

coubeooh 05/24 13:52

yathgu 05/24 13:52你藍白就繼續亂搞 看看後面剩幾席

lc85301 05/24 13:52好了啦,又跟六成五民意對幹

ayianayian 05/24 13:52繼續扯喔,好好看喔

asdhse 05/24 13:54最後還是會去法院 愛請幾位律師隨你

gn0481914 05/24 13:55又不是要審判你,律師的功能是保障當事

gn0481914 05/24 13:55人在法院審判時有足夠的法律權益。要主

gn0481914 05/24 13:55席同意也是為了議會秩序著想,不然又有

gn0481914 05/24 13:55些人找律師幫忙杯葛議會。

brian900530 05/24 13:56講很多遍了 這條的設計叫做受調查詢

brian900530 05/24 13:56問 奇怪是很多人以為名字叫聽證會叫

brian900530 05/24 13:56人的就是證人嗎

brian900530 05/24 13:58律師的功能並不只在法庭喔 包含警詢

brian900530 05/24 13:58 檢察官訊問都有律師協助權 在國會

brian900530 05/24 13:58接受調查詢問而且有入罪可能 性質與

brian900530 05/24 13:58這兩者比較接近

sweetsmoke 05/24 13:58喔好怕喔wwwww

brian900530 05/24 13:58不過你說的是對的 目的是在保障法律

brian900530 05/24 13:58權益

pinkgun 05/24 13:59太超過了,全面反對蔡英文的國會改革政策

gn0481914 05/24 13:59就好像如果小學生上學想帶律師,要校方

gn0481914 05/24 13:59同意一樣。你的問題應該不是校方為什麼

gn0481914 05/24 13:59不讓帶,而是小朋友帶律師幹嘛? 然后

gn0481914 05/24 13:59上面一堆跳針說律師是人民基本權利,不

gn0481914 05/24 13:59讓小朋友帶律師是把學校變警總。

pcsh210353 05/24 14:02垃圾立委

bettybuy 05/24 14:06小朋友上課回答問題請問會有行政或刑事

bettybuy 05/24 14:06責任嗎,亂類比前要不要先用你的膝蓋想

bettybuy 05/24 14:06想比喻合理嗎

robi 05/24 14:06照brain的說法,這小學生未來有可能被判罪

LipaCat5566 05/24 14:07我上法庭當證人也不能帶律師啊 不然

LipaCat5566 05/24 14:07是我去作證還是律師

BeckettLai 05/24 14:07給洨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brian900530 05/24 14:09小朋友帶律師來保障他程序上的權益

brian900530 05/24 14:09 以避免因自己的話未來夭壽刑事處罰

brian900530 05/24 14:09 懂嗎

brian900530 05/24 14:09*遭受

chiangdapang 05/24 14:09聽證會主席是黃國昌或徐巧芯,會讓

chiangdapang 05/24 14:09你請律師?

brian900530 05/24 14:11照你的問題小朋友帶律師幹嘛好了 那

brian900530 05/24 14:11現行通過的條文承認官員得到同意可

brian900530 05/24 14:11以帶律師 目的在哪?

brian900530 05/24 14:11如果根本上認為這個程序不需要律師

brian900530 05/24 14:11 那現在的條文設計何必這樣寫? 就

brian900530 05/24 14:11在你要給又只給一半很奇怪

ganglia01 05/24 14:12我看了還是不知道問題在哪,拒絕逐條審

ganglia01 05/24 14:12查的綠委問題比較大

brian900530 05/24 14:16沒關係 的確是需要一些法學知識才看

brian900530 05/24 14:16得懂

s81048112 05/24 14:17已經很白話了還看不懂 是不想懂吧

lazylili 05/24 14:1840%的人民崩潰

wisonmann 05/24 14:19想一輩子當在野黨吧

jiong7531 05/24 14:19六成文盲法盲要四成陪葬

robby368 05/24 14:20綠賤畜繼續無腦造謠

thirtyto 05/24 14:20連去被調查的人 被告 還是 證人 都可能

thirtyto 05/24 14:21這法案真的 加蔥 屎一坨

bibiwei 05/24 14:23藍白不敢談法案本身內容,想偷渡

a37821910 05/24 14:28發文者麻煩附上你的法學博士畢業證書或

a37821910 05/24 14:28是律師執照

gogobar 05/24 14:30還在造謠喔?可憐

hitmd 05/24 14:30造謠

lovebubao730 05/24 14:31說侵害人權再釋憲的人為什麼已經知

lovebubao730 05/24 14:31道侵害人權還要通過阿?

kawumwx0228 05/24 14:33狗策上班了

thirtyto 05/24 14:34加蔥屎 先吃啊 有病再說

Haruno 05/24 14:36怕了吧!以後立院龍頭都安排不分區,不適

Haruno 05/24 14:36任你也罷不掉

gametv 05/24 14:38垃圾藍白毀憲滅政

brian900530 05/24 14:41只會說造謠 不會針對實體內容反駁也

brian900530 05/24 14:41是蠻可憐的

antistar 05/24 14:42好了啦,還在信主子,被打臉就自稱唸5年

antistar 05/24 14:42法律的死忠仔,可憐

t1329kimo 05/24 14:42黃狗昌研究院覺得沒問題

brian900530 05/24 14:44要給你學校學號你才信嗎?我看倒是

brian900530 05/24 14:44你臉被打得比較腫

goodzoro 05/24 14:44垃圾藍白

lanx105 05/24 14:50垃圾藍白

etu19930214 05/24 14:50這法過了以後你可以懲罰藍白啊:)

brian900530 05/24 14:50至於有人要我附法學博士畢業證書

brian900530 05/24 14:50這篇引述的意見原文作者范耕維老師

brian900530 05/24 14:50台大法律畢業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

brian900530 05/24 14:50 不知道夠不夠力

antistar 05/24 14:58不管你要不要給學號,你就是被我打臉一

antistar 05/24 14:58句都不敢回嘛,鬼扯那麼多,我問題回覆

antistar 05/24 14:58了沒?

antistar 05/24 15:00puma也台大法律的,連釋字都看不懂,照

antistar 05/24 15:00你邏輯黃國昌的法學經歷不夠格嗎?被打

antistar 05/24 15:00臉只能拿什麼法律系,台大學歷來自慰,

antistar 05/24 15:00可憐

cheng399 05/24 15:00有叫人上去唸推文嚴重嗎?

solhuang 05/24 15:04這藐視國會沒有違憲嗎

katanakiller 05/24 15:05好了啦 還一直滑坡

lanx105 05/24 15:06垃圾藍白戕害民主

brian900530 05/24 15:06你到底哪裡打臉我 在夢裡嗎?

antistar 05/24 15:08對對對,連一個問題都答不出來就烙我法

antistar 05/24 15:08律唸5年好棒,不想跟你講的人,真的沒被

antistar 05/24 15:08打臉

brian900530 05/24 15:08連法律人ABC的東西都不懂的發表一堆

brian900530 05/24 15:08法盲言論 是根本就懶得回你 你還以

brian900530 05/24 15:08為你自己打臉我喔XDD

brian900530 05/24 15:09你要問的問題隨便一本教科書都找得

brian900530 05/24 15:09到 不知道有什麼好吵的

brian900530 05/24 15:10我說念5年是你先質疑我的法律專業

brian900530 05/24 15:10不要倒果為因

antistar 05/24 15:10如果你真唸法律會不知甲說乙說?任何法

antistar 05/24 15:10條都有每個人的意見,但你拿主子的意見

antistar 05/24 15:10就在那這法條不好違憲擴權三小的,就知

antistar 05/24 15:10道你的程度了啦

ppit12345 05/24 15:12http://i.imgur.com/JUcZOGz.jpg

圖 第五十條之二修正問題超大

brian900530 05/24 15:12你都知道有甲說乙說了 我就我的專業

brian900530 05/24 15:12判斷認為有違憲之虞所以發文 那你在

brian900530 05/24 15:12質疑我什麼?

brian900530 05/24 15:13這不就是我的意見?

ppit12345 05/24 15:14就像我之前說的,美國國會權力是跟總統

ppit12345 05/24 15:14對抗的,所以自然有徵稅權擁兵權,台灣

ppit12345 05/24 15:14是總統制,總統最大是五院協調者,當年

ppit12345 05/24 15:14跟總統對抗的是國大,國大算走光了立院

ppit12345 05/24 15:14也並沒有繼承國大權能。

ppit12345 05/24 15:15簡單說美國國會有獨立的警察權跟調查權

ppit12345 05/24 15:15,根本不需要質詢這種總統賦予的工具。

antistar 05/24 15:16今天主子找駱永家,你一定就在那邱聯恭

antistar 05/24 15:16超爛違憲擴權是吧? 我就等你回答,會不

antistar 05/24 15:16會因侮辱2字無法精準定義就廢除刑309條

antistar 05/24 15:16?會不會因一些用詞無法精準定義就廢除

antistar 05/24 15:17那條法?你的法律專業回答啊

tomoko17 05/24 15:19補推

ppit12345 05/24 15:19真不知道上面整天說立院擴權所以要砍掉

ppit12345 05/24 15:19某個施捨的工具是基於那個非洲憲法,現

ppit12345 05/24 15:19在就是在總統制下,總統本來就不應該有

ppit12345 05/24 15:19黨派的好惡,既然你總統因為好惡而偏袒

ppit12345 05/24 15:19單一黨派,那今天就是要被迫權力重新平

ppit12345 05/24 15:19衡。

brian900530 05/24 15:20會 釋字636號解釋認為檢肅流氓條例

brian900530 05/24 15:20構成要件違反明確性原味原則因而違

brian900530 05/24 15:20憲失效

brian900530 05/24 15:23另外 雖然學說跟實務認為侮辱的定義

brian900530 05/24 15:23貶損他人評價聲譽非一般人難以理解

brian900530 05/24 15:23預見 並且可以透過司法加以審查 但

brian900530 05/24 15:23我個人的意見認為標準仍然浮動不精

brian900530 05/24 15:23準 立法論上建議刪除 這樣回答到你

brian900530 05/24 15:23了嗎?

brian900530 05/24 15:24*明確性原則

ppit12345 05/24 15:25當年一堆大腸花的把親綠學者聲稱的公民

ppit12345 05/24 15:25不服從跟德國基本法抵抗權混在一起,當

ppit12345 05/24 15:25年民進黨還大力支持站在一起抵抗依照憲

ppit12345 05/24 15:25法而治的政府,執政了又找另一批學者說

ppit12345 05/24 15:25抵抗權不能為學運背書,也難怪國蔥就這

ppit12345 05/24 15:25樣背叛了。

antistar 05/24 15:28我在問法律可以因為用詞不夠精準就廢除

antistar 05/24 15:28嗎?看清楚很難嗎?侮辱只是舉例,昨天

antistar 05/24 15:28還有講流言,今天講到口頭質詢都是舉例

antistar 05/24 15:28,你教育5年的法律知識無法看懂問題嗎?

antistar 05/24 15:28就算你意見只有侮辱好了,這8年你有叫主

antistar 05/24 15:28子廢除嗎?對了,最近大法官說沒違反明

antistar 05/24 15:28確性原則啦,你的法學素養有看懂嗎?

brian900530 05/24 15:30可以啊 釋字636檢肅流氓條例就是這

brian900530 05/24 15:30樣廢除的啊 你到底哪裡看不懂

brian900530 05/24 15:32我看得懂113憲判3啊 但你自己的都說

brian900530 05/24 15:32甲說乙說。我個人認為違憲也不行?

brian900530 05/24 15:32 你到底想吵什麼

jiong7531 05/24 15:32藍白一直被打臉,臉還一直伸出來

antistar 05/24 15:32以你5年法學素養+嘲笑他人法盲的自信告

antistar 05/24 15:32訴我,會因為法律用詞無法完全精準就要

antistar 05/24 15:32廢除就不該立法嗎?你都知有甲說乙說主

antistar 05/24 15:32子說了,好好回答呀

jack529 05/24 15:34你先考律師再唸法學博士再評論

wed3qla 05/24 15:34詢問的不代表就是當事人啊,證人呢

brian900530 05/24 15:35你先回答我 檢肅流氓條例是不是這樣

brian900530 05/24 15:35 釋字777肇事逃逸是不是也是法條用

brian900530 05/24 15:35語不精準而宣告違憲

brian900530 05/24 15:35如果是的話 那你到底要吵什麼

wed3qla 05/24 15:36另外,行政罰裁罰的時候是規定帶律師嗎

wed3qla 05/24 15:36

brian900530 05/24 15:36這篇引述的意見原文就是法學博士喔

ftvs 05/24 15:36擴權才能收更多錢

brian900530 05/24 15:37法律效果只有行政罰裁罰我會覺得律

brian900530 05/24 15:37師不一定需要在場 這是我的觀點

antistar 05/24 15:37侮辱無法精準定義都沒違反明確性原則了

antistar 05/24 15:37,刑法一直都保留,你在那揮這些反質詢

antistar 05/24 15:37不明確不該過,還有臉說法盲?

medichou13 05/24 15:37法院作證可以請律師?不行為何不抗議

wed3qla 05/24 15:38所以行政罰我也不覺得律師是必要在場,

wed3qla 05/24 15:38何況這條又不是限於當事人

jack529 05/24 15:39兩個論述條文完全不同也可以拿來佐證,塔

jack529 05/24 15:39綠版到底多愛造謠

qweiop1298 05/24 15:39超好笑高中生大談法律

antistar 05/24 15:41你說的違反明確性跟我說的又不一樣,現

antistar 05/24 15:41在屎忠仔就在吵,每個字都一堆問題,我

antistar 05/24 15:41才講會因為無法完全精準而廢除法條?無

antistar 05/24 15:41法完全精準=違反明確性? 無法完全精準

antistar 05/24 15:41是要100%欸,你的5年法學素養分不出這2

antistar 05/24 15:41者差異? 嘖嘖嘖

brian900530 05/24 15:41還是不懂你到底要吵的是什麼 因為明

brian900530 05/24 15:41確性出問題被廢除的法條很多 我認為

brian900530 05/24 15:41反質詢的定義不明確 有違憲疑慮 你

brian900530 05/24 15:41到底有什麼看不懂的

brian900530 05/24 15:43無法完全精準不是法律用語 不知道怎

brian900530 05/24 15:43麼跟你討論 我說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明

brian900530 05/24 15:43確性原則 你要用無法完全精準這個標

brian900530 05/24 15:43準來判斷那是你家的事 我的判斷基準

brian900530 05/24 15:43就是釋字491明確性原則 我認為反質

brian900530 05/24 15:43詢這個要件沒辦法通過明確性的審查

brian900530 05/24 15:43 這樣到底有什麼問題?

wed3qla 05/24 15:44還可能授權條例補充明確性啊,又不是流

wed3qla 05/24 15:44氓那種飄渺的文學形容,怎麼肯定違憲

antistar 05/24 15:45我己回答了,你的答案是,但又如何?那

antistar 05/24 15:45你呢?無法完全精準跟法明確性又不同層

antistar 05/24 15:45次,完全精準是100%,沒有1個人有不同意

antistar 05/24 15:45見,現在倒是你的5年法學素養回答呀,法

antistar 05/24 15:45條用字會因無法完全精準就要廢除?刑309

antistar 05/24 15:45廢了沒?

brian900530 05/24 15:45就像憲法法庭認為侮辱沒有違反明確

brian900530 05/24 15:45性 姑且稱這個叫甲說好了 我認為有

brian900530 05/24 15:45違反 不就是乙說 啊你都知道法律系

brian900530 05/24 15:45有甲說乙說 我個人採乙說 你為啥要

brian900530 05/24 15:45質疑我?

wed3qla 05/24 15:45反質詢是行為,相對流氓那種人格而言已

wed3qla 05/24 15:45經容易確定了

brian900530 05/24 15:45法條用語不會因為沒辦法完全精確就

brian900530 05/24 15:45廢除 因為那不是審查要件跟基準。

antistar 05/24 15:47討論內容本來就不是只有法律用語,以你

antistar 05/24 15:47的智商看不懂很正常啦

wed3qla 05/24 15:47而且流氓認定不像行政對立法負責那樣有

wed3qla 05/24 15:47立法精神支持,這類比不太可以

brian900530 05/24 15:47釋字636 777都是「明確性」 你一直

brian900530 05/24 15:47拿不是法律用語的東西來跟我討論法

brian900530 05/24 15:47律 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溝通

brian900530 05/24 15:47沒關係 你要認為反質詢可以定義ok

brian900530 05/24 15:47那是你的意見 我尊重

brian900530 05/24 15:48但我個人就是認為不符明確性 這樣討

brian900530 05/24 15:48論可以結束了嗎 完全不知道想吵什麼

antistar 05/24 15:49自己都知道法條內容不可能完全精準,結

antistar 05/24 15:49果在那揮反質詢不明確要廢除,這種自矛

antistar 05/24 15:49盾的講法是滿可笑的,尤其還信主子1講的

antistar 05/24 15:49那套

wed3qla 05/24 15:49如果有行政對立法負責的立法精神,反質

wed3qla 05/24 15:49詢會有明確性欠缺到違憲的可能性太少了

wed3qla 05/24 15:49,至少比界定流氓少

wed3qla 05/24 15:50兩個立法精神幾乎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brian900530 05/24 15:51明確性是憲法原則 不完全精確跟這個

brian900530 05/24 15:51判斷基準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矛盾在哪

brian900530 05/24 15:51

apeir 05/24 15:51綠加白大於藍吧 怎麼不推個綠白版

yzlin2002 05/24 15:52藍白愛到不行

antistar 05/24 15:52吵什?因為照死忠仔什麼用語都不能完全

antistar 05/24 15:52精準來看,每條都不能過,只有主子的太

antistar 05/24 15:52監法案才是對的,死忠一直揮這種蠢事,

antistar 05/24 15:52你還問我吵什麼?

antistar 05/24 15:53我才想問這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死忠仔

antistar 05/24 15:53每天在揮三小

brian900530 05/24 15:53成文法法典化的過程本來就是把具體

brian900530 05/24 15:53化為抽象文字 當然不可能完全精確

brian900530 05/24 15:53因此審查的基準就叫作明確性原則 啊

brian900530 05/24 15:53你連這種ABC的東西都不懂 拼命要拿

brian900530 05/24 15:53完全精確來質疑我 一整個不知道在幹

brian900530 05/24 15:53

wed3qla 05/24 15:53阿?我都講完了

brian900530 05/24 15:54所以我提出的質疑是沒有完全精確嗎

brian900530 05/24 15:54 不是啊 我提出的質疑不就是明確性

brian900530 05/24 15:54嗎 那你來跟我吵幹嘛 你應該去跟那

brian900530 05/24 15:54些說沒有完全精確的人吵啊 我又不是

brian900530 05/24 15:54這種標準 你跟我吵什麼啊?

antistar 05/24 15:55不爽交給大法官啊,反正也都是你主子提

antistar 05/24 15:55的,死忠仔一直找法條用字就一堆問題是

antistar 05/24 15:55在揮三小?現在知道我一直拿侮辱2字揮的

antistar 05/24 15:55感覺了嗎?5年法學素養能看懂嗎

brian900530 05/24 15:55wed大您的意見我有看到 我尊重你的

brian900530 05/24 15:55判斷 我那些推文都不是在回你

brian900530 05/24 15:56一直我主子我主子的 貼我標籤要幹嘛

brian900530 05/24 15:56 我又不是反對國會改革 我只是希望

brian900530 05/24 15:56能夠符合憲法 程序更完善罷了

wed3qla 05/24 15:56喔喔,了解,我覺得討論討論,大家可以

wed3qla 05/24 15:56和氣一點

antistar 05/24 15:58昨天揮反質詢是這樣嗎?呵呵,反質詢本

antistar 05/24 15:58身就是很眾所周知的用字,還在揮不明確

antistar 05/24 15:58,果然是死忠的5年法學素養

brian900530 05/24 15:58我很和氣 我只是不懂有人一直質疑我

brian900530 05/24 15:58在幹嘛 明明我就不是他口中那些堅持

brian900530 05/24 15:58「完全精確」的死忠仔 然後拼命噴我

brian900530 05/24 15:58 我很無辜

linfon00 05/24 15:59最大的問題就是民進黨不喜歡

antistar 05/24 16:00答非所問再說別人不懂法明確性原則?就

antistar 05/24 16:00跟昨天被打臉再說別人法盲一樣, 呵呵

brian900530 05/24 16:00沒事 我不想再跟你吵反質詢到底明不

brian900530 05/24 16:00明確 你要覺得是眾所週知的概念那就

brian900530 05/24 16:00是 你要覺得你打臉我那請便 你開心

brian900530 05/24 16:00就好。

DEAKUNE 05/24 16:02如果質詢一詞有定義,那反=反向不是中文

DEAKUNE 05/24 16:02母語者能理解的概念嗎?

brian900530 05/24 16:03樓上你講到重點了

antistar 05/24 16:04昨天我就在講這個,侮辱,流言,這些都

antistar 05/24 16:05可以吵一堆講法,本來就不能因為用語不

antistar 05/24 16:05完全精準而廢除或不立法,你倒是進來說

antistar 05/24 16:05我法盲,現在在說我只是講明確性原則,

antistar 05/24 16:05叫我跟別的死忠仔吵?你要不要順一下你

antistar 05/24 16:05的前後邏輯?5年的法學素養的邏輯???

brian900530 05/24 16:06質詢是指民意代表在議會中 就政府的

brian900530 05/24 16:06施政方針 行政措施及其他事項 向官

brian900530 05/24 16:06員提出詢問 要求提出解釋或辯護 如

brian900530 05/24 16:06果要用反過來的意思 就等於是行政官

brian900530 05/24 16:07員反過來要求立委做這件事 以蘇貞昌

brian900530 05/24 16:07在那叫什麼來舉例 就不可能符合 這

brian900530 05/24 16:07也就是問題所在 如何讓蘇貞昌在那叫

brian900530 05/24 16:07什麼能夠符合反質詢 就有一個清楚一

brian900530 05/24 16:07點的定義

brian900530 05/24 16:08*就要有

brian900530 05/24 16:09你的問題我已經回答過了 法律上沒有

brian900530 05/24 16:09不完全精確這個標準 你一直用法律上

brian900530 05/24 16:09不存在的標準來檢視 不是法盲是什麼

brian900530 05/24 16:09

antistar 05/24 16:10好了啦你講的是法官認定的工作,不是立

brian900530 05/24 16:10法律不能因為不完全精確而廢除:「

antistar 05/24 16:10委在法條的定義啦,5年法學素養

brian900530 05/24 16:10對」 因為標準是「明確性原則」

brian900530 05/24 16:11立法委員的定義不符明確性就會被法

brian900530 05/24 16:11官宣告違憲。

antistar 05/24 16:12法律的討論根本沒有僅限法律用語,5年法

antistar 05/24 16:12學是誰教的?

brian900530 05/24 16:13法律的討論不是僅限法條用語:「對

brian900530 05/24 16:14」 但必須奠基於條文

brian900530 05/24 16:17一個法律到底符不符合明確性 就是看

brian900530 05/24 16:17意義是否難以理解 一般受規範者得否

brian900530 05/24 16:17預見 可否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有這

brian900530 05/24 16:17麼難懂嗎…

arishina 05/24 16:18證人不能請律師你知道嗎

WarIII 05/24 16:19無論對錯 這算有針對法條的討論 給推

brian900530 05/24 16:20知道 但本條規定受調查詢問不一定是

brian900530 05/24 16:20證人

mlyf8858 05/24 16:22嚴重侵犯人權!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啊

mlyf8858 05/24 16:22

VischDonahue 05/24 16:281.「證人」不能有律師陪同

VischDonahue 05/24 16:282.只要主席同意就可以帶律師不好嗎

VischDonahue 05/24 16:29聽取証言不就是証人嗎 不然是被告?

forumk23 05/24 16:33根本就是要修憲,但難度太高

brian900530 05/24 16:33證人是指訴具有作證義務 經具結並告

brian900530 05/24 16:33以得拒絕證言的人 出席立法院聽證會

brian900530 05/24 16:34的並不是這樣

jiong7531 05/24 16:52不管目前是不是證人只要是嫌疑犯候補都

jiong7531 05/24 16:52可以請律師好嗎,到一千多樓了還在跳針

jiong7531 05/24 16:52證人不能請律師

wed3qla 05/24 16:54行政罰呢?

jopyt 05/24 17:03笑死,如果現在綠共是最大黨,一定是黑箱秒

jopyt 05/24 17:03速通過此法案啦

HappyKH 05/24 17:21接受詢問就是當事人,跟證人又不一樣= =

seazure2016 05/24 17:24三小? 還要主席同意才可以請律師?

seazure2016 05/24 17:24???

brian900530 05/24 17:29如果只有行政罰 我覺得現行條文ok

liusean 05/24 17:32綠共暴力黨又開始造謠嘍 可憐

billy2769 05/24 17:50拿刑訴證人來救援的,可以看清楚該條文

billy2769 05/24 17:50用語並不是證人,裡面也沒有提及可以準

billy2769 05/24 17:51用刑訴規定,這立法品質真的有夠爛

haverjohn 05/24 18:01快去現場支援領便當阿!很嚴重耶!嘻嘻

yys310 05/24 18:30證人欸教授 2喝2喝

lbowlbow 05/24 20:14這是第幾個違憲了,大法官要加班多久…

lbowlbow 05/24 20:14

raphin 05/24 20:34律師的工作是辯護,證人只是出來作證,又

raphin 05/24 20:34不是被告...

Ariesboy 05/24 21:10所以漏洞一堆的法條修正案,一堆白癡認

Ariesboy 05/24 21:10為只是針對官員,就高潮到全面支持,真

Ariesboy 05/24 21:10快笑死,老實講這法某些程度的確可以立

Ariesboy 05/24 21:10,但是立規立,也不該縱容漏洞百出的問

Ariesboy 05/24 21:10題法條,披著羊皮倉促上路,台灣什麼時

Ariesboy 05/24 21:11候立法效率這麼高了?

phoenixtwo 05/25 01:47藍白一堆法盲覺得沒差

june7414 05/25 09:50毛骨悚然不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