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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陳又新FB:檢方抗告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觀察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轉錄] 陳又新FB:檢方抗告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觀察作者
kcbill
(明日やろうは馬鹿野郎だ)
時間推噓 6 推:8 噓:2 →:19

1.轉錄網址︰
https://tinyurl.com/bddyhxfj

2.轉錄來源︰
陳又新

3.轉錄內容︰

柯文哲無保請回後,正面意義上,所有攻擊司法獨立性的操作都不攻自破;但針對檢察官的抗告,我認為有幾個值得觀察的重點:

第一、依照媒體報導的北院裁定部分內容,北院認為容積獎勵確實違法,但因為柯文哲不是都委會成員、不具專業、不知情,犯罪嫌疑並不重大。針對這點,未來抗告成功與否的關鍵有二個:證據是否充分?以及柯文哲是否具備實質影
響力?

柯文哲主觀上怎麼想,不同法官可能會做出完全不同的判斷,但檢察官抗告勢必還是得檢附完整證據,包含書證(簽呈、line對話)、人證(其他被告或證人證詞),去論述、證明柯文哲的主觀上知悉且有意促成此違法容積。

此外,從目前法院普遍接受的實質影響力角度來說,政治人物的實質影響力絕對是權力運作的關鍵。北院「只有都委會成員才可能構成圖利京華城」這樣的判斷標準,是否適切?恐怕是高院抗告時的審理關鍵。

第二、北院就柯文哲裁定中似乎只談圖利罪?
北院裁定只用五年以上的圖利罪來討論柯文哲的羈押理由,並沒有回應檢察官聲請時的十年以上違背職務收賄罪,顯然法官對於柯文哲有無收賄,有他自己的想法。對於檢察官來說,抗告時恐怕要再多著墨於柯文哲收受賄賂的證據與論述。

第三、北院審柯文哲跟彭振聲的標準一致嗎?
北院明確認定彭振聲涉犯收賄罪,而且裁定收押禁見的理由有這段話作為標準:「本案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振聲、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情形,彼此間也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針對彭振聲的羈押審查標準,柯文哲不適用嗎?是不是也有重要待證事實未明?是不是與其他共犯之間也有不實陳述情形?彭振聲與柯文哲的羈押審查是一致的嗎?如果標準一致,結果不同合理嗎?如果標準不一致,法院有理由採用不一致的標準嗎?上面這些問題,如果沒有適切的處理,反而可能成為抗告被發回的理由。

最後、北院既然知道有重要共犯在逃,一般都是帶過說「有共犯在逃」即可,是否有必要寫明共犯姓名身分?這點我認為甚至會影響檢廉的偵查作為,實在無法認同。


4.附註、心得、想法︰
柯文哲因為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容積暴增案,目前遭到檢調搜索並聲押,但又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不過,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卻有不同的下場,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後續將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提出抗告,而曾經幫清潔阿姨替博客來爭取權益的律師陳又新,則提出了他的觀察。
https://i.imgur.com/s7hBSVO.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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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6.193.9.178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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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cbill (46.193.9.178 法國), 09/02/2024 15:40:26

DOOT 09/02 15:41北檢出包還要怪北院把姓名寫出來喔 = =a

calmerrorans 09/02 15:42在逃都翻船了還觀察

raymond501 09/02 15:42法官這次根本沒採實質影響力吧 論外

airphone 09/02 15:44郝龍冰當年也有實質影響力阿 還不是沒事

airphone 09/02 15:45法官是看直接證據辦案 整天連連看連三小

tinmar 09/02 15:45換掉都委成員 也算影響力吧

sincere77 09/02 15:45全部都先假設柯有收錢有喬事,阿不就

sincere77 09/02 15:45先射箭再畫靶

chyou2003 09/02 15:45實質影響力?你先證明柯屁有介入審委再

chyou2003 09/02 15:45

artyman 09/02 15:45有共犯「被在逃」

sincere77 09/02 15:46大律師大概很快又要再被打臉一次了

Napoleon313 09/02 15:46哈哈 陳揮文也說法官直接把在逃共犯

Napoleon313 09/02 15:47寫出來是很沒水準的寫法

sincere77 09/02 15:47加入党以後良心都被狗啃了不意外

leterg 09/02 15:49放一個出去

wiliyss 09/02 15:49京華城一的有問題,柯要脫身要嘛余文要

wiliyss 09/02 15:49嘛有人隻手遮天。原本以為彭不當余文柯

wiliyss 09/02 15:49就慘了,但證據出來後看來彭的問題更大

wiliyss 09/02 15:49,相對柯被關注的成分就小了。檢方要辦

wiliyss 09/02 15:49柯必須拿出更多證據才行..

lusifa2007 09/02 15:50只談圖利是因為收賄法官壓根不信 完

lusifa2007 09/02 15:50全不值得去寫

HiggsBoson 09/02 15:52https://i.imgur.com/irodxbf.jpeg

live1002 09/02 15:52現在在戰北院了嗎?

Idiopathic 09/02 15:53沒有不明金流就是沒有收賄 就這樣

※ 編輯: kcbill (46.193.9.178 法國), 09/02/2024 15:55:17

Arens5566 09/02 16:25法官 怪怪的

a8976262 09/02 17:04綠師又來了

ZhaiMan 09/02 17:26實質影響力是民進黨限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