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
: 推 Roy3567: 復審結果的教示救濟期限都過了,大概原原PO也不想再起 03/05 22:01
應該還沒
109/12/29 複審決定出來
內部簽陳複審結果, 然後製作決定書繕本, 14天差不多?
所以 "推估" 應該是 1月中 送達當事人
應該還有一個多禮拜的時間可以提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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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219.85.125.231 臺灣), 03/05/2021 22:18:27
推
http://i.imgur.com/5PWJE9X.jpg 應該是沒有要再爭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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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快兩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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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她真的很勇敢了,Respect!
推
看起來真他媽一堆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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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現在大家知道有些單位不適合自己“能力”的,就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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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易去嘗試啦
噓
你回三篇幹嘛 當你個版?
推
以後有人問風很大文化局的缺 我一定回 進得來出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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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吃餅
4
我先認錯,確實我沒那個耐心去了解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 只是應m大之請,挑了他一篇文來看,認為這個案子處分極不合理, 就點出其不合理之處,並且認為稍微明理的「上一級機關」就會撤銷這處分。 確實只要再多花個幾分鐘仔細看文中每個字, 很容易就能發現這就是「上一級機關」的復審結果,確實是我不對。X
案件類型:復審案件/考績丙等事件 決定字號:109公審決字第000451號 決定日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資料來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全文內容:17
感覺 m 畫錯重點, 申論題畫錯重點, 大概五分 : 考核紀錄表,各考核項目之考核紀錄等級,多數為B級或C級,少數為A級;直屬主管綜 : 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欄記載:「工作效率尚待加強、請假未及早申請、損害機關聲 : 譽」等負面評語。其公務人員考績表記載,有嘉獎1次、事假7日、病假7日2時,無遲 : 到、早退、曠職及懲處紀錄;直屬或上級長官評語欄亦載有「工作效率尚待加強」、85
以下僅為代po --- 有關於復審結果以及後續: 不知道大家是否記得我? 我就是在風很大的那個城市,3
^^^^ 一, 前幾個禮拜, 有一個被國安局告違反情報工作法的, 那件我覺的不見得會輸 二, 雖然行政訴訟的勝率比刑事訴訟更低(畢竟有檢察官把關了), 相對於國安局那件(可能要請強一點的律師),46
因為是系列文,所以前情提要就請自己同標題閱讀 當事人在FB更新了復審的進度 機關烤餅的原因非常有創意 但這個也只是他片面之詞啦,畢竟我們也沒看到機關答辯,而更讓我好奇的是,某位好像知道內幕的長官,說好的平衡報導欠了很久,子彈到底飛到了沒有爆
首Po以下僅為代po --- 不囉嗦先看圖(考績丙等通知,當事人表示名字不用遮): ---16
小弟三年前辭職後也是拿過丙等考績, 不過當初是做到身心俱疲, 用非常不成熟的方式消極抵抗, 事後不想再跟原機關有任何往來,39
其實考績丙等還是有差ㄟ 因為公家機關考績獎金好像是按比例算的 如果考績乙等, 至少還有 7/12的 錢 本俸 7本5, 年底大概一萬多塊飛了(考績乙等, 2萬元的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