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過三法懶人包,仍有不解,想請教
※ 引述《abc1332002 (abc1332002)》之銘言:
其實看完整個修法
最不應該的就是抹殺憲法法庭
統籌分配款那個,還算是比較其次有得談的
(中央這幾年稅收都有退稅餘地)
這個講明白點,就是技術性封殺新提名大法官
(立院不予同意,則受提名大法官無法就任)
達到癱瘓憲法法庭的結果
而這個結果是非常糟糕的
人民遭受法律侵害時,要提起救濟,
除了訴願之外,就是對代表政務機關提起訴訟
如無既有大法官解釋文參考,
請大法官就憲法準則判斷是否違憲
然後現在這次修法
把人民的非常上訴救濟管道掐滅了。
到底三小
報復報到連基本服務民眾的本業本職
都不用顧了是嗎
這跟濫用大法官制衡立法院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應該為了自己在立法院吃鱉就意氣用事
政黨間的博弈,
不應該跟人民的最終救濟管道扯上關係吧
不然請問未來三年,
再發生一次洪仲丘、樂生療養院
請問受影響當事人要如何在代表政務機關不服後
提起救濟
被你癱瘓了欸,到底在銃三小
憲法法庭欸
人民非常救濟管道欸
跟你要不要報復,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到底在幹嘛啊
再說了,這不就是五權分立的原理嗎
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沒有誰比較大
你可以不同意我,我也可以不同意你
不就是這樣嗎
結果為了報復把人民最終救濟權利關掉
傻眼
選罷法也是
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來
就只是在防堵遍地開花型的罷免手段
重要的個資控管呢,跟你無關
我去同個意還要交個資給罷免領銜的一般民眾
請問我怎麼知道他不會拿我個資影本(如有)去做壞事
為懟而懟,
這次修法就是在為了
「執政黨看不起國眾兩黨立委」而遷怒而已
這次整個修法根本就是在無謂的報復,
一點專業性都沒有
不然你問問自己,
為了報復某些人而把人民最終救濟管道打死,
這種本末倒置的行為,
哪個在教法學唸法律的人會同意
我的政黨傾向大家應該爬個文都知道
但我真的覺得這次國民黨跟民眾黨做得太糟糕了
我會去寫信
希望他們能聽得進去吧…
: 推文有人說認真問卻沒有人回覆,那我來認真回覆
: 基本上你可能要重新檢視你平常資訊獲取管道。
: 因為你看完懶人包後,你獲取到的資訊,在事實面都是錯的。
: 都還不用討論觀點,你對三個修法的事實認知都是錯的。
: ※ 引述《wowowowowowo (早安你好)》之銘言:
: : 立法院「選罷法」、「憲訴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
: : 這種政治蚊
: : 一定會被罵爆,
: : 但我是認真不懂,
: : 就是好奇我的觀點是不是有誤,
: : 為何不好嗎?
: : 一直不懂為何會擔心通過這些法案?
: : 我比較好奇
: : 1.財政收支劃分法
: : 財政給地方到底有什麼問題?
: : 以前都普發6000元現金,還有一堆文化券、藝文券、觀光補助券,
: : 中央政府明明就夠用,還超收,為何不給地方?
: 這條修法不是要求增加中央補助地方錢。
: 而是法律規定中央每年固定要給地方的錢比例要增加。(財劃法第八條,統籌分配款): 而且中央給地方的補助不能少。(財劃法第三十條,一般性補助)
: 以零用錢舉例來說你可能比較清楚,爸媽一個月賺2萬,每月給小孩3千元,然後小孩要買: 書或是買手機,爸媽另外補助。然後修法後,變成爸媽一個月一樣賺2萬,但每個月要給: 小孩7千元,然後過去補助小孩的買書跟買手機錢一樣不能少。
: 所以依照立法院的立法,補助都要在,而且地方政府還要多拿錢。就是要政府刪除專屬中: 央的其他支出,包括國防啊,社宅啊,勞保撥補等等。
: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縣市政府間的分配極度不公平,不過就是後話了。
: : 2.選罷法
: : 我是比較支持可以紙本跟線上進行,
: : 都可以網路上繳稅了,當然可以網路上連署,但就是要身分證及手機認證,
: : 最重要的是要有國家認證的網路平台。
: 你這個觀點很好。目前罷免制度最大問題之一,就是大家罷免連署的個人資料是在罷免領: 銜人手上,我是支持應該要由中選會來處理罷免案的連署,這樣才有可能如你所說透過網: 路進行。
: 可惜這法案不是修這個,罷免資料依舊在罷免領銜人手上,法案修的是,除了以前簽署連: 署書之外,還要附上連署人身分證影本。這個修法除了增加連署難度還會增加資料外洩的: 風險。而且跟你說的網路平台一點關係都沒有。
: : 3.憲訴法
: : 我不懂,多個大法官有什麼不好,立法都需要這麼多立委同意了,為何大法官不能多幾: 個?
: : 多幾個會比較難通過,就代表法案還有爭議點,如果沒什麼爭議,大法官的專業應該都會
: : 認同吧?
: 這個修法你的理解完全錯誤。不是增加大法官,大法官就是15個,完全沒有變。修法增加: 的是,大法官開會的最低門檻人數。也就是要10個大法官才能開會,而且要違憲的話,要: 有9個大法官同意。現在沒有開會的最低門檻,然後違憲是多數決,也就是一半的大法官: 同意,就違憲。
: 以現在制度來說,粗略的講,15個大法官,通常每四年會有一半卸任,大法官卸任前,總: 統會提名新的大法官,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 目前10/31 有七個大法官卸任,賴清德在8/30提出新的大法官提名名單。然後立法院拖到: 12月才審,下禮拜才要投票,並且國民黨已經放話要全面封殺。
: 所以從10/31到現在,大法官就是8個人在運作。
: 所以這個修法給予立法院封鎖憲法法庭的權力,如果立法院一直不同意賴清德的提名大法: 官,憲法法庭會維持8個人,達不到這次修法要求的10個人門檻,就會沒辦法運作。
: 立法院如果7個全部同意,湊齊15個人,就算可以開會了。也會讓違憲的門檻變高。以前1: 5個大法官,一個院長,如果主張違憲,要在14個大法官裡面拿到至少7票,就可以違憲。: 現在就算有15位大法官,也要9位同意才能違憲,等於回到以前2/3才能違憲的時代,那個: 時代憲法判決很少,對人民權利保障很不利。也就是説一個法律侵害人民權利,15個台灣: 最頂尖的法律人裡面,如果8個認為侵害人權,7個認為沒有,這個法律就會繼續侵害人權。
: 如果立法院技術性只通過2個,等於只有10個大法官,是可以開會了,但違憲要9個人,等: 於要90%同意,只要有兩個人反對,就不可能判定法律違憲。
: 憲法法庭90%以上是在處理人民申訴案件,像國會擴權那樣的政治案件非常少,比方說卸: 任前10/28通過遺產稅的憲法判決,就是處理之前6歲女童繼承1500遺產,但依法卻有5000: 任前10/28通過遺產稅的憲法判決,就是處理之前6歲女童繼承1500遺產,但依法卻有5000: 多萬遺產稅的問題。
: 憲法法庭停頓,目前有130件已收案的待審案件,還有未來的案件,人民的權利會受到很: 嚴重的影響。
: 總而言之,討論觀點前,你對於三個修法的事實認知都是錯誤的,建議你檢視你的資訊獲: 取管道,你可能是假訊息傳播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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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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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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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回到了現在,
15年來,第一次成功地將自己對女孩的感情說了出口。
男孩的願望已經結束,原以為奇蹟之門再也不會向他打開,
但是──
那扇沉重的門扉,還是被女孩打開了。
究竟,幸福會不會降臨到這兩人的身上呢? 《求婚大作戰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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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指望了,資進黨被砲還會縮,國民黨可
不是
看到大法官放鳥死刑犯受害者家屬,還有人信
大法官喔
沒那麼嚴重,激進黨下次多拿個20席立委,
大法官全都會過
不會 看白粉他們是覺得爽而已
大小藍:癱瘓憲法法庭 國會多數推法案就
不會被大法官沒收了 超爽的!
先撤換掉藍白的總召
X
首Po立法院「選罷法」、「憲訴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 這種政治蚊 一定會被罵爆, 但我是認真不懂, 就是好奇我的觀點是不是有誤,3
不是不能多給地方 而是地方一口氣要了太多 假設明年國家總預算3兆 然後新版給了地方統籌款8000E 那剩下2兆2 這兩兆二要幹嘛83
推文有人說認真問卻沒有人回覆,那我來認真回覆 基本上你可能要重新檢視你平常資訊獲取管道。 因為你看完懶人包後,你獲取到的資訊,在事實面都是錯的。 都還不用討論觀點,你對三個修法的事實認知都是錯的。 ※ 引述《wowowowowowo (早安你好)》之銘言:X
我只針對憲訴法表示意見 其實講來講去,根本就是總統的問題, 明明國會就沒有多數,卻想全拿 甘有可能..... 民主就是妥協的藝術,阿扁不就示範過了3
這看起來是受到藍白最近騙人的說帖影響 你有努力思考過了 但是以偏概全的錯誤印象 死刑必須一致判決、提高違憲審查門檻, 對人民來說是相反的改變。X
直接把財劃法30條歸類為一般性補助是誰告訴你的???? 按財劃法30條文: 1.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酌予補助地方政府。但以下列事項為限: 一、計畫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 二、跨越直轄市、縣(市)或二以上縣(市)之建設計畫。2
近年來被惡意發動罷免的真的太多了 而且大多都是失敗收場 罷免明明是淘汰不適任… 但有時候在想 明明都還沒上任 就被宣布要罷免他???
20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如按新法,僅有8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已經喪失裁判憲法機關之間爭議的權力。 立法權和行政權的衝突再也沒有第三方仲裁的機會,直到雙方就大法官任命達成共識。 當然,即使沒有憲法法庭,普通法律位階的爭議自然沒問題(如果司法權還要一點面子了話 ,司法院還是得根據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審理案子,硬坳也得在有限範圍內硬坳)。 假設立法院再次通過國會聽證調查法案,在國會上作偽證的官員仍然要被移送法辦,不來聽18
Re: [情報] 翁曉玲修「憲法訴訟法」提高釋憲判決門大法官關於廢死的解釋中要求 因為死刑很重要所以要合議庭一致決 那麼我們就問 大法官解釋這種可以決定 "死刑" 是否合於憲法的決定時 要求2/3 同意很過分?14
[轉錄] 黃珊珊fb:憲法訴訟法我將另提修正動議憲法法庭運作攸關人民基本權,朝野都須謹慎面對 明日,立法院召開憲法訴訟法的黨團協商;而這次要協商的修正條文恐有影響憲法法庭司法 權正常運作的風險。我個人不支持修正條文,將另提修正動議。 依照司法院所做統計,憲法法庭上路以來,迄今聲請案件總共有6537間;其中有6275件、高9
[轉錄] 司法院新聞稿 - 憲法訴訟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司法院 3.轉錄內容︰9
Re: [新聞] iWIN事件落幕?立委召集協調會達3共識→ yellowhow: 要釋憲的前置很多,而且也要有官員幫忙送的樣子? 不用官員,人民也可以申請釋憲 但是: 人民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的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或裁判,8
Re: [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差別在於納粹德國沒有三權分立,我國有: 1) 立法權,主動立法限制或剝奪人民的基本權。 2) 行政權,具體執行、落實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3) 司法權,事後、被動受理行政權及立法權干預人民基本權的措施是否合法、合憲。 以萬胡會議為例:屠殺猶太人的決議,屬於「剝奪人民生命權」的措施。依照三權分立制- ^^^^^^^^^^^^^^^^^^^^^^^^^^^^^^^^^^^^^^^^ 回頭看看十年前的太陽花 再次證明當時其實更像是這次綠委說的: "立法院在野黨發起的奪權政變啊" 當時明明一樣有在野反對黨聲請釋憲的途徑
- 要不要先說說是什麼權利被侵害? 訴訟權嗎? 大法官曾說過幾個審級是「立法權」決定的。 而且,本來就有三級三審,如果「憲法訴訟」是所稱「訴訟權」保障範圍, 怎可以憑3個大法官「感覺」重要或不重要,就決定受不受理,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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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看過三法懶人包,仍有不解,想請教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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