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作者
IronCube
(高端邁粉)
時間推噓15 推:26 噓:11 →:100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銘言:
: 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我只是覺得支持林右昌跟主富的人有沒有想過一件事情

主富現在主軸是要戰建物是他們出錢的,所有權在他們身上才對


那林右昌讓這事情發生算不算圖利主富?
主富的主張成立的話算不算佔用公有地盈利?
這些事情發生在柯文哲執政的台北市能洗一個月嗎?



: 其實很多問題都被混在一起講,這幾天看了新聞大致整理幾條線
: 我不是承辦律師,相關事實都是看新聞,如果講錯了請不吝指教更正
: 一、建物產權糾紛(法律問題)
: 據新聞報導,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參法簽OT(類似委託經營契約)
: 範圍是1樓及地下停車場,這部分是公有財產應該沒問題,委託給大日公司經營
: 大日公司後來又租給NET,讓NET出資興建2-4樓並經營
: 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契約到期,基隆市政府要收回建物
: 基隆市政府說2-4樓是公有市產,NET說2-4樓是獨資興建
: Q:NET為什麼主張是建物所有人?
: A:依民法規定,2-4樓建物如果有獨立出入口,就是獨立的物,且符合不動產定義
: 看新聞照片似乎有獨立出入口,所以不會是因為附合1樓之上的附屬建物
: 既然是獨立的物,出資興建者取得所有權
: 這邊不管是不是違法侵佔土地,有沒有取得建照或違建,建照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
: 都不影響出資興建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的事實(請參考大一民法總則)
: 另外,建照(建造執照)只是跟建管機關申請取得興建的許可,跟所有權認定無關
: Q:基隆市政府能以大日公司間契約,主張取得2-4樓產權嗎?
: A:介紹一個觀念:債之相對性,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的契約,不能對抗NET
: 假設2-4樓建物確實是NET所有,大日公司膨風跟基隆市政府說:2-4樓送給你
: 如果契約只有大日及基隆市府,NET沒有同意,那這兩個人怎麼約定,
: 都不能拘束所有權人NET
: 假設大日和NET的契約有說,NET同意出資興建的建物無條件屬於基隆市府(假設)
: 那也是大日和NET之間契約,要基隆市府代位大日向NET訴請履行契約,
: 請NET依約返還建物,並依判決點交完成,基隆市政府才真正取得2-4樓所有權
: Q:NET有無違法占用土地,基隆市府不能主張產權?
: A:即使NET違法占用,基隆市府大不了訴請拆屋還地,不能主張占用地上物是地主所有: 如果不用起訴拆屋還地,那占用土地的訴訟都不用打了,直接地主據為己有就好啦
: 況且是否違法佔用土地?其實還有待商榷
: NET當初興建時基隆市府應該有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好像沒看到這部分討論)
: 通常有土地使用同意書才能申請建照啊,NET是不是違法佔用土地倒也未必
: 基上,我認為目前浮現的證據,都無法證明基隆市政府取得2-4樓所有權
: 除非: 1.沒有獨立出入口;2.大日及NET or基隆市府及NET有契約說2-4樓屬於基隆市府: 若都不符合,我實在想不到可以怎麼幫基隆市府爭取到所有權?
: 另外補充,在此部分都是民事爭議,即使當事人是基隆市府
: 促參契約(OT契約)也是民事法院審理的,不是行政法院也不是行政訴訟
: 二、基隆市府強制點交的合法性(法律問題)
: 這部分算是比較引人關注,也是眾人難以接受的
: 即使第一部分產權還未釐清,就算是NET違法侵占市有土地
: 基隆市府也應該起訴拆屋還地,或是履行契約返還建物,或是提告損害賠償
: 在法院判決確定且強制執行前,不能強制占用並點交
: Q:基隆市政府不能依促參法強制接管嗎?
: A:前提是這是促參法委託經營範圍,且要符合促參法第53條規定
: 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如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 情事發生,於情況緊急,遲延即有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難之虞時,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得令民間機構停止興建或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並通知政府有關機關。
: 依前條第一項中止及前項停止其營運一部、全部或終止投資契約時,主辦機關得採取適當: 措施,繼續維持該公共建設之營運。必要時,並得予以強制接管營運;其接管營運方式、: 範圍、執行、終止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請問是有符合這些情況而終止投資契約嗎?
: 上次遇到強制接管,就是基隆的海科館(因慶富破產而終止契約),強制接管很麻煩
: 程序繁瑣且深怕一個弄錯就會被告,小心翼翼戒慎恐懼,連個冰箱內罐頭都不知道怎麼辦: 雖然這條最接近,但我實在難以想像是這樣強制接管
: Q:基隆市府不能以行政權強制點交,取回市產嗎?
: A:如同前述,如果市產與否還有爭議,不能強制取回,無法律依據
: 況且,國有財產署面對強佔國有土地,還不是要一一打訴訟取回國有地
: (順帶一提,國產署的律師費都編超低,一件不到課稅標準四萬也在發包)
: 行政執行的前題也是要有合法的行政處分,而行政處分也是要有法律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96條也說了要有法令依據,之前還看到基隆市府貼一個沒有依據的公告
: 說真的,我第一次看到法令依據寫「促參法」然後「沒有寫條號」的公告
: 不知道是我見識淺薄,行政訴訟打不夠多,還是基隆市府真的找不到依據
: 你說要用行政權強制收回市有財產,我認為這還是民事糾紛,去打贏訴訟再說
: 三、權利金爭議(政治問題)
: 這部分我覺得政治問題大於法律問題
: 因為促參法對於權利金和年限,沒有那麼多限制
: 看各政府機關招商能力和廠商怎麼談條件
: 所以要說權利金大幅降低是否合法,我想比較偏政治問題
: 除非NET或大日有優先議約權(這我看到資料較少)
: 或是我對促參法沒有那麼熟稔,有待大師解惑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Ideologies separate us.

Dreams and anguish bring us together.

Eugene Ionesco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91.221 (臺灣)
PTT 網址

evangelew 02/22 00:34多半不算 要是圖利的話 早就被告了

l81311i 02/22 00:35我發過文叫綠營支持者真的不要上車 現在

l81311i 02/22 00:35謝公子違法是另一回事 產權爭議如果判給

l81311i 02/22 00:35市政府就是主富佔地 判給主富就是林右昌

l81311i 02/22 00:35圖利財團 綠粉確定真的要支持判給主富嗎

l81311i 02/22 00:35

evangelew 02/22 00:36想太多 圖利不會是等 法院判給主富才能

evangelew 02/22 00:37提告

l81311i 02/22 00:382-4樓共1800坪 主富花2億建造 等於每坪

l81311i 02/22 00:38成本11.1萬 這是在基隆市中心耶 誰有辦

l81311i 02/22 00:38法用每坪11萬取得基隆市中心的商場產權

l81311i 02/22 00:38這他媽的絕對是圖利好嗎

evangelew 02/22 00:39要怎麼達成圖利要件呢?

evangelew 02/22 00:39你講的不是要件吧...

l81311i 02/22 00:39就算不是圖利也是賤賣國土

l81311i 02/22 00:39林右昌真的直接gg

evangelew 02/22 00:40不會 賤賣國土 但土地所有權人又沒變

evangelew 02/22 00:41要怎麼告賤賣國土 連(賣)這行為都沒耶

l81311i 02/22 00:41要是發生在台北市 有財團用同樣模式以每

l81311i 02/22 00:41坪成本11萬取得信義或大安區的建築 你猜

l81311i 02/22 00:41輿論會爆炸成怎樣?

evangelew 02/22 00:42不會怎樣吧 想想柯文哲上任所說的

ohohohya 02/22 00:42又沒有土地權狀花兩億蓋有很便宜嗎 圖

ohohohya 02/22 00:42個屁

evangelew 02/22 00:42五大案 後來除了巨蛋外 又如何?

l81311i 02/22 00:44花2億取得基隆市中心1800的建築物產權

l81311i 02/22 00:44便宜到爆炸啊

Hohenzollern 02/22 00:45不要出來發車好嘛!

l81311i 02/22 00:451800坪

l81311i 02/22 00:46主富如果真取得2-4樓產權 要賣的話你猜

l81311i 02/22 00:46市價多少?

sinon0123 02/22 00:52真好笑 當初NET還沒進駐前 那邊是俗稱

sinon0123 02/22 00:52天空競技場

sinon0123 02/22 00:54你就法院判決不就得了

sinon0123 02/22 00:54既然這麼嚴重 法院應該很容易判出來啊

ohohohya 02/22 00:57不用整地打地基純蓋2-4樓是要多貴 好了

ohohohya 02/22 00:57啦別再造謠了

cvnn 02/22 01:00名義上是大日蓋的 net沒有角色

cvnn 02/22 01:01大日跟net 如何牽扯 跟林佑昌無關

indium111 02/22 01:04裡面最有問題的就是謝國樑,派警察強

indium111 02/22 01:04佔的土匪行為,不管怎麼主張所有權是

indium111 02/22 01:04誰的,上法院打完官司後再來講好嗎?

indium111 02/22 01:04完全不管法院直接派警察強佔是要跟中

indium111 02/22 01:04國接軌嗎? 國共一家親,都是當強盜的

sd2567 02/22 01:07天空競技場 講得好像很有價值一樣

cvnn 02/22 01:08基隆市府跟大日已完成點交 市府是可以收回

cvnn 02/22 01:08的 至於net有意見 就另外走法律途徑

sd2567 02/22 01:10收不回的 大日沒有產權

evangelew 02/22 01:11反了吧 是你要強制執行 你就要走

evangelew 02/22 01:11法律途徑 你以為房客這麼好趕喔

rayisgreat 02/22 01:14依照基隆跟大日的合約,產權一定是

rayisgreat 02/22 01:14市府的,對於市府,NET怎樣跟他們

rayisgreat 02/22 01:14一點關係都沒有,合約對象始終是大

rayisgreat 02/22 01:14日。就像上面l81311i說的,若產權

rayisgreat 02/22 01:14是NET的,那可是換林右昌GG了,在

rayisgreat 02/22 01:14林任期內沒登記產權,賤賣國有資產

rayisgreat 02/22 01:14圖利私人企業。

cvnn 02/22 01:14市府與大日不管用何種合作模式 產權都屬於

cvnn 02/22 01:14市府 至於net 聲稱擁有產權 待法院釐清

sd2567 02/22 01:162-4樓就不是國有資產

rayisgreat 02/22 01:19挺net這齣某方面也是在害林右昌。

rayisgreat 02/22 01:19至於謝的做法粗暴,之後自然會有監

rayisgreat 02/22 01:19察院糾正跟政治責任要承擔,那是他

rayisgreat 02/22 01:19要面對的事,但林右昌任期內不去把

rayisgreat 02/22 01:19該是市府資產的登記產權,也是脫不

rayisgreat 02/22 01:19了責任的。

evangelew 02/22 01:22你說了這麼長 圖利罪直接告啊

evangelew 02/22 01:22你要怎麼成立圖利要件?

cvnn 02/22 01:29林右昌只是沒積極行使產權登記 跟net 也沒

cvnn 02/22 01:29合約 不存在圖利說法 至於產權歸屬理論上是

cvnn 02/22 01:29市府的 net聲稱擁有產權 只能自己訴諸法律

rayisgreat 02/22 01:30之後要告當然可以去告,啊現在市府

rayisgreat 02/22 01:30已依跟大日的合約點交了,是市府資

rayisgreat 02/22 01:30產是要告啥?這件事最妙的就是簽約

rayisgreat 02/22 01:30的大日沒說半句話,卻是NET在吵

sinon0123 02/22 01:32這麼明顯 那基隆市就等法院判決

sinon0123 02/22 01:32不就好了

evangelew 02/22 01:33就跟你說無法告了 你要告什麼

sinon0123 02/22 01:33這麼光明正大 警察怎不出是法院強制令

evangelew 02/22 01:33能告早告了 謝還需要跟林吵架

sd2567 02/22 01:34理論上 ?理論那來的 不是簽個合約就能處

sd2567 02/22 01:34分他人財產耶

rayisgreat 02/22 01:38謝怎樣是他自己之後選舉要面對的事

rayisgreat 02/22 01:38,跟我無關。對我而言,從這件事上

rayisgreat 02/22 01:38我只知道NET也不是啥多正派的公司

rayisgreat 02/22 01:38,今天被爆我才知道,NET早在2016

rayisgreat 02/22 01:38年自由時報就報過作為房客就強佔台

rayisgreat 02/22 01:38北市西門町市府地五年不走,被法院

rayisgreat 02/22 01:38強制執行,基隆這案NET甚至連房客

rayisgreat 02/22 01:38都算不上。

CenaC 02/22 01:40沒有一個人敢面對你問的問題 如果柯文哲

CenaC 02/22 01:41當市長發生這種事 先洗兩百篇憤怒文再說

raes88097 02/22 01:41基隆市府跟大日談的合作內容不代表可以

raes88097 02/22 01:41隨便約定別人房子屬於基隆市政府欸

rayisgreat 02/22 01:46NET估計是想效仿當年台北西門町那

rayisgreat 02/22 01:46樣多佔幾年爽幾年,慢慢等法律強制

rayisgreat 02/22 01:46執行再走吧。嗯,公司追求最大利益

rayisgreat 02/22 01:46我是沒意見啦,我也不是基隆人,但

rayisgreat 02/22 01:46說這種公司有多善心我也是笑笑。

cvnn 02/22 01:48房子是大日蓋的 不是以大日名義 根本不能蓋

jkl4141 02/22 02:07輿情費還很夠

bobsun 02/22 02:22就是產權有爭議所以不是訴諸司法了?阿法

bobsun 02/22 02:22院都還沒釐清前基隆市政府憑什麼指揮警察

bobsun 02/22 02:22執行公權力?

bobsun 02/22 02:24產權有爭議 基隆市政府不先等司法解決完

bobsun 02/22 02:24再招標?

Arodz 02/22 02:55那邊以前是什麼鳥樣 NET真的大改造成功...

kcudok 02/22 03:27啊所以法院判了沒?還沒判就去破門喔?

fakeimage 02/22 03:57林右昌當初直接把產權登記主富名下才

fakeimage 02/22 03:57會是圖利吧 而且之前新聞報導寫林市府

fakeimage 02/22 03:57有要求登記在市府名下過 但被主富拒絕

fakeimage 02/22 04:01所以林頂多是不夠積極處理爭議 而且收

fakeimage 02/22 04:01的權利金比謝市府多 看起來並沒有圖利

nysky 02/22 04:06委託經營叫圖利? 台北車站商場包給微風叫?

nysky 02/22 04:10廠商要自行承擔委託經營的盈虧

Tribute 02/22 05:20就問一點,基隆市政府點交時,有沒有法

Tribute 02/22 05:20院判決了?

KurtCobain 02/22 05:57林右昌微法破門就是不對

KurtCobain 02/22 05:58該鼓勵違風這種良心企業繼續經營

timeriver235 02/22 06:03簽給龍捲風30年才叫圖利吧

timeriver235 02/22 06:04不一定你蟹老闆去當天使了30年租約

timeriver235 02/22 06:04還沒完

shoeii 02/22 07:10套句藍白粉講的 圖利你不會去檢舉去告喔?

shoeii 02/22 07:11勸人別上車 我還勸白藍粉別上市長車勒

ANCEE 02/22 07:15說圖利的要不要看看當初那邊是哪有利可圖

roy2monu 02/22 07:35投柯壞掉,邏輯壞死

centra 02/22 07:36一次簽30年便宜價格給微風真的太誇張了啦

gl6mp6 02/22 08:02白粉還在哭夭,怎麼不去吃X

gl6mp6 02/22 08:04好好人不當要當柯粉,你爸媽會不會哭

gl6mp6 02/22 08:05根本沒賣的行為,我以為是國小生都看得出

gl6mp6 02/22 08:05

WLM531 02/22 09:56柯糞真的好可憐 沒錢還要嫌出錢的人犯法

WLM531 02/22 09:56 怎麼不去吃屎

fbtm 02/22 14:28藍綠惡鬥跟柯粉有什麼關系啊?

kevinlie 02/23 00:35好了啦 你們昌哥都要下產權列車了 還在

kevinlie 02/23 00:35洗產權 洗到去土城跟高虹安當鄰居還得

kevinlie 02/23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