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從法律實務講句公道話
高院裁定的理由:"高科技網路平台串證難以發現"
洨草表示這個理由在所有刑事案件都適用,不應該做為撤銷原裁定的理由
做為法律從業者(超過20年)的視角來看,這一點是合理的,所有被告都有可能透過各種可以取得的資源、管道串證
但是,不要忘了
檳榔是有串證、滅證的事實被抓到!
高院在裁定裏已經有臚列出來其他被告串證、滅證的事實
再加上橘子在外逃亡,拒不返台,甚至這還是由檳榔指示的
然後檳榔一放出來就接連有證人翻供,這一點真的扯到爆,難道不知道"案重初供"嗎?
任何有點正常腦筋的人都知道這個案子串證、滅證的機率真的是大到無法想像
說實在的,不羈押檳榔才是不合理的
--
今天還開2個多小時閉門會議==
任何有點正常腦筋的人=>你是指小草?
有一刀斃命的證據就不用怕了
未來只要起訴就羈押
小草怎麼解釋阿北跟全黨直播開趴
哪個交保的貪污嫌疑犯高調開直播的 嘻嘻
阿燦也有被抓到有人放消息給他
現在不也在外面走動 他是不能用手機嗎?
照這標準他也要抓回來雞鴨
我是不知道阿燦的案子是不是還有同案被
告未到案的啦
其實橘子逃亡一開始還不能被用為雞鴨
主因 最大的轉折點應該是昨天蔡璧如
翻供跟今天阿北高調的玉音串供大會
直接證明阿北又直接影響力
今天還跟一堆證人一起幣門串供 加上有人翻供
加拿大可以這樣無限期羈押嫌犯的嗎?
卡提諾法學院的會來噓你,幫補
早就說過 阿北身邊的人把刑事訴訟當作
選舉操盤搞 不是法盲就是純心陷阿北
於不義的壞胚子
鄭文燦送錢的都認罪了 問題小一些
你們不都說會翻供嗎 認罪就不會翻嗎
有會翻的可能 又能用手機 不抓回來關嗎
笑死,美國統派在問加拿大台派,我快
笑死XD
同意...
法律從業者很多種,你是哪一種
下次看到有人都不回你訊息 就是怕串證不
能交保而已
蚵CF開串供大會被抓回去關剛好啦
我也是略有法律背景,從北院交保到民眾
黨直接串供,這一切都令人感覺不可思議
完全無視律法
全黨法盲,然後兩個唸法律的在裝死啊
,啊黃國昌可能是因為他是民訴專長搞
不好刑訴都忘了
26
Re: [新聞] 快訊/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察官當庭再先看一下,為何第一次交保500萬被高院踢回去? "高院合議庭認為,桃院未說明何以鄭文燦無羈押原因、必要性及依據為何, 是否諭知交保500萬元等處分,即能排除鄭逃亡,或與其他共犯勾串、減證, 認為桃院有裁定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為裁定。" 簡單來說,高院認為你桃院法官連說明都懶得說,就想放人走。17
Re: [新聞] 快訊/朱亞虎抗告成功「羈押裁定撤銷」!補充理由事: 一、朱亞虎部分: 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 何具體事實足認朱亞虎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 期徒刑之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羈押原因要件。原審裁定理由尚不完備,因此朱16
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呵呵 既然高院每次都覺得有串證逃亡之虞 高院其實可以「自為裁定」啊 高院就自己宣判撤銷交保,把柯關進去不就好了? 高院何必還在那裡一直發回更裁,又叫地院重審? 有意見的都是你,卻不敢自為裁定?13
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幫大家節重點 主旨 1.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重點節錄 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8
[討論] 高院又撤銷鄭文燦交保《高院裁定撤銷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案,新聞稿全文:》 113年度偵抗字第 1358號新聞資料 前桃園市長貪污等案件 113.07.10 檢察官因被告鄭文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 年度聲羈更7
[討論] 依照高院裁定理由柯文哲押定了~高院這次講的很死 高院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 ,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 並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是以,被告4人與 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8
Re: [問題] 日本檢察官權力那麼小嗎?看來你不懂日本檢察官權力多高 有證據就能羈押人這就是超高權力了 日本的「人質司法」你可以去了解一下 在台灣的法律規定 有證據還不夠5
Re: [新聞] 鄭文燦涉貪獲交保檢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發高等法院 113 年偵抗字第 1337 號裁定要旨: 一、原審並未於裁定中說明被告究竟有何羈押之原因,若被告有羈押原因是否均無羈押之 必要?原審未予以說明其認定依據,本院自無從判斷其適法、妥當性。 二、檢察官已於聲請羈押理由書及抗告書中敘明尚有傳喚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以查 明本案事實之必要,則相關共犯或證人與被告間是否尚有聯絡本案案情之可能?衡以4
[討論] 桃院要怎證明阿燦是個沒影響力的路人甲?高院合議庭認為,依卷內事證,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本案經檢察官偵查 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鄭文燦得輕易與上述涉案人接觸、聯絡, 參諸鄭文燦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檢察官 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的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 桃園地院以案發至今已多年,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 單看「113 年度聲羈更二字第 17 號」摘要: 一、犯罪嫌疑部分: (一)被告經訊問後,否認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惟此有證人廖○松、廖○廷之證述及卷內相關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可佐,應認此 部分犯罪嫌重大。
80
[討論] 史書華:我在跟龐佩奧座談沒空理貪污共犯90
[討論] 為了開會時間提早30分鐘 黃國昌鬧彆扭92
Re: [轉錄] 陳佩琪:許富舜先生汙衊本人請道歉50
[討論]黃國昌嗆:讓DPP看這「毛毛雨」有多大45
[討論] 黃國昌:要求立即撤換陳時中,不然刪預算52
[轉錄] 陳智菡Vicky FB #貼牌牙醫 閉嘴47
[討論]為什麼藍白對綠共那麼兇對紅共卻那麼孬?45
[黑特] 中國貨輪尋寶圖?44
[討論] 舔共網紅連線小粉紅取暖結果被打臉29
[討論] 國民黨小編又發威啦!!31
[討論] 我中間選民,我看柯案34
[討論] 先不管石破茂怎樣了,又崩了啊27
[討論] 柯文哲要真的逃亡 要怎麼幫忙護航嗎24
[討論] 美國為什麼救得起台灣卻救不起香港?21
[討論] 我終於遇到精煉到不行的小草了24
[討論] 大媽老司機早就踢爆木可沒發票很久了21
[討論] 黃國昌何時能開始被評論?21
[討論] 民眾黨補開過發票那佩琪有可能是補開嗎22
[討論] 小草說它們不是挺貪污、只挺柯文哲而已38
Re: [討論] 為什麼反綠就是藍18
[討論] 賴清德的人和問題19
[轉錄] FB歪歪歪甜點37
[討論]阿北定罪率高嗎?法律教授吳景欽這樣看16
[討論] 日俄為何當初要搶中國東北啊?16
[討論] 黃國昌是看了111的氣象預報吧16
[討論] 民眾黨應該當個搖擺政黨!15
Re: [轉錄] 陳佩琪:許富舜先生汙衊本人請道歉14
[討論] 2014的獻金有收據 2022的找不到?12
Re: [轉錄] 陳佩琪:許富舜先生汙衊本人請道歉11
[討論] 綠營最近瘋狂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