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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時間推噓 6 推:7 噓:1 →:19

※ 引述《wuluke (庭輝Tuna鮪魚)》之銘言:
: APPENDIX - 律師聲明稿
: 針對基隆市政府113年2月6日新聞稿回應內容:
: 1.行政法院將假處分之聲請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表示法院認為本件屬於私人產權爭議: ,既然基隆市政府及其律師也都認為屬於所有權的爭議,那為何可以直接以行政手段奪取: 私人資產?
: 2.基隆地方法院於113年1月26日發函要求基隆市政府7日內表示意見,但基隆市政府無視: 法院之要求,直接於113年2月1日違法指揮數十名警力攻堅佔領商場,至今無法說明法令: 、法院之依據為何?
: https://imgur.com/a/XZW7163

其實屬於行政法院還民事法院管轄,主要看你爭執的標的是什麼?

如果你主張政府的行政行為有問題,那就是歸行政法院管。

如果你主張民法的權利義務有爭議,那就是歸民事法院管。

如果照律師主張的,行政法院認為只是屬於所有權的爭議,移往民事法院,
主要有兩種可能,

1. 可能律師不小心,把應該向民事法院主張的所有權爭議,搞錯審判權,
跑去去向行政法院主張。(這種錯誤,當事人應該要抖兩下)

2. 可能律師沒搞錯,原本有主張政府行政行為有疑義,但行政法院認為沒爭議,
那這時再吵政府的強制行為就沒必要了。

只是律師要不要先搞清楚,政府行政行為到底有沒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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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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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chance 02/08 01:39政府要半夜行政嗎? 有無提報加班費?

ifay 02/08 01:39普攏共律師先解任才有救

takechance 02/08 01:40政府官員半夜強姦良家婦女,試問算不

takechance 02/08 01:40算行政行為?

dosoleil 02/08 01:52爭所有權&移交義務偏民事 政府後來用公

dosoleil 02/08 01:52權收回算行政法 這事本來就兩頭燒

vicious666 02/08 01:55當初南鐵強拆都是在半夜啦,有夠雙標

dsfrf 02/08 03:49https://youtu.be/v4WSQc3TfHw 笑死,你他

dsfrf 02/08 03:49媽當年南鐵也是半夜凌晨強拆阿。就連市區挖

dsfrf 02/08 03:49馬路一堆都是半夜才敢在那邊挖整條,你他媽

dsfrf 02/08 03:50照這個邏輯484路底下有埋黃金偷挖不敢講?

phenom42 02/08 08:31半夜不能行政那你們以後半夜不準報警啊

GeorgeKimo 02/08 09:08如果明知民事糾紛訴訟中,卻用行政行

GeorgeKimo 02/08 09:08為強制接管,不是請民事的強制執行,

GeorgeKimo 02/08 09:08算不算有爭議?

ImBBCALL 02/08 09:20你被打,你要報警還是走告民事,還是立

ImBBCALL 02/08 09:20即防衛反擊是你的選擇

ImBBCALL 02/08 09:22除非法律法理上有優先列後or競合的問題

ImBBCALL 02/08 09:22,不然就是你愛怎麼選就怎麼選

ImBBCALL 02/08 09:23要併行還是自排順序,合法就行

GeorgeKimo 02/08 09:25用救濟權的角度看,民事糾紛被用行政

GeorgeKimo 02/08 09:26權處置,找行政法院卻不理,真官呀!

ImBBCALL 02/08 09:29我猜是律師聲明的問題

ImBBCALL 02/08 09:30還有公私法區分在行政法一直是一門玄學

ImBBCALL 02/08 09:33https://i.imgur.com/LoBKWB2.jpg

ImBBCALL 02/08 09:36不過本案還是要看律師聲明的標的,不過

ImBBCALL 02/08 09:39我們目前也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