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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暐瀚: 美國的藐視國會 是送法院裁判!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黃暐瀚: 美國的藐視國會 是送法院裁判!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24

※ 引述《afacebook (A臉書)》之銘言:
: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 還真一堆藍白粉(裝)不懂
: : 現在二讀的跟美國版的差別
: : 美國
: : 藐視國會 -> 國會移送法院 -> 法院審判 -> 裁罰
: 黃暐瀚自己沒搞清楚
: 美國是用刑法看待,罰錢,還要抓去關,你怎麼把抓去關漏掉了?
: 美國藐視國會是很重的

雖然看起來行政罰緩比較輕,但是實務上在應該對民眾比較麻煩

行政罰緩的救濟手段是行政法院,所以一般行政機關就很容易會裁罰
反正你要申訴就上行政法院
民眾上行政法院救濟成功率也不高,還要自己跑法院

國會移送法院,一般人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的機率很高
刑法事實認定比較嚴謹,不會說立法院講什麼,檢察官就收
就算上法院也有可能不起訴,和行政那邊的認定有差

比起來我還覺得刑法看待會比較好

不過一般人會認為刑法就是會比較重,應該要行政罰
民主時代人民的感覺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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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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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etze 05/27 11:49不要作偽證不就好了?

loser1 05/27 11:49樓上,誰來說你是偽證?

yoyoruru 05/27 11:50行政單位有相關職權行使法、懲戒法能夠

yoyoruru 05/27 11:50限縮防止行政單位濫權,但立法院?

bearcsjc 05/27 11:53行政機關有弊案就直接移請檢調偵辦!很

bearcsjc 05/27 11:53難嗎?

bearcsjc 05/27 11:54這種擴權手法根本在針對異己在偵辦

c41231717 05/27 11:54民人被立院送去法院的機會比政治人物

c41231717 05/27 11:54被檢察官起訴貪污圖利的機會可能都比

c41231717 05/27 11:54較高 哈哈哈

c41231717 05/27 11:56行政機關要罰鍰還要法源依據舉證欸。

c41231717 05/27 11:56立院只要投票

Supasizeit 05/27 11:56一般民眾被成立聽證會然後院會過半決

Supasizeit 05/27 11:56議藐視國會 這已經夠麻煩了吧

chiangdapang 05/27 11:57立這個條文本身已經有威嚇行司法機

chiangdapang 05/27 11:57關的作用了

afacebook 05/27 12:08我同意你刑罰比較好,要請民進黨提

afacebook 05/27 12:09民進黨敢提嗎?

afacebook 05/27 12:09刑罰如果認定有罪,還會有前科

afacebook 05/27 12:10如果民進黨提了,在野黨反對,那就一

afacebook 05/27 12:10起上街,問題是他們敢嗎?連這種比較

afacebook 05/27 12:10輕的,他們都不敢了

afacebook 05/27 12:11現在根本不是條文的問題,他們就打從

afacebook 05/27 12:11心裡怕國會有監督他們的力量

afacebook 05/27 12:12自己講得國會改革 8年了 8年一個屁都

afacebook 05/27 12:12放不出來

afacebook 05/27 12:13現在只想雞蛋挑骨頭,他們不是想改革

afacebook 05/27 12:13國會,他們只是用這些片面之詞來拖延

noway 05/27 12:32一般人不會送法院

noway 05/27 12:34民進黨2012年的版本 一般人也送法院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