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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時間推噓12 推:22 噓:10 →:77

※ 引述《autorad (逆轉勝)》之銘言:

塔綠班又繼續餵屎了,但沒關係,40+25很愛

: 這種講法就是標準的昧於實務,把黑的講成白。
: 現行法沒有所謂試用期這回事,即使雇主自己規定了試用期,在現行法下勞工的薪資和其: 他權益都跟所謂正式員工沒有不同。你可以說有些雇主怎樣怎樣,但那就是違法。

整個放屁

現行勞基法沒有試用其相關規定,但入職契約可以完全做到等同試用期的效果

而且並沒有違法

因為雇傭契約原本就是個案各論,譬如其他正職員工的薪資是50K

你何時產生幻覺新進員工的薪資也必須是50K才合法? 塔綠班餵屎到基本邏輯都沒了?


按照目前的勞基法,雇主完全可以做到以下話術

「你看我們正職員工都領50K,如果你轉正你也可以領50K,但前三個月只有28K喔。」

這是完全合法的,因為入職契約到時候就直接寫28K,其他怎麼話術哄騙都行


結果塔綠班開始在那邊拉屎說試用期新員工的薪資不能跟其他員工不同?

這什麼智障理論? 要馬就是把40+25當智障耍,要馬就是根本不知民間情況

: 好,現在你國民黨提了個試用期法制化,然後允許雇主在此期間只給80%的薪水,因為不: 算正職所以試用期不過也不適用解雇勞工的嚴格條件。其他的還多著,年資計算,年休累: 計等等等,怎麼看都是對資方有利對勞方不利的修法。

塔綠班的屎,連最基本的現況都不明白

按照目前的勞基法,完全可以用入職合約做到試用期的效果

同樣在勞基法的框架下,以試用期三個月來論,雖然解雇的遣散費等還是得給

但只要入職合約雙方同意,是可以規避掉原本勞基法規定的解雇要求


譬如在勞基法中,你覺得這個人做很爛是不能直接開除的

必須先通知他做很爛要求改進,沒改進還必須找人多去訓練他改進

多訓練也不改進還必須考慮是否有其他適合職位,最終才能開除

但如果入職契約雙方同意的情況,資方就能直接說不適任直接開除了(資遣費還是得給)

: 算了,藉這個機會,勞團會更清楚藍白是怎麼一回事。
: 還是到時候要來怪民進黨沒盡力擋,所以還是綠營的鍋?

所以民進黨除了會派手下去拉屎為反而反之外,還會什麼?

還是民進黨很怕勞基法修得更有保障,金主會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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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81.17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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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nc 04/30 13:37藍綠一樣爛 年輕人 7414 好險我不打算生小

HJC6666 04/30 13:37現在不就是要改勞基法了?

bignoob 04/30 13:37怎麼發第二篇帶風向文了呢

swanc 04/30 13:37孩 哈哈哈

bignoob 04/30 13:37是不是急了啊

lalaBar 04/30 13:39會支持國民黨的都是智障

Despairile 04/30 13:39不就一堆風向仔嗎 這篇又沒講錯

words2012 04/30 13:39其實 試用期是台灣陋習!!!

娘子,快來看這邊居然有人產生國外沒試用期規定的幻覺

kkjjrtlym 04/30 13:39這篇沒用惹 哥布林洗記憶已經成功惹

words2012 04/30 13:39聽說好公司 就是直接正式員工 沒試用期

luke72 04/30 13:39入職契約寫28k,那就是28k啊怎會是50k

words2012 04/30 13:40做不好就照規定開除 沒有試用期的必要

zeroadi 04/30 13:40這篇正解阿

luke72 04/30 13:40你國民黨修法後勞動契約不能寫28k?

bignoob 04/30 13:40你這樣不行喔 要不要試試發第三篇?

CCWck 04/30 13:40講好50k,試用只給28k,不就是騙,誰會相

bignoob 04/30 13:40這樣帶風向很失敗捏

CCWck 04/30 13:40信三個月後會給50k

luke72 04/30 13:41哪門子正解,討厭民進黨就連屎都能吃了

msk2 04/30 13:41那請問定明之後對勞工的好處有哪些呢

andytaso 04/30 13:41 4用28K 滿3月給50K 你信喔 笑死

Despairile 04/30 13:41如果是今天好公司 修不修這法條有差嗎

vvnbear 04/30 13:42如果你已經是正式員工,你也會希望新人

vvnbear 04/30 13:42有試用期,不然進來個廢物你就知道了

Despairile 04/30 13:42如果是好公司根本用不到這條

luke72 04/30 13:42勞動契約寫28k,你信修法後會領40k?

andytaso 04/30 13:42你沒法保証不會有壞公司壞老闆

james732 04/30 13:42https://i.imgur.com/HC9QFBl.jpeg

s81048112 04/30 13:42你現在就看藍白法打臉這8年罵綠的自己

paunch 04/30 13:42原本正職28k的公司呢?

andytaso 04/30 13:42以鬼島慣老闆尿性,好公司可能只有3%不到

james732 04/30 13:43真的只要雙方同意就合法了QQ

ctx1000 04/30 13:43其實早上我想過也講過 就3個月之後補回來

s81048112 04/30 13:43平常怎麼罵爛公司的 現在都幫忙護航

CCWck 04/30 13:43照你的邏輯,應該直接立法規定不得有試用

CCWck 04/30 13:43期規避勞基法,怎麼會要讓試用期入法

wr 04/30 13:43好公司也會用到這條 因為總有爛員工...

dai26 04/30 13:43民進党執政八年連立法都沒有,現在怪國民

dai26 04/30 13:43党提案立法太差,笑死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4/30/2024 13:44:07

wr 04/30 13:43依據勞基法 要解聘一般員工難度可是很高的

我只能說40+25趴會吃塔綠班屎吃的這麼開心 顯然連勞基法都沒搞懂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4/30/2024 13:44:52

zeroadi 04/30 13:45現在就沒試用期 但用三個月約聘或一開始

zeroadi 04/30 13:45是簽人力仲介 也是玩勞工阿

words2012 04/30 13:45其實馬英九22k 造成台灣勞工 痛苦不堪

words2012 04/30 13:46現在大家才會懷疑藍黨 修法能力

words2012 04/30 13:46怕立意良善 但是越修越慘

KKlin813 04/30 13:46很多試用期就全薪了好嗎 帶風向喔

words2012 04/30 13:46我們中間選民 對於藍委都要高度懷疑!

kkjjrtlym 04/30 13:47笑死 去中南部看看傳產好ㄇ 可悲眼界

bignoob 04/30 13:47帶風向超級失敗 建議你再發第三篇

wr 04/30 13:49想要資遣 最好用的理由是賠錢而不是員工很爛

wr 04/30 13:49如果理由是員工很爛 那僱主還要附上舉證

s609747 04/30 13:49好急喔 連發兩篇帶風向

words2012 04/30 13:50馬英九會倒台 也是勞工政策出問題

KKlin813 04/30 13:50試用期就全薪 八成薪是啥小

dai26 04/30 13:50一堆號稱試用期給低於全薪甚多的為什麼可

wr 04/30 13:50反正就是超級麻煩 真追究下去沒幾個公司能做到

dai26 04/30 13:50以忽略,想也知道你們只是為反而反,你們

dai26 04/30 13:50怎麼不叫執政黨加碼到100%[立法]進去,這

EfiwymsiAros 04/30 13:50就一堆吃屎風向仔 不知道可以領多

dai26 04/30 13:50樣誰都沒意見不是嗎?

jones520520 04/30 13:50馬英九有倒嗎22k照樣做八年

words2012 04/30 13:51雪上加霜 所以大家要質疑藍委能力

andytaso 04/30 13:51沒差啦,反正KMT繼續玩2026就等被收而已

words2012 04/30 13:51馬英九第二任 是全面垮台

words2012 04/30 13:51他當時也自認都為台灣人好 不是嗎?

words2012 04/30 13:52都是綠粉不理解馬 所以大家要小心藍委

andytaso 04/30 13:52綠的4土匪的話,藍的大概94惡魔等級了www

Wolverin5566 04/30 13:52那為啥不修法禁止試用期 八年喔 嘻

Wolverin5566 04/30 13:52嘻嘻

words2012 04/30 13:52闌尾現在有沒有比較有腦 需要觀察

wison4451 04/30 13:52哈哈急了

EfiwymsiAros 04/30 13:52風向仔沒辦法反駁 只好撇開話題 好

andytaso 04/30 13:52果然最熟悉的KMT又肥來啦~~

EfiwymsiAros 04/30 13:53

Wolverin5566 04/30 13:53現在變沒用的51了才在該該叫 唉

EfiwymsiAros 04/30 13:53你看沒一個能反駁 唉

EfiwymsiAros 04/30 13:54只會在那邊四年後不投你 好像原本會

EfiwymsiAros 04/30 13:54投一樣 唉

andytaso 04/30 13:5451根本就笑著等到2026

wison4451 04/30 13:55小草喜迎八成薪

words2012 04/30 13:55很懷念 以前蔡英文完全執政 勞工過很好

words2012 04/30 13:55哪像現在勞基法 未來 大家很害怕

words2012 04/30 13:57賴清德一向很為勞工著想

words2012 04/30 13:57我是怕藍委亂修法 害賴清德無法做事

「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 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 如果讓這些入法,背後的金主會很生氣,DPP壓力很大的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4/30/2024 13:58:58

andytaso 04/30 13:59其實懂的都知,藍的一堆資方代表

words2012 04/30 13:59如果是真的 那當然很好 賴清德會支持

words2012 04/30 14:00andy 對!現在藍委這樣修

words2012 04/30 14:00大家才會怕怕的 是不是!

words2012 04/30 14:01想說藍委現在到底是大善人 還是資方派

d8751102 04/30 14:01藍白仔亂修還能護航

words2012 04/30 14:05大家會懷疑藍委 什麼時候這麼愛勞工

words2012 04/30 14:05是不是

words2012 04/30 14:05竟然急著保護勞工? 嚇一跳

andytaso 04/30 14:06KMT光欣字輩就獨佔了,內行都知KMT=資方

words2012 04/30 14:07原來是政黑在傳 [黑特] 22k大復活

k47100014 04/30 14:10智障都知道不能低於基本薪資 硬帶風向

dormice 04/30 14:13法律上有試用期概念嗎?

wwwooo 04/30 14:38你是不是都沒遇過惡老闆

Innofance 04/30 14:41法律上沒有試用期的概念,但不違法

Innofance 04/30 14:42勞基法 勞動契約法 就服法 都沒有違反

jomon817 04/30 14:49不爽不要做

freedom14 04/30 15:19Xd

greysholic 04/30 15:38好了啦 小草不用在那邊幫主在找藉口

kinghtt 04/30 16:25實際上試用期跟正式通常只差3K,修法讓

kinghtt 04/30 16:25試用期綁定20%反而少更多錢

帶什麼風向? 沒修法只要給基本薪資就合法的時候,你說試用跟正式只差3K 那修法除了要高於基本薪資還必須高於職務80%以上的時候 你是用什麼神邏輯認為反而會給比較低?

kinghtt 04/30 16:26真的要把試用期入法,就應該綁定全薪但

kinghtt 04/30 16:26可以無條件三個月解僱

WindSucker 04/30 16:51夠奴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5/01/2024 03:10:22

pichia 05/01 04:51照你的邏輯,應該是試用期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