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黃暐瀚: 美國的藐視國會 是送法院裁判!
快笑屎惹
黃暐瀚廣播又說太多實話 被小草噴爆
黃暐瀚直接在留言區說美國的藐視國會是送法院裁判 決定你有沒有藐視
台灣是立院決定!
小草持續崩潰亂噴中
小草真的很奇怪 一直無視美國議員沒在質詢的 要學美國還自助餐XDD
--
不服一樣法院裁判啊 有差嗎
怎麼沒差 一個有經過司法考試 一個沒有
白藍草: 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少瞎扯,一樣是法院判決
小草有沒崩潰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很崩潰
。
台灣哪裡法院判決,那是你不服立法
院開罰才需要上法院告立法院好嗎,
兩個不一樣
這貨早就承認自己是塔綠斑了
如果立法了當然是給法院判啊 覺得有藐視
國會就送法院打官司
一樣送法院啊
最終決定的都是法院啊
這咖真是晚節不保,完全是接替蔻蔻,
笑死
這幾天他的廣播不再中立?
KMTMD藍黑二黨要把立法院變成立法
行政司法監察院!
說實話就叫不中立 呵呵
我記得二審法條是立委過半判定藐視欸 還
是又有送法院的新版本?推文提供一下
他一定會說依照他接收到的資訊盡量做公正
判斷 但是無視他的資訊全部是民進黨提供
小草怎麼又改口了
之前一直說跟美國一樣
現在遇到不一樣就說有差嗎
比如說我被人打是拿驗傷單提告 傷害 藐
視國會就是過半立委同意以後提告啊
有沒有人在看狗昌直播的 到底是不是他
誤導的 小草資訊來源就那幾個還會堅信
不移
誰神經病會看一個自戀狂直撥
最好笑的是他說這次是太陽花2.0
我看法條不就好
幹嘛要聽他說?
小草最不喜歡的就是看法條
晚點馬囧出來說沒有 信不信偉瀚立馬
說美國也是立院審判
被綠圾喂屎還能沾沾自喜說他人的影片和
法案都認知作戰,台灣的教育怎麼了
台灣的藐視國會是立委投票決定,不服
再上訴法院,台灣有台灣的玩法XD
肯定不服 其實中間那句可以拿掉 最後還
是法院判
蛤 最終判決的法院阿 是在說啥玩意?
有怪法律原來不能上街抗議......
小草真的很可悲 連尾漢這麼鐵藍的也
能出征
台版的就說類似開罰單的概念啊 難道
美國的罰單是法官開的?
我們是韓 花蓮王 顏來幫你決定
支持者反智,講再多都沒用
口口聲聲說要保護吹哨者,結果吹哨者先直
接罰20萬關一年。
哪個開罰最終不會上法院,差別在一
開始就是法院判決,另一個是不服才
能上法院,故意兩個混一起肯定是故
意的
連藍營的黃暐瀚都看得出來有問題
一直都是要移送法院啊 到底誰說立
院決定…
結果藍白共看不出來
可以一開始就給司法判決嗎 為什麼初審是
立委投票表決?
最多立法院常駐國會警察 院長叫警察
逮捕或舉發你
綠瑋瀚
遠古的真調會也有直接上法院的條文
啊,結果還不是被判違憲XDDD
台灣這邊官員是送法院,普通人是罰款
只要院會過半就罰,但不服可以上法院
但美國要上法院是因為不管官員還是普通
台灣也是送法院阿 馬暐瀚是收綠營多少
人只要藐視國會都有刑責,上法院正常
哪裡一樣? 破腦草
藍白共知道什麼是真調會嗎?
國會改革法案哪條會移送法院XDDD廖
偉翔跟黃國昌都沒這樣講啊
雜草開始比喻罰單了 真不愧是法學博士..
..的粉絲 自以為懂法了
藍共就算了 小草大概根本不知道真調
會是什麼XD
就說不要把不服的救濟程序跟移送法
院裁罰混為一談了
美國的藐視國會罪定讞是要坐牢的
台灣最多就20萬
我是覺得不如就完全照抄美國的好了
台灣是立法委員自己投票! 獨步全球
立法院想要自審自判 直接當皇帝就好了
也不會有這麼多意見
台灣官員厚臉皮的程度也是獨步全球
智障小草之前說藍白搞的這一套 跟美
國一樣耶~~笑死 真的是苟昌屁什麼
你們就相信什麼
法院會比我國立委諸公還有法律素養嗎?
憑什麼要給立法院決定要不要罰
都二讀了 戰狗側還能硬ㄠ 真的是奇蹟
台灣行政機關已經是皇帝了
還沒二讀前 都說是塔綠斑造謠
拜託一下,已經走偏了一個妹妹,不要連馬瑋
翰也變綠瑋翰好不好
憑什麼要給立法院這個權力哦?
憑多數人同意吧
我立委是直接民意欸 你法官算什麼 當然是
由我民意大立法委員來裁示
真的是槓精 哀
因為美國那套直接套在台灣會違憲啊
幹XD台灣大法官就說只能罰鍰,罰鍰
還建議立法院決議後送法院審查,結
果這些都不抄硬要玩自己的
所以才說獨步全球的 藐視國會法阿
國外都要有司法程序調查 才能罰
法官有黃國昌懂法嗎?
台灣是立委自己投票就能罰 超屌的
難道台灣是立委自己判喔 你還好嗎?
打著國會改革的名義偷渡擴權法案還叫人不
能反對呵呵
開罰單也是要依照交通裁罰條例等法規,
你藐視國會的要件是啥根本說不清楚
好了啦網軍,如果是綠的違憲擴權,看你們
怎麼噴
其實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很多也不清不楚呵呵
怎麼還有狗廁在那邊洗 當別人白痴是不
是
看看立委都什麼咖 顏家張家 苗栗還有被判刑
的 說要辦別人罪真可笑
有人不知道這次修法就是立委自己判耶
昨天看到有一個影片,影片中黃國昌跟吳宗
憲,兩個人說只判一年…然後說民進黨抹黑.
奇怪了,我好好的幹嘛要被人家判一年了
藐視國會法條就寫立委自己判阿
一年是很短嗎?
立委說你有罪就有罪,不服去提行政訴訟
真的小草的程度實在是有夠差
藐視國會法條都二讀了 戰狗側還硬洗 XDDDD
我以為我在投立委,怎知選完變人大
是立委自行表決喔
三權分立,立法院已經做出裁罰不符再
由司法院裁罰這本身就很奇怪,立法院要
派誰去和法院辯護自己的裁罰是對的,然
道要叫立法院長去嗎?
綠的搞一樣的也違憲啊,大法官有在
看顏色的嗎XD
不要拿被黃國昌丟掉版本來論述啦 白癡
死了
你敢打臉我們蔥神?小心蔥粉的逆襲
自己的權自己擴,厲害了我的藍
現在只剩黃國昌跟小草在捍衛這次爛法
立法院跟本就不應該有司法審判權,你可
以調查但怎麼可以直接判決
藍蔥網軍再次又急又怒
立法院只是罰錢 最後判決還是法院好嗎
藐視國會。美國要送聯邦法院才能罰
英國只有口頭譴責 小草繼續無視 被罵
無知剛好而已
側翼不要再說了,小草要崩潰了
現在藍白共就只會跳針,狂喊塔綠班、綠
畜、綠共,戰情室也說是塔綠班的節目,
現在尾翰也變塔綠班了,靠這樣自欺欺人
誰敢給立委當法官 一堆法盲 不學無術的
大藍立委大人早已經揭示是上對下的關係了
全台最高機關是立法院
立法院認為有藐視國會就應該是直接送法
院,先作出判決再送法院還是不一樣,
檢警調法都是有經過國家考試給於審查判
決權力,立法院是立法機關做出判決已經
侵犯司法權
什麼行政、司法本來都該矮一階
最高的不是總統嗎 還可以解散國會欸
立委不少人中有出國深造的經驗,請放心
奇怪欸 被警察開罰單要不要先送法院啊
說白了就是這些人想擴權
你立法院最多就是決議不讓某個官員來
立法院備詢,直接裁罰不管是罰錢還是
坐牢都是司法部門才有這權力
裝睡的人叫不醒
說白了就是行政權太大無法制衡
那就立法院常駐國會警察啊 隨時帶著
紅單讓你簽
一堆藍白網軍連美國的法條和實務怎樣都
搞不清,天天瞎喊想要類比美國
權力分立問題我一直都認同還是要先從憲法
解決 先修憲再修法
立法院決議不讓某官員來立法院,行政院
不爽也不能去法院告立法院,因為這是
國會的權力司法不能干涉,小草到底有沒
有讀書啦
明明就不服可由法院裁判,是在帶什麼風向
?
名嘴拿錢辦事不用負責,明明是法院判決,帶
講得好像立法院權力多大能取代司法一樣
這是什麼智障風向?
立法院跟本就沒有裁罰的權力
怎麼會覺得藍白粉有念過書呢?藍白
粉都是一群沒唸書的社會魯蛇啊!
看上面的討論就知道 這通過的法案
根本沒有人真的懂 ..
然後就...通過了@@
中國才是舉手表決有罪的 文革鬥地主那時
美國為何會這樣訂不讓國會直接裁罰,就
是因為他們了解分權互相監督制衡
現在的法條就是 院會決議 要罰不罰
小草的無知真可怕
不服之前那個 check point 不能由立法機
關決定 還立委表決咧
什麼叫作不服可以由法院裁判,本來就該
法院解決的東西
還講什麼不服再由法院判決
講得好像美國你不服可以不用上法院一
樣
白藍粉我們要超英超美的法案
立法院判了是被裁罰的人要證明自己無罪
,你直接送法院是立法院要證明你官員
有罪,這還是差很多好嗎?
小草你要不要看完法條再來辯論
小草芭樂蔥粉快去吃梅子粉喔!嘻嘻
不愧是吃綠委的屎
東抄一點美國的,西抄一點英國的,然後
你不服就是看不爽英美
不服走法院不就代表立法院可以判決開罰嗎
是在強辯什麼 哪有一樣
刑法藐視國會罪是法院裁判,行政法跟刑法
都分不清楚喔
藐視國會罪是在刑法
直接送法院是立法院要去讓法官相信官
員有罪,立法院先裁罰不服再去司法抗辯
,就變成被裁罰的人要證明自己無罪,這
差很多好嘛小草
你有罪是由立委判案,就不要對面跟你
有仇搞你
小草不是智障就是壞
更生人宣判你 啊不就好棒
是要進軍拿標案了嗎 ?
美國國會那不是只有罰錢,要抓去關的
好嗎 一個是用刑法來看,一個用民法罰
鍰的方式
又在造謠
台灣也是送法院判決,條文沒看哦?
說實話 小草會讓你寸草不生喔
你被開罰單有法官先判河裡才給你開嗎
反觀
一堆更生人在立法院舉手說你犯法
畢竟暐瀚還是要臉的,無法無恥亂掰
沒受過專業訓練的人開的罰單根本沒有
那個白癡會去繳,怎樣,你只是人民代
表就有經驗判斷是否違法?一堆根本也
立法院憑什麼判人有罪,憑什麼
不是法律專業
准不准許請律師陪同,還得看該主席立委同
不同意。是說在法律上這怎樣都算兩造,
還有不准請律師的道理?超越法官檢察官了
,妥妥的皇帝條款又又又一條。
不然讓我可以判你有罪,你不喜歡再去法院
最後也是去法院y
罰錢罰到破產 然後只要舉手
最後喝酒變成尿,不如當初就喝尿
不說中小企業主,奈米戶創業者被這麼一搞
,不只創業資金時間毀了,人生也只剩跑
立法局跟法院了。因為跑立法局肯定不會
贏,回合數也是立委說了算。
他都能代表我們立法了 你覺得它不能開
大腦跟邏輯是好東西 人人都應該要有
但看到錢就把它們丟了還是不要當人好
單 那就尊重你的想法吧
律師那根本是造謠
台灣不是也是請法院判嗎
反正最後雜草再來一句,你不要說謊不就
好了,但是覺得你說不說謊也是那些人決
定的
他依照的是法律一致性的概念
我們的民法和行政法都是那樣定
他如果是用民法跟行政法的概念 他一定
台灣的版本是立院決議之後送法院審
雜草:你不要被立法局的找麻煩就好
理 一樣是法院......
會訂那條 要不法律就沒有一致性
如果覺得裁判長可以取消律師很奇怪
民事訴訟法 76 條就是一模一樣的規定
一樣有吧 文盲韓粉名嘴也有人瞎挺
你如果覺得不合理 先把民法這條修了
行政訴訟法相對應的那條也要修掉
台灣也要過法院啊
通過立法院變藍白衛兵批鬥大會了,恭喜
給900這種沒知識沒道德的 有這樣大權
力 想想覺得可怕
照黃的邏輯,行政罰法可以廢止了,有事
通通送法院
嗯 台灣也是阿 怎
感謝國蔥老師讓我了解多少人沒有權力
分立的概念
草:果然言論很塔綠斑
拿美國法律來治理臺灣本來就有問題吧
美國國會決議後直接逮捕 有經過什麼法院
?
一定是不服一定要申訴啊,那怎不乾
脆直接給法院去判
幹 低能兒去看法條啦
看你磨不磨的起,回合數樣態都可以搞
拿美國法律有問題那幹嘛學要聽證會
刑罰送司法 罰鍰不用啊 不然警察怎麼開單
造謠
政黑的青鳥們急著彰顯自己連基礎公民法
學都不及格XD
刑法和行政罰都分不清楚
國昌老師康乃爾法學博士維漢想得到的他
會想不到
維漢最近一連串的操作看起來越來越可疑
哎可憐吶
青鳥這麼希望由法院審,請上台的小吃店
快篩的老闆呈現假資料,就會由你們最愛
的法院審了
在台灣 立委都能變成法官了
藍白腦殘再次體現了自己的法盲和無知
立委司法特考都沒過 也能審案
黃沒有看懂法案內容...
國民黨就繼續惡搞沒關係
監理站也沒通過司法特考阿,憑甚麼開我
罰單,違憲啦
黃最近為了拍馬屁一直在不懂裝懂….
凡有罪刑都要送司法審判好嗎?塔綠斑該
不會自以為立法院要自行處刑法嗎?
米國開放槍枝,你要不要跟進?哥布林腦殘
嗎?
好了啦 綠暐瀚
有沒有影片,我上去教他基礎法學概念
我不知道你們都要po一個什麼洨的人 然
後就說打臉 在那邊高潮 這樣很好玩嗎=
=
而且美國是議員沒有把官員叫進國會質詢的權
力 才有這個開聽證會的權力
一樓麻煩動腦好嗎?為什麼還要經過法
院救濟才能沒事啊?律師費你要出嗎?
造謠
推
藍白如果不是法盲也太沒良心了吧
綠暐瀚
藍白已經失控了所以他這種的看起來像
正常人
藍白主導國會濫權,正常人看不下去的啦
我們也是法院啊@@
聽證會 可以罰 那質詢會當然也能罰
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寫作質詢 讀作 聽證
政黑每天都在抹黑,可憐阿
狗尾巴搖起來,到處造謠的咖
假中立的爛媒體人進化成造謠仔了
偉漢跳船了
我們有獨立的司法機關
有需要由國會代勞嗎?
聽證會是用來獲得資訊,不是讓你質詢用的
一樣都送到法院判
法條一翻兩瞪眼啊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二讀過的版本是立法院就可以罰你。如果
你不想被罰才去行政救濟
自己去把法條看一看好嗎
都幫膮草標好了
還沒有包含改到刑法141的的部分
讀法律讀得好的不多 讀得好也未必就寫得好
法條
慘了 小草又要出征了
藍白的中立就是吸他懶趴聽習近平的話最中立
藍白這版最大問題在於,到處亂抄,又有日
本國政調查權,又有美國聽證權,但不同制
度有不同做法不能照抄
美國:一審到最後都是由法院審。藍白法:一
審由立法院審,之後才交法院。藍白粉:上面
兩個一模一樣啊。
小草都不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嗎
差別就是 第一 美國要檢察官決定起訴 然
後檢察官要證明你有罪 這沒有嚴格證據很
難成
就是「我全都要」 當然到處抄
藍白版是立委當檢察官與法官直接判你罪,
你去法院打救濟自證無罪,舉證責任在你,
你敗訴的可能非常大。
根本就天差地遠 哪裡一樣
不要混淆視聽耶,藍白版本是先罰了叫你
打行訴訟再行政救濟
死忠仔還在嘴硬
這咖就只是在平衡受眾屬性 小草變多就
往DPP一些 綠支持多言論就往藍白一點
鬼扯,一樣是檢察官起訴法院裁決好嗎
罰鍰跟罰金的塔綠班智障不要丟人現眼了
先搞懂罰鍰和罰金的差別
法條都看不懂的洨草又在亂噓自行解釋兼防爆
,還是戰狗廁又出動了?
照這篇邏輯衛生所的基層員工能對不配合登
革熱清消的民眾開罰不就恐怖至極
戰狗側是有個鳥屁用,催出來的人連台大兒
童病院都聽不到
說法院裁決的把法條貼出來啊
台灣的藐視國會也是送法院好嗎,聽證調查才
是院長裁定
台灣只有罰鍰 開單你要找法官? 美國是刑
責 刑責當然法院判 啊 這裡是政黑 太認真
你就輸了
我是支持藐視國會直接判刑啦 公務員罰鍰
會痛尼 但是比照美國 党敢嗎?
都是法院啊,什麼時候開罰鍰還要法院了
?
有爭議才送法院啊
黃真的別出來亂,綠營已經搭錯一堆車了
小草不能輸
求職仔多看點104好嗎
法院有我們巧芯懂法嗎?
小草可憐啊
200億還沒花完?
說實話的都是政治狂熱者和暴民 默默投
藍白共產黨的叫做沉默理性中間選民
自己愛投還不准別人說 可笑
藍白還在造謠 藍白立委沒權利未審先判
憑個人意志什麼罰你20萬 美國有跑完整司
法流程 也沒有質詢 那麼愛當獨裁爪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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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一堆藍白粉(裝)不懂 現在二讀的跟美國版的差別 美國 藐視國會 -> 國會移送法院 -> 法院審判 -> 裁罰 (繳錢X
幹 為什麼都要三讀了 「聽證會」跟「蔑視國會」還他媽有人混在一起打組合拳 「聽證會」限定對象是民間人士 隱瞞或虛偽陳述、拒絕調查的行為認定 採取的是主席及委員們的決議X
: : 自己不會去看釋字585號跟他的協同意見書喔 : 你可以自己去找出反對意見洗我臉啊 還要當巨嬰是怎麼回事 一樣釋字585號,下面針對真調會的條文進行的個別說明: 十、同條例第八條第四項前段規定「本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2
雖然看起來行政罰緩比較輕,但是實務上在應該對民眾比較麻煩 行政罰緩的救濟手段是行政法院,所以一般行政機關就很容易會裁罰 反正你要申訴就上行政法院 民眾上行政法院救濟成功率也不高,還要自己跑法院 國會移送法院,一般人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的機率很高X
→ yoyoruru: uc500 就說了,公務人員執行行政裁罰時 119.77.141.157 05/27 11:45 → yoyoruru: ,有任何行政瑕疵,裁罰人員會有相關罰 119.77.141.157 05/27 11:45 → yoyoruru: 則,並有相對應的監督裁罰單位執行。 119.77.141.157 05/27 11:45 → yoyoruru: 立法院完全沒有 119.77.141.157 05/27 11:45 其實我蠻想問的X
我完全同意啊,那就請民進黨說出來 我們不只要罰款,我們直接要用刑法來辦 請民進黨宣示 那個官員敢說謊,就抓去關,大家玩大的嘛 我們刑事法還規定一定要請律師喔,沒有律師裁判長會幫你找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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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我是小草,我有疑問大家好,我是只看短影音跟懶人包的小草 剛剛看了一下國昌老師的YT 5/19的短影音 他說一般人【根本】沒有藐視國會罪15
[問卦] 所以藐視國會定罪不用經過法院審理嗎?我一直以為立法院制定法律 但審判還是要經過法院審理 檢察官與辯護律師攻防 最終由法官裁定 怎麼現在感覺只要立委說你藐視國會就直接定罪了22
[黑特] 完了!越來越多小草覺醒了我看了一下黃國昌臉書的留言 看到投給民眾黨、投給柯文哲的小草 蠻多人都提出疑問 當初投給民眾黨是希望制衡藍綠的關鍵選票 結果現在黃國昌帶領的民眾黨團20
Re: [討論] 如果你們被傳喚到立法院質詢 要講什麼這讓我想到一個段子 可能年輕的小草不知道 當年吳敦義曾經發表過所謂的"白癡論" 搞到當時無論藍綠 不管藍營還是綠營的立委在立法院質詢的時候 都會把白癡掛在嘴邊12
[討論] 為什麼妹子都去藐視國會不挺小草?大家都看到現場直播了 幹! 小草的場子差不多全是公的 跟台北地下街後段一樣 滿滿的阿宅臭,在那邊擺攤賣公仔應該很好賺 反觀藐視國會6
[轉錄] 黃暐瀚FB 五大改革,合法合憲?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2
[討論] 40%的輸不起可以造就60%的輸不起40%的綠畜要怎麼鬧都可以,再鬧大一點也沒差 鬧到民主制度的少數服從多數瓦解也行 立委選舉選輸席次不夠就認! 賴清德這種要少數不少數,要多數也沒多數的 總統60%還不是吞了,現在40%在那邊喊藐視2
Re: [新聞]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二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追加幾個問題, 問柯昌粉小草, 二讀國會調查權, 可以調查台灣任何人事。 比如下面反對國會擴權的前AIT處長 William Santon跟 Stephen Young人在台灣, 白藍立委可以叫他們來國會, 問他們反對是不是受到美國政府指使。- 這兩者會不會其實是很類似的概念? 比如說,今天我被立院傳喚了,我打算把自己的尊嚴放在腳下踐踏,但求全身而退。 我一到立院就直接跪在地上: 「青天立委大老爺,本塔綠班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是不是在哪那一瞬間我就藐視國會了?因為我把國會貶為低三下四的中國衙門。
X
Re: [討論] 小草至今有得到什麼實質好處嗎?老實講 想到等過了藐視國會罪 以後黃國昌每天都能教訓民進黨草包 我就爽到12出來了 這就是最大的好處
爆
[討論] 黃國昌:國民黨不支持我們,我也接受63
[黑特] 財劃法就這麼簡單 青鳥無法理解?40
[討論] 除了台南高雄,好像沒縣市反對修法27
[討論] 在討論國民黨會很慘之前 民眾黨會更慘18
[討論] 藍白都有公辦都更政績,綠營呢?20
[討論] 財劃法版本臨時修改很下幹19
[討論] 黃國昌:民調超過六成民意支持這次修法16
[討論] TMD其他七人敢拒絕夜壺哥嗎?9
[討論] 有一說一 接下來的吹哨者保護法dpp會反嗎6
[討論] 中國打來 中央對付 地方別打13
[討論] 金馬出租給美軍做基地?11
[討論] 能揍館長的機會來了!11
[討論] 行政院長不副署藍白能做什麼?9
[黑特] 阿北手諭:儘快改選黨主席8
[黑特] 原來狗昌還不是最下賤稱呼?6
[討論] 中央政府預算大減,亡國感好重3
[討論] 有一說一 立法院能不能砍掉整個部會?7
[討論] 成吉思汗健身房漲價9
[討論] 財劃法到底有什麼問題?7
[討論] 小草:以後國道訴訟怎麼打憲法訴訟5
[討論] 德國中東裔醫生開車撞死5人,傷200人5
[討論] 台灣有可能內戰嗎?3
Re: [討論] 財劃法到底有什麼問題?2
[討論] 南部觀光慘輸雙北6
[討論] 狂賀!手機訊號監控人民調委會成立了7
[討論] 12/20小草北檢自首:30人6
Re: [轉錄]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聲明稿 - 憲訴法7
[討論] 解語花 何璦廷 李婉萱現在在哪高就2
[討論] 吹哨者保護法,來看看黃國昌的嘴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