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鳥痛罵 為什麼范琪斐要去問法條問題
※ 引述《jacklyl (135綠 246白 週日忠貞藍)》之銘言:
: 我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 Threads上小鳥們
: 一直在崩潰痛罵范琪斐到底在問什麼
: 為什麼要去跟黃國昌問法條問題
: 像是藐視國會罪 范琪斐去問了到底誰判定
: 結果黃國昌講:法官
: 范琪斐一呆,法官嗎?
: 後來節目後心得范琪斐也說
: 黃國昌解釋完 她對這法條沒再那麼排斥
: 她原本以為像藐視國會 是立委說你藐視就藐視
無知到沒有極限的案例
都寫要送案給檢察官了
難道不是法官判嗎
清清楚楚寫在那邊 不看就是不看
主持人專業在哪裡
是側翼 覽叫們 也就算了
你在做節目ㄟ 結果連最基本的
法條改成怎樣 都不看
扯到不行
還在那邊噴懶人包的垃圾資訊
: 奇怪的事情出來了 范琪斐就事論事問法條
: 黃國昌也解釋清楚法條 范琪斐瞭解後
: 小鳥在氣什麼?
: 為什麼要氣范琪斐給黃國昌機會講清楚法條
: 還是小鳥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在抹黑
: 幹低能小鳥
講白了 覽叫們仔細看完法條
還在街頭上的 不是法律知識低落
就是不識字 一直都這樣寫
還在那邊說立委當法官判案
還在說直接課以刑責
還敢說自己不蠢嗎
連行政院都帶頭耍蠢 真的是笑死
--
那群只會清鳥洗鮑魚而已,
綠媒政論都在洗幾位立委投票判定阿
看完法條還會上街? 都摸摸鼻子睡覺
閱讀障礙比率超高
呼太多 都看不懂字了 切勿濫用藥物
青鳥是靠threads吸收知識不意外
別對只讀懶人包的小鳥智商太要求
我就問反質詢法官要怎麼判?定義勒?
成天幹話一堆細節一問屎尿滿地
沒有定義,法官判決不服,又被歸類恐龍
法官?
反質詢又不是法官判的
反質詢是立委直接判你行政罰鍰
虛偽陳述者才是刑事責任
你們為什麼不看法條就在抗議?
1、以反問語氣反問問題
2、反問具有人身攻擊意味,如:「在那叫
什麼叫?」「你祖父不也說要反攻大陸?
」
3、經主席制止仍不聽從之
樓上的1、2沒有這種法條
所謂的反質詢,吳宗憲立委說很清楚
要等判例
JGOBUYO你吳宗憲喔 嘿嘿
藍白糞只敢講進入法院以後的情況,因為
黃國昌只會跟你解釋進入法院以後的後半
段是法院裁決,但有爭議的是在國會如何
啟動好嗎,是不是幾位立委就可以表決決
定你是不是藐視國會,然後移送法院?立
委憑什麼有這麼大的權力去啟動這條罪,
這才是問題好嗎
你被移送 跟被檢舉根本差不多 移送完 檢察官不調查 不起訴 你根本沒事 結果再說 移送超可怕 哪裡可怕?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7/2024 23:47:40他意思是想法官造法,但反質詢有刑罰嗎
?我怎麼記得是虛偽陳述才有
反質詢目前就沒定義,立委爽就好
反質詢吼,就跟性騷擾一樣,沒辦法
寫很清楚啦!
反質詢就行政罰鍰阿 連續罰
那三條我自己理解的,我定義的看看的啦
性騷擾定義越來越清楚了喔
反質詢沒有
不過這只會罰公務員阿 其實沒差
對一般人有影響的是聽證會缺席、緘默
人家在講在國會裡的侵害人權,結果黃國
不給資料
昌故意跟你講後半段的法院判決,這才是
認知作戰好吧
我認知你的認知作戰 但明顯青鳥連法條都沒看 如果真的侵害人權 釋憲不就是最好的保障 難道大法官看不出來本法侵害人權?
有人肚子頂到背就判性騷擾罰8萬,
有人抱女生大腿抓屁股,說是手滑。
就會行政罰鍰
因為他主要在回行政院覆議理由第七點,
不是刑罰啦,要寫也是寫行政罰
原來隨便可以被移送法院讓你去跑法院不
可怕,藍白糞真的很懷念警總時代吧
看看立院行政罰會不會過阿 釋憲不過不就沒事
4樓給個推
反正這次修法套句陳時中的話:「利
大於弊」
案件送地檢署給檢察官看要不要起訴…怎
麼直接跳到法院了
立委幾個就可以入你於罪不可怕的話,那
台灣的刑事訴訟法都可以改寫了,這就是
侵害人權的事所以才會一堆法律學者跳出
來反對好嗎
所以你沒事被移送地檢署你會覺得很棒棒
嗎
公職人員才會有藐視國會罪
p大還是快去抖內阿苗問清楚刑法民
法檢察官流程啦!一直在鬼打牆覺得
立院決議,檢察官就會直接送法院。
所以公職人員不是人,人權不用重視就對
了,藍白糞如果覺得公務員的票太多可以
盡量搞公務員無所謂阿
好的是移送地檢署,意思是一樣的好嗎,
為何沒事要被移送地檢署被偵訊請問?
人家修改刑法 你觸犯刑法 不用移送檢調? 阿覽叫們不是最愛說侵犯司法權
在國會說謊在歐美國家是重罪耶。
p大支持公務員在國會說謊?
這跟人權有啥關係
檢察官主動偵辦的話,也會找你去
以前立委只能用砍預算來逼行政官員
說實話耶?
立委憑什麼有這麼大的權力讓人民去面對
司法?又不是犯罪,為什麼要隨便被興訟
?
觸犯刑法不是犯罪 lol
什麼人民
公職人員又不是一般人
所以如何認定是說謊?
你在法院做偽證,被罰算隨便興訟嗎
?
檢察官和法官認定阿
不然哩
以蔑視國會來說 立委的角色比較像是糾舉人
成不成罪要看司法權 怎麼一直混在一起講
青鳥們又看不懂法條 怎麼分得清楚
你們青鳥有夠番
幾個立委舉手就能決定你說謊然後移送地
檢署偵辦,台灣哪條罪的成立是這麼隨便
的請問?你舉個例子來看看
你是不是沒聽過檢舉告發? 假老二不是才剛被檢舉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7/2024 23:59:05你在法院說謊被抓到,檢察官是怎辦
理的?
藐視國會罪跟國會聽證會是不是又混著講
大哥 你去地檢署控告也一樣啊XD
決定你是不是說謊的是法院啊XD
青鳥還在鬼打牆說立法院舉手決定誰
說謊?
你不要跳法院,這跟法院就不一樣,現在
就是主張立委不該有跟法院一樣的權限
鐘小平不是才跑去地檢署告柯文哲?
picapoya你到底在幹嘛
糾舉人你聽不懂可以問
擔心在國會說謊被罰是侵犯人權 卻覺得買到
臭蛋臉書發廢文被用社維法案辦剛好 這邏輯
是怎麼運作的
鬼打牆的是你們,把最重要的問題輕輕帶
過,只講後面的法院審理判決,但最主要
的問題根本是立委不該有這麼大的權力來
決定誰要移送偵辦
法律常識低的可怕 投票完移送 只是代表立院覺得嚴重需要檢舉罷了 不過你是在反串的話 一定看不懂 我不怪你了
法院也沒權力決定誰要移送偵辦
是檢察署
你是不是不知道地檢署,可以按鈴控告?
結果你們只覺得移送又不會怎樣,笑死,
那就祝你們全家以後沒事跑地檢署跑法院
,反正又不會怎樣
這次修法,立院到底哪一樣權力是跟
法院一樣?orz 這洗腦是多深?
為什麼你有這種權力可以去按鈴控告?
誰給你的?
立委的角色就是糾舉人 就像你被檢舉開罰單
一樣 你有去質疑過檢舉人為什麼有權力檢舉
你嗎?
picapoya我又不是公務員
青鳥很番耶,你知不知道什麼是檢舉拉
決定要送偵辦的是檢察官……法院也
沒有權力決定送誰去偵辦。還在立院
侵佔了法院權力?
一直覺得沒事被移送不會怎樣的才是被洗
腦的太深吧,看來是有熟讀吳宗憲語錄
人家檢舉你交通違規只要爽就可以檢舉 立院
還需要表決及主席意見餒
而且藐視國會根本沒有明確定義,誰能知
道自己何時會被立委覺得藐視
這真的是標準傻鳥了
你是公務員嗎?
中毒已深,蠻難解的
到底誰才被洗腦的太深笑死
綠蛆 :啊我就不看 人家喊什麼就什麼
不看法律的人 直覺法律有鬼 ?????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0:06:31藍白糞:阿我昌說的就是真理,其他人不
聽不看,怪你幾百個學者律師連署,就我
昌最厲害
本來就 你想告誰就可以告誰 只要有適用法條 不過檢察官起不起訴 是另外一回事 不一定成案 起訴完 法官還要審判 不一定會犯法 建議你多少看點刑法或法律流程 不然哪天不小心被告 會瞎緊張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0:09:01picapoya你連糾舉人都不知道是什麼
沒事當然不會被移送啊…..你在法院
當證人,也不會沒事被移送啊! 你
說實話、說謊話沒被抓,也都不會被
移送啊。
少拿其他法律學者來壓人
可能阿苗跟黑熊都這樣說吧,畢竟他們
比較信這兩個,國昌不可信
上面這幾隻鳥真的覺得這樣立法權很大
? 民進黨用社維法起訴一堆人喔 結果
法官幾乎都判無罪欸 結果行政單位有
這樣擾民被苛責嗎? 立法院可是做不
好4年被苛責就會滾蛋欸
要件是公務員、於立院聽證或備詢時、
對所知的重要事項虛偽陳述
不是公務員沒差,不是在立院聽證或備
沒差,不是重要事項沒差,不說謊沒差
美國判藐視國會只有在聽證調查時會有刑
責,藍白的是連質詢時都算進去就是擴權
如果這麼好麻煩一下地方也全面適用
pic你去多多讀法條吧
看不懂可以問你爸
美國的版本連老百姓都有刑責了(也就是民進
黨2012的版本) 現在至少還把行政罰司法罰
分開來
算了你們慢慢解釋吧,一個法律如果訂到
需要這樣解釋,那就是個失敗的法律,退
回重新討論才是應該的
美國總統制,國會沒有質詢權。 既
然沒質詢怎會有法條規定質詢說謊的
罰則? 不要認知作戰說美國質詢官
員沒罰則好嗎?
唉...要專業對撞那阿苗很想啊,上百位學
者和數個職業律師組織都能跟你專業討論啊
建議你們讀個法學緒論吧,聽黃國昌唬爛
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為何這麼多人反對
難道覺得林鈺雄何賴傑之類的大學者也會
被阿苗撲馬呼攏嗎
真的笑死人
你咆哮獸全都不敢,直接抹成他們都綠的,
然後找一個中老年記者出身的去出征...
我也這麼覺得 可惜啊苗+法律學者大大們 身分不是立法委員 他們不能修法 這就是差別
反中介法也是法官保留,那是在反什麼?
黃國昌根本不敢面對這些學者,只敢直播
騙沒有法學常識的藍白糞而已
可是你的表現好像沒有及格ㄟ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0:20:25搞不清楚 民法刑法檢察官起訴流程
的人,叫人去唸書? 我有沒有聽錯
?
美國調查權主要是政治目的
因為司法的問題有司法機關去處理
美國就是不能質詢才加重調查權的權限
也僅限政治性質的 我們能質詢兩個都要
還不是擴權不然是啥?
歡迎等待大法官解釋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0:21:11刑事訴訟法訂太差了,需要慢慢解釋,
實在是個失敗的法律
你現在願意接受挑戰我相信他們還是歡迎啦
,但你法都立了,他們現在應該更傾向等釋
還在信黃國昌的的確需要唸書阿,好好念
書,才不會只信黃國昌不信上百位法學專
憲結束,再一起連反智信徒一起處理
家
反中介法,在法官審理結果前,是可
以直接下架影片、節目耶! 大概只
有共產黨覺得這樣好棒棒
ncc都做成那樣 還要管網路 算了吧
沒事,反正等釋憲就知道到底是誰要多
唸點書,反正不虧
慢慢等 反正講完一翻兩瞪眼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0:23:34如果反中介法,在法官審理結果前,
不能對影片節目做任何處分動作。
我是沒有意見。
一堆智障整天只吃綠共党的屎~抹的滿嘴都
是大便還能不臭嘛
也還不一定一翻兩瞪眼的,部分違憲也
是有可能要修內容,所以還早勒
現在這部法就是粗糙到連用字都沒寫完整、
定義模糊不清、憲政基本的權力分立都不在
乎,神奇到不知道從哪裡吐槽的“國會改革
”,就是一坨屎,所以沒有學者、研究員想
碰,都想等大法官給出點形狀了再來討論~
警察也有立委賦予的權力罰你錢耶 難道你
會為了一些亂罰你錢的警察 說要廢止警察
的權力喔
現在民進黨可是不是提釋憲耶?是先
搞覆議,浪費大家時間。 青鳥還在
高潮認為覆議要記名投票。殊不知民
進黨要求記名投票是為了佔領主席台
杯葛議會用。
他們還覺得有人會反水讓覆議過關的耶
講不過就開始說法案粗糙了。 呵呵
。不知道法案有多少條文是用民進黨
提案版本。 民進黨提案部分一很粗
糙?呵呵
用投票決定你該不該罰本身就是一個反智民粹
的行為
樓上有人示範的非常好,他們沒興趣跟蠢蛋
打泥巴戰,這部法就是一坨屎,藍委恨不得
不要再碰、不要再出現在新聞版面的炸彈~
人家是青鳥耶
警察要經過訓練 亂罰會被記過調職 但立委不
會 = =
坦白說 完全沒有法律基礎才會信苗跟沈
所以立委可以做引導?
藍白仔現在洗啥都多的,就像咆哮獸唬爛范
姐唬爛的她老人家迷迷糊糊,但實際上你的
內容就是一坨屎,認真討論只會被繞著他的
一群蒼蠅抹屎,所以不如等大法官處理過再
討論,而藍委則發現這個東西像顆定時炸彈
,隨時可能葬送他們好不容易得來的位子
警察還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約束亂搞也有相關刑
責= = 連開槍打逃犯都可能要寫報告 啊立委
勒= = 亂罰有需要付什麼責任嗎= =
青鳥又在造謠不用經過檢察官、法院
其實也不能這樣比,警察沒有任期限制
,立委有
我就說你虛偽陳述 國民黨與附隨組織眼睛閉
著舉手通過 我就說你非機密一定要回答 國民
黨與附隨組織眼睛閉著舉手通過 罰都先罰完
了 這些人花好幾個月上法院最後證明立委瞎
搞 啊然後勒? 立委需要付什麼責任嗎?
為什麼大家都糾結在刑法上?行政罰不嚴重
嗎?大家錢都很多喔?是我太窮了還是立
委舉手罰10這種事真的無所謂
所以四年任你玩嗎= =? 搞錯都不用負責就對
了= =
立委亂罰的下場是會得到民眾的不信任
,選區有可能被罷免,不分區政黨票的
部分也不能說完全無關
又在跳話題了喔= =
國會改革是改革司法行政監察
立院改革了啥只看到擴權
這個實務上進到司法去求平反 等結果在好幾
個月後出來大家早忘了啦= = 媽媽嘴現在還一
堆人搞不清楚最後怎樣= =
你真的隨便罰我是不認為民眾會完全看
不到,他們這些都是會直播留底的
傻鳥大崩潰
這些記錄在選舉時候都是很好用的大殺
器,造勢場合放這些打擊對手多簡單
哪一條寫說要送案給檢察官? 講出來
同樣官員亂回答民眾也看在眼裏
到時總統就不要投不是同樣意思嗎?
政治的事你用罰則來搞不跟你幹才有鬼
立法院本來就沒資格擁有這種權力 我幹嘛還給
青鳥好氣
機會先讓你試試看
一下1%的人受影響 99%的人沒差 不要高看自己
全部都在胡說八道
難得有人提到媽媽嘴 當時檢座就是吳宗憲
而且院會決定就用投票的= = 全力又被一堆立
委平分掉了= = 這種實務最好會能影響多少選
票= = 反正就叫那些鐵票仔衝第一線瞎搞吸引
新聞版面 其他存心為惡的立委當舉手部隊不
就得了 這樣怎麼用選票教訓得了= =? 那些
受害的人好幾個月後得到平反 這些人還是繼
續黨立委不是嗎= =
所以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
超思 綠電 司法都在辦 不信司法要搞政治
那就政治上對決
不要講媽媽嘴啦,最近的「新北喂藥
案」、「台中瘦肉精」、「台北寶林
」都不了了之啦。 中央地方湯圓搓
一搓就沒了。嘻嘻
那你怎麼會覺得國會擴權這些東西就能破案?
青鳥最愛的充分討論(ㄘㄨㄛㄊㄤㄩ
ㄢˊ)
連羈押、查封都沒有?搜查準則SOP也沒有
因為有個覺青研究員,給老闆的資訊可能都是
聽苗哥璞麻的錯誤資訊,哈哈哈,垃圾錯誤資
我查一下超思跟高端等他們在罵的案子當初明
訊都不會分辨,還好意思說職稱是研究員
明國眾黨也有按鈴控告了 很多也都正在查 這
些法律通過你們意思是司法體系正在進行的案
子要抽掉停止偵辦轉由兩秒煞停高鐵的立委來
問案嗎?
藍白說要揭弊,叫來問一問就能破案??
國會擴權是民進黨講法啊? 可以
說還權國會嗎?
搞半天國會擴權是為了做政治攻擊做秀阿
國會擴權(X) 還權國會(O)
難道不是嗎? 不然能揭什麼弊?
根據釋字585,還權國會。 聽起來
正常多了
立委有跟檢調一樣 能搜索監聽約談扣押等辦
案工具嗎? 會不會問一問官員覺得好像過不
了關喔~ 我就直接畏罪潛逃?
講到畏罪潛逃,我就想到藍白覺得加重棄保潛
逃罪的刑度,就不會有人潛逃一樣 超好笑
還是我當模擬考 趕快找相關人士串證串供 到
時移送司法欸黑~~ 全數無罪~
綠畜就在搞紅衛兵那套啊 反正他們說就好
最後一句我不認同,那不是耍蠢,那是純粹
的惡意抹黑
民進黨都不敢說國會調查權不對喔XD
用立委沒有檢察官工具來質疑?你
是要打民進黨臉?
你立委問一問能像檢察官看苗頭不對有串供滅
證之虞 直接扣人 像陳重文這樣嗎?
現在有不能檢送地檢署嗎???
呵呵 又在扯民進黨以前怎樣了是不是 www?
又要陪你穿越過去開始考古研究了嗎wwww 怎
麼跟我阿共很像 老講當年如何XD
公
吳思瑤補充說明,民進黨2024版國會
改革法案也有納入調查權。 青鳥要
不要先搞清楚自己老闆支不支持國會
調查權?
2024吳思瑤說的耶XD
民進黨版本的調查權是在針對調閱範圍限縮
@GHAmu你臉腫不腫?
自己去看看民進黨版本的草案 說明就講了
藍白粉怎麼每次都以為講民進黨以前也怎樣就
無敵了wwww 事實就是我看現在這法有問題 我
對這2024年三讀通過的法案有疑議 你講以前
怎麼樣又如何?以前的提案是三讀了嗎?
民進黨2024年如果一樣通過這法案 我一樣照
幹啊 就不合理不合邏輯嘛
GHma理由是說立委沒有檢調工具,不
該有調查權。
那民進黨2024國會調查權版本,有給
立委工具嗎?
你以為跟最高機密版本一樣侵害其它權力喔
笑死 張口就在胡扯
C打你不用貼了啦! G大可是說要連
民進黨版本都要幹醮。 噗呲
民進黨版本還卡在委員會,可還沒三讀
拿出來幫最高機密三讀通過背書 沒用啦
你跟你太太結婚 太太說你怎麼沒幫忙洗碗?
你是不是也要跟他說 你怎麼不說你前男友也
還在委員會就表示還能討論,還能修正
沒幫你洗碗呢? 啊你10年前交的男朋友有幫
你洗碗嗎? 我記得他沒有喔! 你怎麼雙標了
!
藐視國會罪的流程明明就是檢舉 硬要說直接審判 到底哪裡審判了??? 立法院如果不能行政罰 釋憲保證會擋下來啦 不過藐視國會罪應該不容易 畢竟是司法在調查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1:05:52幹勒= = 到底是三小= =
人家要求的國會改革是國會自律 就你們擴權
擴權就算了 現在護航還拿沒通過的護航 笑死
我應該在這波爭議最一開始就說過了 什麼反
跟這篇一樣胡扯什麼"都寫要送案給檢察官"
質詢 不得不回答等等文字獄行為我一律反對
我管他是民進黨還是國眾黨提的 我認為就是
應該暢所欲言最好戰起來 最後就以選票做最
後定奪 而不是什麼告主席告法院來罰錢坐牢
又不是小學生
還在那裡審判? 我真的快笑死
搞半天是你自己根本沒看法條在嘴別人沒看
法條就寫了院會表決就能罰鍰 還在那裡審判
你是看不懂 立法院能不能行政罰要釋憲喔 跟我盧這個 笑死 不行 大法官就會說不行啊 你在那邊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1:07:49阿藐視國會罪刑法141-1更好笑了
阿,又來到熟悉的環節了,罰鍰跟刑責
的鬼打牆
院會決定就多數決民粹決定啊 什麼法律構成
要件等等基本原則都當大便
笑死 你自己胡說八道怪我跟你盧?
我有說立院一定能? 說等釋憲而已 阿不行就擋住了阿 法律流程就是那樣 不然捏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1:09:54來阿,你都寫送案給檢察官,法條第幾條
立法院能不能行政罰還要等釋憲喔?自己沒腦
可以判斷嗎? 你自己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罰人民
你說我沒腦 已經很過分了 講話用詞請注意一點 我又不是大法官我怎麼知道釋憲結果 他法律過了 大法官可以擋 我又沒說不能擋???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1:11:21還是立法院是行政機關?這你還要等釋憲判斷?
就是覺得連罰鍰的判定都不應該給立委
行政有行政中立 司法有司法獨立 立院有啥?
先釐清一下啦,Ghana你現在要改變
態度支持民進黨的國會調查權嗎?然
後自打嘴,把國會沒有檢調工具所以
不該有調查權的話吞回去?
至於C大,現在國會調查權版本你不
接受,但你接受民進黨版本的國會調
查權?
那支持國會調查權這方面,我們應該
是ㄧ國吧?呵呵
你不用在那邊凹啦,先把你說的送案給檢察官
在第幾條,講出來
我可沒說你沒腦,是問你自己沒腦可以判斷?
說穿一句啦 我也只是理工路人都能嘴砲一堆
了 連署近百位法律學者教授肯定有更多想法
的 啊藍白乞丐草就是要繼續民粹反智下去 也
只是把自己的偶像害死而已
他媽的就裝瞎阿
再怎麼說,你都嗆人覽叫們仔細看完法條
還在街頭上的,不是法律知識低落,就是不
識字,那反問你寫送案給檢察官在哪條,請你
講出來,合情合理
不要嗆半天結果是你才根本沒看法條喔
【藐視國會】 官員對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也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 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被質詢人經主席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覆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經院會 決議,可處2萬元至20萬元罰鍰 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 依法不是檢察官跑司法流程?
請正名傻鳥行動
懶叫不意外
Ghamu先講清楚你是反對國會調查權
?還是贊成啦?
靠北喔 移送檢調檢調覺得你沒罪那不就
不起訴 你隨便在網路上亂講話也會被告
阿 面對司法是多可怕 北七
你在街上罵人人家一個不爽也是可以去
告你 阿檢調要不要起訴就是看罵多難聽
阿 這不就是面對司法?
畢竟只會吸收懶人包的 才會當哥布林
又不是立法委員決定你有罪 是決定要不
要請檢察官調查你 這樣很難懂嗎
嘿! 抱歉,院會附議表決就可以決定你有沒有
這年頭跑法院這麼容易 欠100塊都能告
你了 偷拿別人垃圾都能告你了 更何況
國會殿堂上覺得官員說謊 沒說謊檢調難
道不會還你公道嗎
繼續造謠阿 明明就是法官審判 決議完
是移送檢調
幹嘛跟傻鳥吵 有腦就不會當鳥了
說的也是 不回了 上次跟他說過了
文盲是要多瞎才看不懂
隨便抓一條,第25條,明確寫著:
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以五人以上
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
你講的部分是行政罰阿 我也覺得有疑慮阿 我怎麼知道過不過 等大法官說話啊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1:24:27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Ghamu脫離戰場中,剩下chx64努力噓
那你的問題就是罰鍰阿 誰跟你講行政罰
的事情了
你以為走司法審判喔? 假卡麥勒
大家都是在討論官員的刑法 你在那邊講
個跟酒駕開單一樣的職權
看能不能ㄧ己之力噓到XX
那警察能不能開單 為什麼警察能開你單
為什麼能當場判你酒駕?
刑法?59-5是講聽證會阿,你以為其它條有寫?
賦予國會跟警察開單一樣程度的罰鍰權
力 是有什麼問題
聽證會本來就能近司法程度,要論依法追訴
快笑死 傻鳥連行政罰跟有罪都分不清
還以為立法委員可以判刑 有夠白癡
的
行政院帶頭唬爛才有趣,小鳥們吱吱叫
泰泰不意外 反正快下班了
哭阿,本來沒國會擴權這些東西就能追訴了阿
前面在討論的是官員說謊被判刑的部分
就你在這邊扯平民拒絕出席被罰鍰的部
分
你本來就沒權利拒絕出席 跟你酒駕拒測
一樣
我覺得最好笑的部分是,當被質疑刑法的部
就會拿59-5針對聽證會的部分,回頭去護航
質詢、調查、調閱、詢問的部分
但終究59-5是針對聽證會,而回頭看
你不出席罰鍰本來就是憲法釋585給國會
的權利 憲法都寫了你是在哭什麼
質詢(25)、調閱文件(47)、詢問(50-1)
根本就連寫都沒寫
官員判刑是移送檢調 而平民不出席是罰
鍰 憲法給予國會的權力
585有跟你說可以逾越權力分立嗎?
實在覺得黃國昌脾氣超好 遇到瘋狂跳
針還能信心平氣和的慢慢打臉
你比憲法還大是不是 說不用罰就不用
中槍還有個Ghamu跳出來喊說國會沒
工具,所以不該有調查權XD 殊不知
民進黨也支持國會調查權XD 只是細
部跟藍白有爭議就是XD
585有說可以在罰鍰範圍內處罰 哪來逾
越
不用國會擴權就可以檢送檢調了阿 笑死
請問 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時 適用什麼罪 幫忙開釋一下
所以移送檢調根本不是個問題啊
沒逾越你寫準用什麼行政訴訴法? 笑死
你寫什麼叫人打行政救濟官司?
沒逾越你開什麼行政裁罰?
給你的調查權終究是輔助性權力
最好修法前國會說謊可以送檢調啦XD
? 那一條法律?
這個輔助性權力是建構在你職權範圍內的好嘛
沒聽過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嗎? 笑死
刑法第 214 條 條文內容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 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 -------------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原來聽證會是政府官員登載公文書喔 受教了
刑法141是假的是不是?
你背錯條了 幫你科普了
國會抽煙用菸害防制法,對吧?
既然憲法585寫在那裡 你提出的狗屁問
題都嘛無法牴觸憲法的位階
你立院內規要規定各嚴格來自律可以阿
扯一堆有的沒有的
塔綠班只信三民自 跟他們講道理沒用
我都不知道憲法還需要跟你解釋什麼
我講的也是585的釋旨阿 誰跟你牴觸
甚至根本不用給你救濟咧 585就明定你
能罰鍰 罰鍰能不能救濟 怎麼救濟 之後
再建立制度也沒差好嗎
誰跟你之後再建立沒差? 你大便都先大才來
找衛生紙擦嗎?
立法院抽煙被罰錢,可以走行政訴訟
嗎?
如果之後再建立也沒差 那急著三讀幹麼?
@chx64
抽菸罰錢被開單當然可以走申訴阿 不然呢
只是別搞笑的拿好幾年前舊照去檢舉搞笑就是
你說立法院不是行政機關不能走行政
訴訟啊?
原PO我沒在跟你講話,你不用在那邊自嗨
好的 我離開 吵到抱歉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8/2024 01:37:48你先把法條寫送案檢察官拿出來,再說
更不用說你要如何認定虛偽陳述? 靠表決?
想想就好笑,以為丟陶片喔?
你說立法院不是行政機關,不能走行
政訴訟。那在立法院抽煙被罰錢,不
走行政訴訟,要怎申訴?
跟傻鳥哥布林認真啥呢
小草等著被民進黨立委叫去關
開罰的是行政機關,又不是立法院 你先搞清
楚好嘛? 笑死
原來立法院訂定行政罰鍰是擴權啊 傻
鳥真是讓我長見識了 XDD
你要舉抽菸開罰的例子 拜託先打好草稿
懶叫只會嗑藥摸奶賣毒,這群還有信眾也是
很奇怪,光在兒童醫院旁開dj台就很沒水準
回24樓,你怎麼沒質疑過警察可以開你罰單
,還能把你移送地檢署,警察都不用經過表
決喔,說你闖紅燈就闖紅燈,沒有錄影也是
你輸喔(法院判決)
確實,難得進入到小綠會看的,終於突破
同溫層了嗎,認知作戰崩崩
修法前刑法可以移送官員說謊,那民進黨以
前推這法案是推智障的嗎
p開頭的,民意代表濫檢舉人,你當選民是瞎
子不會分辨喔
好了啦
到現在還看不懂立法院通過的那些條文,還真
的是滿妙的。白紙黑字寫好的不去看,要聽信
那張嘴說的,還替他狡辯。實在是太誇張了!
濫用立法院職權,影響行政效率,下次還會選
這種民代?還是你把選民都當40%死忠智障
7樓你要不要先解釋一下,刑法也沒有對虛偽
陳述定義,怎麼沒聽你出來哭過,刑法是最
嚴厲的喔
笑死 又開始造謠了 民國82年那版刑度是遵照
刑法的好嗎? 是不是真的當人不會去查?
人家民國82年都還知道寫明不能違憲耶
究竟是因為哥布林都是智障? 還是智障才會
去當哥布林?
什麼叫刑法沒有對虛偽陳述定義
不然你刑法168偽證罪是哪來的?
謝謝24樓示範低能無知
看來蔣萬安覺得立法院抽煙台北市
罰,但柯建銘認為是國會自己的事情
? 所以國會抽煙誰管呢?
人家還限定三種身分:證人、通譯、鑑定
還有具結,你立法院的虛偽陳述是有啥?
所以你是大法官?直接宣判違憲?
照你這種問法 我也可以說 你大法官?沒違憲?
無聊
法律不能違憲不是基本常識,小鳥連這都不
懂?
小鳥不知道可能很正常啦 但恐怕康乃爾菁英
不知道
更不用說德國慕尼黑那位
笑死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民進黨現在執政有
行政權了,當然跟以前不一樣啊
另外國會有警察權,國會指派警察維
護秩序。如果警察欺負抗議人士。
抗議人士可以走行政訴訟嗎、
@chx64
立院叫來的人不就是證人= =
不然還有什麼人?小鳥可以回答一下嗎
chx64大脫口而出小鳥,看來是自己
人反串。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 真菜
還有被詢問人、當事者 但很奇妙的是
哪裡有寫證人。你法條是寫關係人
媽的文盲喔
他法條卻寫的像證人一樣 很奇妙
憑什麼要打行政訴訟?擾民
釋憲585就寫關係人啊
所以檢察官不起訴就等於立委可以亂立法
嗎?法律人最喜歡的邏輯去哪了?
小草會說各大專院校法律學者都被認知作戰
我整個問號,關係人不就是請來作證的,那
不叫證人叫什麼?叫被告?犯罪嫌疑人?
警察開錯罰單也要走行政訴訟,怎麼沒聽你
出來哭警察開罰單擾民
釋憲不過沒事,訂違憲法的黃國昌要不
要辭立委?
哪沒哭過警察開錯單? 你剛出社會?
因為寫關係人你可以隨時轉作被告啊 廢
話
這題很簡單,就是黃國昌又在唬爛
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的是備詢不是調查
社會有關人士是邀請備詢不是調查 不要混淆
但是你國會擴權去要求的是接受調查或當證人
那你就是妥妥的違憲
反正就是一群只想講自己想講的呵呵 搞不
好跟當初莫羽靜那樣有懶叫
法條就在那 連中文都看不懂 不愧是政
黨信眾
就蝦挺被看破手腳啊,當然生氣
就問釋憲585為啥寫關係人,不是寫
證人?
釋憲也是一個法條一個法條在釋憲。
就不要釋憲出問題的法條是民進黨
版本就好笑了
唉
不會好笑阿 被拿去硬塞進民進黨版的條文
真不知道你哪來自信寫這篇
民進黨也是通通反對 怎麼會好笑?
反而是為了操作故意塞民進黨版的條文進去
導致自己整個草案前後更加矛盾 那才好笑
事實,推,綠粉在那邊鬧得就分兩種,一種是
去面試的,一種是被抗中飽台騙去的,以為自
己多偉大
你想知道自己是那種,就問問自己有沒有吃到
紅酒牛肉
屁勒。避重就輕。重點是立委可以投票決
定你虛偽陳述!
都被綠粉專做圖誤導了啊
這才是違憲的部分
幹,立委投票說你虛偽陳述,結果調查出
來沒有,立委有任何責任嗎?能反告立委
虛偽陳述嗎?
哈哈看無知槓精傻鳥硬凹有夠好笑哈哈
哈哈
檢察官都起訴了 那就是他們認定有啊
你說的東西就跟一般的起訴一樣啊 樓上
上去讀點書好不好
反正正常人看起來,都像是歐美英的國會聽證
,綠共聽起來,就是要動他們主子的極權蛋糕
,然後在那邊鬧
我看,不就是賴清德不想去國會國情報告,因
為他覺得以前都沒這樣,他這樣很沒面子而已
!?
懶叫低能就算了新來的側翼這麼無知也能當
主持人到底是多垃圾 用正常邏輯想也知道藐
視國會既然是罪當然要由法官判定啊智障側
翼
哥布林讀書違法啊
我就問平民老百姓可不可以隨便告人公然侮
辱跟性騷擾讓人跑法院啦
想抄歐美聽證權調查權也抄完整吧
否決權勒 要不要分成上下二院?
失職立委怎麼懲處?怎麼解職?
紀律委員會要不要先強化?
搞憲法自助餐 擴權不給制衡
手還伸到民間 然後說99%不影響?
不然先配套修選罷法吧 一年保護期拿掉
改簡單多數吧 大多數立委不會被影響
沒事不會罷免你 大立委也只是再選一次
合理吧 黃國昌也曾經支持 應該要優先推吧
小藍鳥會不會說賴清德的**真香
確實不應該讓立委投票決定你該不該罰錢
,像勞檢、消防安檢查你不合格就直接開
罰才是對的
也不用搞連署書了 改網路投票滿5000
即可進入罷免程序投票 隨時接受民意監督
國昌要支持吧
大法官解釋 看誰烙賽
一個塔綠斑節目被講完才上傳所謂的未剪
版,這樣還有人看 北七一群
舌戰群雄 牛逼
太會吵了吧 整個晚上聽不懂就通不懂XDDD
失智党不意外
綠腦沒藥救
你就看每天利用移送當政治手段的政客互
相攻擊,沒事就移送,最後累死檢察官法
官,還有政務官的時間
立委民選的,又可以罷免,配套什麼的,弄好
只是步驟,我相信大執政黨不會讓立院極權獨
裁的,但你說監察院 ????一群綠粉跑去
立院外面鬧了半天,滿嘴立院擴權,有人討論
過詳細內容 ?有人想要討論 ?
行政權有行政罰 所以被立法權監督
而且還有地方分權 有地方政府地方議會
立法權罰錢誰監督?只能跑法院?
chx64看到民進黨反對自己的提案,
不會覺得民進黨有病喔XD?
民進黨沒提案,怎會需要表決民進黨
版本提案? chx64以為是藍白把民進
黨提案塞進去喔? 是民進黨自己提
案的好嗎XD
在國會唬爛歐美都有法律 塔綠斑反成這樣
果真適合中共
所以抗議後藍白有要討論?不就過幾天硬過
還是粉太純 反對不算討論 支持才是討論?
還是99%不影響 所以不用反對?
四點了 大家可以休息了 該換早班了
光是討論成這樣本事就不合理
急著三讀 到底在急什麼
新政府上任大概還在記廁所位置
青鳥:黃國昌不敢上節目講清楚啦
也是青鳥:黃國昌的影片我真的看不下去 不
看了
樓上笑死 他們真的是這樣 根本沒人打
算看完 只想人身攻擊
他們只會幫人家送經 蓋靈堂 做梗圖
全台已經300多位法律學者反黃狗蔥的法案
全台2萬多名學者,40%的學者 好歹
要8000人連署吧?
半夜洗地囉
我兩點就下了 誰知道會吵到四點
苗議員跟puma可能不同意你的說法
釋憲不過不就沒事?浪費大家時間立廢法 真
的好棒棒
這篇釣到很多智障鳥展示下限,快笑
死
移送好可怕,完全支持疫情三百萬 社違法
幹笑死
這些人腦袋都什麼長的 難怪聽到中國就搞
事或跑到台中砍人
我是覺得地球垃圾就識相點,有自知之明點
比粉紅還蠢,比粉紅還紅,怎麼還敢活著
一切架構都在釋字585之下的立法程序,歡
迎大法官釋憲打青鳥的臉 超級可悲 釋憲
神主牌
不管啦,不是綠色我就反對
難怪只會吸收各種標題黨跟懶人包知識,
然後就衝去北上幫人辦葬禮了 笑死
可撥小鳥
藍白網軍下地獄,死全家
綠色 是被赦免的顏色 可以喔
笑死什么叫沒事會被移送,你一定是有事阿
,先定義一下什么叫沒事
他們沒有不起訴的觀念 移送=有罪 是假老二被檢舉時 綠營灌輸的錯誤觀念 所以他們沒辦法跳脫 會前後矛盾
當藍白糞的果然文盲
本篇建議不適合青鳥症綠畜觀看
文盲糞鳥真多 笑死
立委狼人殺
小鳥的腦容量不要要求太多
又台又南想到鳥仔巴
不要破壞了藍白在他們心目中邪惡的地
位
拿錢網軍都下地獄死全家啊,還分顏色
?
小粉綠懶叫仔:阿苗的直播沒講呀
你就知道綠的認知作戰多噁心,模糊焦
點最會
人一綠腦長蛆
行政院這樣不行,帶頭反執政,滿好笑
的
小鳥鳥去青島是在開趴,誰管你法條怎麼寫
這裡好精彩
雜草最近都跑出來秀下限耶。我越看越好笑
“反”這個詞有什麼好定義的?是語言障
礙還是腦殘嗎?相對的詞就有定義了 真的
有問題司法系統也會釐清。在那邊講濫訴
的更可笑 這八年蔡英文用社維法告過多少
民眾結果都不起訴?
脆學院,有口皆悲。
有些人看懂法條還是會有意見啊,憑什麼
動我這樣,例如柯
true 看看國民法官 不去還要被罰 而且制度上路了 民進黨怎麼還敢推 不是擾民ㄇ
立委人民直選,立委擴權等於人民擴權
,差別只是現在民進黨不過半就開始顛
倒是非,動用政府信用,破壞自己信用
,造成台灣對立,這些改革以後你民進
黨也用得到,反屁反。
更別提這些改革是民進黨長久以來的主
張,自己八年不做,笑死人。
上面每一個幫青鳥說話的,把他們說的意
見預設用在柯總召身上,他們的想法就很
好懂了
推
立委擴權,人民擴權,然後說這是對岸
共產化,台灣愚民到這種程度,民主進
步黨到底進步在哪裡?
社維法濫訴這麼多次 就沒看這些攬叫在那
邊靠北
一狗票舔中的立委的法案 立法權伸入管
軍隊 光想膝蓋就有問題
檢舉要舉證欸?不是你們幾個舉手就算欸
終於有個認真討論的 所以沒證據檢察官起訴率低 那不就不起訴處分
法官判的話,這不是增加司法負擔嗎
台灣濫訴嚴重還要大家說嗎 阿館被告多少次了
呵
故意只講後半段
歡迎解釋前半段
黑箱還在護航 才是無知又無恥
瞎掰
不要瞎掰好嗎
KPI是不是欠很多?垃圾網軍
上面有個網軍死全家 還分顏色的 我都笑惹
在這主題下推文講了一堆問題,倒是叫范
琪斐問啊
.....
網軍死全家
哈 反有什麼好定義的XD? 我就問你什麼叫做
反函數?
小鳥好氣
青鳥要不要先統一下,到底支不支持
民進黨版本的國會改革法案啊? 一
堆小鳥好像不知道民進黨有推2024版
本的? 還在鬼打牆說藍白過的是民
進黨2016年舊版?
其實范與其說偏民進黨,不如說她比較偏
左,所以她之前訪問柯跟這次訪問黃,其
實都有發現有些事情和她接收到的不一樣
,但能不能轉念就看她自己了
看到這麼多推我就放心了 政綠板GG
38
Re: [討論] 立院三讀 起訴書一審判決後才公開^^ 胡說八道,法條根本不是這樣寫 法院組織法第 83 條 1.各級法院及分院應定期出版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裁判書。但其他法律另 有規定者,依其規定。15
Re: [閒聊] 如果申論題沒答案,為什麼會有全職考生?其實國考評分真的算蠻準的了 一個題目出來 除了標準的答案之外(課本裡的) 就看你還可以藉這個題目再衍生寫多少東西出來... 這衍生寫出來的東西 就是分數高低的關鍵9
[問卦] 法律人只會嗆人家法盲 ?大家好,我是八卦優文子啦! 我看法律人只要被指說怎麼都是恐龍法官輕判,就只會嗆人家說法盲,什麼法條就是這樣 而已,沒辦法重判啦! 欸,不是明明很多法條就寫最低多少最高多少,你不會判最高喔? 明明就是要致人於死地,就說沒這回事輕判交保,檢察官也不上訴7
[討論] 館長根本就黃國昌側翼,還敢說別人側翼剛剛館長直播 也沒多久就約20多鐘前 先是看黃國昌上黃光芹節目的短片,黃國昌說范琪斐是幫民進黨洗地的、是側翼 館長看完後 就開始狂罵范琪斐了 開罵說 大家看看民進黨有多扯,在網路上養了多少側翼7
Re: [新聞] 立院朝野再爆發推擠 國民黨成功占領主席民進黨的失職立委,517的時候,法條放在桌上他們不看, 身為立委連法條都不會看, 居然還有臉說他們「不知道法條、不知道在表決什麼?」 簡直是丟人現眼。 今天已經521了,已經過了4天了,6
Re: [問卦] 欸幹!警察說這樣不算肇事逃逸??!: : 刑法第185之4之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 : : 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 :6
Re: [新聞] 酒駕最重死刑 法務部:只是在騙老百姓部長誠實 指出立委在騙民眾 因為部長無法干涉法官判決 立委的素質 又不懂寫出讓法官從嚴從重判案的法案 最後就是 死刑定了卻不能判6
[討論] 覆議理由寫藍白在路上便溺 政黑也可以嗎我看了一下覆議理由 明明法條認同也好 不認同也罷 寫得一清二楚 官員虛偽陳述是在刑法 這要定罪還要檢察官起訴 法院認證 結果覆議理由竟然寫
95
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57
[討論] 林俊憲說「藍白讓國家在開倒車」79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37
[黑特] 新北剛剛發生重大工安意外沒人討論50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42
[轉錄] 林俊憲 threads36
[討論] 哇 三立、華視說真正霸凌人的另有其人耶30
[討論] 台中霸凌沒人關心,不就是雙標!26
[討論] 沈伯洋:黃國昌吹哨者保護變加害者保護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5
[黑特] 誰說我們宜容不道歉的!23
Re: [黑特] 新北剛剛發生重大工安意外沒人討論19
[黑特] 很抱歉沒有保護好你們的孩子 幹你娘噁爛23
[討論] 台灣隊贏美國了!一洗負面消息50
[討論] 勞動部霸凌事件,你身邊的人看法?14
[討論] 鄉民還沒有發現問題所在嗎?15
[討論] 黃國昌是不是很屌16
[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4X
[討論] 黃國昌接到爆料 結果居然在保護加害者13
[討論] 民進黨完了,八卦板說下次會改投國民黨13
[討論] 謝女道歉影片的角度13
[討論] 李宇翔: 謝宜容假道歉、霸凌全台!!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3
[黑特] 所以根本不會有洪仲丘2.013
[討論]中華隊勝之不武 根本民進黨13
[討論] 被臉對臉咆哮還噴口水算職場霸凌嗎?12
[討論]藍營成立「郭智輝調查委員會」表決通過9
[討論] 公務員 你動不了9
[轉錄] 陳智菡 Vicky:一起支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