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測驗:你真的了解國會改革法嗎?
最不清楚的lono小朋友
怎麼也敢出來啊
※ 引述 《lono (lono)》 之銘言:
:
: 網路上吵成一團
: 人人都是大法官
: 實際上了解真相的人又有多少?
:
: 條文在這裡
: 請問那些條文有違憲疑慮?
: 那些條文是來自國民黨提案?
: 那些條文是來自民進黨提案?
: 那些條文是來自民眾黨提案?
:
: 第四十七條
: 受要求調閱文件或提供其他資料或物件機關(構),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拒絕外: ,應於五日提供之。但相關文件、資料或物件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機關: (構)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說明理由。
: 前項提出之期間,調查委員會得決議展延或限縮之。但決議限縮之期間,不得少於三: 日。
: 機關(構)有正當理由,得請求調查委員會發還調閱文件或提供資料或物件。
:
: 第四十七條
: 受要求提供文件複本、參考資料之有關機關或人民,除依法律或有正當理由經調查委: 員會或調查小組召集委員同意者外,應於五日內提供之。
: 受要求調查文件原本及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為機密文件之政府機關(構),在調閱期間: ,應指派專人將受調閱文件,送達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指定場所,以供查閱,並負保管: 責任。
: 前二項文件或資料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致未能提供原本或複本時,有關機: 關或人民應向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要求提供該文件之複本後提供立法院;調查委員會或調: 查小組亦得逕向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要求提供該文件之複本。
: 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受前項要求時,應即提供。
:
: 第四十七條
: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 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 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 言,但應於指定期日五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
: 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調閱: 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資料送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參閱,由立法院指派專人負責保: 管。
:
:
: 第四十七條
: 受要求調閱文件之機關、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除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得拒絕外,: 應於五日內提供之。但相關資料或文件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 理由,並提供複本。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提出已被他機關調取之證明。: 被調閱文件之機關、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之文件送達立: 法院指定場所,以供查閱,並負保管責任。
:
:
:
: 民主就是一群會投票的驢
:
釋字729
立法院不得調閱偵辦中案件相關卷宗
即使是偵結不起訴的案件
調閱也要有明確目的的議案
而且要跟憲法上職權有重大關聯才可以
https://i.imgur.com/4OasdPS.jpeg
國會調查權不是憲法明訂立法院的職權
只有在釋字585才承認
僅輔助憲法規定職權之功能
請問為什麼司法機關(檢調)偵查中
要求行政機關不能公布的資料
立法院的聽證會還能要求給復本?
給不出複本有被處罰風險耶
國家機密就更不用說了
釋字585就有提到
繞過國家機密保護法
什麼機密都要給是違憲的
還有釋字461
即使是依憲法規定職權的質詢
官員面對國防機密都能選擇拒答
聽證會當然可以選擇不給
辦秘密會議也沒屁用
一群驢
說得很好
你就是其中一隻
--
XDDDD
暑假快到了,小朋友暑假作業要好好做阿
做完記得對答案,不要像柯文哲
選完5個月了,民調還不敢對答案XDD
你也太抬舉它了吧
他等一下貼一堆ai 複製的文字攻擊你
釋字那些,對小朋友而言太難了
網軍很喜歡拿585出來嘴, 但是每次都
只敢講一半
要旨恐怕都看不懂,遑論意見書了XD
他們只信卡提諾意見書
這幾個每天都是同一套==
看不懂..但我只知道他對調查局不熟
就貼群組教的假訊息
那種貨色早就黑單了啦…臉被打爆還
裝死跳針的那種
不需要對那種的浪費時間
我知道國會改革法通過後 台灣會變成香港
我肯定很了解法條吧?
連谷歌都不會的咖^^
729就柯建銘違憲哪一條?XD;另外,法
條46-2不就限縮了調查權的範圍嗎?看
起來都符合釋憲中所說的限制
莫名奇妙罵我? 我的測驗題你都沒寫就罵人?
開始出現黑單戰隊在進攻了
特地發文打臉太抬舉哪些國蔥教的法盲
了
一直提老柯,不敢提釋字585的催生者
國民黨XD被黃國昌洗腦的咖XDDD
國民黨的真調會同時佔據585跟633,
二度違憲,老柯算甚麼東西
我也覺得很好笑 585跟633都是國民黨催
生的經典違憲案 然後現在國民黨又要再
衝撞一次憲法
然後黨產條例申請釋憲被打臉說合憲他
們也想再衝一次
還有46-2合憲啊,又不等於其他條文
就合憲XD585就是判部分違憲,這條合
憲但是另一條違憲啊,而且46-2還是
民進黨為了反制提的修正動議咧
哎呀 反正假設違憲,到時候藍白要再重
推國會擴權,在說明文加上「縱有XXX釋
字balala」他們又能繼續推擴權了,大法
官算什麼?藍白都是大法官的法官
所以前後需要連貫起來,不是單看一個
條文,不然每個法條要重覆寫一次相同
的內容,也太冗長沒意義了吧?
就跟你這條合憲不等於其他條也合憲
,還在跟你有連貫XD你知道585也有一
條說準用其他法律規定,照樣被判違
憲嗎XDDD
585是阿扁與國民黨沒錯啊
585裡面還有一句話說~權力分制很重要
笑死,不敢正面回應XD
明確性也很重要
說到585都把這些跳過了
585是說立法院調查權~但不是無限大~權力
分制很重要~所以真調會會被判違憲就是立
法院調查權大了也是其中一點
585跟你說可以有 但是後續把條件限
縮在極為嚴苛的特定條件下才有,但
某些跟蔥一樣只想拿一半來騙人
然後對於585明確寫出國家相關機密部
分,想要看要自行跟行政機關協商,
或者已有明確法條規定下透過司法機
制判決部分 直接裝死
所以修法中哪一條有寫調委會或聽證會可
以調閱偵查中案件和國家機密的?
這條文有排除嗎,沒有啊,有排除請
寫出來好嗎
還有提醒你,司法機關先調取的文件
就是偵查中案件,不然調個屁啊
所以哪一條可以豪無限制隨意調國家機密
?
不用跟那個認真了 看到黑黑下面你在
回他就大概知道發生什麼事了
司法機關先調取的,也可能是偵查結束
的吧?46-2不是說:
裁判確定前之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
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立法院不得行使
調查權。
我的黑單很有效 哈哈
5
首Po網路上吵成一團 人人都是大法官 實際上了解真相的人又有多少? 條文在這裡 請問那些條文有違憲疑慮?5
ulycess中招了 笑死 他貼的這個第47條 是民進黨2024年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條文 民主真的是一群會投票的驢2
所以修法中沒有一條有寫到調委會或聽證會可以調閱偵查中案件耶,那你說沒寫可以調閱但有排除嗎? 就已經違憲的東西根本就不需要再立法排除啊 另外第59條之5第1項: 「出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2
因為這條跟其他條文有矛盾啊 50-1的規定 逾越調查範圍,法律明定保障個人隱私 被調查者‘’經主席同意‘’才能拒絕證言
36
Re: [爆卦] 釋字585號:立院有調查權。法盲苗?誰說二讀條文中的調查權沒有限制範圍? 二讀條文也明定,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 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的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裁 判確定前的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所為的處置及其卷證,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尚未 確定的訴願事件,或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本於職權處理中的案件,亦同。此部31
Re: [討論] 第四十七條全文認真回,雖然可預見沒多少人認真討論 你只抓第47條出來只是斷章取義 要搭配同時修的45&46-2條一起看,這兩條都是在對可調查範圍做了紅線限縮範圍 尤其46-2寫的特別清楚限縮調查範圍 第四十六條之二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28
[討論] 國昌一直提釋字585, 就是要騙外行人范姨說 這次國會改革是否擴權? 國昌說 根據釋字585, 他只是把原有的調查權還給國會。 到這邊, 范姨跟觀眾已經被唬的一愣一愣了。 這是蔥哥話術, 透過賣弄沒人熟悉的專有名詞, 讓人不敢追問。因為沒有小草會把釋字585拿起來讀, 所以你以為國昌懂。 國昌只揭露部11
[討論] 黃國昌訪談摘要(part1)非逐字稿(05:00-12:33) part1 改國會法不是修憲?監院憲法職權未變動 范問: 從你的角度看,他到底是不是憲政改革? 黃答: 還沒有到憲政的層次,五權憲法的架構 並沒有被觸及。11
[轉錄] 周軒 threads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周軒 threads 3.轉錄內容︰8
[討論] 國會擴權六大違憲懶人包我看很多小草只聽國昌 根本不知道違憲在哪 整理一下 主要參考釋字585 1. 釋字585號理由 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X
[黑特] 天啊 釋字729號:立院不能向檢方調閱卷證沈柏洋以為大家這麼好唬弄? 釋字729號 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訴,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為保障檢察機關 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 立法院向檢察機關調閱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或未經起訴而以其他方式結案之案件2
Re: [爆卦] 民眾黨說明國會改革47條有無侵害人權你要知道黨的質疑不是沒理由的: 民間公司的機密: 鴻海當初捐贈疫苗案其購買BNT的合約價格就是立委曝光的 郭台銘採購BNT價格單價曝光 柯建銘:每劑42美元X
Re: [討論]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說違憲欸,黃國昌怎看記者真的去問黃國昌了 街頭麥克風 不喜勿點 別給他賺流量 黃國昌說明兩點 1.立法院不能跟檢察官調卷 但是可以向其他有關機關調資料- 釋字461號就講檢察官不用備詢 729講檢察總長只有預算案和法律案要備詢外,其他不用備詢 法官是司法權,憲法只有規定可以對行政權質詢,不得對司法權質詢 以上是理論上如此,但是實際上總會有人挑戰 特別是挑戰成本很低的時候總會有人想試看看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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