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
因為是系列文,所以前情提要就請自己同標題閱讀
當事人在FB更新了復審的進度
機關烤餅的原因非常有創意
http://i.imgur.com/hQNzFDU.jpg
但這個也只是他片面之詞啦,畢竟我們也沒看到機關答辯,而更讓我好奇的是,某位好像知道內幕的長官,說好的平衡報導欠了很久,子彈到底飛到了沒有
http://i.imgur.com/B62yDsk.jpg
http://i.imgur.com/aJecCYa.jpg
http://i.imgur.com/Eazkdu2.jpg
http://i.imgur.com/u9rEDzk.jpg
http://i.imgur.com/vuy8hSm.jpg
http://i.imgur.com/5V8bNw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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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m大
講實話=詆毀機關 現在公務員上網po文都不行?
當公務人員不能有言論自由?
敲碗M大
>>ZIQQ001 只要那個特別什麼關係的還在就不行吧
應該是卡到服務法4-2
商調的事情又不是職務,難道任何跟工作有關的什麼都不能講?以後會不會連“我在xx市政府工作”都變與職務有關之談話了
※ 編輯: fcz973 (123.192.182.11 臺灣), 11/18/2020 01:05:57我只是單純貼機關可能自恃的緣由,這餅我也覺得不合
理,根本特別權利關係下的產物!
那條真的很瞎,難道連為所屬機關政策辯護也不行了? 對了我是針對規定不是對你
針對「機密」,非法定機密應該不適用吧
http://i.imgur.com/yUOIrUg.jpg 大家幫忙挑一下在網路po
商調被擋的事實有哪個可以用,我實在找不到
倒是那個擔任主管利用職權整肅異己…呵呵玩下去上面沒人囉
講的如果是事實怎麼詆毀機關?
沒黨證都是內亂罪
有的職業,真的奴性太重
大長官的思維你猜不透,這個M就是其中之一ㄎㄎ
陳述事實叫詆毀機關 有夠好笑的 事實上他們家就是擋升
遷擋回鄉啊 哪裡詆毀了
呵呵 協尋xddddddddd
成人之美,可以。成仁,辦不到
支持公布平衡報導
很多中南部機關都這樣,辭職還要補刀
想知道是哪個垃圾機關
要幹幹叫被砍退休金前 先想想自己平常的嘴臉
退休金被砍的可是不管老小有沒有嘴臉通殺,為什麼不能幹
講事實也叫詆毀機關?除非法院查出來真的不是事實再
說吧。
現在就是職員不能講事實,但政務官可以造謠無罪
機關可以擋你商調,但你不能講,講了就是詆毀?那為甚麼擋?
新竹市文化局,翻舊文就有
詆毀是什麼,機關快出來平衡報導啊,他可以上網機關也可以
啊
反正復審結果出來就可以行政訴訟啦
丙有影響之後考試嗎
機密=單位很爛 XD
蘇聯老笑話等級 史達林是白痴=洩漏國家機密
坐等m大出來回應
新竹市就不能待啊 大家都知道那裡的長官都是什麼猴
樣
垃圾機關還怕人家說 笑死
新竹市文化局?
我是說某人常常用特別權力關係的立場對其他版友指指點點 結
果換自己退休金被砍權益受損的時候 開始痛罵政客 我是覺得
這麼雙標蠻好笑的 講基層前也不先照照鏡子看一下 自己也是
文官XDDD
某m名言:擋商調是拯救兩個機關XD
哈哈
樓下m座
某m名言:職代離職要師出有名
料想m大一定看過這篇只是他不敢回XD
除了北市好像都沒把單位主管名字掛上網,想知道這地方大
大小小的主管是誰,調到它處也可以注意,趨吉避凶
當個聰明的商調人
有講到非事實的部分嗎,如果講的都是事實哪來詆毀,而且
限制言論自由機關都已經違憲了
那些官腦袋都裝塞了
某m名言:不包紅包給工友、依法休假 = 須打乙等
離職還要師出有名還真是慣主管會有的想法
某m這麼屌,不知道當到14職等沒
某m名言 一將成名萬骨枯 主管要升遷底下的人要幫他死
如果照實寫,機關卻說是「詆毀」,表示機關也知道自己錯多
真的有原因會不早澄清,寧願被網路砲轟這麼久我也是
笑笑
某m終於安靜了 三不五時看他在板上亂砲別人又說自己好
最好永遠不要再出現
呵呵整篇回文看下來不知道在供三小,公職自以為是的老油條
一堆,真以為大家都要循這些老派不合理的內規做事?
這種理由行政訴訟法官一定打槍啦......
什麼詆毀 要笑死人嗎
這理由在復審就會被保訓會打槍了。
好想看某m是長什麼樣?
新竹市文化局擋商調,一次救二個機關。印象深刻,哈哈
本版「Persona Non Grata」的概念
子彈繼續飛....
某m名言:剛報到不懂業務要出錢請前手教你
平常很秋 現在不知跑哪去了 嘻嘻 哈哈
是不是開頭M什麼的平衡報導,我也還在等
所有批評政府都叫詆毀,那麼名嘴立委們慘啦
你能餵名嘴烤餅嗎?不行嘛!所以關他台就好
※ 編輯: fcz973 (114.137.0.80 臺灣), 11/20/2020 18:04:52某nn應該長相跟狗一樣=狗官
4
我先認錯,確實我沒那個耐心去了解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 只是應m大之請,挑了他一篇文來看,認為這個案子處分極不合理, 就點出其不合理之處,並且認為稍微明理的「上一級機關」就會撤銷這處分。 確實只要再多花個幾分鐘仔細看文中每個字, 很容易就能發現這就是「上一級機關」的復審結果,確實是我不對。X
案件類型:復審案件/考績丙等事件 決定字號:109公審決字第000451號 決定日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資料來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全文內容:17
感覺 m 畫錯重點, 申論題畫錯重點, 大概五分 : 考核紀錄表,各考核項目之考核紀錄等級,多數為B級或C級,少數為A級;直屬主管綜 : 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欄記載:「工作效率尚待加強、請假未及早申請、損害機關聲 : 譽」等負面評語。其公務人員考績表記載,有嘉獎1次、事假7日、病假7日2時,無遲 : 到、早退、曠職及懲處紀錄;直屬或上級長官評語欄亦載有「工作效率尚待加強」、85
以下僅為代po --- 有關於復審結果以及後續: 不知道大家是否記得我? 我就是在風很大的那個城市,3
^^^^ 一, 前幾個禮拜, 有一個被國安局告違反情報工作法的, 那件我覺的不見得會輸 二, 雖然行政訴訟的勝率比刑事訴訟更低(畢竟有檢察官把關了), 相對於國安局那件(可能要請強一點的律師),2
應該還沒 109/12/29 複審決定出來 內部簽陳複審結果, 然後製作決定書繕本, 14天差不多? 所以 "推估" 應該是 1月中 送達當事人 應該還有一個多禮拜的時間可以提行政訴訟爆
首Po以下僅為代po --- 不囉嗦先看圖(考績丙等通知,當事人表示名字不用遮): ---16
小弟三年前辭職後也是拿過丙等考績, 不過當初是做到身心俱疲, 用非常不成熟的方式消極抵抗, 事後不想再跟原機關有任何往來,39
其實考績丙等還是有差ㄟ 因為公家機關考績獎金好像是按比例算的 如果考績乙等, 至少還有 7/12的 錢 本俸 7本5, 年底大概一萬多塊飛了(考績乙等, 2萬元的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