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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立委憂「小丸子不能跟爸爸洗澡?」 iWIN

看板C_Chat標題Re: [新聞] 立委憂「小丸子不能跟爸爸洗澡?」 iWIN作者
iyori
(榊 伊織)
時間推噓10 推:10 噓:0 →:30

羅廷瑋好像是來沾來蹭的
他雖要求文化部捍衛acg創作自由
但他也說acg應受法律規範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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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ure1303/27 12:44怎麼說的好像現在ACG沒被法律規範一樣

jerry0011603/27 12:45你去查他之前其他發言就知道了,不會太意外XD

groundmon03/27 12:46怎麼可能不受法律規範?分級制度也是規範阿,要實際檢

groundmon03/27 12:46視他說的規範是什麼內容吧

PunkGrass03/27 12:47嘛 畢竟也是會有站在保守派那邊的

kase0952103/27 12:50就算沒有兒少這條也要受法律規範啊

error40503/27 12:53總不可能18禁都廢除

n2000100603/27 12:53如果是分級沒人會有意見

test2378603/27 13:04問題兒少法那個條款在也是一種法律規範但應該沒人能接

test2378603/27 13:04受吧

test2378603/27 13:05除非他只強調分級制度而已,如果他不質疑兒少法的話那

test2378603/27 13:05等於小歐盟式的自由

OrcDaGG03/27 13:09「法律的規範有其必要 但是認定的標準應該更具體」 01:25

hidexjapan03/27 13:09他護家盟路線的

test2378603/27 13:10看起來就早期妥協說法

OrcDaGG03/27 13:12他這場質詢的是文化部

test2378603/27 13:14跟文化部無關吧,我記得初期爭議時候也是有這認定法

OrcDaGG03/27 13:15這場質詢大概佔3分鐘左右 只有問部長立場 邀請他去聽創作

OrcDaGG03/27 13:15者心聲

test2378603/27 13:15“跟是不是文化部無關”

ifulita03/27 13:20衛福部都已經管到屬於文化部業務範圍的漫畫了最好無關啦

test2378603/27 13:25我上面漏講,前面有已經補上跟是不是文化部無關==

test2378603/27 13:30如果認定有其必要那就有講跟沒講一樣就是,最後還是回

test2378603/27 13:30到最初討論的認定標準(但目前應該大多主張是完全分開

test2378603/27 13:30,應該不會想要走早期妥協法)

pupu2031703/27 13:31分級制度就是一種法律規範,哪有都不受法律規範= =

pupu2031703/27 13:32不然分級制度是擺著好看?

pupu2031703/27 13:32明顯18+的動漫畫也是有被限制

Hyouri03/27 13:34分級才是該談標準的事

Hyouri03/27 13:34露什麼做什麼分什麼級講清楚一點 不然亂分級也能搞你

Hyouri03/27 13:36但如果認定一樣是講思想犯那部分 那甲賽比較快

lone71403/27 13:37他是說要為創作者權益最大化,比較像是要求文化部要捍衛

lone71403/27 13:37創作者權益

toulio8103/27 14:37首先2次元沒有不受法律規範,其次本來就沒有什麼東西都

toulio8103/27 14:37要受法律規範的道理,那種想法是獨裁國家把法律當掌控

toulio8103/27 14:37權力用的才會有的想法,每個東西都要設法條來管會沒完

toulio8103/27 14:37沒了的,本來法律要規範的就只是會傷害到別人的事情,

toulio8103/27 14:37理想上反而是可以的話,法條越少越好,這樣才不容易出

toulio8103/27 14:37

stardust701103/27 18:01分級制度不就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