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問題] 在國外的公司簽的勞動合同

看板Salary標題[問題] 在國外的公司簽的勞動合同作者
windground
(LASZLO)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3

公司老闆是台灣人,在越南成立的公司,在台灣沒有公司行號,我在公司已經四年。

因個人發展原因最近打算離職去更大的公司,但是人事部提出了合同內關於離職的規定。

離職規定的內容如下:

1.若公司提前與僱員結束勞動合同關係,必須賠償一個月薪資及提供僱員回台灣的機票。

2.若僱員提前與公司結束勞動合同關係,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向公司申請並賠償公司

半個月的薪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及交接手續。


由於我是談年薪的再加上薪水也較高,所以關於第1條提出只有一個月賠償倒是還好。

但是第2條在簽約前我就已經反應不合理,但是老闆的回復說是公平原則。

他認為公司開除僱員公司要賠償,僱員開除公司也應該要有賠償以防僱員輕易離職。

關於第2條的內容,我詢問了很多朋友都說不論是依照哪個國家的勞動法都是屬於違法。

所以面對這種不合理的規定,過去很多幹部都是薪水領到就烙跑。

明知主動提離職要被扣薪水,誰還有心思留下來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經歷幾個烙跑的幹部,老闆仍舊堅持己見認為規定沒有問題。

現在輪到我也準備離職了,但也不打算參考之前幹部的烙跑做法。

若是跟老闆談的話,是否有高人能指點如何應對這種狀況?

========== 詢問公司相關資訊,請使用 [公司]類別,勿使用 [問題] 類別 ===========

確認過後,此兩行得用 ctrl + y 刪除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72.80.220 (越南)
PTT 網址

cityhunter0403/22 16:44不用鳥他,違反台灣勞基法,回台灣告你也沒用,但你

cityhunter0403/22 16:44如果還要在越南工作,那就要去問越南的律師了。

lexis03/22 17:30依照越南勞動法規定,如果你是在當地有工作證且合法的外籍

lexis03/22 17:30勞工,基本上妳已經提前預告且合於法令天數,就沒有問題。

lexis03/22 17:30只是你還有薪水在他手上,所以最後一個月薪水真的被扣了,

lexis03/22 17:30你就得在當地走程序了;所以要先看看你有沒有什麼籌碼可以

lexis03/22 17:30跟老闆談了,大概是這樣,有問題可以在寄信給我吧~

s91092803/22 21:23薪水領了就跑啊,假如10號發薪,那十天就當賠給公司的吧

cuteeQiao03/23 02:36「提前」聽起來像是你們的勞動契約有期限,如果沒有的

cuteeQiao03/23 02:36話很不合理吧...第一點就是遣散費,年資夠長的話甚至低

cuteeQiao03/23 02:37於台灣法律所規定的遣散費

medama03/23 04:25有時間慢慢弄就就等你被扣錢再向越南勞動機關申訴,

medama03/23 04:25沒時間就領完薪水就跑

jobintan03/23 10:29基本上臺商企業就是大雷包出國工作避之則吉…

Eileenso03/24 11:29老實說你們雙方都在國外,互相間提告跑法院都不切實際

Eileenso03/24 11:30但你想要跟老闆"談",這想法更是天真。發薪日落跑只能說

Eileenso03/24 11:31這是最合理的做法。換個角度想,再繼續多落跑幾個,沒交

Eileenso03/24 11:31接的痛苦看有沒有哪一次遇到事件讓老闆真痛一下,他才可

Eileenso03/24 11:32能去調整作法。想純用"談"的就讓老闆改做法真的是天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