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如果最後大法官解釋是合憲怎麼辦
※ 引述《mana1993 (默莫)》之銘言:
: ※ 引述《court0043 (紅色十月)》之銘言:
: : 其實重點在那個"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
: : 基本上就是預告.
: : 如果假處分沒過, 不用等到裁判出來,
: : 幾個月的時間, 就足夠黃國昌他們耙出一堆貪污和腐敗,
: : 實質上的有效性, 會遠遠超過法學形而上的抽象清談!!
: : 換言之,
: : 攻防會在假處分開始, 也在那邊結束。
: : 蔡英文埋了多少獨派、國家是否永不回頭,那個時候就會知道。
: : 迴避自我毀滅的方式, 只有一個,
: : 就是用「國會自治」不受理判決。
: 有人能解釋一下,為什麼會覺得這個法案過了,藍白就可以找出綠的弊案呢?
: 這個論述要合理的先決條件,是全國檢察官通通不敢辦dpp的案子。小草確定要做出這種
: 指控?
沒有人說要需要這個先決條件。
川普的國會山莊暴動案,
是國會與司法部的刑事調查同時進行。
你倒是說說看,為什麼有檢察官不調查的這個先決條件?
: 再來,檢察官具有專門的調查權與相關訓練,立委及沒有權限也沒有訓練,他們要從那邊
: 取得證據指控人貪污?
: 因為他們連連看後,覺得你有貪污嗎?
美國的國會聽證,不需要我舉例,
你可以看看沙利機長的案子是怎麼進行的。
最近只有佛奇的調查案,
很大的重點在於戴口罩的科學性、
以及對於小學生教育的影響。
注意了,民進黨一直想要引導大家說是刑案調查,
但實際上國會聽證的事項,遠遠超過刑事,
就像這一篇回文:千方百計又要引導到立法權干擾的檢察官刑案調查。
: 再進一步來說,那些人面對檢察官時依然選擇說謊瞞騙過去,為什麼面對立委時就會老實
: 的說自己貪污呢?
: 是立委可以讀心,還是立法院設有自白裝置,進去後的人都只會說實
有點社會經驗的人就知道,
一般文職公務員所在乎的,是他的退休金,
而刑事案件確定有罪判決,直接影響到退休金、
甚至就退休金沒了。
政務官不在乎,文職公務員可是非常在乎,
這也是民進黨誓死抵抗的真正原因:
他將無法再控制他下面的文職公務員。
--
反質詢是啥 解釋一下
好。就算僅限於無關貪污等,單純浪費、
不妥當的政策,那也要立法院先把公務員
叫來問 ,然後虛偽陳述,檢察官起訴後
才會構成藐視國會罪。公務員大可不做任
何虛偽陳述 ,但補充說我這個政策很好
,有你們看不到的效益。世上哪有那麼多
非黑即白的政策!你認為的爛政策會通過
,不是因為沒有藐視國會罪,是因為執政
黨掌握了國會半數,今天不管換哪個黨當
總統又掌握立院過半席次,一樣會擱置國
會調查權不用。不然國會掌握預算權,本
來就可以對政策做監控。不論違憲與否,
所謂國會改革法案真能促進良好的政策我
也懷疑,國會很可能把時間心力用在能把
誰誰誰罰款、起訴上,而不是審查預算和
我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 但黃國昌舉出來的例子很明確: 審法官被庭長要求上簽自請迴避, 請問司法院秘書長的調查進度為何? 要調查多少時間? 你覺得沒什麼, 但事實上目前是整個政治干涉審判, 而且都沒有在忌諱。 我認為非常嚴重、非常嚴重、非常嚴重! 跟立法委員職權相關的, 就是法院組織法、各法院的內部規則關於庭長的權力, 以及法官自律相關條文是否應該修法、 形式上的枉法裁判罪需不需要加入其他類型的犯罪。 也許的確像你想講的沒有效, 那不也正坐實了黃國昌所講的:新修的法律其實罰則很輕 不是嗎?! (罰則不是只有刑事上的罰則,還有公務員身分本身方面的處置,即行政罰) 那應該做的,是施行之後、再把它改得更重, 而不是嫌說沒有效、所以不要立法。
法律案,後者才是國會的權柄來源。而且
政策是需要辯論的,但只要政府官員一反
駁,似乎就可能構成反質詢會被罰。反而
立委說謊有免責權保護,本身武器就不對
武器不對等不要聽民進黨在那邊胡說八道, 武器對等,是指兩個對決的人, 在訴訟上,就是原告和被告、檢方和辯方。 有當事人跟法官在主張武器對等的嗎? 有詢問人、詢問人和證人武器對等這回事嗎? 當然沒有!因為他們不是平等、對立的雙方。 那立法委員和官員是對等的嗎? 當然不是,一個是質訽人,一個是被質詢人, 哪來的平等、對等? 現在民進黨這些法律學者最惡劣的, 就是拿法律名詞來糊弄一般人, 欺負一般人不知道這些制度背後的背景、目的, 只要聽起來差不多、好像很有道理,就拿出來唬爛, 即使高知識如你,你不是唸法科的,也就輕輕鬆鬆被唬爛。
等。
哈哈,為審先判冥黨的官員都在說謊
,都在控制基層公務員,你還會覺得
有什麼公證性嗎,就只是鬥爭的工具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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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欸欸欸 現在一堆人都信心滿滿說國會擴權會違憲 好像已經在提前預定勝利了 如果! 如果最後結果是合憲!是沒問題的!6
想太多,其實還有第三種答案 就是重大政治問題,不予解釋 只有違憲跟不予解釋兩種可能 不會有合憲的結果5
其實重點在那個"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 基本上就是預告. 如果假處分沒過, 不用等到裁判出來, 幾個月的時間, 就足夠黃國昌他們耙出一堆貪污和腐敗, 實質上的有效性, 會遠遠超過法學形而上的抽象清談!!2
有人能解釋一下,為什麼會覺得這個法案過了,藍白就可以找出綠的弊案呢? 這個論述要合理的先決條件,是全國檢察官通通不敢辦dpp的案子。小草確定要做出這種 指控? 再來,檢察官具有專門的調查權與相關訓練,立委及沒有權限也沒有訓練,他們要從那邊 取得證據指控人貪污?1
怎麼一堆人在幻想合憲沒問題就算了阿? 選立委選輸了 無能狂怒罵8席沒用 結果立法院修法又輸了 烙人包圍立法院說要把黨鞭殺掉 你覺得這種德性的政黨 大法官宣布合憲會算了嗎?8
講的沒錯啊,申請釋憲的假處分其實就是第一關,不用等到釋憲結果出爐。 而且看條文大法官如認為有必要也可以請關係人說明。說不定届時就先看到國蔥去跟大法 官解釋了。 假設大法官不同意給假處分,那藍白大概就先宣布勝利。 當然就算給假處分,也不代表釋憲結果就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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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民進黨立院15次表決全敗 陳昭姿:誰會國會聽證調查 藐視國會 電價凍漲 這三條法案 對民進黨40%有有影響嗎?9
[討論] 聽了范黃訪談後論點整理+心得1.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是否屬於憲政改革 黃:不是 因為585號解釋說國會有調查權 而且只要調查沒有被賦予糾舉彈劾就沒有侵犯 監察院的權力 只要藐視國會由法院去判就陪有侵犯司法院的權力12
[討論] 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的難處?如題 在討論之前 先友善提醒一下各位 早在2015年 小英民進黨就提出過國會改革 裡面明確提到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9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沒什麼人要再當死忠仔的原因很簡單 今天藍白的國會調查權就是依照大法官釋字585解釋所定的 要換句話說的話可以定義為釋字585號解釋施行法 藐視國會也只適用公務員 所以跟著自由所說的200多死忠仔去立院鬧事根本師出無名6
Re: [黑特] 藐視國會根本沒說能罰平民阿就故意混在一起講啦 國會聽證權是行政罰 蔑視國會是司法罰(決議後送法院裁決) 聽證權對象限定「立委議案或職權相關社會人士」 蔑視國會罪限定「公務員或政府官員」最重關一年 什麼老百姓會被抓去關 土風舞社大媽被叫去問話2
Re: [討論] 綠營打死不回應以前提國會聽證權的事?又是一個吃到國蔥老師口水話講一半 要不要看看國眾兩黨用刑法藐視國會罪處罰公務員 民進黨版本是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監察院,有犯罪嫌疑還是送司法機關偵查 另外民進黨版本有叫一般民眾 法人 企業到國會嗎? 調查委員會還要經由院會同意才能調查1
Re: [黑特] 行政院7點覆議理由實質討論? 只要民進黨在委員會上講故事 這條就永遠不會實現 所以就無限延期 想請問 實質討論怎麼成立? 假議題 : 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1
Re: [討論] 講道理 這個二讀法條最大的問題這個問題很簡單啊 依照監察法的規定 被調查的彈劾對象 接受監委調查的時候可以找律師陪同嗎 我查過相關 監察法 監察法施行細則 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注意事項 都沒說 被調查人 被監委調查詢問的時候 可以請律師陪同耶 那被調查人如果在監委詢問下不詳實答覆 還可以提案糾彈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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