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暐瀚: 美國的藐視國會 是送法院裁判!
→ yoyoruru: uc500 就說了,公務人員執行行政裁罰時 119.77.141.157 05/27 11:45→ yoyoruru: ,有任何行政瑕疵,裁罰人員會有相關罰 119.77.141.157 05/27 11:45→ yoyoruru: 則,並有相對應的監督裁罰單位執行。 119.77.141.157 05/27 11:45→ yoyoruru: 立法院完全沒有 119.77.141.157 05/27 11:45
其實我蠻想問的
公務人員執行相關行政裁罰
如果有行政瑕疵
會有相關罰則,並且有對應的監督裁罰單位執行
這是寫在哪裡?
說到底
所謂的行政瑕疵
比如說今天罰單開錯好了
有規定開錯幾張就要被記申誡?
開錯幾張就要被記小過?
開錯幾張考績就不得為甲?
或者是不利益的行政處分
比如說排放廢水的環保罰單
好 今天當事人去打行政訴訟
這張罰單被撤銷了
當事人不用繳納罰鍰
有任何法條規定承辦要受到什麼懲處??
不好意思啊
想請問這位yoy版友
你說的對應的罰則在哪
說到底 什麼申誡 或是小過還是考績不得為甲
都只是年度考績各種長官的自由心證
只要你跟長官夠麻吉
罰單開錯 罰單被撤銷
有什麼對應罰則??
有什麼對應的機關單位會來懲處你?
如果確實你這個罰單開錯的很大條
那的確長官會來懲處你(但也可能長官護航你 你根本沒事情)
所謂的懲處這些都沒有 寫在法條上面
沒有一定這回事 好嗎
ps:國賠法內有規定 如果當事人的損害明顯可歸責於行政機關
得向承辦求償 問題是這次法條設計 如果打行政訴訟就撤銷就撤銷了
罰鍰會歸還當事人 也沒有這問題
不過如果設計一個 當事人有額外的損失可向立委求償我也不反對就是
--
不要這樣打臉他啦 等等又崩潰
我看政黑這群法盲根本就不會崩潰啊 打臉多少次還是瘋狂跳針...
NCC打輸多少行政官司,有人負責?
行政處分被撤銷要下台,現在NCC早就空城了
鍾佳濱在吵說其實不用院會通過 民眾
檢舉就可以成案
很多好嗎?
很多 是多多? 隨便舉幾個吧
塔綠班根本沒搞懂的是 立法院這次擴權
擴的是行政權 就像行政機關一樣可以罰鍰
和送檢調 而不是司法權
公務員服務法、中華民國刑法、公務員懲戒
你講的這些都是懲戒的概念而已 而且還是刻意 明知違法的犯行 跟你的業務疏失要被送刑法無關 公務員懲戒也沒規定你什麼事情做錯到哪邊要被送懲戒 你也拜託一下好嗎 沒有跟廠商利益勾結政風要來查你 單純你業務上過失 長官保你哪有下一步啦
然後整天在那邊跳針立委變法官 根本沒搞
清楚也在那邊屁一堆
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ncc對中天那麼多行政處分都被撤銷了 中天承受這麼多不利益處分 請問ncc有任何人受到什麼樣的懲處???
harlow 人家要你舉的例是 如果行政單位
他看不懂我在講什麼 他講的都是抽象性的概念 而不是具體 做錯了什麼可被量刑的處罰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83 臺灣), 05/27/2024 12:21:35裁罰 被行政法院打槍 開罰的單位有人
被懲處的嗎?
NCC和高雄市衛生局 是我看過近年被打槍
最多的 請問有人負責嗎 ?
急甚麼?
這是回答不出來的無能狂噓嗎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83 臺灣), 05/27/2024 12:29:05我還以為他要娓娓道來....
再噓
不打算再說
XD
自己查網路
幹~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真的是無能狂噓ㄟ 有點志氣去google打我臉好嗎 幹他媽的真好笑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83 臺灣), 05/27/2024 12:32:22空氣中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讚啦
XD
道個屁
我還不如去睡覺
跟你講道理
氯粉臉皮真厚 原本自信滿滿想要電我 結果發現被反電之後放話落荒而逃說要去睡覺~哈哈哈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83 臺灣), 05/27/2024 12:36:40您高興就好~
KUNSEI大勝利~~~
80
首Po快笑屎惹 黃暐瀚廣播又說太多實話 被小草噴爆 黃暐瀚直接在留言區說美國的藐視國會是送法院裁判 決定你有沒有藐視 台灣是立院決定! 小草持續崩潰亂噴中67
還真一堆藍白粉(裝)不懂 現在二讀的跟美國版的差別 美國 藐視國會 -> 國會移送法院 -> 法院審判 -> 裁罰 (繳錢X
幹 為什麼都要三讀了 「聽證會」跟「蔑視國會」還他媽有人混在一起打組合拳 「聽證會」限定對象是民間人士 隱瞞或虛偽陳述、拒絕調查的行為認定 採取的是主席及委員們的決議X
: : 自己不會去看釋字585號跟他的協同意見書喔 : 你可以自己去找出反對意見洗我臉啊 還要當巨嬰是怎麼回事 一樣釋字585號,下面針對真調會的條文進行的個別說明: 十、同條例第八條第四項前段規定「本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2
雖然看起來行政罰緩比較輕,但是實務上在應該對民眾比較麻煩 行政罰緩的救濟手段是行政法院,所以一般行政機關就很容易會裁罰 反正你要申訴就上行政法院 民眾上行政法院救濟成功率也不高,還要自己跑法院 國會移送法院,一般人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的機率很高X
我完全同意啊,那就請民進黨說出來 我們不只要罰款,我們直接要用刑法來辦 請民進黨宣示 那個官員敢說謊,就抓去關,大家玩大的嘛 我們刑事法還規定一定要請律師喔,沒有律師裁判長會幫你找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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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審計處有叫人吐錢的權力嗎?以下純粹就法律責任層面討論 原po說機關因為2件性平案件被勞動局罰25萬元,性平三法裡只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主管機關是勞動部(地方主管機關則是各直轄市勞動局及縣市政府教育處),那這2件案件應該是性別工作平等法案件,而原po說裁處罰鍰事實是因為”部份流程未依規定處理,包括收受案件未於歸定期限內成立專案小組並做成報告,未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通知當事人” 看起來比較像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被依第38-1第2項:「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雇主依第3條第3款,包含行政機關)裁處罰鍰,那第38-1第2項除了罰雇主,還有併罰職員受僱人嗎?並沒有阿!那這時候可以說因為實際承辦人(職員)有過失要負連帶責任嗎?絕對不行!因為處罰對象法定,關於處罰對象法定,可以參考釋字第638解釋理由書和行政罰法第17條立法理由,這裡就只po行政罰法第17條及立法理由,釋字第 638號解釋理由書有興趣可以自己找來看,行政罰法第17條:「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依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處罰之。」 立法理由:二、本條規定之目的,除宣示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有受罰能力而得作為行政制裁之對象外,並特別強調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時,係依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處罰,不適用前二條之規定,亦即除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時,對於該機關或組織之人員設有併罰之規定外,對於該人員並不當然併予處罰。(理由一是行政機關可否作為行政處罰對象的說明,我就不po了),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知道,除非個別行政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行政命令將機關職員明訂為處罰對象,否則在15
[討論]如果有一個行政機關專門抓違停 會比較好嗎?大家對於違停都是不齒 不管停短停長 有沒有影響到人 都是違法 但警力不足的情況下再加上民代干涉 如果讓行政單位 也許是警察也許不是X
Re: [黑特] 藍委:一般民眾被約談不服可以提行政救濟所有行政裁罰本來就都是不服就走行政訴訟 國中公民就有教 依照民進黨的理論 那警察不能開罰單 稅監處不能罰逃漏稅3
[問題] 罰單開錯如何處理今天收到一張 超速的罰單 但車號跟我的車子差了一碼 且照片上的車牌非常清楚的 甚至車子型號根本跟我的不同 明顯是開錯罰單3
[課業] 公務員之懲戒權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關係來源: X光 陳志宇老師出的法學大意 和 X華 成宜編著的法學大意 互相參照 書本內容簡摘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其職權如下: ......略 (四) 公務員之懲戒權1
[問卦] 為什麼美國警察犯錯就鬧很大 反觀美國警察只要做錯事 就會被遊行 一般都調職 狠一點革職 再嚴重也是要進去關 反觀 台灣警察 好像都沒什麼較嚴重的懲處2
Re: [問卦] 一般民眾到底會不會被調查?這群人天天在變講法,然後被人打臉又在變一種 其實我覺得這樣挺好的,鬧到後面大家都越來越懂 行政裁罰有問題本來就是走行政訴訟 如果這樣就是濫權,那全台法律一堆濫權 警察開罰單也是濫權,稅監處罰逃漏稅也是濫權2
Re: [問卦] 青島東射孕活動的主要訴求到底是什麼講句難聽的跟他們完全沒有關係 因為蔑視國會罪僅限官員及公務人員 裁罰單位是法院予以刑事罰則罰金 而他們言之鑿鑿的聽證會制度 裁罰單位是立法院且需經過院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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