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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退定金挨告詐欺 房東被當詐團凍結帳戶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不退定金挨告詐欺 房東被當詐團凍結帳戶作者
j0588
(提前退休ing)
時間推噓11 推:11 噓:0 →:19

※ 引述《goingmo (m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記者 宋珮文 / 攝影 林義邦 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不退定金挨告詐欺 房東被當詐團凍結帳戶


真是傻眼這也可以吵

民法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白紙黑字清清楚楚,除非房客能舉證另有約定,不然是要不回來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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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fer 04/09 11:04記得以前唸書時會教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其

wafer 04/09 11:04實還蠻好用的

toro736 04/09 11:09很多人不是不懂,而是光看到一方是房東

toro736 04/09 11:09就理盲,不在乎對錯就是要批,只有立場

toro736 04/09 11:09所以台灣爛並不只是因民進黨,民進黨也

toro736 04/09 11:09只是反應台灣人的水準而已

peterisme17 04/09 11:10原來受定金方反悔的話可以加倍返還喔

pnsboy 04/09 11:12前面都加應 法律人很愛模擬兩可

jonsauwi 04/09 11:14樓上,這四條每條都有應或不得啊?

akarilala 04/09 11:17原來應是模稜兩可的意思喔……

SourireMask 04/09 11:38所以契約在哪?

pujos 04/09 11:40沒有契約你轉啥錢?

pujos 04/09 11:41原主凹這個真的有夠瞎,更瞎的是還有人支持

u987 04/09 11:44契約不是一定要白紙黑字

pujos 04/09 11:46你認為沒有形成文字就可以任意毀約,權利只

pujos 04/09 11:46是更加不對等,要坑一般人絕對比坑房東容易

pujos 04/09 11:46一百倍

MisuzuXD 04/09 11:49你就知道這邊素質多差了 第一篇說詐欺的

MisuzuXD 04/09 11:50人可不是少數

iPadProPlus 04/09 11:53嗯啊 到底誰搞不清楚

eternalecho 04/09 12:04八卦肥宅出社會好幾年了吧

mystage 04/09 12:07得才是模稜兩可

k798976869 04/09 12:09法律的應是必須怎樣 得是做不做都可以

k798976869 04/09 12:09(建議

light1945 04/09 12:28民法153: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

light1945 04/09 12:29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好

light1945 04/09 12:29像不一定要簽約就是了

ChaosKomi 04/09 12:33模稜兩可?有些人好像不是法盲是文盲..

ChaosKomi 04/09 12:33....

yesyesyesyes 04/09 13:25訂金跟定金是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