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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法官被提名人挺死刑 王碧芳:被害者媽媽像跟著死去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大法官被提名人挺死刑 王碧芳:被害者媽媽像跟著死去作者
d8888
(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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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il136 (八級小狂風愛小太子奶)》之銘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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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是幾個
: 挺個芋仔含及
: 說的比唱的好聽
: 黨摸低頭,就安靜了
: (大)法官只會拿人權嘴
: 媽的,真有心,把死刑列入(大)法官薪資丶年終KPI
: 缺多少數字,就減多少減薪及退休俸(萬為單位

個人以為要改制度才有用。

大法官的存在意義是守護人民、如何「守護人民」哪些價值保護,該如何保護應該由人民認定,否則就會淪為變相「為你好」。大法官權力以及待遇也都是人民所賦予,因此,人民對於大法官的人事認命以及其行使職權應該要能直接制衡,現在透過選總統再選出大法官加上任期限制的制衡方式已顯然不足。

至少要改成釋憲結果能發動公投,公投通過則廢黜釋憲,並且同意該釋憲內容的大法官要立即解職且終身不能再擔任大法官,這樣專業法律人保有一定自主空間(專業人士做出解釋,人民被動反應)的同時又不能跟人民對著幹,才能確保大法官守護的是人民的價值而不是黨的價值、總統的價值甚至他自己的價值。

不然現在制度下,大法官除了任期限制外跟國王沒兩樣。國王 = 大法官 + 無限任期。既然不管怎麼擺爛都沒人能讓大法官下台,那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濫權的才是白痴。你開公司請一個人,結果老闆無權解僱,那員工還不開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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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ero 12/11 22:36照理,司法權應該要尊重立法權跟立法形成自

ihero 12/11 22:36

xylinum 12/11 22:58大法官治國

yuki2474 12/11 23:42拍馬牢固自己位置最重要

samnpc 12/12 00:00釋憲那麼多,每個都投你要投幾百次欸,應

samnpc 12/12 00:00該是人民可以針對特定釋字,連署後複決

d8888 12/12 00:17@S大:我是同樣想法,應說人民「有權」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