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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看板Boy-Girl標題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作者
kim
(@@@@@@@)
時間推噓 8 推:44 噓:36 →:87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 我也是律師
: 以前也當過檢察官
: 跟一般司法人員不同的
: 我以前還是位PUA
: 認識許多其他PUA和前來求教的矬男
: 矬男 我個人定義為
: 因為不了解遊戲規則而在交往市場上深受挫折的男性
: 對於男女交往的遊戲規則有很深入的了解
: 也知道一般男生的先天劣勢
: 首先我先替原PO默哀
: 很不幸地你發生這件事情
: 關於跟騷法我有不同的想法
: 並沒有像你這樣普天同慶
: 根據新聞報導
: 騷擾行為定義為「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 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

: 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
: 特定人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的言語或動作;以

: 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進行干擾;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
: ;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
: 品;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 和男女版有關係的就是
: 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
: 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能制裁到真正的跟蹤狂當然是好事
: 但是我還看到一位真正的跟蹤狂
: 背後其他九十九位被指為跟蹤狂的假跟蹤狂
: 九十九位誣告的受害人
: 還有被癱瘓的檢警機關
: 還有因為被癱瘓的檢警機關而無法得到妥善處理案件的
: 其他各種詐欺 傷害 家暴 名譽 車禍大大小小的當事人
: 以上都是因為一部法案出來
: 各種間接或潛在受害的人
: 在司法界打滾多年 我明白他們的存在
: 也接觸過他們 他們很少有發聲的管道
: 或許一般人或媒體不會注意到他們
: 但他們所受的傷害 不一定會比較低
: 在當檢察官和律師期間
: 碰過大大小小性侵 性騷擾 和性侵誣告案件
: 我的經驗是 最後成立犯罪的 差不多一半
: 對 就算是性侵不起訴或無罪確定
: 去反告誣告 對方也差不多一半的機率不會成立誣告
: 就算成立了 刑度也相當低
: 換句話說
: 對於有心人而言
: 用一半的誣告成立的機率 加上很低的刑度
: 去賭對方被判很高刑度的性侵害
: 還有更可怕的社會性死亡
: 加上許多人即時不一定真的有犯罪
: 為了怕被判重刑 仍然願意付出和解金
: 所以對於有心人來說 這是划算的生意
: 我的經驗通常男生沒有犯罪但仍然會被告的原因是
: 一、相處時讓女生不開心
: 譬如追到一半不追
: 打炮打完放女生鴿子
: 打炮完避不見面
: 二、女生無法跟男友或家人 朋友交代
: 最誇張的是
: 朋友問說為啥會跟那麼條件差的男生交往
: 為了朋友間面子 證明不是自己沒有眼光
: 就亂告
: 三、女生缺錢
: 四、女生誤解法律
: 五、女生希望男生給好處但男生拒絕
: 我處理過印象最深刻是這件
: 當時擔任公訴檢察官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525inv002/
: 報導節錄如下:
: 陳女宣稱教授與她獨處時,一直喃喃自語說要跟她發生關係,教授還向法官宣稱「他說

: 讓我很舒服,我就不願意,我在那邊一直掙扎,就是不讓他靠近我,結果他試圖想要脫
: 的塑身衣,可是他發現是連身的,長度大概到大腿,不像一般是上下分開的,沒有辦法
: ,他就很生氣罵我說你穿那什麼鬼,要怎麼脫。」
: 離譜的是,這段強脫塑身衣的對話根本沒出現在錄音檔中,顯見陳女加油添醋的瞎掰功

: 十足,卻也惹毛院檢雙方耗費大把精力偵審此案,才會害慘她自己,因此吃上誣告罪。: 陳女瞎掰的橋段不只於此,她還宣稱,教授獨處時還對她說「你過來,我有話要跟你說
: ,她說她傻傻地走過去,老師就用雙手抓住她的腰,把她拉過去,然後還用雙手抬起她
: 頭再親她的嘴唇。
: 當時她被嚇到,整個人僵住沒有反應,結果老師就一直巴住她的嘴唇不放,試圖伸舌頭

: 去她的嘴巴,可是她的嘴閉很緊,不讓老師伸舌頭進去。
: 為了取信法官,陳女還當庭強調,她覺得她好丟臉,她只是去讀書而已,怎麼碰到這種

: 師,她真的好想死,陳世宗根本就沒有得到她的同意,就對她亂摸亂親,又要脫她褲子
: 真的很噁心。
: 不過,院檢偵審時遍尋不著錄音檔中有陳女指控的吸奶、脫衣等猥褻情節,或是她哭喊

: 「老師,我真的很怕你,不要這樣對我,我沒辦法接受前一分鐘你是我老師,現在你要
: 我發生關係,我又不愛你,你為什麼這樣對我?」等語,反而認為二人對話有如交往或
: 愛中的男女。合議庭最後認為,陳女陷害教授,胡扯遭侵害經歷,嚴重浪費司法資源,
: 定重懲。
: 我記得教授曾說過
: 他為了這件事情非常痛苦
: 工作 生活 人際關係都受到很大的傷害
: 這段期他每個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他
: 但他明明就沒有做
: 一定要咬住他 真的不懂到底是為什麼?
: 這是剛好教授有錄音 所以能證明自己清白
: 如果教授沒有錄音呢?
: 連教授都不明白沒有深仇大恨的人
: 一定致他於社會性死亡的原因
: 更何況一般人
: 我覺得不是說
: 「男生不要當跟蹤狂就不會被女生告」
: 這樣簡單看待的
: 這句話和「女生不要穿太露就不會被性侵」一樣的無腦
: 即時最後法院還他們清白
: 那他們遭受的社會性死亡
: 和被冤枉的恐懼
: 又有誰來還?又還得起嗎?
: 那些真正被冤枉的怎麼辦
: 我曾經就聽檢察官學長說過一件性侵案
: 被告因為不懂法律 對女生的指控全部認罪
: 原本都已經辯論終結 要判有罪了
: 後來學長意外在旅館光碟 看到兩人有說有笑走出旅館的畫面
: 請求法官重新開庭 這才改判無罪
: 那麼其他稀里糊塗認了自己沒做的事情的人又有多少?
: 跟騷法一出來
: 我想到男生應該都去學習如何把妹 雞蛋不要放在同一籃子
: 就不會有反覆追求的問題
: 但恐怕又會因為惹女生不開心
: 一樣被告
: 只要誣告的成本很低
: 法律觀念又不普及
: 想到以上的被害人的臉孔
: 我就無法普天同慶


我倒認為你因為看到濫訴和誣告的例子,
就認為這部法律三讀通過不值得高興,
是錯誤的邏輯。

法律定義的是違法的行為態樣,
但是調查和審判的機制,則是由人執行,
這些人是檢方和法院。

如果台灣嚴重存在恐龍判決、
冗長的訴訟與調查過程、
濫訴者可以為所欲為等等荒謬情形,
那你應該要改進的是整個司法的運作,
而不是說法律不應該這樣定義犯罪行為。

再說一次,不是法律的定義造成台灣司法不被信任,
是這群把持司法資源的人們運作模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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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1.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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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11/22 09:19左交範本

閣下說的我看不懂,可以直白說我哪裡錯了嗎?

※ 編輯: kim (223.137.131.37 臺灣), 11/22/2021 09:21:13

yahoody11/22 09:23推你

yahoody11/22 09:25真看不懂一堆人在用‘那杯水會給我跟騷’的思維在思考幹

yahoody11/22 09:25嘛,這樣跟那些他們眼中‘那杯水騷擾我’的人有啥不同

yahoody11/22 09:26 跟騷啦

iamkim11/22 09:30推正常邏輯

iamkim11/22 09:30想到那篇那種邏輯居然是出自台灣的律師就覺得頭好痛

luswtin11/22 09:31左膠一直說要改 但從來沒改過或是越改越爛 但不重要 他

luswtin11/22 09:31們只要站在制高點說我們會改就好

cp12042011/22 09:32推推推,這篇邏輯正確,調查的是「人」而且是你們這些

cp12042011/22 09:32執法人員

iamkim11/22 09:35https://i.imgur.com/WZscMFF.jpg

iamkim11/22 09:39They have become the very thing they swore to destroy.

iamkim11/22 09:39 Loll

bbbing11/22 09:41所以你看司法改進的狀況如何,值得期待嗎

pinkygirl11/22 09:43推這篇 現在連律師素質都讓人擔憂了嗎?

rondo2111/22 09:44

epmimnag11/22 09:48說的有理耶 好像真的是這樣

luswtin11/22 09:49補噓回來

Laurara11/22 09:49宣傳粉專而已 大可不必認真看待言論

ror11/22 09:50左膠邏輯是假設一個很美好的世界,所以法本身沒錯,錯的是人

ror11/22 09:51但事實上執行的是人,法定下去規則改變,就有人得利受害

ror11/22 09:51不先司法改革或加重誣告的刑責,我也不是很看好,尤其男人慘

濫訴和誣告不是只有在這部新法律會發生, 它在別的地方也不斷發生

osmanthusjo11/22 09:58推,法律不足的地方可多了,所以才會修來修去再增加

osmanthusjo11/22 09:58施行細則。難道會這樣通通都不過嗎?好笑

donnamonya11/22 09:58

osmanthusjo11/22 10:00執行的是人,就是從管理人方面訂定細則啊!一直叫會

osmanthusjo11/22 10:00有很多可憐男被告跟騷,你們平常有在關心他們輔導高

osmanthusjo11/22 10:00中生國中生嗎?沒有,你們只有想到你們自己

osmanthusjo11/22 10:01至少很多真正有心的人都是從教育開始作

iamkim11/22 10:05因為很多男的醜到不會被女生騷擾

iamkim11/22 10:05他們無法想像女生被騷擾的感覺

iamkim11/22 10:05還會說被女生騷擾的男生是娘炮連這小事都忍不了

mayii102011/22 10:17推 平常看留言發現有部分鄉民言行可能有潛在跡象...

cp12042011/22 10:26可能上篇有些人平常本身的行為就已經遊走在跟騷法的邊緣

cp12042011/22 10:26了吧,怕的不得了

※ 編輯: kim (223.137.131.37 臺灣), 11/22/2021 10:27:59

xdctjh11/22 10:28也是法律人:重罰無助於遏止犯罪

xdctjh11/22 10:28???

cp12042011/22 10:29而且這個法對藝人或一些知名公眾人物來說應該也是福音吧

cp12042011/22 10:29?遇到狂粉的跟蹤騷擾和狂寄禮物的行為應該可以有一定程

cp12042011/22 10:29度的喝止,如果他們不怕掉粉的話

adolf11111/22 10:33我覺得配合跟騷法的修正 要一併配合降低誣告罪門檻做配

adolf11111/22 10:33

bbbing11/22 10:37引用緒魚東的說法"我們同情"

anlick11/22 10:38比1:99的中肯多了

Brioni11/22 10:42如果跟騷者是精神病患484管不到?

realone11/22 10:45推,很有道理

endlesswalk11/22 10:50推樓上,應該同步降低誣告門檻並且提高告反告誣告的

endlesswalk11/22 10:50成功率及刑罰,遏止濫告的風氣

endlesswalk11/22 10:54是推adolf大

waiting10111/22 11:05他最後的結論不就是濫訴跟誣告成本低的問題?

badmark36911/22 11:05不是就是人的問題很大?所以現在改了法規,有辦法正常

badmark36911/22 11:05執行?沒辦法整場執行,先改法規意義在哪?

badmark36911/22 11:05沒辦法正常執行

badmark36911/22 11:06我改法規賣毒品一律死刑,但抓到都說有禮有情,所以關

badmark36911/22 11:06三個月

badmark36911/22 11:07我這樣的舉例是誇大了點,但是就是在說這種事情

abcd959793811/22 11:07哇你說的真有道理

waiting10111/22 11:08光看到之前各種抹黑 不管是政治圈演藝圈 就知道台灣這

waiting10111/22 11:08種亂黑亂告的行為超多

badmark36911/22 11:08做不到的法條立來幹嘛?那我立一大堆不符合現狀的法規

badmark36911/22 11:08好不好?為了不破壞地球,所有塑膠製品一律禁止,否則

badmark36911/22 11:08重罰?!

badmark36911/22 11:09用電造成環境污染,21:00過後全部禁止用電

serenayo11/22 11:14

candyrainbow11/22 11:16

zhtw11/22 11:21然後勒? 你講的是理想 改革司法 他看的是現實 懂?

bearKQG11/22 11:21

zhtw11/22 11:22在臺灣司法制度無法改革的情況下 他說的就是現實

irvinglove11/22 11:23我以前也這樣想 後來才知道 這就僅僅是理想 因為沒有

irvinglove11/22 11:23任何一個環境可以避開人這個極大的變因

irvinglove11/22 11:23環節

zhtw11/22 11:24只能說 他見得多 不會像你一樣空談

SuperUnison11/22 11:28就修法讓濫訴和誣告減少阿

lemonblue11/22 11:31他講現實狀況你講理論

lemonblue11/22 11:35我也看過好幾個被惡整的男生,跟騷過當然能保障被害者

lemonblue11/22 11:35,但通過前就預料到的制度不全導致寧殺錯勿放過,這種

lemonblue11/22 11:35問題又何解?

lemonblue11/22 11:36類似的問題可以去看一下日本的癡漢法,基本上被叫癡漢

lemonblue11/22 11:36九成以上就會被定罪,可以去看看電影「鹹豬手事件簿」

lemonblue11/22 11:36,這種原本立意良善卻因設計不佳搞的其他無辜人受害的

lemonblue11/22 11:36設計,本來就有檢討的必要。

sopoor11/22 11:39理想很美好,但現實就是未完善的法律有可能會衍生更多問題

mm010738611/22 11:41所以你能提出什麼具體解決辦法嗎?只會講一大堆好聽話

mm010738611/22 11:41然後完全是沒用的廢話有什麼用?

DCLinX11/22 11:41想不到律師會被鄉民教法律思想耶

BardxBaymax11/22 11:420.0

d662641011/22 11:44人家在講實務情況,你在講直銷式好聽話,然後以為這樣就

d662641011/22 11:44能指正糾正對方?傻眼

bear5811/22 11:45真的要噓爆你

anlick11/22 11:51律師有提出怎麼保護受害者嗎

anlick11/22 11:52護航誣告的怎麼老愛忽略首篇被跟騷的律師

anlick11/22 11:54誣告和被跟騷 我倒是比較擔心後者

bndan11/22 12:00左派式論述 點出與問題無關的問題 然後解決方法沒有 最後用

bndan11/22 12:00述諸於人來總結 只能說這部份教育真的很成功 離社會秩序毀

bndan11/22 12:01滅又近了一步 (攤手)

np7511/22 12:05對方講的明明就是實務

anlick11/22 12:08總有人愛忽略被跟騷律師的實務案例

anlick11/22 12:10忽略又提不出保護受害者的方法 事不關己的確不痛不癢

PECVD11/22 12:16噓, 打高空

PECVD11/22 12:16也噓樓上

PECVD11/22 12:16實務案例那麼多, 只看自己想看的

PECVD11/22 12:17然後說怎麼都不關心

H2OYi11/22 12:17推91F

PECVD11/22 12:17好笑啊好笑

anlick11/22 12:19卻沒人對首篇反駁? 噓也要有個論點啊 結果什麼也沒說

lunchboxx11/22 12:20推邏輯正確

anlick11/22 12:20情緒用語倒可免了 談不了實務也只是空洞

karol199511/22 12:21

haggis11/22 12:29

OrZander11/22 12:30如果要公然打嘴炮,拿出點真材實料

shortpo11/22 12:31改進司法運作???跟騷過了以後可能再加癡漢法,台灣慢

shortpo11/22 12:31慢會日本社死化....

michiechan11/22 12:31邏輯正確 可惜對牛彈琴

trioneivo11/22 12:42Hehe

concerned05411/22 12:43邏輯清晰

lip33551311/22 12:53之前不是一直宣傳網路霸凌 冷眼旁觀的就是無形推手 所

lip33551311/22 12:53以法律對這些爛訴者視而不見......?

gamebird11/22 12:59蠻有趣的言論

linarina11/22 13:06

sandrasu11/22 13:50你會覺得他不想改變?問題你要他怎麼改變

sandrasu11/22 13:51鍵盤我也會打,真正做到很難啦

mickey0223w11/22 13:57打高空 理想人人會說 現實執行問題一大堆

kkk69071311/22 14:12真的要加重誣告刑責,一堆爛訴仔浪費司法資源

LoveSports11/22 14:35我的邏輯在日本測WAIS知覺推理中上到高等,認同你這篇

LoveSports11/22 14:35用日文考成績是中上,誤差區間在中上到高等之間。

violin3711/22 14:39縱使法院 檢方每一次都能做出正確判決,能還給社會性死

violin3711/22 14:39亡的被濫訴被害人這段時間所受的異樣目光跟心理壓力嗎?

violin3711/22 14:42在司法體系工作就可以看到多少心術不正的人利用不能不受

violin3711/22 14:42理提告這個機制威脅、強迫人礙於社會評價而獲得利益,這

violin3711/22 14:42是我們要的正義嗎?跟騷法很重要!一定要實施!保護被不

violin3711/22 14:42當追求的男男女女很重要!但是保護那些被濫用法律壓迫的

violin3711/22 14:42人的名節也很重要。

sakurak011/22 14:46左膠無誤

whobirdsit11/22 15:18你是不是沒被弄過?我只能說原po好傻好天真吧

NomeL11/22 15:32

NomeL11/22 15:33點出與問題無關的問題然後沒有解決方法不就是反跟騷在做的

NomeL11/22 15:33事嗎?問題明明是所有法律都有偏要扯到跟騷法,然後也沒辦

NomeL11/22 15:33法解決問題啊

NomeL11/22 15:35舉沒跟騷法時的實務說一堆人誣告,然後反跟騷法???

NomeL11/22 15:35你的案例不是跟跟騷法無關嗎???

Demenz11/22 15:57推你,條理清晰

blackwoods11/22 16:16前篇至少真的當過第一線司法人員 現在也還在司法實務

blackwoods11/22 16:17工作而分享實際上的現狀 他單憑一人之力也不敢說扭轉

blackwoods11/22 16:17司法濫訴問題 這篇倒是講得好像隨便改改問題就解決…

blackwoods11/22 16:17出張嘴真的很容易

Ardream11/22 16:17誣告的判定太吃檢察官,沒到法院就回去了

bear5811/22 16:29講一大堆廢話,然後你講了什麼有建設性的內容?完全沒有

winds414111/22 16:32這篇邏輯正確 該解決的問題是執法者跟法律人員的做事ㄈ

winds414111/22 16:32ㄤㄕ

bear5811/22 16:34人家在司法實務界工作,看得比你多

bear5811/22 16:35所以提出這些實務上的問題,請問你提出什麼?

bear5811/22 16:38為了反對而反對,講一大堆無關緊咬的空話,然後再總結說司

bear5811/22 16:38法要加油

bear5811/22 16:39打嘴砲誰不會,講好聽好誰不會?廢文廢邏輯一篇

er80010011/22 17:28明知道濫訴生一個更容易濫訴的東西出來 都有問題好嗎

hkg2811/22 18:16太過於理想化了聽起來很合理但實際上做不到

TOBYMINMIN11/22 18:34還在雲

essential01511/22 22:02結論:都是司法人員害的 幹這種廢話不要來丟人現

essential01511/22 22:02眼好嗎

essential01511/22 22:03什麼都不懂為了成就感來踩兩腳 可悲

orange031911/23 09:51正是因為現在司法的那群人不被信任,所以更要防止這種

orange031911/23 09:51法條的出現讓他們借題發揮

gn058172411/23 11:53

friends2911/23 19:57看來大家的邏輯還是建立在自己想要看到的東西之上 看

friends2911/23 19:57到天王都來推了就知道

kirajam413911/27 12:09司法人員跟你這個卡小比 還要討論嗎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