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降
承接舊文:???不見了。
Lawsnote 搜索結果找到的判決主文:
https://lawsnote.com/judgement/62456375ba27cee8ace7ac81?t=2745490891
原告兩個門號,
三年前雙11申辦的188+88 特殊促銷專案,一個搭配手機,另一個綁筆電。
途中明顯感到人為限速,
透過客服得知用量不合理濫用依機制降低使用優先權排序。
原告不能接受有異議,投訴消保,
應該也有投訴NCC,
消保協調破局走司法訴訟。
看到幾個事項:
即便人為掐住網速,
使用者疑似仍沒有改變使用習慣節制,兩張流量記錄仍有66GB、123GB左右的用量。
電信商提交給法官的用戶正常使用用量數據,
是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開統計資料,
提到其他電信業者用戶於110年1月之平均使用數據量為12GB~28GB,
而用戶名下兩張同月間上網傳輸量分別達1851GB、1742GB,
足以讓法官採納用戶已達不合常理使用。
當然電信商的合理使用用量沒有那麼死板沒有變動,
一天看兩個小時Netflix原創4K解析追劇合理,
假日不外出整天Netflix原創4K解析追劇合理,
確診隔離軟禁關兩個星期,
天天Netflix原創4K解析追劇合理說明一下電信商不開心到也能理解接受也就罷了。
每月天天這樣玩,講給法官聽,
只能說要如何辯解凹到法官同意接受觀點。
簽署申請合約書,合約記載的正常通信使用,
洋洋灑灑列舉了幾個用戶不應有的濫用行為,所以用戶違反合約時,
電信商得視情況限制、暫停通信或調降網路使用優先順序。
大道理人人懂,可是成年人不見得守規矩不搞怪,
也不見得愛聽別人敦敦教誨,
消保協調怎麼好說歹說,
原告不能理解,
大家就走法院來讓法官審理。
最後想法,
網路資源有限,
網路吃到飽合理節制使用。
同理Google校友教育帳號節制使用,pixel舊機上傳相簿節制使用。
大道理不愛聽高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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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酸民認為馬上路要寫不要在此大便,他們才會遵守
他們認為沒有寫的,酸民沒有遵守或自覺的義務,笑死
馬上路真的不會亂大便嗎? 馬看不懂中文吧?
可能有些酸民中文沒學好吧
國民法官案件只適用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跟故意犯罪因
而引發死亡結果的刑事案件,消費糾紛與國民法官無涉。
平均不準 因為連沒吃到飽的也算進去一起平均
這平均是不準的,實際上一般吃到飽看劇,不斷更新app什麼
的,一個月100~300gb很常見
要狂用找大哥啊,小弟們都無三小路用啦...
我是188+94每月平均200G+100G
推B大指正國民法官的審理規範正解。
平均數據僅供參考,不見得符合民情常態,這只是電
信商提出有利於自方論述的證據。
電信商心中的界線因人因時因事而異,只知道種花的
心胸比其他家寬大開闊。
原告主張和證據提不出哪裡合理使用。
被法院認證的流量魔人成就達成!!
得了便宜還賣乖 活該
國民法官不是審這種好嗎…
標出限制幾G就好了
國民法官那段可以修掉,錯誤觀念不用流傳
收到了,先刪掉這部分敘述。
突發奇想沒有再三求證確認已刪除。
其實現在正常看串流跟Youtube,不濫用的狀況下,一個月2
00GB都蠻正常的。電信商不針對這部分,提供一個流量200G
B,價錢稍微低於吃到飽的方案來轉移不濫用吃到飽的用戶
,這明明是可以做的方法
或是讓透過電信商訂閱的串流,不計入流量等等,方法其實
很多,但是就不做
我認為合約內容規範用戶的部分,增列列舉更多更雜
,對用戶從來就不是好事,如同現在吃到飽的部分還
沒有增列硬性的數字上限。
高解析串流影音資料,對ISP和內容提供業者,都有提
供節省流量傳遞和降低延遲的技術,以提高播放品質
,如HEVC/AV1格式,CDN,ISP和Google 架設 YouTube
Cache Proxy等。
沒有增列數字上限,代表這道門檻界線對電信商是模
糊可商討的。
不過現在電信商已回到當初老三台的局面,5G的資費
方案在流量設計似乎有那一些些的感覺。
還是沒有針對不濫用的高用量設計啊 以現在2022年 至少給
個120GB的不限速吧 結果都到999還只給60G
三雄就莫名其妙阿 明明因為499之亂導致平均月租金額降
低影響到收益了 也不趁機會把吃到飽拉高到1399還多少
然後在吃到飽以下的月租金額用流量或速度級距分價格
從5G方案看得出來是有在做類似的事情但級距設計的超爛
電信商就是想讓你辦不需要的吃到飽,又不要你實際上用太多
電信商設計那個智障資費流量級距根本就是要讓人無懸念直上
吃到飽啊 現代人哪有時間斤斤計較我用了幾G
沒關係啊 當吃到飽限制越多 影響到影音產業,我看還要發
展什麼。光是4G都跑不滿,5G那個什麼鳥流量方案。
隨地大小便真的有寫在社會秩序維護法裡面阿...吃到飽
吃太多寫在哪裡?
好爽 終於實現正義了
不上訴等於默認法院認證你是流量魔人,兩難呀XD
我有稍微玩手遊看串流看yt每月都100g上下了,照電信
商提出平均12-28g的數據,我可能也會被認定是不合理
使用,如果想省錢再開個分享給電腦使用,大概會直接被
中止契約
要你辦吃到飽 又不讓你用太多 這不是詐騙是什麼
這應該是電信商本身的問題. 怎麼不在合約直接明定超過幾G
要限速
簽定的合約是純屬虛擬,一切以業者利益優先考慮。
富邦產險的防疫險產品作法有沒有類似台星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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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GB真的太狂 我看了一下我的台灣之星188 半年來每個月最多是8XGB 最低是4XGB 但新聞寫說限速到十分之一 假設原本是21M的話 變成2.1M一般上網應該也夠用?2
總覺得吃到飽跟不吃到飽價差也太大了 沒吃到飽 幾gb一個月就可以開價好幾百 吃到飽一個月上百gb 一樣好幾百 就算有用的少的人平均 其實一天看個三五個小時的遊戲網路影片更新77
其實合約也沒明定多少GB會做限制 然後就用啥平均流量去扯 媽的一堆人辦門號根本不用網路的 就和你爸爸和媽媽平均睪丸一樣的意思 1個100G的和3個純養門號平均34
沒屁股就不要開吃到飽的人是認真的? 合約裡寫的合理使用真的有這麼困難理解? 假如這個人一個月用的是1851"T" 然後你們社區的人剛好都是這種人, 完全性的壓縮到你的網路使用速度了11
這邊不討論合理使用用量大概是多少 先幫台星說個話,其實網路門市低資吃到飽 大概4-5年前剛出現的時候, 台星是有計畫合約載明100GB上限 (那時NETFLEX還沒流行,100GB算很多了)50
這個案例確實不難理解 1851GB顯然不是合理使用 但問題是100多200多GB合不合理 今天電信行沒有定出標準就是隨便他們搞 反正被抱怨就恢復個幾天 之後就繼續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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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今天是1.8T 不是180G 拜託,一堆人滑坡說現在1.8明日180g 這種無稽的滑坡只代表你的邏輯是體育老師教的 1.8T等於他一個人吃掉了快60個人的流量28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要說就是大量使用 不合理使用 這種模糊不清的定義有問題吧? 如果不希望別人濫用 那就訂一個明確的數字 像是300GB 500GB25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要用餐廳舉例比較像標榜吃到飽, 結果高檔食材根本不補。 吃到飽但是想吃的東西"塞車" "限速",讓你吃不到。 有些人去吃到飽餐廳就是鎖定特定幾個品項, 店家自己不定義清楚可取用的次數或量, 而用龜速補菜的方式應對。 這才是偷吃步。10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這種事情上新聞只是讓更多人不想用這一家而已啦。 我覺得台灣人的很多人都有講話愛碰風的習性, 如果電信業者還想限制大額的使用者的話, 沒事就別說「吃到飽」三個字, 然後還在合約上戴明說什麼不合理使用,這種笑死人的文字。8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其實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人護航業者... : 楊男不滿業者廣告強調吃到飽不限速、不限流 如果真的是標榜這樣,那有人回說他仍然給你吃到飽 只是降速,不就是廣告不實嗎? 根本不是文字遊戲而已阿 : 基於資源有限,為符合資源合理公平分配原則,並使每位申辦不限速門號專案之用戶均享有18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4G估個32Mbps 很低了, 4MB/s 1851GB = 1851000MB 1851000/4 = 462750s = 7712.5 min = 128.5 hr 一個月128小時跑32Mbps 的速度, 大概是每天看4小時的片片 看起來好像沒什麼不合理的...10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首先,廣告吃到飽,合約沒吃到飽。 消費者違約,但廠商廣告不實,這兩個都有問題 今天說消費者違約的話,我覺得法官判的問題不大, 如果消費者主張的是廣告不實之類的,我覺得贏的機會大些。 判決書沒看到,我也不知道消費者主張的是怎麼一回事。X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看了這篇回文就知道什麼叫奴性! 難怪能讓這種廣告不實的不良業者為所欲爲。 業者先主打不限量、不限流量吸引人簽約使用,結果認為用使用者「不合理使用」就偷降速 。 請問「不合理使用」的標準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