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司法被作賤~性招待無罪! 某實地羈押死
*發文請務必有政黑點*
先說~我不是小草!
我也沒有支持過柯文哲過!也沒有投給白的過~
但民進黨真的噁心至極
把司法玩弄成 私人的工具!
實在太噁心~
舉幾件事情來講...
1.性招待居然無罪~
https://www.knews.com.tw/news/0665A50068B81891836EFB592DDA8284
2013年5、6月間,時任民政局長的陳宗彥,受到綽號「歐哥」連家樑以及「豆哥」等酒店業者請託,允諾協助處理李姓男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於11月9日接受連、王安排酒店小姐提供性服務;12月16日指示民政局助理向經發局詢問變更進度,再LINE 「豆哥」回報:「今早剛出使管,已請經發加速,後續消防也會追」、「經發已處理好」。
檢方根據監聽還發現,陳宗彥對小姐「愛佳」甚為滿意,曾連3次想找她出場,但第3次愛佳生理期來不方便,業者還叮嚀員工「要挑較優的,儘量不要刺青」、「高度沒關係,臉蛋啦」。
小芸有空嗎?
https://imgur.com/a/dtIm1lh
2.被定罪的一個一個跑路
鍾文智 錢綠色金主 刑期30年~ 未羈押烙跑
陳啟昱 綠光電大將 掏空11億 未羈押烙跑
徐少東 綠能國家隊 判刑13年~ 未羈押烙跑
朱國榮 內線坑殺者 判刑16年~ 未羈押烙跑
林秉文郭哲敏 八八會館洗錢者 未羈押撈跑
還有其他情境 族繁不及備載 ~
這樣叫司法改革 實在是笑掉人家大牙
而柯文哲這幾天 原本是檢方證人 被打得好像被柯文哲證人
實在好笑~舉幾個例子
彭振聲: 我的行政作為都合法呀,但檢察官認為是圖利,那我就認罪!
朱亞虎: 1.我們不是做行賄這種事的人,被羈押了才有這個認知
2.朱亞虎說蔡壁如辭立委後沒有薪水,沈慶京希望幫忙
打關係,所以派他去接觸說要分擔,「但柯文哲理都不理我」
3.二天後沈慶京和柯文哲便在市長室見面,自己則在外面等了一小時
但他揣測沈慶京、柯文哲有談到京華城案,「不談京華城案又談什麼呢」
4.去年九月柯文哲、應曉薇通電話談京華城案。
朱翻供表示,「是我個人的推測」
林欽榮 不可以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 給容積獎勵
亞灣2.0用的是都市計畫法第85條
高雄都發局表示,亞灣2.0的產業容積獎勵數額,符合依都市計畫法第85條
訂定的高雄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24條容積獎勵上限
但都市計畫法第85條 就是都市計畫法第24條 第39條 延伸的
所以根本就一樣的母法法源~ 根本雙標
苗博雅 你知道容積獎勵嗎? 柯:大概知道~ 細節我不知道
「我知道你不是會刻意去亂搞的人,可是你下面的亂搞」
林洲民 1.柯市長有沒有強迫你做行政處分給容積?林洲民:都發局沒有抗命,柯當然沒有強迫
2.可以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獎,而該法條可以給予容積獎勵,
但取決於財務計畫、事業計畫是否被委員接受
這個實在太精采 人家是原告被打成被告
這個被告被打成原告
另外的1500 某時地 收賄也很精采~ 簡直笑掉人家大牙
而這樣要羈押8-9個月? 比對重罪不羈押烙跑的?
台灣的法律~ 這幾個案子實在 太丟臉 太丟臉
Lie清德~ 要是你我就自殺了
你怎麼好意思坐在那呀
附上都市計畫法~
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3591
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
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
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都市計畫法第 39 條
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
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
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交通、景觀或防火等事項,內政部或直轄市
政府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作必要之規定。
都市計畫法第 85 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
省由內政部訂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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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啦 第二行就說謊
怎麼草很喜歡說自己不是草?笑死XD
第二行就
第二行就
這起手式我熟,但多的是讓你同情的玩意
,你同情一個關在監獄還能當包租公的幹
嘛?
開始了 換另一個id開始洗文
他去陶朱爽你有爽到?
政黑板的說法,柯文哲沒收好處幹嘛去
陶朱隱園接受招待,同理,沒收好處幹
嘛接受性招待?這種時候青鳥側翼就都
不吭聲了,笑死
雙標仔也就只是這種程度而已
檢察官快去上訴,不爽的小草也去提告檢
舉,別客氣阿 xD
喔不是喔~現在是檢方無法證明有性招待喔
判決書、監聽譯文都有喔~你可以去看喔~所
以不用同理
搞不好他家人去那邊陪著爽
但是檢察官一樣可以上訴
沒人心疼一個接受性招待的,但你們很心
疼一個土城掰咖撐xD 有人替那位無罪說話
?沒有阿xD 但一堆草替有罪護航xD
不然你找青鳥替陳宗彥無罪歡呼,說司法
給他公道的出來咩?別客氣阿
陶朱隱園接受招待是柯文哲自己承認的喔~
然後另一個是無法證明喔~喔對了我忘了小
草看不懂判決書這樣簡單分別你們分別不出
來不怪你們
依照黃國昌的邏輯 要親眼看到插進去才算有
性招待
第二行就
都說了小草的中文要好好去學一學阿唉
第二行
白癡憨鳥~我是藍的沒有支持過柯文哲
洨草是貶意很丟臉嗎?為啥不敢承認
還要證明我是小草~ 多白癡呀
當小草不丟臉 當傻鳥才丟臉
查了一下是馬粉,哇靠,那更可憐了xDD
不不不,這世道沒有比當馬粉可憐的
跟西納西、噗太郎、咖啡同水平,替你感
到難過...阿不,高興
請問你偶像說只能相信習近平的時候你在
想什麼?
2012發文說馬總統加油,台灣加油xD 天哪
你有想到你的偶像崩壞成這樣嗎?
什麼馬粉~白癡先回文司法正義好嗎
馬粉,希望你偶像長命百歲,最好每次總
統大選都出來說只能相信習近平xD
崩壞會比民進黨崩壞多嗎?
你主子Lie清德都敢提併購~你說說看呀
不是阿?你自己在政黑的文章你不認阿?
查一下自己id好嗎?2012多麼推崇馬娘阿
?現在翻頁了?
妥妥的賣台Lie清德耶~好噁心唷!
司法崩壞成這樣也不用管唷
談司法?你家馬娘用特偵組監聽國會議長
,司法xD
白癡憨鳥~真可憐! 台灣都被賣掉還幫數錢
說個笑話,馬粉談司法
是是是,在馬粉眼中相信習近平就對了xD
九二共識太棒了
看到藍粉的焦慮,爽啊,12年沒執政,哭
啊
特偵組監聽議長?不要造謠好嗎! 一堆人烙
跑~你要不要管呀~白癡憨鳥!
我不是60%?怎麼被30:0??司法太可惡了
!抄黨員名冊錯了嗎!?
黃世銘都翻頁了喔,天哪xD
我幹死他媽習近平 習包子 講講Lie好嗎
那個小銘沒用了~~
畢竟是進行式~還是傻鳥不敢講?畢竟沒腦
你怎麼可以幹死習?你偶像馬娘愛死他了
捏!?
對啊~Lie清德噁心成這樣一句都不敢講
講賴幹嘛?你家沒出息的朱立倫說好的520
彈劾功德到哪去了?笑死xD
民調這麼低快幹死功德阿,求你們60%爭氣
點好嗎?
偽造文書被抓合理呀~但駐英公使要不要抓
雖然前陣子你偶像不知道哪來的臉嘴功德
啦,9.2%笑3、40%的xD 笑死
60%不爭氣好歹是站在對的位置
你支持台灣被併購嗎?白癡青鳥
偽造文書怎麼會被抓合理?政治迫害不是
?不是都是綠共惡搞嗎xD 你怎麼跟doig不
你支持犯罪人烙跑嗎? 白癡青鳥
同調阿?藍粉內鬥?
站在對的地方xDDDD
你認為柯案真的沒有綠色介入嗎?白癡青鳥
對的地方被30:0,笑死
我跟他們不同調 我不認為偽造文書是對的
那個,我提醒你一下,你我對話狀態,我
可以檢舉你N次你罵我,但我很懶,對其他
人別這樣唷,會被檢舉唷xD
但司法被作賤成這樣~ 你看不出來?
這麼多人烙跑~ 你不覺得很好笑
自己都登入7000多次了,說話技巧好點,
別自己找麻煩
蠻好笑的阿,你心心念念被迫害的柯,打
死不叫橘子回來xD
誰答聲誰入座~白癡青鳥
橘子是柯綁定的嗎? 柯叫就會回來
推文裡完全沒有人可以針對你的論點反駁
你,你贏了
橘子涉案證據是啥?可以展示一下嗎?
好好笑~真的同溫層的!白癡青鳥
能證明自己清白的就剩下她了,打死不叫
她回來是在say hello ?還要留字條要她快
出國xD
是是是,沒涉案,很無辜,她只是幫阿北
拉妙天1000萬的皮箱,還被指定快出國而
已,沒事沒事
就跟阿北去陶朱接受招待一樣,去吃甜點
就唱歌錯了嗎?
這麼多檢調證人都證明 柯了
還需要橘子嗎? 哪個要橘子證明?
阿北寧願讓自己在土城被40度火烤也不叫
她回來,太偉大了TOT
檢調證人被打成 辯方證人 看不出來?
哪個會定柯的罪的?
不是,你都說自己不是柯粉了還一直替他
抱屈幹嘛xD
你先證明柯有能力叫他回來
我不是柯粉但我心疼阿北坐冤獄xD 再次強
調,我不是柯粉
既然他這麼重要之前回來 幹嘛不抓
檢調在幹嘛?
我是一般人~但我只看正義面
柯文哲我以為真的貪污~結果這幾天你看看
叫她出去就乖乖出去了,叫她回來沒本事
?就算沒本事連呼籲一下橘子回來幫自己
證明清白都不願意,用用你的腦袋,為什
麼?
太好笑了~ 這司法被作賤成這樣
柯若真貪汙抓去關~ 我一點都不痛
正義xD 罵人刀叉吃人肉結果自己吃最大,
正義?
不像阿扁~ 出來跟我決鬥! 好好笑
在講一次你先證明橘子很重要~可以嗎?
是是是,收各種錢的人絕對不貪,總統補
助款自肥,成立各種公司賺錢,房子在我
名下,監督更有力量,不貪,真的
另外證明柯叫得動橘子
阿扁管不住老婆死好阿?誰同情?
所有金流都在橘子身上? 有證據嗎?
一點都沒有耶~
都跟橘子無關,回來啊xD 套句33名言,沒
錯幹嘛辭職?心中沒鬼幹嘛不回來xD
寧願流亡海外,沒錢沒工作,貴婦奈奈都
回來了,橘子勒?
總統補助款 自肥~ 幾乎都有耶!誰沒?
阿橘子她不會沒錢xD 懂的都懂
柯確實這點做不好~ 但有犯法嗎?啊沒有
是阿,找一個補助款拿去買房子自肥的出
來,別客氣
又是懂得都懂~拿不出證據就在虎扯
成立自己的基金會就不是自肥?
做不好~ 沒犯法呀! 好笑!
新竹農地的草都長得比芭樂樹高了xD 說好
的處分勒?
橘子涉案證據到底在哪呀~ 可否講一下
哪個人的證詞講到橘子了?
說個笑話,不是柯粉一直替柯辯解,承認
柯粉很丟臉?
柯憐哪,柯粉
賴皮寮捐了嗎? 好像沒有耶~ 青鳥可笑
柯粉不丟臉但我不是~ 憨鳥比較丟臉
我沒有支持柯文哲~ 他若犯罪開關就關
加油,有你們的鍵盤努力,阿北在6月一定
但在京華城太多政治介入 太可笑
無保請回,申請國賠xD
是是是,你只是個見義勇為的鄉民,絕-對
-不-是-柯-粉 (笑
不然就目前證據面~ 你們要定罪
你敢講嗎?你自己良心敢講嘛?
柯黑都知道自己是柯黑,柯粉不知道自己
是柯粉,還是只能說那三個字,柯憐哪
不要說柯是白的~ 若柯是綠的! 我也反對
看到柯的總總私底下作為,有良心會認為
他無辜?那聲援他的人就不會越來越少啦x
D
我不是柯粉~ 柯粉可不可臉不干我的事
你可以證明我是柯粉嗎? 白癡憨鳥
加油,阿北無罪阿北win
我不知道柯私下行為是啥?但京華城離定罪
你自己問問看到這串留言你我對話的,會
說你是柯粉還是見義勇為的鄉民?你說勒
?
早的很~除非你沒有良知!可能有缺失!
但離圖利~貪汙遠的很
我不是柯粉~我之前也常罵柯!只是這太誇
張~ 司法被玩弄成這樣! 真是噁心
一堆人還可以烙跑~ 超好笑
性招待還可以無罪 夠好笑
性招待無罪 真的很民進党
柯文哲過氣了 現在是黃國昌的時代
青鳥們除了一再重複橘子「無保潛逃」外
,拿不出半點像樣的反駁論述,顯然內心
早在抓頭難堪了。但從小喝民進黨「精華
液」長大的,怎可能認錯?看看陳宗彥,
不就示範了什麼叫裝死裝會贏,還贏麻了
。
陳董不是陳宗彥,小沈應該也不是沈慶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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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楊智傑觀點:京華城容積獎勵到底有沒有違背法令? 第 39 條 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 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交![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24/08/28/20240828-114846_U18448_M982250_4eb4.jpg?bZtizJ8KNq48JpaBe.1y7oiotx3IjD7z&itok=5IUGfm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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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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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是其他條文,不是用都更案的獎勵辦法。 都市計畫法第85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 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台北市是直轄市,市政府可以自行訂定施行細則,叫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i.imgur.com/3GrMGwP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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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27
Re: [新聞] 黃珊珊搬法條洗白京華城案! 游淑慧揭「2黃珊珊援引的報導在這邊 我幫摘要 1.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規定 各縣市增額容積上限為20% = 20%不是我台北市的離譜特例,是台灣省十四縣市的通案規定 2.《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Re: [新聞] 黃珊珊搬法條洗白京華城案! 游淑慧揭「2 Re: [新聞] 黃珊珊搬法條洗白京華城案! 游淑慧揭「2](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24/05/04/20240504-033000_U18448_M951312_b4c2.jpg?f82zDYMwYYvl5RwJEWT4adB8Hf6JeCCJ&itok=0bwSf9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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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蔡正元FB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Re: [爆卦] 蔡正元FB Re: [爆卦] 蔡正元FB](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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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大家都說京華城違法,沒有法源依據,先來看 都市計畫法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https://i.imgur.com/x1gzrw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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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其實如果你有看前面有人貼的連結 你的疑問都在這篇裡面可以回答 繼續往下看 我分段給你回答 ※ 引述《eleta (左右衛門)》之銘言:![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24/08/28/20240828-114846_U18448_M982250_4eb4.jpg?bZtizJ8KNq48JpaBe.1y7oiotx3IjD7z&itok=5IUGfm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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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到底是24條還是25條?CF 說 京華城案是根據 都市計畫法 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 33說 京華城案是依據 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第25條3
Re: [新聞] 黃珊珊引用中央法規稱京華城容積合法遭批我很好奇,這裡說的內政部與直轄市都能自訂施行細則。 是不是在打臉珊珊引用台灣省施行細則幫阿北護航的行為? 因為黃珊珊引用的<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的母法<都市計畫法>就說了。 第85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定![Re: [新聞] 黃珊珊引用中央法規稱京華城容積合法遭批 Re: [新聞] 黃珊珊引用中央法規稱京華城容積合法遭批](https://i.imgur.com/2m3cEp2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