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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沈慶京抗告案何時送高院? 合議庭:4人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沈慶京抗告案何時送高院? 合議庭:4人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1

所以你沒聽說過相牽連案件,法院為使證據共同,訴訟經濟避免裁判矛盾得合併移送

同一院審理嗎?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台上字第413號

 ㈠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中一法院管轄;如各案件已繫屬於數法院者,經各該法院之同意,得以裁定將其案件移送於一法院合併審判,刑訴法第6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亦即於1人犯數罪之相牽連案件(刑訴法第7條第1款參照),若已繫屬於數法院,受理之法院,得依前述規定以裁定將其案件移送,由同一法院合併審判。然以上規定旨在促進訴訟之進行及節省訴訟之資源,並免裁判之牴觸。如被告犯罪地點散布在不同法院轄區,各有不同被害人,經檢察官向各法院起訴後,若將該等案件合併由同一法院審判,致調查困難、勞費增加,不利訴訟進行,即有違規定之意旨;有無以上情形,法律乃賦予法院裁量、審酌之權限;此與指定管轄、移轉管轄(刑訴法第9條、第10條參照),得由當事人聲請者尚有不同(刑訴法第11條參照)。因此,被告犯數罪且分別繫屬於同級法院,而向法院「聲請」合併審判者,應認係在促使法院注意,裁量、審酌有無合併審判之必要;法院審酌結果認無必要,於判決中說明其理由而未另以裁定為之,即不得指為違法。


這四個人剛好是共犯一罪,彼此具有對向犯的關係,證據彼此共同,且有相串證之可能,

依刑事訴訟法第七條的規定就是相牽連案件,更別提檢察官是一同起訴,使用同一個卷

宗,法院不一同移送,難道要把同一個卷宗拆成好幾份送給高院嗎?更別提這些是共犯

,有互相串證的可能,你不一同移送處理,如果造成裁判矛盾怎麼辦?

第 7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
一、一人犯數罪者。
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
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
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新聞中這一段就已經告訴你法院是為了訴訟經濟而合併審理,當然要等所有被告到齊了

才一同移送,這是刑事訴訟法第六條的規定,適用於所有案件,法律不是只看單一條文的

,,而要理解其內在體系才不會邏輯矛盾,如果光看單一條文就可以判案,那這律師/法

官也太好當了!


柯文哲等4人上月26日起訴、移審,合議庭2度裁定4人交保,檢方不服裁定的抗告,以
一紙」狀子提出,高院只須2案分由2個合議庭審查,不過,被告如今就新的羈押裁
定與否還未定,為節省訟源,台北地院決定「一次」處理。


第 6 條
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中一法院管轄。
前項情形,如各案件已繫屬於數法院者,經各該法院之同意,得以裁定將其案件移送於一法院合併審判之;有不同意者,由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之。
不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上級法院管轄。已繫屬於下級法院者,其上級法院得以裁定命其移送上級法院合併審判。但第七條第三款之情形,不在此限。

※ 引述《liban (財富自由快來)》之銘言:
: 剛剛看到這個
: 台北地院還可以壓案的喔?
: 刑事訴訟法
: 第 408 條
: 1.原審法院認為抗告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其抗告權已經喪失者
: ,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 2.原審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更正其裁定;認為全部或一部無理由者,
: 應於接受抗告書狀後三日內,送交抗告法院,並得添具意見書。
: 照理來說沈慶京的抗告應該已經要送到高院才對
: 其他人關他屁事,可以這樣壓案的嗎?
: 還是聯合的記者隨便亂寫?
: ※ 引述《tenfu (富哥)》之銘言:
: : 聯合
: : 沈慶京抗告案何時送高院? 合議庭:4人到齊或有人放棄才處理
: : 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本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合議庭決定等
: : 4名羈押被告法定抗告截止日到期再「一併」將抗告案送台灣高等法院,如截止日前4人的
: : 抗告案「到齊」,則會提前將抗告案移交高院。
: : 本月2日、即上周四被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羈禁見的是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
: : 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除沈於裁押隔日已提出抗告,其餘3人是否抗告?
: : 還在猶豫期。
: : 刑事訴訟法規定,抗告除有特別規定,應於10日內出,自送達裁定後起算;「柯文哲案」
: : 本月2日裁定柯、沈、應、李4人羈押禁見,依規定,4人的最後抗告期限會是本月11日,
: : 但11日是周休,依法順延1日,因此,目前還未提抗告的柯、應、李,至遲須在11日提出
: : 才有法律效力。
: : 柯文哲等4人上月26日起訴、移審,合議庭2度裁定4人交保,檢方不服裁定的抗告,以「
: : 一紙」狀子提出,高院只須2案分由2個合議庭審查,不過,被告如今就新的羈押裁定抗告
: : 與否還未定,為節省訟源,台北地院決定「一次」處理。
: : 台北地院受理「柯案」被告抗告,因高院要求紙本卷宗,不要電子卷證,且如果個別送高
: : 院審查,會造成高院由不同合議庭審查同一案,再加上台北地院多次影印卷證工事多,合
: : 議庭經評議決定統一送案、卷。
: : 合議庭認為,如在本月11日抗告截止日前任一天柯文哲、應曉薇、李文宗全提抗告,法官
: : 一樣會整卷、印卷向高院提出,簡單說,沈慶京雖然已率先開「第一槍」提抗告,但抗告
: : 訴訟並不會優先進行,還要等待柯文哲等人的最後決定。
: : https://reurl.cc/1XkdQX
: : 是不是有人故意在雷小沈阿 小沈早早就抗告 還要等大家一起
: : 要抗告就快 要不然趕緊放棄好嗎? 要小沈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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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ra686 01/08 00:29一起審合理吧 要不要交保也應該一起考量

nht 01/08 00:42推~~ 認真回文

jevin 01/08 02:22這篇有像法院的人自己回的 超像裁定書寫

jevin 01/08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