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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談]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閒談]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作者
BPM88
(成立新板好難)
時間推噓85 推:88 噓:3 →:51

以下僅為代po
---

有關於復審結果以及後續:

不知道大家是否記得我?
我就是在風很大的那個城市,
回鄉升職商調被擋,
持重大傷病證明請休假病假都被拒,
然後憤而辭職的前公務員。

前情提要:
https://pttcareer.com/publicservan/M.1593856763.A.E7D.html

https://pttcareer.com/publicservan/M.1594791188.A.562.html

因為去復審了,
機關回覆函文,才知道我丙等的原因,
不是曠職,而是在網路上分享我調職經過,
因為「詆毀機關」,所以丙等。

然後丙等復審結果出來:不通過。
所以是失敗了。

然後我要繼續行政訴訟嗎?

任職公務員期間,我其實一直在學習新的東西,
找到自己很有興趣的方向,然後變成專程和技能,
那就像是讓自己長出一雙翅膀,
再遇到這種鳥事之後,才能勇於辭職,
在另一個領域高飛。

這段時間創立自己的工作室,
對於丙等的心情已經從憤慨轉為平靜,
現在更重要值得努力的目標,
寄望能在現在的領域發光發熱。

寫這篇文的目的,
是要提醒大家,工作內容,和長官再靠北,
都永遠不要忘了重視和愛護以及投資自己,
自己是最重要的資產,累積自己的實力與能力,
不管未來是不是在公務界,都能找到一片天。

※ 引述《BPM88 (成立新板好難)》之銘言:
: 以下僅為代po
: ---
: 不囉嗦先看圖(考績丙等通知,當事人表示名字不用遮):
: https://i.imgur.com/0oh1avQ.jpg

圖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
: ---
: 前情提要:
: https://pttcareer.com/publicservan/M.1593856763.A.E7D.html
: https://pttcareer.com/publicservan/M.1594791188.A.562.html
: 我 8/1 辭職生效後,日子過得充實開心。
: 直到今天中午下樓吃飯,
: 桌上有新竹寄來的雙掛號?
: 家人問:是什麼?
: 我說:一定不是好東西
: 打開來一看,是另予考績丙等通知書。
: 商調升遷被擋,請休假要附醫生證明和重大傷病證明,
: 辭職簽倒是快速核准,然後今天還有一記丙等回馬槍。
: 到底為什麼都已經辭職了還要被追殺打丙等?
: 「感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這個道理在公務界不適用嗎?
: ---
: (以下是反串)
: 這樣的好單位,五星級團隊五星級市長,
: 我會被這樣對待,應該是我個人問題吧?
: 請大家告訴大家,公務員要勇於任事,
: 不要害怕,請踴躍投履歷吧!!!新竹市政府等您的熱血參與哦!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5.1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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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blers556603/05 16:50推一個,支持打行政訴訟,死豬不怕滾水燙。

outofsurvive03/05 17:01新竹市笑話局啊,結果燈會停辦,笑死

remix99903/05 17:10支持你 說出事實叫詆毀機關..真是笑話

henrydai03/05 17:14打啊,怎麼可能不打

xvmon12303/05 17:16詆毀機關 現在是西元1202嘛

lolicone03/05 17:20這個理由打 行政訴訟 有機會翻盤

cps00103/05 17:42推一下 原po加油

ceres120903/05 17:44加油,雖然希望你打行政訴訟,但打官司很麻煩,好

e44658228403/05 17:44網路發文就能打丙喔? 這個可以鬧很大喔

ceres120903/05 17:45好思考一下吧

Unfriendly03/05 17:45支持案主提起行政訴訟,詆毀機關根本沒有具體指出怎

Unfriendly03/05 17:45麼個“詆毀”?陳述事實、可受公評竟如此下場?保訓會

Unfriendly03/05 17:45也昏庸

joesong03/05 17:46強烈建議提行政訴訟,光是「詆毀」認定就很有爭議了

lurensmile03/05 17:47詆毀的意思是他們承認自己做的事有害機關名聲?

mywish03/05 17:51真的支持!如果每個公務員都像你這樣勇敢

mywish03/05 17:52公務員就不會被看貶了

gwboy03/05 17:57有上訴有機會,機關就是希望你放棄,他們才輕鬆

s7133jeremy03/05 18:01政府一言堂喔 說不得是不是膩

n589121103/05 18:02好誇張~

Alan159703/05 18:12這提行政訴訟應該有戲,離職後網路寫的東西和在職時的考

Alan159703/05 18:12績很明顯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

starorion03/05 18:14陳述事實與詆毀怎麼區別?還是走完行政訴訟,將考丙翻盤

jerrykyo03/05 18:15還要保訓會幹嘛,複審機制只是多折磨人罷了

Sowela03/05 18:20加油 根本沒指名道姓是要詆毀哪個機關

bluetory9903/05 18:21當然打行政訴訟啊nothing to lose

za75502903/05 18:23支持打訴訟 以為基層好欺負的喔

minami7703/05 18:34支持行政訴訟 慢慢跟他們玩

minami7703/05 18:36詆毀??留給法官判 加油

emmaloa03/05 18:38支持訴訟

luckysorrel03/05 18:45支持訴訟,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

canandmap03/05 18:50這系列文越來越看得到對方的吃相難看,支持訴訟+1

TsaoJJ03/05 18:57我出100贊助訴訟

gs103/05 18:58真心推打 唯一真的對國家人民 後進 有貢獻 促進進步的可能

gs103/05 18:58多少訴訟締造歷史是我們考生在學習了

gs103/05 18:59你看很多大法官解釋的原因案件也都小事 但卻推動了巨大改革

REIOX03/05 19:01真正噁心的是主導這個結果的局裡、府裡大員們,打救濟累到

REIOX03/05 19:02只是人事承辦人員,首長大員們只是出一張嘴,輸了又怎樣?

REIOX03/05 19:03這種案子才是真的監察院該查高層有沒有濫用行政權力吧?

payeah03/05 19:04別對現在的監察院有多大期待...

REIOX03/05 19:05所以更不期待煎茶院能有任何功能

payeah03/05 19:05行政訴訟的確不容易,如果要打,真心祝福。

aisansan03/05 19:06花個4000元裁判費,行政訴訟打打看,找個厲害的律師,

aisansan03/05 19:06把所有爭點都抓出來打打看

bota03/05 19:07行政訴訟的裁判費是敗訴的出嗎?

aisansan03/05 19:08先繳,訴之聲明寫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看法院怎麼裁判

REIOX03/05 19:10打行訴裁判費不貴啊但是律師費少說一案4、5萬更何況浪費時

bota03/05 19:10那其實也可以順便寫,... 如被告敗訴, 律師費亦由被告負擔

bota03/05 19:10??

REIOX03/05 19:10間金錢,原PO都有自己的事業了,幹嘛再跟這些人攪和下去

bota03/05 19:11如果律師費可以轉嫁給被告,... 費時就還好了,..律師出庭就好

WRS03/05 19:11幫原po加油

bota03/05 19:11行政訴訟沒有說原告一定要到場

REIOX03/05 19:12@bota 律師費能不能轉嫁您想得太簡單了,建議先翻翻行政訴

REIOX03/05 19:12訟法,你就知道了

cookieli03/05 19:16支持救濟自己的權利

uofo03/05 19:17辛苦了!

core16803/05 19:42這個隨便挑戰就翻盤了,支持訴訟,聽聽偉大的機關哪裡被

core16803/05 19:42詆毀了

Scansnap03/05 19:51找陳志龍老師,看龍哥肯不肯幫忙

qbaow03/05 20:10雖然支持原po上訴 但成本、壓力都在他身上,祝福原po

disappearair03/05 20:15反正都辭職了 鬧大給他難看

ghostdx03/05 20:27拜託去打行政訴訟 除了幫自己 也幫未來的那些公務員 感

ghostdx03/05 20:27

abcd556603/05 20:33太扯了 打69分根本是故意的 真的要告到法院啦

asas4012303/05 20:46支持救濟,這樣就叫詆毀機關,平時刁民罵這麼兇怎麼不

asas4012303/05 20:46說話

vendor03/05 21:17這邏輯不通,明明是先拿到丙才上網罵,所以不能以事前未發

vendor03/05 21:17生的所謂詆毀給丙等吧

pinhanpaul03/05 21:21中華民國的機關也太脆弱了吧 被詆一下就毀了 爛爆

c90211203/05 21:26這我一定吉

lovelyshu03/05 21:40我查了一下,其實這系列的文在6/5、7/4、7/15都有PO,

lovelyshu03/05 21:40但是在7/15這篇文的推文中有網友把機關給爆出來了,所以

lovelyshu03/05 21:40我猜丙等就是因為這一篇造成的

lovelyshu03/05 21:41如果那位網友沒爆機關,單純從PO文其實看不出來是指哪裡

fbtm03/05 21:42支持訴訟,這官司你一輩子也只會打一次,就當人生作個紀念

fbtm03/05 21:42,也替同仁後輩爭口氣吧!

yayayogo03/05 21:42訴訟很麻煩,可是能爭一口氣,加油

chungrew03/05 21:43游小姐:給妳拍拍,加油,希望妳堅持下去。

chungrew03/05 21:43我支持妳打訴訟

chungrew03/05 21:44單純分享事實而已,想知道哪裡有詆毀機關?

lovelyshu03/05 21:446/5的文沒了,可以看#1V05Bxvz文內有6/5文的連結,7/15

chungrew03/05 21:44我們就請法官來判斷

lovelyshu03/05 21:45代碼#1V3fKKLY

xxxpeter200003/05 21:48加油

cynmei03/05 21:57加油,支持訴訟

Roy356703/05 22:01復審結果的教示救濟期限都過了,大概原原PO也不想再起

Roy356703/05 22:01糾葛吧,有交代後續發展就夠了,祝福未來有好發展

lolicone03/05 22:27這不算詆毀吧 原po升遷回鄉商調被擋是是事實 重大商病

lolicone03/05 22:27也是事實 何來詆毀 上到法院真的很有反盤機會。

lolicone03/05 22:29打下去就算名譽無法回復 但至少錢可以拿到

timothy2103/05 22:41支持訴訟 無所畏懼

appleseed03/05 22:48絕對支持,加油感謝前輩的努力。

kaichun03/05 22:48花點小錢找混混把你小本本的人全部請去喝尿很難?

sidney50903/05 23:34訴訟所需付出的勞力時間費用,還有精神折磨是外人難以

sidney50903/05 23:34想像的,這不是八九萬的律師費或是四千元的裁判費可以

sidney50903/05 23:34帶過,支持原po不要提起訴訟,好好過你的人生吧!

sophiacts03/05 23:48原po加油

MireiMayu03/05 23:49支持行政訴訟

qqjeff300003/05 23:54時代不同了 為啥這些上位者還不認清事實

hollowlife03/06 00:17加油 跟他告到底

gify03/06 01:04提行政訴訟+1,這才是真的救濟,保訓會根本無感

pinhanpaul03/06 01:11一輩子可以大鬧一場的機會不多啊

pinhanpaul03/06 01:12也許從現在開始就每天上班都該戴密錄器

pinhanpaul03/06 01:13等走的那天通通爆一波出來 想到就興奮

lwmyueh03/06 02:03支持上訴,辭職後還不能說真話,這算什麼詆毀

SilentBrat03/06 07:23反正最後一定都是走

SilentBrat03/06 07:23不如幹一波大的

lemone03/06 07:32打訴訟 為自己爭一口氣!

我是BPM88,作為與第一手作者認識的旁觀者說點話。 這個案子用一句話來說就是: 「公務員將與公務有關的事情在網路上散布引發惡評, 機關請該員吃丙是否有當?」 而這個案子的結論就是,請你吃丙是可以的, 因為引發惡評「損害機關聲譽」這點完全是主觀的, 是在行政裁量權的範圍。 也許能夠辯解一下:「我講的都是事實、而且那些網友的留言不在我控制的範圍,」 但對不起...機關只會看1.文是你發的、2.下面有評論、3.這些評論我看了不開心 這三點於法未有不合,所以請你吃丙。 至於有人說吃丙要正面表列,但其實真要套入其實也不難... 我的解讀是這可能是機關給當事人最後的溫柔了... 最後補充一些和判決有關的看法, 這個"判決"(m大有貼請往後翻),也只有摘取片面的事實, 譬如請假,當事人曾跟我表示,他有事先獲得長官LINE上的同意, 既然如此,那之後的工作安排本來就是主管的事, 但判決卻寫「請假未及早申請,影響機關工作安排之情事」... 結論就是,公務員沒有言論自由,這個案子表現出公機關如何可以用考績這把大刀, 架在公務員的脖子上,限縮其言論自由,哪怕你想講點什麼, 都要抱著吃丙的決心,唉,不如歸去... 以上。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臺灣), 03/06/2021 09:09:17

TheBelmont03/06 09:04反正已無後顧之憂,建議打行政訴訟,保訓會基本上是

TheBelmont03/06 09:04期待不可能的一個機關

pk094303/06 10:00BPM888會支持當事人提行政訴訟嗎?

要想透過行政訴訟上升到憲法層級可能很難了, 只能另尋管道,譬如有類似經驗的公務員集體大串聯,推動司法改革... 看起來是很好的人生目標,但對不起...從原po的文字來看, 對於當事人來說,這件事現在看來也只是辭職後那片廣大天空的一小片雲...

seuil03/06 10:15監察院專釘基層小承辦 一點用處都沒有

alair9903/06 10:24別打了 現在法院誰開的?

TheBelmont03/06 10:33翁X茂開的?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臺灣), 03/06/2021 10:56:45

Neo021503/06 11:19他媽的垃圾縣市

Neo021503/06 11:20支持上訴

Neo021503/06 11:21可以公布機關了吧

TheBelmont03/06 11:29某位北檢書記官也是離職後,放手ㄧ博與北檢打行政訴訟

TheBelmont03/06 11:29,討加班費,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是判原告勝訴

thinksilver03/06 11:46加油

fcz97303/06 12:13請假這點根本不是問題,就算事後請也都“勉予同意”了

kissung03/06 14:55老學長了475 https://i.imgur.com/qgFO2BQ.jpg

圖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

LoveWin703/06 15:44原來長官有問題就被認定詆毀機關?? 請問是皇帝嗎?

cashliu03/06 16:31支持+1,反正都離職了怕他作甚

erihi03/06 18:28推原po

silentocean03/06 19:18這種機關真的需要有能力的人教訓

balyss03/06 19:19支持訴訟,有問題的機關公開,沒後臺沒能力就不要跳火坑

lebo46903/06 20:51講事實也叫詆毀?

sichi03/06 21:17很不幸的 如果能讓人知道在說誰說哪 確實算是毀謗罪

sichi03/06 21:18不過 原po寫的東西真的能讓人知道是在講哪個單位嗎?

sichi03/06 21:19應該慶幸的是 只是被拿來當丙等理由 如果不爽 應該去告

sichi03/06 21:20職場暴力 如果有相關證據的話 其實打丙等我覺得就是了

sichi03/06 21:20找律師好好問問吧

star102303/07 11:52支持

daniel365803/07 19:44讓法院認證市府的惡行不錯阿!

waa00603/08 10:08

viral7732103/08 17:22支持上訴 不適任的長官就該讓法院認證

msk203/09 16:56給推

dalflower03/09 23:08打 支持

laliga03/10 12:13哈,看出中華民國政府機關的玻璃心了吧

arsenate03/10 19:00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辭職的隔年2月再來說真心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