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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崔媽媽基金會FB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崔媽媽基金會FB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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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iamsosmart》 之銘言:
: 若合約內與合約結束三年內,房東有漲租金情形
: 以刑法罪處理之
: 並且後續漲租金需審核


我覺得你這個建議方向很好,
但治標不治本,
如果你的"補貼房租會導致漲房租"成立。

三年後房客還是只能一次漲足三年,
或被趕走二選一。

按照你的思維,我有更好的建議,

一、
持有超過一戶房屋+一塊土地的,
直接刑法罪處之,
依房地產數關六個月到三年,
放出來後給予半年寬限期,
還是不賣房賣地的,
半年後加重刑期。


二、
賣房的成交價只能小於等於當初實價登錄價格,
沒有實價登錄的按公告市價計,
只要賣得比買價貴的刑法罪處之,
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我幫你的邏輯更往上推進一步了,
建議716你可以這樣上街訴求,
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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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6.1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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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ohohya 07/12 11:27年輕柯糞就愛這味

antistar 07/12 11:29別這樣自慰啦,故意誇大作法並不能掩蓋

antistar 07/12 11:29母豬主子的廢

DOOT 07/12 11:31習近平都不會這樣搞

wawaking1 07/12 11:32什麼都刑法,三十歲以上還是單身無戀愛

wawaking1 07/12 11:32經驗也刑法處理好嗎?罪名叫人類滅絕罪

fuhaho 07/12 11:33館長:憑什麼

skullno2 07/12 11:33冷嘲熱諷年輕人 綠的票真多

antistar 07/12 11:34母豬粉不懂法律義務跟個人自由吧?難怪

antistar 07/12 11:34是低學歷支持者最多 嘻嘻

cowardlyman 07/12 11:36嗯嗯,認同欸,趕快跟執政黨建議修法

cerberi 07/12 12:09果然你就是真共產黨 黨粉不意外

shiriri 07/12 12:54智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