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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公聽會、廣泛發言都不是實質討論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公聽會、廣泛發言都不是實質討論作者
damonwhk
(Damonwhk)
時間推噓25 推:51 噓:26 →:191

517、521、524以及明天528的訴求非常明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藍白陣營目前統一口徑對外宣稱本案早就經過一次專題報告、三次公聽會

二次委員會、以及協商時的發言,已踐行民主程序。藍白信徒也以此置辯。

但問題是二次委員會根本不叫討論,

議事錄記載非常清楚,進入逐條討論時,只要委員一喊異議,主席就直接宣布保留。

所以全數欲增修的條文,均在無人實質發言的情形下,送出委員會。

所以在委員會內「沒有」實質討論。

專題報告和三次公聽會也是一樣,每個會議都有主要的問題討論,

專家學者就各個面向提出他們對修法方向的意見及看法,

但這些看法那些可採,那些不可採,都還是要落實到各個條文當中,

所以最終都還是要回到條文的討論。

在沒有正反論辯的討論下,不可以只以公聽會的舉辦,就認為已經進行討論。

最後再講協商,依據協商記錄很清楚,雖然民進黨的立委發言了絕大部分的時間,

但很明顯的,發言的內容都不是逐條的發言,這是因為沒有具焦,

沒有焦點,就只能廣泛發言,而廣泛發言絕對不能被稱之為「逐條討論」

國會擴權法案明顯的就是沒有經過充分的討論辯證,

所以才會出現「反質詢」的定義究竟為何?到現在還一團迷霧。

雖然吳宗憲委員舉了很多「反質詢」的例子,但

法律規定就是將具體的事實,用抽象的文字加以規範,

所以在吳宗憲委員舉例了之後,他究竟要如何以「文字」的方式來定義「反質詢」

這個定義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法條的文字涉及了處罰的範圍,

沒有完整的定義,就有可能造成動輒得咎,

而這文字的處理,就是委員會逐條討論時須要討論的地方。

這邊簡單講一下,定義的影響。

今天甲沒有經過乙的同意,就拿走乙的東西,我們一般會說甲「偷拿」乙的東西,

然後我們會直接連想到「竊盜」

刑法對竊盜的定義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物」

因為刑法有這樣的定義,所以如果甲沒有想要將東西據為己有的想法,

那甲的行為就不會構成刑法的竊盜,這就是「定義」的重要。

今天吳宗憲委員做的就像他只說什麼要處罰「竊盜」,

然後說偷拿人家的東西就是「竊盜」,可是對於如何定義「竊盜」,他卻無法說明。

這樣的立法品質,當然會有問題。

今天藍白要通過的法案,完全跳過了討論的程序,這樣的立法不但粗糙,而且危險。

最後,藍白既然聲稱要國會改革,那當然要從對的事情開始做起

沒有程序正義,通過的法案就是惡法。

藍白想要改革國會,就請先從遵守程序正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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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39.172 (臺灣)
PTT 網址

ypc1994 05/27 05:01好了啦 這麼愛挺官員說謊

ypc1994 05/27 05:01就叫民進黨的提一個官員說謊保護法

※ 編輯: damonwhk (111.250.39.172 臺灣), 05/27/2024 05:02:19

clkdtm32 05/27 05:05反藍白版本的國會改革=挺官員說謊?

chx64 05/27 05:06不只跳過討論的問題阿 黃國昌用修正動議提

chx64 05/27 05:06出來的是第29個最高機密版本

chx64 05/27 05:06而不是前面經過委員會的28個版本

MirondaS 05/27 05:08一樓邏輯真神奇,人家只是要討論條文內

MirondaS 05/27 05:08容,他居然可以跳到挺官員說謊,這種態

MirondaS 05/27 05:08度這也難怪藍白會被公民運動拖出來釘

zxp9505007 05/27 05:08好了啦 給妳8年了 還要多久?再8年是

zxp9505007 05/27 05:08不是?

clkdtm32 05/27 05:08柯建銘版本比較嚴格 這樣叫挺官員說謊?

ypc1994 05/27 05:09民進黨甩態八年沒提國會改革法案

ypc1994 05/27 05:09有人提出又在叫叫叫 沒用的黨沒用的51席

ypc1994 05/27 05:09沒用就閉嘴讓做事的人來

MirondaS 05/27 05:10更別提國蔥又改了文字,根本和委員會版

MirondaS 05/27 05:10本不一樣,這樣藍白腦挺的下去還真神奇

MirondaS 05/27 05:10,如果綠營這樣搞早就被藍白告北到天邊

MirondaS 05/27 05:10去了

clkdtm32 05/27 05:10過這種法案叫有做事...

MirondaS 05/27 05:12問題是你藍白什麼事都沒做啊!講好的民

MirondaS 05/27 05:12生法案呢?不是靠北一例一休嗎?提出來

MirondaS 05/27 05:12啊!法案呢?還是忙著擴權中沒空理小草

MirondaS 05/27 05:12

zeuswell 05/27 05:12太長了

MirondaS 05/27 05:15不是18%要改回去嗎?哪個藍白立委提了

MirondaS 05/27 05:15?只提了那個連環評都還沒開始的花東交

MirondaS 05/27 05:15通案啦,傅崐萁提提看,排擠到其他選區

MirondaS 05/27 05:16資源,你還真以為所有藍白立委都吃素的

MirondaS 05/27 05:16讓他惡搞自己能拿到的資源啊?

shimo 05/27 05:27那反歧視法咧

gzliu 05/27 05:38https://i.imgur.com/EOCn0q1.jpg

圖 公聽會、廣泛發言都不是實質討論

AIRURU 05/27 05:45我怎麼看到黑熊闢謠說,其中兩場公聽會是

AIRURU 05/27 05:45在討論綠版法案,不是討論藍白的???

chx64 05/27 05:51因為4/10和4/11公聽會的召集人是鍾佳濱

chx64 05/27 05:52雖然這兩場也有藍營和黃國昌有發言

chx64 05/27 05:52羅智強水準也就那樣不用去探討

chx64 05/27 05:52而黃國昌呢 在那邊打高空講五四三

chx64 05/27 05:534/10我印象他在那邊講TOYOTA的樣子 忘了

chx64 05/27 05:544/11印象繼續在那邊講台鹽綠能

chx64 05/27 05:55還有巴西蛋 (最沒資格談蛋的就是他)

hakaider0517 05/27 05:55太長了,藍白看不懂

shimo 05/27 05:56你的說法會打到正在趕進度的反歧視法耶

b1987517 05/27 05:59認真文 但戰國廁不會理你內容

yling5518 05/27 06:06民主瘋狗行動528重現,要準備雞腿便當

yling5518 05/27 06:06餵飽瘋狗

ayokayok 05/27 06:09逐條審查有做程序完備,反質詢是法官處

ayokayok 05/27 06:09理,5/28一起見證歷史

JGOBUYO 05/27 06:10支持國會改革,有問題上憲法法庭說

loki94y 05/27 06:13是啊 一堆白癡看狗娼講幾次公聽會就說有

loki94y 05/27 06:13給人討論了 馬的有夠智障

loki94y 05/27 06:15逐條審查 不給反方發表意見叫什麼審查?

chx64 05/27 06:18基本上呢 公聽會是開來給專家學者發表意見

chx64 05/27 06:18是用來"聽"的

loki94y 05/27 06:18其實不只反質詢 被調查的人還不能不講話

chx64 05/27 06:19更何況最後二讀表決的又不是那28個版本之一

Orisinal 05/27 06:20你可以解釋一下逕付二讀算是有實質討論

Orisinal 05/27 06:20

loki94y 05/27 06:21還有立法院可以自己裁罰罰到你聽話為止

chx64 05/27 06:21要先看是誰不想討論所以才走逕付二讀

loki94y 05/27 06:22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帶律師還要立院同意

loki94y 05/27 06:22一堆智障的法條 居然還不給人討論

fakeimage 05/27 06:22你這篇太認真 藍白只會跳針國蔥說法

chx64 05/27 06:23針對詢問的50-1和50-2 很奇妙

chx64 05/27 06:23被詢問人在法條上被要求做跟證人身分一樣

loki94y 05/27 06:23逕付二讀是什麼意思你知道嗎?

chx64 05/27 06:23的事情 不得隱匿、需誠實回答

chx64 05/27 06:24可是黃國昌卻說證人不必請律師

loki94y 05/27 06:24你先解釋逕付二讀什麼意思才有討論的必要

loki94y 05/27 06:24黃國昌就是在說謊

chx64 05/27 06:2450-2卻又說被詢問人要主席同意才可以請律師

chx64 05/27 06:25是不是可以說 是被質詢人還是證人

chx64 05/27 06:25都是委員或是主席說了算?

loki94y 05/27 06:25調查詢問之人員 就是調查 和詢問 都要經

loki94y 05/27 06:25立院同意 才能帶律師

a1277034 05/27 06:26塔綠班跟40年前國民黨沒什麼兩樣,喜歡

a1277034 05/27 06:26威權官員

chx64 05/27 06:26另外一點有趣的是 針對詢問的部分沒有罰則

goldenfire 05/27 06:27根本就是服貿再現

goldenfire 05/27 06:27當年的論點完全一樣

chx64 05/27 06:27其他質詢(25條)、調文件(47條)、聽證(59-5)

loki94y 05/27 06:27威權官員? 美國國會議員還根本沒有質詢權

chx64 05/27 06:27都有罰則 呵呵 康乃爾菁英

loki94y 05/27 06:28現在白癡立委在質詢根本是在作秀而已

goldenfire 05/27 06:28每次都是罵對方根本不知道在抗議什麼

chx64 05/27 06:32喔對了 50-1法條還寫 要拒絕證言也是必須

chx64 05/27 06:32要主席同意 呵呵呵呵呵

chx64 05/27 06:33https://imgur.com/hwR2XJC.jpg 笑死

圖 公聽會、廣泛發言都不是實質討論

chx64 05/27 06:33康乃爾菁英、慕尼黑法學博士 呵呵呵呵呵

flyclud 05/27 06:40幾次朝野協商了還叫沒有討論喔?綠共都這

flyclud 05/27 06:40種水準?

flyclud 05/27 06:42協商會議浪費大家時間的是誰?阿不就柯總

flyclud 05/27 06:42召!

flyclud 05/27 06:44沒有按照民進黨的意思就叫沒有討論喔?

ayokayok 05/27 06:45樓上又在亂解釋法條,丟臉。

ayokayok 05/27 06:45第三第四項的拒絕證言,跟第五項的不同

ayokayok 05/27 06:45,媽的讀熟再來屁

chx64 05/27 06:47誰理你同不同 就問你為什麼還要主席同意

chx64 05/27 06:48我到底出席是當被詢問人還是證人?

Vincent6964 05/27 06:49睡八年 突然醒了

ayokayok 05/27 06:50你去問法院證人請律師為什麼要審判長同

ayokayok 05/27 06:50意,得到答案之後那就是我的答案

chx64 05/27 06:50笑死人 刑事訴訟法180、181自己去看一下

chx64 05/27 06:50現在是被詢問人比當證人還要下賤是不是?

ayokayok 05/27 06:51被詢問人是什麼鬼,聽證當然是證人啊

chx64 05/27 06:5150-1不是聽證 謝謝 聽證在59-5

chx64 05/27 06:52滾去看清楚再來說

choujim 05/27 06:52誰先提散會動議不討論的?

ayokayok 05/27 06:53所以叫你讀熟啊,拒絕證言不自證己罪就

ayokayok 05/27 06:53第三第四項啊

chx64 05/27 06:53審國民黨版本 是國民黨不討論=>綠提散會

chx64 05/27 06:54審民進黨版本 一樣是國民黨不討論=>提散會

chx64 05/27 06:55但誰不想討論並不重要 因為二讀會是最高機

chx64 05/27 06:55密版本 沒經過委員會的第29個版本

chx64 05/27 06:56所以50-1到底是證人身分還不是?

choujim 05/27 06:56呵 你先去了解「慣例」 也就是以往的處理

choujim 05/27 06:56方法 再來講吧

ayokayok 05/27 06:57你第五項的拒絕證言不符合訴訟法的要件

ayokayok 05/27 06:57,當然要主席同意啊

ayokayok 05/27 06:58受調查詢問人,你想叫什麼?

chx64 05/27 06:58哪個訴訟法 你講清楚 法條上可沒寫

chx64 05/27 06:59是行政訴訟法 還是 刑事訴訟法

chx64 05/27 07:00被詢問人為什麼要搞得像走訴訟?要像證人?

chx64 05/27 07:01你這麼會解釋法條 解釋一下阿

ayokayok 05/27 07:02你自己貼的圖不是寫著行政訴訟法

ingantai 05/27 07:03叫党提阿,不要只會修正標點符號

ayokayok 05/27 07:03你要問為什麼需要主席同意,我說給你聽

ayokayok 05/27 07:03了,因為三四項的發動條件跟第五項不同

ayokayok 05/27 07:03,第五項是增加保護隱私的功能

chx64 05/27 07:04OK 我就在等你說這句 那既然行政訴訟法已有

chx64 05/27 07:04相關規定 為什麼你立法院還要另外訂規定?

chx64 05/27 07:06發動條件? 照法條寫的是主席說了算

ayokayok 05/27 07:06因為這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建構調查權

ayokayok 05/27 07:08訴訟法的拒絕證言事由有包含保護個人隱

ayokayok 05/27 07:08私嗎? 沒有所以才有第五項

chx64 05/27 07:08你都準用行政訴訟法了 當中就有

ayokayok 05/27 07:08為什麼要主席裁示,就會到我剛剛講的

chx64 05/27 07:08還寫個要主席同意的第五項幹麼?

Bugquan 05/27 07:09問題說到底就是,立院不該這麼擴權,還

Bugquan 05/27 07:09主席同意勒,抄外國法律只抄自己想要的

Bugquan 05/27 07:09部分

chx64 05/27 07:10第三項也是莫名其妙 是被叫來詢問還是作證?

ayokayok 05/27 07:11行政訴訟法第幾條賦予個人隱私為合理事

ayokayok 05/27 07:11由的拒絕證言?

B9702115 05/27 07:12你是不是忘了前瞻計畫當初怎麼過的

chx64 05/27 07:12145、146

Bugquan 05/27 07:12你看一直提訴訟法就是掉入阿昌的陷阱了

Bugquan 05/27 07:12,早說了幾百遍法院跟立院不同,你這樣

Bugquan 05/27 07:12套還不是因為你擴權搞的

ayokayok 05/27 07:13145、146哪裡有提到隱私?

chx64 05/27 07:13他人秘密之事項對你來說不算隱私是不是?

ayokayok 05/27 07:14立法院585確定有調查權,相關的規範一

ayokayok 05/27 07:14定參考訴訟法規定啊,跟擴權什麼關係

ayokayok 05/27 07:14大哥法條不是這樣看,那個主體是業務上

ayokayok 05/27 07:14

chx64 05/27 07:15585講的調查權是輔助式的權力

ayokayok 05/27 07:15你的血型我可以叫你提供嗎?

ayokayok 05/27 07:16對啊輔助啊,輔助調查行政權有沒有亂來

ayokayok 05/27 07:16

ayokayok 05/27 07:16如果沒有第五項,你要考行政訴訟145、

ayokayok 05/27 07:16146是保護不到你的血型喔

ayokayok 05/27 07:18大家看到要主席同意就會很瘋欸,超好操

ayokayok 05/27 07:18

jerrychlin 05/27 07:18綠能你不能 以前有什麼不能過的法案

imhank 05/27 07:19白爛妙法需要的是信仰 不是事實

imhank 05/27 07:19蚵法無邊 昌萁護衞 羽化成仙

chx64 05/27 07:20個資法範圍不包含血型 謝謝

ayokayok 05/27 07:22靠,個資法不包含血型你認真?

chx64 05/27 07:23你還是去回應苗博雅吧 有夠浪費我時間

ayokayok 05/27 07:24笑死,個資法第六條送你喔

ayokayok 05/27 07:25苗博雅已經臭暴了,認證造謠仔

g9911731 05/27 07:28綠畜去吃屎吧,社危法,勞基法,消防隊

g9911731 05/27 07:28問題,你們這群垃圾上街抗議嗎?ㄧ群廢

baan 05/27 07:28還在鬧 先去看吳大媽 鐘老爹的發言有要討論

baan 05/27 07:28嗎?

g9911731 05/27 07:28

chx64 05/27 07:30你的病歷是只包含血型嗎? 試想一下 一個人

chx64 05/27 07:30洩漏你的血型 你告他告不告的成 ? 笑死

chx64 05/27 07:32單用血型能明確連結你這個人嗎?

bruce2248 05/27 07:34挺8+9立委有比較好喔

chx64 05/27 07:37喔對了忘記講 立法院憑什麼準用行政訴訟法?

loki94y 05/27 07:41你們的第三項第四項是在講哪裡啊?

chinhan1216 05/27 07:41好了啦 實質討論勒 過去修會計法 前

chinhan1216 05/27 07:41瞻預算程序比這次的還少 還不是照樣

chinhan1216 05/27 07:41過 有沒有真的討論根本不重要

loki94y 05/27 07:42是在講第50條嗎? 我怎麼沒看到@@

chinhan1216 05/27 07:42你他媽的覺得很重要之前就跑出來抗議

chinhan1216 05/27 07:42民進黨了啦

loki94y 05/27 07:46然後重點好像是被調查人帶律師要立法院同

pemit 05/27 07:46藍白有些人聽不懂也看不懂,反正要給塔綠班

pemit 05/27 07:46死就通通都過!

tannoy 05/27 07:46台肯

loki94y 05/27 07:46意才是不合邏輯吧

pemit 05/27 07:47塔綠班該死,但藍白做得很出格,有一堆把柄

pemit 05/27 07:47給人穿小鞋

buddyricky 05/27 07:53自己要拖時間轉移話題 怪別人喔

loki94y 05/27 07:53受調查詢問人 是分兩個好嗎= =

loki94y 05/27 07:53一個是受調查的 一個是受詢問的

pupu20317 05/27 07:54https://i.imgur.com/zQznzt7.jpeg

圖 公聽會、廣泛發言都不是實質討論

loki94y 05/27 07:57ayokayok是在亂講吧= =

loki94y 05/27 07:59三四項說有拒絕的權力 但是第五項又寫了

stanley620 05/27 08:00所以就民進黨立委不想討論+只有51席,

stanley620 05/27 08:00上班不做正事亂搞,表決輸了當巨嬰賴

stanley620 05/27 08:00皮,不想口頭討論就用白紙黑字多次會

stanley620 05/27 08:00議修正

loki94y 05/27 08:02如果受調查詢問之人員認為有XXX的疑慮

loki94y 05/27 08:02還要說明理由後由主席同意才能拒絕

loki94y 05/27 08:03拜託一下好嗎 我不想講還要你同意啊?

loki94y 05/27 08:04證人恐因陳述致受刑事訴追 < 我不想講就

loki94y 05/27 08:04這樣說不就好了

loki94y 05/27 08:08第五項根本就亂寫好嗎= =

loki94y 05/27 08:09"你的血型我可以叫你提供嗎?" 你亂問啊

loki94y 05/27 08:10照你的講法 亂問的東西還要主席同意才能

loki94y 05/27 08:10不講啊= =

johnyrunner 05/27 08:10再給綠畜80年好不好?

lemon81824 05/27 08:11前瞻計畫那種有人喊異議,主席還說全

lemon81824 05/27 08:11數立委同意照案通過的才算是實質討論

johnyrunner 05/27 08:11討論妳媽逼,一個簡單的東西,讓你

johnyrunner 05/27 08:11完全執政8年封殺不討論,我只能說DPP

johnyrunner 05/27 08:11吃屎

dandes0227 05/27 08:11官員說謊要立法對付 立委說謊也要立

dandes0227 05/27 08:11法對付才對吧^^

johnyrunner 05/27 08:11前瞻計畫不討論也是討論,DPP邏輯

loki94y 05/27 08:12johnyrunner小丑一講話 就在秀下限

loki94y 05/27 08:12狗屎擴權違憲法案還不給人討論

loki94y 05/27 08:13完全執政8年封殺不討論 封殺你老木吧

loki94y 05/27 08:13啥時封殺了? 你藍白狗畜有提啊?

MicChung 05/27 08:13你知道你在罵過去八年的民進黨過的都是

MicChung 05/27 08:13惡法嗎?包含你們最愛的一例一休

loki94y 05/27 08:14還在造謠前瞻全數通過 是網軍吧

loki94y 05/27 08:14惡法?很好的法律吧?不然藍白怎麼不修回來

loki94y 05/27 08:17怎麼是先提了要把反年金修的法改回來?

loki94y 05/27 08:17邱議瑩坦承程序不週全「重新排定審查」

loki94y 05/27 08:18網軍洗前瞻早就被打臉了 還在洗

loki94y 05/27 08:18[討論] 拿前瞻來對比現在,是有多無知

loki94y 05/27 08:18連版上都有人整理好 笑你網軍了

zeon19841102 05/27 08:19你都講協商時民進党發言沒有聚焦,

zeon19841102 05/27 08:19不就民進党不討論嗎?不然藍白有不

zeon19841102 05/27 08:19協商嗎?

zeon19841102 05/27 08:22照你的說法,問題根本就是出在民進

zeon19841102 05/27 08:22党不討論。民進党不討論就只好逐條

zeon19841102 05/27 08:22表決,也沒違反議事規則,根本就沒

zeon19841102 05/27 08:22有程序正義問題

loki94y 05/27 08:23民進党不討論??? 民進黨要發表意見耶

loki94y 05/27 08:23國民黨直接沒收別人發表意見的權利耶

loki94y 05/27 08:24沒有程序正義問題 沒有逐條審查耶

loki94y 05/27 08:24你狗娼說要委員會中心主義耶

loki94y 05/27 08:24怎麼現在不逐條審查都沒問題了?

zeon19841102 05/27 08:26協商的時候民進党把時間拿來「廣泛

zeon19841102 05/27 08:26發言」是原po講的,委員會民進党也

zeon19841102 05/27 08:26在提散會動議,藍白又不能強迫民進

zeon19841102 05/27 08:26党討論,那下一個程序就表決啦

zeon19841102 05/27 08:27民進党修正動議被通過,還自己反自

zeon19841102 05/27 08:27己哩

zeon19841102 05/27 08:28法案在院內沒被討論的根本原因是民

zeon19841102 05/27 08:28進党不參與,不是完全沒機會

whiteflora6 05/27 08:42自己去看協商時候民進黨態度再來嘴

ancienttrace 05/27 08:59你就DPP好好發言不要拖時間啊

RLH 05/27 09:16民進党就是在么飽吵 根本國會毒瘤 浪費全體國

RLH 05/27 09:16民的時間

bloodyiris 05/27 09:19委員會中心主義 嘻嘻

cheng11220 05/27 09:26對民退黨已經很客氣了^^

NSYSUEE 05/27 10:40都等八年了,還想要貪污多久,怕被人民

NSYSUEE 05/27 10:40監督啊,垃圾政府

cbstgb 05/27 11:20好了啦,不就沒黑箱,現在糾結不算實質討

cbstgb 05/27 11:20論,話都給你說就好

AIRURU 05/27 14:01http://i.imgur.com/QAmVxW4.jpg

圖 公聽會、廣泛發言都不是實質討論

AIRURU 05/27 14:03http://i.imgur.com/BF6QNZC.jpg

圖 公聽會、廣泛發言都不是實質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