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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29

出來玩啊 不就好有見解

1.是大日自己要增建的 還同意所有權給市府

2.是NET自己同意透過租金減免來幫大日蓋房子的

3.1樓跟2樓原本都是東岸的主體建物 哪來的獨立出入口啦

4.希望你家可以讓我住喔 原來你家的所有權人這麼好移轉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銘言
: 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 其實很多問題都被混在一起講,這幾天看了新聞大致整理幾條線
: 我不是承辦律師,相關事實都是看新聞,如果講錯了請不吝指教更正
: 一、建物產權糾紛(法律問題)
: 據新聞報導,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參法簽OT(類似委託經營契約)
: 範圍是1樓及地下停車場,這部分是公有財產應該沒問題,委託給大日公司經營
: 大日公司後來又租給NET,讓NET出資興建2-4樓並經營
: 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契約到期,基隆市政府要收回建物
: 基隆市政府說2-4樓是公有市產,NET說2-4樓是獨資興建
: Q:NET為什麼主張是建物所有人?
: A:依民法規定,2-4樓建物如果有獨立出入口,就是獨立的物,且符合不動產定義
: 看新聞照片似乎有獨立出入口,所以不會是因為附合1樓之上的附屬建物
: 既然是獨立的物,出資興建者取得所有權
: 這邊不管是不是違法侵佔土地,有沒有取得建照或違建,建照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
: 都不影響出資興建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的事實(請參考大一民法總則)
: 另外,建照(建造執照)只是跟建管機關申請取得興建的許可,跟所有權認定無關
: Q:基隆市政府能以大日公司間契約,主張取得2-4樓產權嗎?
: A:介紹一個觀念:債之相對性,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的契約,不能對抗NET
: 假設2-4樓建物確實是NET所有,大日公司膨風跟基隆市政府說:2-4樓送給你
: 如果契約只有大日及基隆市府,NET沒有同意,那這兩個人怎麼約定,
: 都不能拘束所有權人NET
: 假設大日和NET的契約有說,NET同意出資興建的建物無條件屬於基隆市府(假設)
: 那也是大日和NET之間契約,要基隆市府代位大日向NET訴請履行契約,
: 請NET依約返還建物,並依判決點交完成,基隆市政府才真正取得2-4樓所有權
: Q:NET有無違法占用土地,基隆市府不能主張產權?
: A:即使NET違法占用,基隆市府大不了訴請拆屋還地,不能主張占用地上物是地主所有: 如果不用起訴拆屋還地,那占用土地的訴訟都不用打了,直接地主據為己有就好啦
: 況且是否違法佔用土地?其實還有待商榷
: NET當初興建時基隆市府應該有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好像沒看到這部分討論)
: 通常有土地使用同意書才能申請建照啊,NET是不是違法佔用土地倒也未必
: 基上,我認為目前浮現的證據,都無法證明基隆市政府取得2-4樓所有權
: 除非: 1.沒有獨立出入口;2.大日及NET or基隆市府及NET有契約說2-4樓屬於基隆市府: 若都不符合,我實在想不到可以怎麼幫基隆市府爭取到所有權?
: 另外補充,在此部分都是民事爭議,即使當事人是基隆市府
: 促參契約(OT契約)也是民事法院審理的,不是行政法院也不是行政訴訟
: 二、基隆市府強制點交的合法性(法律問題)
: 這部分算是比較引人關注,也是眾人難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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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pdm 06/23 09:01人家就鍵盤法官就別再鞭了。

biopdm 06/23 09:02人家都講自己看新聞,也許再參考名嘴說法

biopdm 06/23 09:02,自己融會貫通而來,做到這樣獨立思考已

biopdm 06/23 09:02經很厲害了

pemoney 06/23 09:06其實只有個問題就是微風出的錢少了可是得

pemoney 06/23 09:06標其他都沒問題

piggybill 06/23 09:06那些推爆基隆net文的塔綠班呢 都死光

piggybill 06/23 09:06了 還是跳電不能上網

CrossroadMEI 06/23 09:07評選標本來就不以標金為唯一標準啊

CrossroadMEI 06/23 09:07...

pemoney 06/23 09:07NET也是因為不想賠太多所已出價高誰知道

pemoney 06/23 09:07被陰了

pemoney 06/23 09:08不已標金唯一標準都是騙人的其他都是假的

pemoney 06/23 09:08給政府人作手腳用的

d22426539 06/23 09:08藍白都無視net跟前市長的合約

lesnaree2 06/23 09:09反串哥 net跟前市長有什麼合約 在林右

lesnaree2 06/23 09:09昌家裡嗎

pemoney 06/23 09:09微風的合約就是空話罷了其實大家都一樣

pemoney 06/23 09:09這才是合約的眉角

lesnaree2 06/23 09:09人家至少有簽約 還有人買雞蛋蓋房子不

lesnaree2 06/23 09:09用簽約的

lesnaree2 06/23 09:10什麼更瞎 是私下喬事情 還是公開簽合

lesnaree2 06/23 09:10

nhk123871192 06/23 09:10看到怯戰憨鳥急著護就知道它們怕了

somehog 06/23 09:14從國會改革案青鳥到基隆NET案,塔綠班的

somehog 06/23 09:14訊息來源是不是都三民自啊?那往後你們

somehog 06/23 09:14翻車率還會很高喔

piggybill 06/23 09:20綠狗不看三民自就當不成綠狗了 他們只

piggybill 06/23 09:20能被迫繼續看 繼續信謠傳謠造謠翻車

piggybill 06/23 09:20這個溫馨循環

LCH41777 06/23 11:56傻鳥就傻鳥,只會無腦信三民自

flameants 06/23 12:25大日敗訴才是合理的啦,二房東在人家地

flameants 06/23 12:25增蓋還要說東西是自己的,也不看看自己

flameants 06/23 12:25當初簽什麼

corm1233 06/23 15:27塔綠班臉很腫了,別再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