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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時間推噓 X 推:2 噓:11 →:104

萬湖會議是十個人開會,決定六百萬人的命運,
大法官會議是十五個人開會,決定兩千三百萬人的命運,
這兩者在本質上其實沒差吧?

簡單說,如果我們認為萬湖會議是錯的,那又怎能說大法官會議是對的?

如果不立下限制制衡大法官,就只會變成萬湖會議這樣,
十五個沒有民意基礎的僭主,決定兩千三百萬人的生死...

所以我還是認為,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必須要有制衡的機制,
不能任其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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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75.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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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47:35

jason748 11/04 00:49萬湖會議是決定屠殺人類,大法官會議是

jason748 11/04 00:49保障人權,相提並論是啥小?

同樣都是不經民意決定多數人權益,在本質上沒有兩樣。 簡單說,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一樣,都是反民主的、壓迫人權的作法。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0:58

tinmar 11/04 00:50這是引進美國的

tinmar 11/04 00:50而且美國大法官是做到死

所以美國這次羅訴韋德案才會引發這麼大的騷亂啊.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1:28

tinmar 11/04 00:51台灣至少能任期制

jason748 11/04 00:51像你這樣有躁鬱症病史的,也是萬湖會議

jason748 11/04 00:51該消滅的對象欸

所以才說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都是不對的,你懂了吧? 大法官高興釋憲說"吉普賽人的生命不在憲法保障範圍內", 也沒人能管他們,對吧? jason這樣懂我的意思了吧? 說得更清楚一點就是,大法官也可以做出反民主、反人權的釋憲, 這樣你懂嗎?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3:49

tinmar 11/04 00:54那憲法更慘 憲法無法被制衡 因修憲太難

jason748 11/04 00:54會做這種解釋出來本身就違憲了,你這是

jason748 11/04 00:54假議題

錯,問題是能決定違憲的只有大法官,那大法官做出違反人權的釋憲, 誰來制衡? 這不是假議題,是嚴肅的問題。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5:09

tinmar 11/04 00:54美國上次修憲已是遠古時代了

tinmar 11/04 00:55台灣18歲投票被否決

我上一篇有講到,公投。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5:28

jason748 11/04 00:55你歷史碩士很屌,但要嘴憲法拜至少去旁

jason748 11/04 00:55聽一下法律系吧

你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大法官違憲,誰來制衡? 順便一提,法律系今天才有人鬧了大笑話,連鐵路遺失物規定都不知道就亂罵人耶:)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7:01

jason748 11/04 00:56你找給我看世界民主國家,誰在限制憲法

jason748 11/04 00:56法庭的?

你該問的是,世界到底有幾個民主國家有成文憲法?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8:06

jason748 11/04 00:58哪天大法官宣告死刑違憲,有點擔心你會

jason748 11/04 00:58不會崩潰到去做傻事啊

很好啊,民進黨二十年不用執政而已:) 民進黨如果想被推翻下台,那就宣布死刑違憲,我不反對喔。 我再問一次,大法官違憲,誰來制衡? 不要逃避,回答我喔。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9:20

jason748 11/04 01:00世界有獨立憲法法院的國家這麼多,他們

jason748 11/04 01:00怎沒這問題

舉幾個有獨立憲法法院的國家給我看看好嗎? 我等你喔。 而且你還是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話說你不要給我舉南韓喔,我會笑死...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1:45

jason748 11/04 01:01堂堂歷史碩士連維基都不會,真慘

jason748 11/04 01:01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6

jason748 11/04 01:01%86%B2%E6%B3%95%E6%B3%95%E9%99%A2

連縮網址都不會是怎樣? 我快笑死了,你舉的這些國家

一大半都不是民主國家啊!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3:07

jason748 11/04 01:03連自己谷歌 憲法法院都不會,可憐

所以你要說南韓很民主、印尼很民主、俄羅斯很民主? 打臉結束。 伊朗也有憲法法院,他們民主嗎?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5:13

jason748 11/04 01:05喔對了,沒憲法法院的國家,也有最高法

jason748 11/04 01:05院法官來做違憲審查,人家都好好的,就

jason748 11/04 01:05你一堆毛

你一直在迴避我的問題耶。 而且你說到重點了,如果有別的替代機構,那為什麼一定要大法官? 你還沒回答我,俄羅斯也有憲法法庭,"人家好好的"在哪裡?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7:13

jason748 11/04 01:07扯遠了,你反的不是憲法法院本身,是具

jason748 11/04 01:07備違憲解釋權的法官本身

我認為這種解釋權不能無限制,必須要有所制衡。 還有你的"人家都好好的"已經被我打臉了,不覺得臉腫腫的嗎?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8:35

jason748 11/04 01:08你自始自終害怕的就是死刑宣告違憲的恐

jason748 11/04 01:08懼,那是支撐你十幾年來生存的動力,我

jason748 11/04 01:08確實無法理解

不是,我贊成修改刑法廢死。(我講過N百遍喔) 但我不贊成大法官釋憲廢死,因為這是反民主的作為。 要修,請直接修刑法。 我講得這麼明確,你還要扣我帽子,我無話可說喔。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0:07

SunnyBrian 11/04 01:10HBO的Conspiracy(納粹大屠殺 2001)

SunnyBrian 11/04 01:10中文譯名跟內容不符(誤),也是講萬

SunnyBrian 11/04 01:10湖會議,大多是室內劇的文戲,那時覺

SunnyBrian 11/04 01:10得為何納粹那麼搞笑,搞屠殺還要什麼

SunnyBrian 11/04 01:10法律程序走一遭,東方人都不講這一套

SunnyBrian 11/04 01:10的。

jason748還是沒搞懂我想講的東西; 我捍衛的不是死刑,是民主。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1:21

jason748 11/04 01:11我是建議你,有需要的話再去尋求醫生幫

jason748 11/04 01:11助,多翻譯點好書轉移注意力造福世人,

jason748 11/04 01:11放下你的執著

你一直在迴避我的問題,而且也沒有搞懂我在講什麼。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1:46

jason748 11/04 01:11不然十幾年後你還是這個樣子

wayne62 11/04 01:11"十五個沒有民意基礎的僭主" 看起來,

wayne62 11/04 01:11萬湖會議又不是改由民意民主推派15個人

wayne62 11/04 01:11就會改變主意 不殺猶太人了,當時德國在

wayne62 11/04 01:11納粹的宣傳下,反猶太人是主流民意

反猶太人不等於要屠殺六百萬人,你還是搞不懂。

我再說一次,我恐懼的不是廢死,而是不經過民意的廢死; 沒有民意的廢死,就是獨裁。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3:08

wayne62 11/04 01:13Wiki: http://i.imgur.com/SYsW3mX.jpg

可能會沒收猶太的財產,但不見得會有大屠殺。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5:39

jason748 11/04 01:16要避免萬湖會議的罪行,憲法法院/大法

jason748 11/04 01:16官的存在就能解散這種反民主政黨了你知

jason748 11/04 01:16道嗎?

他們也可以解散社會民主黨跟德國共產黨。(打臉結束)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7:19

wayne62 11/04 01:18多天真 才會以為有民意就不會幹壞事

wayne62 11/04 01:18納粹屠殺猶太人 希特勒也是有民意的

至少比沒有民意的情況好一點。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8:28

greedycyan 11/04 01:18

jason748 11/04 01:19你沒聽過國會縱火法令?

我知道啊,但這跟我打你的臉無關喔。 jason完全搞不懂問題耶,我都講得這麼清楚了... 你不要一直跳針,我說得很清楚,我反對少數人獨裁, 這少數人不管是皇帝、元首、獨裁總統還是大法官,我都反對。 沒有制衡的權力只會失控,所以大法官也需要制衡,就這麼簡單。

我再問一次: 大法官作出違反人權的裁定,誰來制衡?

請不要逃避,回答我的問題。 這樣吧,我就按著jason的說法來推演: 大法官決議納粹違憲-->解散納粹-->與過半數的德國人為敵, 這樣會引發什麼後果? 請自己想吧。 納粹還只有50%喔,現在死刑是75%, 你要與75%的台灣人民為敵,會有什麼後果?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30:30

wayne62 11/04 01:51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那句名言:「雖然法律

wayne62 11/04 01:51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

wayne62 11/04 01:51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因法律

wayne62 11/04 01:51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力量。」

wayne62 11/04 01:51歷史上 有時民主就只是人們的偏見

wayne62 11/04 01:51比方像 美國黑白種族隔離政策

jump2j 11/04 03:59差別在於三權分立。

jump2j 11/04 03:59在三權分立下,要主動決定屠殺幾百萬人,

jump2j 11/04 04:00這種重大剝奪基本權的行為,屬於立法權的

jump2j 11/04 04:00權限,稱為「絕對法律保留」

jump2j 11/04 04:00大法官的職責,就是審查這種立法,是否合

jump2j 11/04 04:01乎人權保障。換句話說,大法官不僅跟萬胡

jump2j 11/04 04:01會議完全不同,事實上,如果當時納粹存在

jump2j 11/04 04:01有效運作的大法官制度,反而可以宣告萬胡

jump2j 11/04 04:01會議的決議違憲。

jump2j 11/04 04:02你以納粹為例,正好說明為甚麼人權絕對絕

jump2j 11/04 04:02對不能由民意決定。因為納粹就是挾民意破

jump2j 11/04 04:02害人權的經典案例,教科書談論多數暴力時

jump2j 11/04 04:02必然列舉的範例之一。

jump2j 11/04 04:04大法官不能主動做出侵害人權的裁定,主動

jump2j 11/04 04:04侵害人權這件事,只有立法權能做,大法官

jump2j 11/04 04:04只能被動審查立法權通過的干預人權的法案

jump2j 11/04 04:04是否合憲。

jump2j 11/04 04:05大法官解釋的結果,無非是1) 限制人權的法

jump2j 11/04 04:05律合憲、2) 法律違憲無效,回歸未限制人權

jump2j 11/04 04:05,兩種情形。換句話說,大法官的判決所能

jump2j 11/04 04:06造成最大傷害,無非就是維持現行侵害人權

jump2j 11/04 04:06的法規的效力而已,他完全沒有主動侵害人

jump2j 11/04 04:06權的職權。

jump2j 11/04 04:06因此讓大法官做出萬胡會議這種決定,在現

jump2j 11/04 04:06行三權分立體制下,不可能發生。

jump2j 11/04 04:07反而是縱容易受民族主義情緒操弄的人民公

jump2j 11/04 04:07投決定人權,容易像納粹一樣,重蹈萬胡會

jump2j 11/04 04:07議的覆轍

jump2j 11/04 04:13你的癥結就是一直擔心大法官侵害人權,但

jump2j 11/04 04:13是在三權分立體制下,干預人權的措施只能

jump2j 11/04 04:14由立法院發起,大法官唯一的權責就是被動

jump2j 11/04 04:14審查。他「沒有」透過解釋主動干預人權的

jump2j 11/04 04:14權限。

jump2j 11/04 04:29在三權分立制度下,要屠殺吉普賽人,必須

jump2j 11/04 04:29先經過立法院立法,授權行政院執行,當有

jump2j 11/04 04:29個幾普賽人對此提起訴訟時,大法官才能被

jump2j 11/04 04:29動受理。

jump2j 11/04 04:30也就是,如果今天出現一個「吉普賽人不在

jump2j 11/04 04:30生命權保障範圍」的大法官判決,意味著必

jump2j 11/04 04:30然存在一個「屠殺吉普賽人的法律案」,還

jump2j 11/04 04:31有「依照法律屠殺普賽人的行政措施」,如

jump2j 11/04 04:31果不幸真的發生這種情形,說明立法、行政

jump2j 11/04 04:31、司法三權都決定要屠殺吉普賽人,說明這

jump2j 11/04 04:31個國家的三權分立乃至於憲政制度已經完全

jump2j 11/04 04:32崩壞,在這種情形,公投也就不了你,建議

jump2j 11/04 04:32你揭竿起義、逃亡避難比較實在

boat114555 11/04 07:57謝謝樓上J大專業的回覆,但我蠻好奇

boat114555 11/04 07:57 如果立法院通過保障人權的法案,但卻

boat114555 11/04 07:57被大法官否決,就像美國的羅訴案,這

boat114555 11/04 07:57種情形又該如何理解?

wayne62 11/04 08:23羅訴韋德案 是1973年大法官判決要保障各

wayne62 11/04 08:23州婦女墮胎權,被2022年的大法官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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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gdapang 11/04 08:28因為大法官手裡沒有兵權和財稅

ESL63 11/04 10:33智障類比

vicklin 11/04 22:14給皇帝決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