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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桃園神社拜天照大神遭批 市府:神祇送回

看板Taoyuan標題Re: [新聞] 桃園神社拜天照大神遭批 市府:神祇送回作者
design0606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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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boesoul : 忠烈祠真的是乞丐趕廟公

說這句話的人 可見連"桃園神社"的前世今生都不曉得

歷史脈絡

桃園神社是1935年籌建 1938年鎮座

參與人員如下

桃園神社建立奉贊會長:谷義 廉(時任桃園郡守)
桃園神社建立奉贊副會長:本山直枝(時任新竹州會議員)
桃園神社建立奉贊副會長:簡 朗山
桃園神社建立奉常任委員:井健 次
桃園神社建立奉贊常任委員:內田清志
桃園神社建立奉贊會幹事:田中右左

花預算五萬餘圓

神社剖立面

https://imgur.com/XOjloH8

起初為"無格社"直至1945終戰前社格升格為「縣社」

並供奉開拓三神 北白川宮能久親王 豊受大神 明治天皇

台灣光復後到1946年 因當時桃園仍屬新竹縣 尚未從新竹縣分出

在當時縣長主導下 將桃園神社轉用為新竹縣忠烈祠


從落成到戰敗移交 作為神社用途 1938-1945 前後七年

p.s無格社 是"神社明細帳中有記載 但是無社格的神社"

而且 當初供奉的神祇隨著日本戰敗 就跟著日本人回日本去了

國民政府又不是連同神道教的神祇一起接收

而是"接收"建築物 用以轉用忠烈祠

政權移交 前政權遺留建物轉用 又不是中華民國首創

說乞丐趕廟公 是多麼的無知才會說出這句話

好了

再來說桃園忠烈祠暨神社文化園區這個名稱

其實這也就是一個 OT標案的名稱

真正的行政法源仍為

"桃園市政府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修正時間為111.12.05

主要修正為第二點

現行法規:

二、本所場地使用範圍如下:
(一)孔廟戶外空間:
1、大成門以外區域:包括櫺星門前廣場。
2、大成門以內區域:包括大成殿前廣場與迴廊(不含各殿之室
內部分)。
(二)孔廟藝文教室可供租借如下:
1、雅舞教室。
2、研習教室。
(三)孔廟展覽空間:
大成殿門口兩側、東廡西廡藝廊均設有展覽擺設櫥窗,可供藝術
創作者、國內外公私立藝術團體、機關以及學校展覽作品。

修正前法規:

二、本所場地使用範圍如下:
(一)孔廟部分:
1、大成門以外區域:包括櫺星門內外廣場、大成門前停車場及
左側停車場。
2、大成門以內區域:包括孔廟主要建築主體範圍內之區域(不
含各殿之室內部分)。
(二)忠烈祠部分:
1、鳥居以外區域:包括停車場、鳥居前廣場、管理員室前廣場
      (不含管理室室內部分)等。
2、鳥居以內區域:包括參道、社務所(不含社務所室內部分)
      、手水舍、中門及拜殿前廣場等。

這條法規修正前後內容包含時間點(重點還是用行政命令修正的)

請各位慢慢細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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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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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thia 03/15 00:40推你。但支持者應該看不下去。

is1128 03/15 11:30如果他們看得懂就不會有這麼多洗文章的了

g3sg1 03/15 12:25照某些人邏輯現在的總統府也是乞丐趕廟公

bettybuy 03/15 14:11基本上跟現在有些人爭執的點不同

Fanton 03/15 14:57這行政規則修正我有參與~有問題問我啊 不用猜..

royman127 03/16 00:36真是辛苦你了,歷史小老師,八卦板發不過癮,還來

royman127 03/16 00:37桃園板發

design0606 03/16 02:13你能去八卦版 我住桃園就不能來桃園版發?

serrier 03/16 10:22原住民快出來對漢人說乞丐趕廟公唷~~

taioan 03/17 12:58搞不清楚這句話到底是誰在罵誰了。認知作戰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