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如題
因為最近iwin的問題鬧到所有人到快炸掉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iwin建立的目的應該是防止兒童接觸不良網路
跟二次元創作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由他們來界定二次元創作會傷害虛擬兒童的人權?
然後中間還冒出衛福部出來...想說這關衛福部屁事,主管不是NCC嗎?
後來再去查資料...其實會發生現在這種幾乎把二次元創作消滅的原因,還不是NCC,主犯其實是衛福部...
真正的原因是因為立法院於112年1月修正通過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其中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把我們認知到的二次元創作通通包了進去
修正前規定是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修正後規定是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所以主因是衛服委員會出來的修正意見
https://i.imgur.com/ojoxQSs.jpg
把二次元給包含進去,而且目的也不是為了保障二次元兒童人權云云,而是為了保護現實兒童的名義...
其實就是為了怕小朋友被看到刀而想發瘋亂砍人的人傷害,預先禁止市面上有刀流通那種感覺...
而且看法案修正經過...沒有看到委員對這個有意見
修正後造成後面網路執行單位NCC跟iwin加大力度
所以大家要燒NCC跟IWIN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問題癥結點其實是在修正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不過你說立委會提案再修正嗎?
很不樂觀,誰提誰變讓兒少受傷的邪惡魔鬼
--
提案修正是個想法沒錯。但也要二次元色情眾有共識喔
即便有共識,要站出來又是另外一個更大的困難
不過我是認為法條有bug,那就是客觀認定這點...客觀認定那就不是一個人說了算,而是大 部分人說了算,推動兒少保護的人經常認為看的人是戀童,變態,噁心認為這些東西無法勾 起正常人的性欲,那其實法條上的客觀上要足以勾起性欲之規定是違背的,想必沒人會主動 承認自己會被勾起性欲吧?
要燒的東西太多了 不如就燒天吧
不可能有立委敢提案的 除非你各位去選立委
要燒就是燒人,全都是人類以正義之名為藉口施行的惡意
很現實的問題 二次元色情眾有幾票?
燒機構真的超白癡,裡面底層工作人員也只是依規定做
事
哪個政黨敢提 就是把自己當靶給對手打
問題明明是iwin權力過大
你看西洽討論熱烈了不起1千人 小眾中的小眾 沒人理你
很現實的問題 二次元色情眾有幾席?
所以說這個議題早就跟什麼政黨顏色無關了
依規定做事?這年代天真的真多
小鬼一詞是哪來規定?說啊
可4怪給執行機關比較過癮ㄚ 有種自己正在抵抗些什麼
iwin能直接干涉網路平台才是問題好嗎
這個法條在,你把iwin關了都沒用,iwin關了,還會有下一個執行單位出來
的陶醉感 現代人都哈這味
你說要好好立法修法?那個太無聊不刺激了啦 而且沒
有一個對象來怪 沒人要陪你ㄛ
權力來自法條啊,去修才有用
立法跟執行兩方面加起來才成問題的,你只打一邊表示另一方
沒問題嘛?
所有人快炸掉呵呵 標準西洽看世界
不是iwin權力過大,是兒少法讓他權力過大,你把iwin燒
了就換iwin plus,處理問題是要從根本解決啊
說你提及小鬼就是兒少性騷,跟“說那麼多幹嘛照做”,
有什麼差別
誰反對就扣兒童色情帽子給你 怎麼輸
這個本意是沒問題,法條主規範點應該注重在描繪真人的
部分。但問題是定義不清,直接被拿來擴大解釋。偏偏他
也沒排除條款。
不然就學赤松健 我們也抓一個兒色畫家去當議員
為色情內容界定喉舌
不過哪個黨要支持他呢?
我感覺像同婚那樣打行政官司到釋憲還比較可行
其實最簡單的辦法是台灣也該推出一個赤松健,有個保護
2次元的立委或議員這些怪組織就不會來找碴了
說穿了你換其他黨上來iwin一樣存在做一樣的事情
同婚努力不知道多久才有這成果,就看洽眾有沒有這個
毅力囉
主犯是兒少那些人渣,但實行小鬼當禁詞的還是iwin
少在那邊帶風向說跟iwin沒關係,它們兩坨都該去死
當然跟iwin有關,因為他是執行的人 跟你闖紅燈被交警攔下開單幹醮警察一樣,因為是他開你單 但是闖紅燈是違法事項還是主管機關交通部立的道安條例
法規被修成這樣 只能再修法而已
同婚還是順到票源風向 2次元這種的難喇
不關心政治 政治就來揍你 如此而已
今天一個國家能迫害少數群體,他就能一步步做到把利益
團體以外的人全部打壓掉,中共的拉一派打一派就是這樣
搞的
「因觀看而OOXX」
偏生虛擬兒色這種事情有時ACG內自己都不一定有共識...
「我只喜歡成年角色,喜歡孩童角色都戀童」的聲音就是有
我還以為只有白癡才會有這種想法
你找IWIN麻煩就治標不治本 不過現階段能讓他們為難就好
其實二次元套用三次元兒色標準是全世界的共識 現在只是給
個理由賦予這個共識一個法源而已
從最弱的開示吃起,總會做到最後剩兩個集團,而且我掌
握權力,比你強一點,之後直接吞掉剩一個
同婚立場 20年前我是覺得比現在二次元色情眾間難得多啦
身為羅莉控的我是覺得不現實啦
這個方向實行困難的原因就是羅莉控真的社會觀感不好
表露出起喜歡看蘿本最多就只是大家知道你有個OO的嗜好
另外不用扯到中共啥的 美國這方面規定更嚴格 只有日本鬆
問題重點不是iwin的判斷沒有標準嗎,球員兼裁判,違
規都他們說的算
違規其實是問主管機關,所以才有衛福部出來回答的這一點,如果真心想改這部分,你只能 由衛服部來進行審認,再由iwin執行,民間拖吊業者就是這樣的
不然就用侵害言論創作自由為依據 看有沒有其他黨派願意來燒
進而修改法規?
色情本身就上不了台面 還加上兒少
欸 我跟你說 加州沒有比較沿革
因為AI是最近才有的
軟土深掘 日後只會更侵門踏戶 好日子要來了
以為執行法規有公權力背書啊 你法條再嚴 實施的公權力還是
有受監督 iwin這種民間組織可沒有被監管
不用扯什麼美國怎樣
早上兒福聯盟那篇就是要訂更嚴的法規來限制這些東西
要修法條難度可以阻止民間團體大很多,我是覺得你方向太理
你敢帶蘿本進美國試試看 FBI OPEN UP你以為是笑話嗎
想,去年條例出來就有人連署連署已沒過啊
凱道集合晚點名
加州是真的有出過判例是法官覺得就沒有青少年受傷
禁這些有什麼影響,不就你沒了引起性慾的東西,那
證明該被刪啊
FBI Open Up 是要處理些三次元戀童癖的好嗎?
「小鬼」這兩個字檢舉成功的案例有點邏輯的人都知道
這判定根本荒謬好嗎
你有創作自由但是沒有散佈公開權利啊
不然在這裡貼獵奇幼幼也可以說是言論自由嗎
那也只是少數觀點
同樣兒少法沒有iwin跟有iwin的差別就是一個要找警察填單
一個上網隨手檢舉就處理 兩者光是檢舉成本跟時間成本就差
很多
社會觀感就跟喜歡玩GTA就會殺人搶劫一樣白癡
大眾就是那麼不理性,修法條太難了
你各位自己的選擇,好好享受
是啊 社會觀感就跟說"玩GTA會造成犯罪率上升"差不多蠢
哇操 你沒了引起性慾的東西 厲害了
怎麼肯能跟iwin真的機構完全無關 這機構催生大概部分就是
某些團體認為法規沒有認真執行又礙於監管才搞一個套皮民間
組織
因為哪有那麼多專家在審核 也沒有標準
不然這邊在燒什麼?
現在犯罪率龍頭是哪些國家來著
這種議題本來現實就沒人敢反對 難道你們敢上凱道喊貼
蘿莉色圖的自由嗎?
法律有問題就釋憲阿幹
爭議就在審查標準 但是你有意見就是蘿莉控 嘻嘻
釋憲必須要在終局判決後才能提出 現在都沒有走到法律程序
推 快燒,最好上街頭不要在這嘴砲
@CCNK 你說對了 所以二次元色情眾需要一個欣梅爾以身試法
這個讓未來數位之類的來做可能比較容易
問題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就只是盾牌障眼法
一直有人說「你各位自己選擇」,問題明明目前就所有
政黨都沒要反對的東西,真不知道選了啥?以為換其他
政黨沒這問題?
你要確耶「沒了引起性慾的東西」但那些人性慾還在
Nobody Cares.
法有問題 iwin有權無責也有問題= =
暴力電玩本來就不能說完全跟誘發犯罪無關啊
你又不能證明每個人都有跟你一樣棒的判斷力
有些人每天在遊戲裡開槍開車碾人習慣了
就沒機會潛移默化讓他覺得碰到問題可以採取這些捷徑
那虛擬沒得用會轉哪==
還在色圖,現在問題就是你講正常詞語都有機會被iwin
當違規,然後有疑問就潑油漆把你打成支持兒色,欸嘿
,好日子來了
不然這麼問好了 現在有哪個國家對酪梨這塊是越來越開放的?
本來社會大眾就沒打算保護你各位的性慾能被滿足啊 性慾的
事你各位請自己想辦法解決
因為大家說的是「沒有證據顯現暴力電玩跟誘發犯罪有關」
而非「暴力電玩完全跟誘發犯罪無關」
不然怎麼這麼多人每天被騙不然就是模仿抖音
我想那些人想的不是政黨的差別啦 任何形式的政府機
關 任何政黨在他們眼中都跟北韓一樣邪惡
你甚至沒有辦法說「香蕉跟誘發性犯罪無關」
iwin也是蠻可憐的 要被靠北過嚴又要被靠北過輕 父子騎驢
?
就閉嘴等風頭過去很難嗎 還有人以為海量檢舉可以讓iwi
n癱瘓放棄 拜託 我要是iwin我還巴不得多點檢舉案 檢舉
多不就表示確實有人希望整頓
以前就有出版品管制條例,其中包含這次兒少條例裡面的要
件,甚至還有逾越限制級這種神奇規定,只是太久沒認真執
就法條說明不夠明確 到底連二次元跟真人形象差很多的都
行被遺忘了
算 還是排除
賣童裝的都檢舉起來 前陣子H&M才被燒
立法院打架跟誘發犯罪有沒有關係?是不是應該先禁止打架
不要又跟上次一樣討論完不了了之欸,趕快集合上街頭或找
立委申述啊
對啊,檢舉量多=確實二次元有很大問題
就沒有可能一個國高中男生本來成長過程中好好的
因為上網看到了ina色圖就想跑去試試妹妹身體多軟嗎
就不是性慾的問題而是一個民間機關能強制性的思想審查
你們覺得iwin沒有標準,剛好兒福聯盟也這麼覺得,猜怎
麼著?三月衛福部就要來討論這個標準怎麼訂?兒福聯盟
早就對iwin寬鬆的態度不滿,訂出標準對現況沒有幫助反
而加速兒福聯盟想要的目標前進
蛤法條是保障這塊的要燒,誘導去亂燒舉報帶風向喔
那有沒有可能一個國高中男生本來成長過程好好的,
iwin可以說檢舉多表示民意沸騰希望政府加強力道管制
你做出這種假設性引誘犯罪就預防性禁止和開罰 就是思想犯
看到香蕉就拿去插妹妹下體?
你為啥不假設每個青少年都是罪犯
有沒有可能一個青少年好好的看到五金行賣刀 突然想
拿去捷運切人?
之前中介法他黨派還會出來燒 那這次怎麼就沒有政黨立委出來
噴iwin是民間機關無法監督?
好好的男高中生隨便看張圖就想上自己妹妹,聽起來
有這個幻想的人才該被預防性羈押==
現實中看抖音 YT FB去犯罪的少年多還是看漫畫玩遊戲的犯罪多
什麼時候要辦開放酪梨色圖大遊行一定支持
雖然法本身有問題 但不代表執行的人就沒過錯
照這邏輯刀具是不是不應該存在市場上?
你青少年看到新聞詐騙賭博血腥色情暴力 突然就跟著去犯罪
你們要證據 要科學 完全證明才能信服
但是今天主責機關就是憑想像覺得有可能就封啊
陳情書寫一寫啊 丟立委丟中央啊
是不是所有新聞網站都來點已滿18歲按鈕
中介法可以站在維護言論自由的道德高地
應該是很好攻擊的點沒有出來,確實很怪這波
不是 "完全證明才能信服" 而是 "不應該沒有證據就管制"
很明顯就是不管哪個顏色上iwin就是存在一樣砍雌小鬼
"主責機關就是憑想像覺得有可能就封" <-- 這不就是問題?
不然台灣人整天笑對岸是在笑什麼?
反兒色這支大旗有誰敢反?
這個應該是誰來判定 應該不是我們就是了
是不是所有車體廣告電視廣告 一般網站廣告都來點已滿18歲
"憑想像覺得有問題"的法條發生在中東地方更多
不是兒色,是兒童性剝削,你會被XX協會糾正喔~~
笑死,開車會撞死人要禁止吧,難道有點風險就要禁止?
反三次元兒色和反虛擬二次元兒色的支持度不會一樣
真要說 就是宅圈連個像樣的政治團體都沒有 個人名義去丟
陳情信 誰會理你啊
不要滑坡到整包都是反兒色 虛擬的還沒有受害者還減低犯罪率
路權、重機仔、同婚、反同婚都敢上街頭了,色圖仔只敢嘴
砲?
現在就是你抗議言論管控,人家就是反兒色旗幟撞你,除非
這個管控讓他們失手到多數路人都不覺得這涉兒色,但卻莫
名奇妙被禁了,但...這真的要等他們有破綻
我就問諸位 反中介法你敢在現實中大聲說 貼反iwin要求
貼蘿莉色圖你們敢在現實大聲說嗎 這就是道德高地
他們想像中的看著作品造成的犯罪沒有證據
連個專家會議 人家也不會找你開 共識沒有包括你宅的共識
沒有數十年來的案件量化數據 這樣牽拖就很好笑 請你提出危害
證明
你直接打二次元虛擬侵犯創作自由就好了,什麼虛擬蘿什
麼的那根本不重要,重點是你要拿大方向去打
道德高地是法治國家要講究程序
那你們怎麼不去跟iWIN你要證明被刪的圖有害
只在網路上大小聲這個應該怎樣有用嗎
你要說虛擬人物入法已經侵犯創作自由,試著給他釋憲看
看
是法治國家沒有因為思想就判思想犯
中介法的火燒得這麼旺 怎麼這次就沒人敢用言論自由之名燒iwi
n?
因為iWin跟法條沒有關係啊 法條是賦予iWin力量的源頭
一般民眾要用什麼立場去參加 二次元愛好者?
不會以為這裡是法治國家吧:o
煙有害酒有害還不是照賣 有利益啊
色情有害日本書照賣風俗照開 有利益啊
不然以後你GTA也不用玩了,虛擬人物遭無情屠殺,現在
二次元入法你要不要罰,殺害虛擬人物算不算殺人案,如
果不算為什麼虛擬人物入法
這圈子比什麼同志圈重機圈小眾太多 而且說實在圈子
裡不少未成年的 出來沒選票根本不會有人理 只會被
噴說滾回去唸書不要管政治
你講的那些是抗爭的困難度
請不要把網路的那套反串詭辯跳重點拿到現實中 在現實
中反兒色就是隻無敵大旗
早就燒過啦 那時一堆信徒喊不會有事
重機圈也沒有多大吧
二次元這邊也反對兒童色情啊
我還真的滿擔心GTA6到時候會不會愉悅限制級
不用幻想極左和極右會有多少人 極端派就是少數派
反對是一回事,虛擬人物入法是一回事啊
沒,虛擬人物沒入法,入法的是你看了作品之後會有可能讓你對兒童產生衝動的部份(兒少 色情),媒介無關現實還是漫畫
早就罵過了== 那時候一堆O色ID : 那不會有事啦
公民團體成立沒很難 有核心價值和運作經費 發聲管道就行
定時發作一下跟月經文一樣,吵完還不是什麼都沒做也不敢
抗爭那就是嘴砲啊
宅圈基本都有 只是就是不知為何沒人要搞而已
大概是因為現在日子還很好過吧
同婚權益那個不爭取的話 同性戀者的日子是真的太難過了
燒兒少法穩死絕對被媒體抹黃
沒有票 沒有市場 沒有經濟 就沒人保護
你現在虛擬人物入法下去你夏日狂想曲要不要抓,二次元
少年被二次元成年女子侵犯要不要抓
日子還很好過的時候 當然看不到人抗爭啦
少說一個 也沒有人 笑死
老實說宅圈基本上還是過很好沒錯
中介法管的太寬影響太大,兒色是小眾中的小眾沒幾個人
有些人很努力的洗跟政府沒關係 嘻嘻
你現在大車撞小車現在就算違反兒少法你要不要抓
所以要動的一直是把三次元血腥色情暴力賭博通通拖進惡法戰場
搞公民團體又不用一定要抗爭 先求被邀請提供參考意見吧
這邊講的兒少38跟政府是真的沒啥關係
人家兒福團體花了幾十年在辦活動、遊說立委跟政府機關,反
觀宅圈只有在網路上嘴砲而已
你要增加被打擊到會痛會虧錢的利益團體來反對惡法
不要以為那群兒福團體很好對付啊,他們搞這種吃力不討好的
事很久了
你知不知道為什麼LBGT會越來越大團,因為你人越多聲音
就越大
LGBT 那其實也是長期被迫害啦
你如果把所有的限制就只放在什麼二次元未成年那你一定
輸的啊,你要搞就搞大團一點,決勝時刻拿槍殺害虛擬人
物,算不算殺人罪
@sai007788 以現在法條來說 不算
行政立法一把抓時:這法沒問題 立法沒獨大後:行政權無辜
其實你看修法過程真的很有趣,各黨團都在加碼提高刑度,還有黨團(時力)在討論中發言 認為iwin人手不足應該加配人力... 看到這個你就知道,修法成這個樣子,二次元色情管制根本是朝野共識,大家都高興得很 所以要再修法跟本很不樂觀 最可行的方式其實是把‘’客觀‘’認定的標準界定
LGBT被迫害成那樣,也是組織幾十年各種努力才有現在
這樣成果而已
宅宅只嘴砲是因為 喵的我們又沒犯人
推這篇 一堆人在那邊燒iwin真的沒意義
偷著樂別來搞我就好啦 幹嘛沒事在那邊爭取情色的分界
阿宅應該上街告訴大眾表達自己對於標準的訴求
要搞這種就是連林森北那些一起拖下來玩啊,乖乖戰兒
少幹嘛?酒店開這樣不會影響小孩嗎?手遊賭博水果盤
也一起拉下來阿
大家說好噗好!
手遊那個論點會很難出喔
你還真別說 那些團體搞不好還真的想這樣搞
標準是什麼 可以出包但是不能平行天堂嗎
這次就是蔚藍的廣告一樣出事啊 所有廣告沒有攔阻機制都下架
你通通先點已滿18歲才顯示出廣告 你看廣告業會不會虧錢
還在打二次元色情眾w 弄個不好是整個二次元都沒了 你再看看
屆時會有幾票喔哈哈
那就更不用說開著實體三次元的色情業 賭場 娛樂城 肯定影響
同婚都不少人反對了,你怎麼會覺得有人敢提這議題
你先把三次元路邊的娛樂城自主外觀馬賽克不准出現在兒童面前
定期發病洗版幾天,一兩個禮拜後忘光光,這種訴求當然沒
人理,沒有行動沒有堅持就只會嘴砲
實體賭場台灣是管的比較嚴格
問題根本不在兒色,而是靠著打兒色的盾牌就可以為所欲為
其實要我說,問題也不在執行者,問題是發病的瘋狂檢舉人,看起來人家根本不想管好嗎.. .但是法規都修正了,主管機關都這樣說了... 這跟之前檢舉達人問題一樣阿 如果最後如我們的意停止檢舉,最後也是被炮回來重新開放檢舉而已 要不然警察很想管你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怎樣喔...
誰在後面逼 兒福和展翅 那麼愛燒去燒這兩個怎麼樣
本來就是,但某些人出來故意轉移焦點
幫高調
一直把議題縮限在二次元只是玩死自己 要把火燒到三次
元才有效 看他們敢不敢管酒店和賭博手遊 ㄏ
打二次元根本打錯點 頭痛醫腳而已 還倒不如關注校園染黑
的問題
染黑最難打了,都有靠山或背景怎麼打,就說acg也要推
一個自己的立委議員保證自身權益,不然每次缺業績就找
acg開刀
但是這次的案件跟業績也沒有關係 是樂子人搞出來的,但是你要說搞事的人要業績? 而且看新聞,這次iwin是請衛福部做出解釋...確實是衛福部拿法條來的 真的說起來,重點是在衛福部 但是怎麼看起來就是有人看iwin跟NCC不滿,一直要搞掉這兩個的感覺? 但是對於真正源頭的法條...卻好像認為完全沒關係? 要說欺善怕惡只搞二次元 我是覺得這次燒iwin的也是欺善怕惡只敢燒iwin而忽略了真正問題法條?
釋憲,但如果沒違憲就尷尬了
要有標準不要灰色、要多檢舉不要裝瞎,說起來這版上
有些人的想法跟兒少團體還真是不謀而合。到時候灰色
地帶拆掉之後一定又會出來哭「自己的選擇」,講得很
像選不同的黨會有不同的結果一樣。
反兒色就是現實無敵大旗沒錯,甚至大眾可以為這犧性一
點創作自由
保障創作自由跟反兒色相比,根本簡單取捨,你不信你敢
去調查你身邊同事這問題嗎?
「我想要畫點性感兒童圖,但政府不肯,你支持我們好嗎
台灣文組=低薪 創作產值這麼低 誰會珍惜創作自由 這根本無
本的犧牲
台灣創造就是笑話 畫的虛擬人物被檢舉可能吃刑法
這也是為什麼全世界只有日本敢對兒色大旗大小聲 因為那是人
家的大金山啊
反正繼續用歪理去砍 跟中國式審查一樣也是鼓掌通過
要抗爭,要製造爭議,用IWIN怎麼連這都砍,是不是越線
中介法推動擋個屁 反正套個兒色深偽蠢民都會買單
至於那些蘿圖,真的別想了
iwin是ncc組織各部會授權委外組成有權無責控管網路的機關
那我們來模擬一個問題 現在把iwin收了,沒有民間機構了 所有稽查工作全部回歸政府機關 然後同一個樂子人改向主管機關檢舉 那問題是不是一樣? 你二次元兒童色情一樣是無法販賣 就說根源是主管機關的法規,而不是執行單位 燒了半天也只會換來一句 阿iwin都倒了,怎麼情形還是一樣 一開始我也是認為iwin濫權 但是看到後來發現問題根本是出現在法規面
爭它組織監督問題有可能,但爭兒少法媒體風向輕鬆帶歪
iwin大有問題啊,今天一個民間機構可以不受監督到處砲人
然後標準又莫名,那被鞭也是不意外的吧
當然法條也是壞的,以保護兒童之名行思想鉗制
檢舉這兩者違憲不知道有沒有用
其實我現在看起來反而是有人要搞iwin刻意炒熱讓大家針對iwin 說沒有監督是有問題的,這跟委託民間拖吊業者其實是相同的做法,你可以怎麼監督民間拖 吊業者,也能怎麼監督這個單位,不過多半只能找他的上級靠腰,他上級再去定他...但是 我只能說陳情人的立場跟主管機關立場多半是相反的...所以他們站在iwin方的機會極高... 但是這不只是委託民間業者有這個問題,就算是直接可以陳情的政府單位也是如此,最後換 來一句話...按XXXX法規定,不行,對他們來說就是依法行政而已
40%的選擇 提早體驗中國人的生活
真保守團體不需要iwin直接癱瘓檢警全面追殺二次元
阿不...要不然60%選擇快修法回來阿,多數喔
還是不太懂為什麼改了就能延伸到虛擬人物,兒童與少年的
定義不是18歲以下的真實人嗎?
我上面有貼修法說明了,這個目的不是管二次元的人權,而是管一般人看了之後,會勾起對 兒少性欲的圖畫,影像,聲音而進一步去殘害真正的兒少...所以管你虛擬人物幾歲,看起 來夠蘿讓你聯想到兒少就算
白癡啊,敢去燒的肯定自己會先被燒死啦
有關鍵字一堆戰國帳號都跑出來了
所有人炸掉? 喜歡二次元蘿圖的本來就少數
衛福委員會=/=衛福部
法案是衛服委員會提出修正草案的 然後這個法規主管機關是衛福部
※ 編輯: patiger (42.77.38.235 臺灣), 02/01/2024 12:19:05 ※ 編輯: patiger (42.77.38.235 臺灣), 02/01/2024 12:20:59iwin又沒強制執行能力它認為你違法你也可以不理它,各
縣市政府的社政機關才有開罰的權力
你看,每一篇都會有一些人覺得自己永遠是多數,影響不
到自己
所以罪魁禍首就是施壓的兒少福利團體
這與去年修法沒關係,因為舊法就有寫"圖畫“
以前有人賣色情漫畫被判刑,那都是修法前發生的事
喜歡小孩開大車的也一樣啦,都沒得看了
對 這法才是根源 不修再抗議都沒用 以前沒抓而以
最好笑的是衛福部的人無套內射小三搞出人命結果現在居
然好意思舉著道德大旗打壓虛擬的二次元==
去組織抗議不要一群不出圈的取暖才有機會
上次一波魔法大戰就察覺iwin是不告不理了
法律是否執行還是要看嚴重程度 所以還是得看執行機關的認定
結論還是iwin標誌太高在搞
標準
這條法這樣擴充真的是亂搞
誰還這麼天真覺得iWin只會管二次元蘿莉?只要他們哪天
不爽,學生或是貧乳角色給你通殺以後大家只能看BBA了
欸
你這燒下去會動搖國本
問題不是法律本身吧,而是“客觀上引起性慾”這個規範
使用上直接變成主觀認定,是慰腐布指揮髒兮兮要iwin雞
毛當令箭才會出事,這又不是剛修法通過
慰腐布跟髒兮兮有種點就通通ban起來,不要靜香洗澡可以
但雌小鬼是禁詞,現行狀況就是政府雙標才會讓人覺得在
針對二次元啊
當初航海王也是最早開始抽煙跟奶都要打碼的,反而電影
台床戲都沒事,後來電影台被管制了剩國產偶像劇依然馬
照跑舞照跳,這不就擺明政府看錢辦事嗎
好日子要來了
iwin本來只是執行單位而已 本來就是法規及函示問題
唉
兒少色情西方本來就是神主牌誰敢擋啊
上街遊行去推翻政府阿
革命無罪 造反有理
政黑仔滾
4
二次元虛擬兒少與三次元真實兒少差異 應該還有個點可以討論 就是所欲保護之法益 及是否受侵害方面 二次元虛擬人物11
就算先不討論iWIN的濫權情形, 你講的這其實也不是甚麼身心健全發展問題 而是另一個問題: 誰比較好欺負 這個也不是只有兒少會這樣88
我來講點法律常識吧 ※ 引述《patiger (唉)》之銘言: :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 : 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 所以主因是衛服委員會出來的修正意見4
第 38 條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 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在虛擬人物的影像是否可能助長現實兒少犯罪無法有效證明的情況下2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 "社媒殘骸孩童身心 受害家長出席表達憤怒" 然後把這些社群的負責人叫來宣誓忠誠 這讓人有一種即視感5
想到上次彩虹遊行訴求就有廢兒少法 如果跟一樣政治正確的同志團體聯合有救嗎 畢竟我很擔心糞味噌被掃到 而且還有那票家教、黑執事的BL同人 很擔心啊9
→ leptoneta: 立委立法給予iWIN權力的啊 02/01 15:55 → leptoneta: 兒少性剝削第8條 02/01 15:55 → leptoneta: 平台不阻擋 就47條罰鍰6萬罰到聽話 02/01 15:57 啊, 這裡也要順便說明一下, 總結起來, 基本上IWIN的職責只有兩個:爆
今天試著寫了一篇陳情文,主要集中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適用二次元標準不明和不合理 的部分,我不是法律專業,只能以自己的理解去陳述,歡迎相關專業的板友指正。iWin標 準不明沒有監督和救濟管道也是個可以爭取的點,但我個人認為性剝削這條更危險所以先 針對這部分寫了。 現在就是大家動起來的時刻,上街打官司麻煩,現在內文幫大家寫好了,有餘力可以自己26
個人也覺得管那麼寬真的沒有違憲嗎? 下級規範不得牴觸上級規範 一紙命令就要人乖乖聽話也太隨便了吧…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94
感謝hwsh60013版友 下班回家後我以您的陳情書為例做了部分修改 並且於剛剛正式線上陳情了100趴 剛剛留言我說到做到 (都有遮起來應該不會4-11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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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IN] 被新聞報了喔UDN: 要PTT下架兒少性剝削圖鄉民炸鍋 iWIN:違法就得移除 去年12月中PTT及網路媒體被網友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檢舉,在留言版、小 編發文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連接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iWIN指出,根據對遊戲內容圖片的判斷,確定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因此通知PTT爆
[閒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規撤回修正您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所提( 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以排除不涉及任何真人、受害人的虛構作品作為取締對象)議題,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 施要點」規定,已停止提議程序,特此通知。 未符原因:81
[閒聊] 未來數位跟買動漫是不是可以宣告死亡?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舊條文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係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45
[問題] 關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真心請問 可能之前版上有討論過一輪沒跟上 但這個在虛擬世界 要怎麼判定 因為設定寫好可能真的就不是所指涉目標呀 條文規定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25
Re: [討論]黑白工房(色情抱枕製作商)被iWin了我找到兩個案例可以分享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4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27 日 裁判案由:16
[討論] 關於蘿莉本的法律問題討論之前學校分組作業的廢案,丟上來跟洽眾分享一下,覺得太爛麻煩噓小力一點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 (中略) ......拍攝、製造、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 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4
Re: [舊聞] 網拍賣色情漫畫觸兒少法 判刑2月你應該看這段 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 (二) 增訂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知有第4章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並通 知警察機關及保留相關資料至少180日之義務,及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被害 人於偵查或審理中向檢察官、法院請求重製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作為比對、移除或下架被害- 看到很多人都在怪iwin 真的很怪 行業自肅從某方面來說是一種保護 要記住 以現行《兒少法》來說 這些行為是要上法院 而且很有可能被判刑的 112年的修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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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規撤回修正*[1;30m第2條 1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 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m .僅以「難以辨認」為由限制創作自由,違反比例原則1
Re: [閒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規撤回修正因為你走錯地方了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 第五條 (一)提議範圍: 1.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之業務範圍內為限。 2.涉及總統府、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以外之其他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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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對面的女孩看過來爆
Re: [閒聊] 怎麼?你當台灣人當得很難過嗎?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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