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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作者
whaskey
(whaskey)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10

: 我看法不一樣
: 刑訴法93條5項:
: 法院於受理前三項羈押之聲請,付予被告及其辯護人聲請書之繕本後,應即時訊問。但至深夜仍未訊問完畢,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請求法院於翌日日間訊問,法院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深夜始受理聲請者,應於翌日日間訊問。
: 雖只約束法官沒明講檢察官,但舉重以明輕,所以檢察官非有正當理由仍不得夜間偵訊。

實際上這也不只是夜間偵訊的問題而已
法檢字第 0980804139 號

可以去查一下 基本上就是否定說

重在羈押前逮捕之合法性
光是一個逮捕前置主義我覺得法庭上就可以吵很久~

司法院釋字第559就講得很清楚

對被告之逮捕,勢必限制其行動自由,而涉及基本權利保護下,
自應有法律明確規定。參諸而刑事訴訟法關於得為逮捕之情形,
除了現行犯與通緝犯外,僅有同法第228條第4項,故被告經傳喚、
自首或自行到場,而有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必要時,
不宜創設不利於被告之解釋。

至於這次柯P的情況 就大家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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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15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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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vorBZ 08/31 09:08自由心證就是司法侵害人民權利

jason0925 08/31 09:08https://i.imgur.com/HcsDk1h.jpeg

flavorBZ 08/31 09:09司法解釋權又在民進黨任命的大法官

flavorBZ 08/31 09:09走了國民黨,來了民進黨

bearbaody 08/31 09:10所以現在是木可還是京華城

這次是圖利罪被列被告 所以是京華城吧

※ 編輯: whaskey (114.36.2.152 臺灣), 08/31/2024 09:10:56

dark0224 08/31 09:10你講的是法律 但現在是法綠

hihimen 08/31 09:10反觀鄭文燦可以回家過生日...

bole 08/31 09:12就關他沒差,要是沒罪民進黨就慘了

damm 08/31 09:19這次柯屁是自行到場,不過這次都在審問木可

damm 08/31 09:19內容,已經 很明顯了,之前鋪天蓋地散播木可

damm 08/31 09:20裡面金額的問題,這次就是要用京華城+木可羅

damm 08/31 09:20織入罪。這傢伙真的關定了,你們文組法律人

damm 08/31 09:20的良心水準,也真的贏得不一樣的尊敬。

chkao 08/31 09:24但沒問到京華城,都在問木可

我猜木可是廉政署那一段 只是媒體全部寫在一起

※ 編輯: whaskey (114.36.2.152 臺灣), 08/31/2024 09:25:49

leonian 08/31 09:31是柯就不用吵 黨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