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資遣後續動作 (我方認為違法資遣)
※ 引述《Muri5566 (牡蠣56)》之銘言:
想打的很多不想推文我就直接回了
: 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但碰到了還是來跟版友請教一些細節。
: 時間序
: 去年底有工作失誤,因而被公司申誡乙支。
有懲處 就不能再用這個當作資遣的理由
: 今年一月底得知有工作改善計畫須完成,截止日為2/24,
: 在第一時間已跟主管說明2/24須請特休。
: 2/23 確實交付工作改善計畫表的工作目標,當天下午因臨時維運事件,
: 主管沒有找我完成工作改善計畫表。(討論達成狀況及後續改善,並簽名)
我先問 這裡的工作改善計畫是你工作效率不佳被提PIP績效改善計畫嗎?
如果是 那簽了就比較麻煩
: 2/24 請假,當天被主管告知工作權限暫時收回。
: 2/25 求婚成功XD
: 3/1 主管約談完成工作改善計畫表,討論實際達成狀況及後續改善,並簽名。
: 然後人資就過來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資遣我。
: 我主張我有工作意願,拒絕簽屬任何有關離職的相關文件,也拒絕交還工作設備。
: 但工作設備的部分經協調後,簽屬保證在最後工作日之前不能檢視存取我的工作電腦
: 的個人資訊檔案,然後交還工作設備。
: 公司告知最後工作日為3/11(3/10交接)並給予20天預告工資。
: 下個月薪資入帳3/1-3/11的薪資及資遣費。
: 我方告知我有意願繼續提供勞務,會在後續提出勞動調解。
: 3/2 依人資告知的權利向主管請3/2,3/3的謀職假。寄出不當解雇存證信函。
這點很重要 GOOD JOB!
: 3/3 預計要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 或是 聲請法院行勞動調解程序。
: 一些問題想請教
: 1.法扶-勞動部專案申請條件為勞資調解失敗,版上爬文建議可以直接填具"勞動調解
: 聲請書狀"提出於法院,或是直接寫好勞動起訴書狀提告,兩個步驟都會讓法院先啟動: 勞動調解,但由於我兩個都不太會寫,需要法扶律師的協助。
: 致電市府法律諮詢也是建議可以申請勞工局調解,調解失敗申請法扶律師再走一次上面流
: 程,這個建議是可行的嗎?因salary板友對於勞工局的評價似乎都不太好lol。
如果你確定要申請法扶提告 勞工局這趟免不了 雖然我個人還是傾向法院調解
在勞工局調解上能讓資方講出對他們不利的話語最好 因為這個都會記錄在調解紀錄書上
如果委員忘記紀錄記得提醒他
當初我前公司就是在調解會及訴訟上變更解僱事由
才會被我壓在地上蹭
: 2.公司人資有私下致電詢問,是否在政府機關調解之前,可以再次與公司協商,除了復職
: 外可以有所補償,連是不是提出一筆錢都講出來了。應該可以不用鳥他直接走調解吧?: 我主張訴求是繼續提供勞務,公司非法解雇,那如果要對價的話這筆錢該如何計算?
你就說 看看人家國外公司怎麼給 照辦囉~
不過鬼島有87%的公司給不出來
: 3.人資詢問我如果主管不需要我提供勞務的前提下,3/10的設備交接是否可以提前至3/6
: 答應他,會有什麼問題嗎?
一切以離職日為主 他們要求什麼都不要鳥
這段時間要小心 並保留一切證據證明是他們不讓你提供勞務
: 4.主張希望繼續提供勞務,但人資告知有謀職假的權利,所以應該是可以請的吧?
我不知道對方會不會拿著這點到時候在法院說你請謀職假證明你答應合意資遣
我個人建議不要請
另外跟離職有關的文件都備份一份起來
尤其非自願離職書上記載的解僱事由
到時候一併當證據呈上法院
: 以上,煩請解答。
: 另外謝謝板上各位的資訊,及kazami1110大大的SOP,受益匪淺。
鬼島政府放任慣老闆恣意妄為
我們勞工只好自立自強
祝武運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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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改善計畫就是延續那次申誡事件的後續改善
所以主管主張我在2/23才交付工作目標 無法確認工作目標
的完整性穩定性 並不算完成
我方主張工作目標有在2/23全部交付 後續的穩定完整性本
來就是討論後才可以繼續完善 我也有意願繼續後續作業
好的 明天一早就會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文件部分我都只拒簽 無留存 感覺現在跟公司要也不會鳥我
都拒簽了是要怎麼留存
那他們程序上也有問題 PIP執行至少也要半年一年 你還在跑流程就直接資遣你 到時候在法院可以針對這點去打 另外離職相關文件的部分 如果一樣要你走那就一定拿得到 不要簽就好
※ 編輯: kazami1110 (223.138.21.171 臺灣), 03/03/2023 10:32:26推推
推 出戰加油!!!
請問PIP要半年以上是哪條法規還是有判例可查?
PIP執行需要90天 加上後續的輔導 教育訓練 調職等等的 沒有個半年搞不起來啊
※ 編輯: kazami1110 (111.255.150.93 臺灣), 03/03/2023 17:30:55推本篇原PO,很多細節要有實戰經驗才會注意到
誰說PIP一定要搞半年?我待過一家公司只需要三個月
PIP最少三個月,三個月內含輔導、教育訓練等,如有未能
達成改善目標,HR就可以直接資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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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但碰到了還是來跟版友請教一些細節。 時間序 去年底有工作失誤,因而被公司申誡乙支。 今年一月底得知有工作改善計畫須完成,截止日為2/24, 在第一時間已跟主管說明2/24須請特休。6
不用太擔心,你有參考 K 大文,看起來滿穩的 你既然都已經做 4 年了,一隻申誡遠遠構不成不適任的程度 所以你既可以打確認僱傭關係的訴訟,贏面很大 也可以選擇跟公司和解拿一筆錢走人 所以你要先釐清有沒有想回公司上班的打算3
身為工作者,澄清一下資訊 勞動部專案最後也是丟給法扶 法扶就是給律師三萬。 我都建議先走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調解, 這時候勞工局調解可以申請一次性律師18
去年八月的定暫時處分判決直到最近才上裁判書系統,就簡單說明一下後續。 三月中開勞工局和解,訴求恢復雇傭關係,調解失敗。 三月底拿著調解失敗去申請法律扶助律師, 恢復雇傭關係之訴 & 定暫時處分是不同案件都需申請。 五月初由法扶律師向地院提出本訴及申請定暫時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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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產假期間被預告資遣大家好, 如題!在生產後一週被公司告知資遣(預告資遣) ,原因是因為公司在4-5月時已計畫縮編 我是今年一月驗到兩條線,在懷孕期間公司相關主管有來詢問未來的規劃,也有明確告知 預計請育嬰留停半年後會回來上班,而公司也沒有提到即將縮編事宜,但 產假期間預告 資遣是合法的嗎?資遣日為產假結束後隔天生效!24
Re: [請益] 請問要被資遣這個例子一看就知道被凹了,叫你幹嘛你就幹嘛,反而把問題搞得複雜 資遣通報(公司對政府) 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 僱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 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22
[討論] 長期工讀的資遣如題,現在打工碰到一些問題 昨天禮拜二的時候被主管告知因為公司業績減少加上禮拜一來了正職補足人力,原本我作長期工讀生的,現在不好意思要請我作到禮拜五為止 當天我去電勞工局,如果是長期工讀生是否可以拿非自願離職證明,勞工局回覆說可以再加上我並沒有簽定期化契約屬於長期聘僱所以還有資遣費,雖然很少 我也記得到職時沒有簽任何約定工作期間的契約,但有一份公司內擬的勞動契約,似乎是說因業務緊縮或變更,雇主不得解僱員工,還有願放棄任何訴訟權利(?) 因今天下午跟人資談的時候,公司表示因從未有過工讀生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如果他們開給我,會被上面質疑,以前的工讀也從來沒有這種情形在公司內規裡本來就是臨時的人力,不需要開非自願證明22
Re: [問題] 突然被資遣來,哥哥教你。 1.資遣費,非自願離職先拿到手。 2.過14天還沒找到工作先去申請失業給付(如果條件符合) 3.請在資遣後第一個工作天申請勞資調解。 4.調解失敗後請上法院請求資遣不成立。10
[心情+尋人]勞資糾紛加誅之傷害+尋一對母子我有勞資糾紛 資方薪水短少給我 找他討要退我勞健保 5/27於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 資方說我工作不穩定所以才退我勞健保 我說那時我在做試管6
[問題] 該不該接受法院調解勞資爭議?肥宅我去年初找了一個時薪人員的工作 今年過年前無預警遭解僱, 做了一年多對方才覺得我不適任 給了我一個紅包寫年終(跟他嘴巴說的年終差很多)以及當月份薪資 查了查發現原來部分工時人員也符合勞基法要件 所以就捍衛了我的權利3
[討論] 被資遣後,勞資調解爭議各位大大好, 公司有每年固定裁員的%數,依據績效做評核,評核後如果屬於不佳的,需進入改善 期,假設已完成改善期,改善期滿後,主管以態度不佳為由,資遣員工 該員工也簽屬了相關文件,於近期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但因員工有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爭取工作權,請問這樣的調解有勝算嗎?2
[心情] 傷心透頂+尋一對母子我有勞資糾紛 資方薪水短少給我 找他討要退我勞健保 5/27於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 資方說我工作不穩定所以才退我勞健保 我說那時我在做試管1
Re: [閒聊] 突然被fire解雇員工的舉證責任在資方, 其實你去各縣市勞工局檢舉就可以了。 勞工局就會安排調解時間 第一, 先看你的實際薪資和勞保投保薪資有沒有一樣,沒有的話檢舉記得加上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