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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小草詢問:為什麼請律師要經主席同意?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小草詢問:為什麼請律師要經主席同意?作者
r61102
(三隻肥貓)
時間推噓 X 推:2 噓:5 →:14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99E4sxC.png

: 昨天二讀通過第50條之2
: 如果聽證會的被調查人到立法院接受調查
: 應經過會議主席同意才能請律師陪同協助
: 然而有個好奇心旺盛的小草
: 在民眾黨群組詢問
: 「請律師為什麼要經過主席同意?那是我的權益欸」
: 接著就有一個年紀比較大的小草說
: 當證人就是要說正確的證詞
: 請律師在旁邊指導 不覺得有點奇怪嗎?
: 後來台北市黨部的智庫主任小李出聲
: 要大家別在討論這些不是重點的問題
: 已經扯遠了 重點是通過法案!


"請律師陪同協助" 跟 “請律師“

不太一樣吧

美國國會聽證會也可以請律師

但不能陪同你出席代表你發言

而且基本也都要先宣示如實

基本上看起來差不多吧?

我們還多了個有可能可以請律師陪同的但書

有啥好不開心?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57.7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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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wu83 05/25 08:38了解一下實質有效辯護吧

那不是刑法辯護律師用的嗎? 跟這種協助性質的有什麼關系? 你就告訴我美國國會聽證會能不能請律師陪同出席代表發言不就好了?

Malion 05/25 08:40就基本抄美國那一套,還放寬,綠營一直造

Malion 05/25 08:40謠,也就支持者信

z23061542 05/25 08:42樓上照姚 抄美國那套 你沒有限縮

z23061542 05/25 08:42立委權利 還一直說一樣ZZ

看法條是差不多啊 不如你貼個條文解釋一下哪裡不一樣?

MoneyMonkey 05/25 08:50美國分成參議院和眾議院,如果要抄美

MoneyMonkey 05/25 08:50國,立法權也該拆分吧?

國體跟政體要不要順便抄一下? 這種滑坡概念很難溝通欸

melanoma 05/25 08:54哪裡一樣美國國會沒資詢權欸

melanoma 05/25 08:57而且律師還要主席同意子才能在陪同

美國國會聽證會 是不是不能請律師陪同出席代表發言? 建議不要什麼都看別人給你的懶人包 自己上去查一查 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

※ 編輯: r61102 (122.116.57.79 臺灣), 05/25/2024 09:05:32

tn368 05/25 09:00學美國還要先把立委的質詢權收回來先,這

tn368 05/25 09:00樣可以嗎

tn368 05/25 09:00要改三權分立先修憲啦,不要無限制侵犯其他

tn368 05/25 09:00四權

完全執政不做的事 選輸之後要在野黨幫你做 這個黨是巨嬰喔?

HenryLin123 05/25 09:14啊就沒要改,是在哭喔?

抄美國法案你也有意見 是在哭喔?

mainsa 05/25 09:28修憲廢考監是卡在國民黨那邊欸 民進黨一直

mainsa 05/25 09:28想廢礙於人數不夠啊 不然藍白這次提看看

mainsa 05/25 09:28民氣可用一定廢的掉啦 你連廢考監都不搞就

mainsa 05/25 09:28來搞國會擴權還有什麼屁話可以護航

法案跟歐美差不多=國會擴權 DPPer誓死捍衛官員被質詢能說謊的權利 修憲就是滑坡放屁 想尻自己關門尻 不用上政黑看著苗苗懶人包尻

※ 編輯: r61102 (122.116.57.79 臺灣), 05/25/2024 09:38:09

redlance 05/25 10:24美國民主發展指數比台灣低 有啥好抄的

redlance 05/25 10:26把一堆抗議學生抓起來的國家 怎麼跟台

redlance 05/25 10:26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