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銓敘部公告修正商調修正草案內容與意見表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732&Page=13912&Index=3
官網預告修正草案了(網頁有檔案可下載)
跟原始版本相比
多了但書須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的情形
還有但書的除外規定
以及明列得延長過調日期最多3個月的事由
然後有關辦理過調期限的說明
好像有再更清楚一些
大家看法如何~
※ 引述《aooww (碩)》之銘言:
: ※ 引述《wildkani (far flung)》之銘言:
: : 銓敘部首頁 > 下載專區 > 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 > 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
: :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66&Page=12852&Index=1
: : 目前蒐集意見中
: 很想問這個案子大概什麼時候會定調,
: 一直關注好久了…
: 從上次搜集意見
: 目前最新消息只有看到臉書「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 4/29文章裡面中提到
: -
: 「近期,本聯盟與搶救消防員、台灣書記官工會,近日共同拜會了國民黨、民進黨與民眾
: 黨等立委,針對應擴大公務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範圍、廢除現行規定中原機關對
: 公務員商調的同意權制度,提出訴求並積極爭取支持。…」
: 以下略
: https://reurl.cc/6KkpW6
: 沒消沒息一陣子了,
: 也不知道討論的怎麼樣,
: 只希望最後能修法通過,
: 反對機關用盡各種理由不讓人走,
: 成為霸凌的溫床。
--
給過,就是原機關只能壓你半年
半年也太久了,2個月差不多
2+2就夠多了 明明人沒跑就可以先辦外補了
『任何人得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
向本部法規司第三科承辦人劉oo陳述意見。』事關各位公務
員的權益,要把握機會,讓自己的聲音能被聽見。
推
好奇問一下 第三項 依其他法律規定商調不得 是依什麼法律
綁約沒滿?
如公務人員保障法6條2項
推個
希望大家有空都能表達一下意見,讓上班環境更好
感覺21條第3項中但書得以延長三個月的部分,會有原服務機
關每次都用第二款或第三款來延長,應該要加個限制條件。
推推
老人、沒背景的,解除限調後,還是建議考試比較實在
倚老賣老的長官 沒辦法耍官威了 拍拍
延長3個月條件的第2款地域加給應該是少數?第3款符合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真的符合的應該也
算少數?看起來好像還好
擔心的就是那些少數人,可能會一直重複被延長。
前個機關不想等放棄了,結果下個機關想商調又要等六個月
,尤其細則通過後,會想等六個月的機關應該不多,不如直
接換備取還比較快
備取三個月就能來報到,誰要等六個月才能報到的正取?
以後能領地域加給的機關,考試分發或商調進去就要三思
進去後可能就出不來了。
6個月是拿長官不能擋商調來妥協的吧 想也知道最多三個
月然後又不能擋商調 這種基層全贏的場面怎麼可能出現
各位以為去開會的都是基層嗎~ 沒工會就是只能各自不滿
意妥協囉
有人已經提供意見表達範本,各位公務員可以自行修改複製
,寄給承辦人,好好把握僅有七天的意見表達期限
比起在那邊唱衰這些都沒有用,不如先盡力做能做的事
週期性的工作公務機關一堆吧……
爆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主要是刪除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用的規定 應該是之前新北霸凌自殺才想要修法的吧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https://i.imgur.com/WAGdptwb.jpg?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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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談] 指名商調限制,一人一信投書本文為代發 --- 相關文章: [閒談]回鄉升遷、請假通通擋,那辭職總不能擋吧(2020/7/4)![[閒談] 指名商調限制,一人一信投書 [閒談] 指名商調限制,一人一信投書](https://i.imgur.com/3Dk436P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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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大家一定要多多發聲 對於這個修法草案表態支持 據我所知 很多單位都是人事室直接去問機關首長的意見 回函給銓敘部 所以導致意見(反對修法)會與基層多數公務員的想法不一致 修法對照表電子檔如下 請參考![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 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https://mega.nz/rich-folder.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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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收到商調函後,最快可以過調的時間?各位公務人員版的前輩、先進,午安 小弟因為家庭因素急迫要商調,若新機關已經電話通知要發商調函, 原機關主管已知道情況也同意商調,請問最快的過調日期就是是收到商調函後一個月嗎? 還是說可以押低於一個月的過調日期? --4
[討論] 有關近期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討論各位大大好 近期收到上級機關轉下來一個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 這次修正草案總共修正第2、4、5、8等22條 修正的條文看起來很多 不知道這次修是好還不好5
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最近在網路上看到114年初台北市府有發公文 若同意過調,過調期限原則上不得逾三個月 至少盡量避免雖然同意過調,但期限卻押很久,變相不放人 首都市府的氣魄就很棒 -------------------------------------------------------------4
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修正說明為「刪除須函原服務機關同意,使得調用之規定」 現在大家看成「不得拒絕」 但是有沒有可能只是「原服務機關壓公文沒有回應,時間拖太久也能走」 看他修法方向似乎是第二個選項。 畢竟「不得拒絕」各位想想是不是改的太誇張,正常會這樣激進調整嗎?3
[討論] 何時能真正確認商調成功?大家午安~ 想問問大家的經驗~ 我8月初有接到對方機關電話通知正取 隔天我的單位就收到商調函了 已跟我們首長報告並確認過調日期
[請益] 過調日期詢問各位前輩好 最近在處理商調的事情 請問各位前輩,假設「過調日」是9/1號 意思是9/1要在原機關打上班卡,然後再去新機關打下班卡嗎? 還是9/1在新機關打上下班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