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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現在討論審判制度算是好時機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現在討論審判制度算是好時機嗎?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 6 推:7 噓:1 →:22

之前白的在吵法官去認定高虹安論文是否抄襲

現在綠的在吵法官認證柯對容積率是否違法並不知情

剛好兩邊都有

現在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對審判制度做一個檢討






從以前我就覺得台灣法官心證過大

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很多時候證據的採信與不採信

都是依據法官自己的認定

你說像是一些證人證詞這類比較偏主觀的

我也就算了

但很多時候其實是關乎專業性的東西

我們還是只能依據法官心證來決定有沒有證據力





譬如

醫療、建築、特別是科技業

我知道現在為了減少這個問題

法庭會聘僱第三方的專業人員進行證據的解說



是否採信

從來也不是這個第三方人員來決定

還是取決於完全沒有相關背景的法官在聽完解說後的判斷




但過去我一直在質疑的一件事情是

法官,真的有能力去判斷專業證據的證據力嗎?

這個問題我有在網路上提過

有些法律專業版友會說

相關學理都有提到

如證據法則

但你如果仔細看完證據法則的相關定義

其實你還是很難理解

有三分專業精神評鑑放在法官面前

有兩份結論是:犯人犯案當下神智清晰

有一份結論是:犯人犯案當下神智不清

法官是依據甚麼標準與原則來決定他要採信哪一份評鑑報告

看了判決書

也只是看到法官的個人心證而已

而很難看到判決書之中

去論證他不採信的評鑑報告

到底哪裡不值得採信

是專業的精神醫生做這個評鑑時,犯了精神醫學甚麼學理錯誤

你只能看到法官採信了哪個評鑑

然後以此說明,犯人有教化之可能




如此

不就出現了很奇怪的事情

專業的報告居然是由不專業的法官來決定可信還是不可信呢?

合理來說

不是應該委由第三方專業單位對此三個報告

做出最後認定嗎?

怎麼會是由外行的法官來決定呢?





我是不清楚他國的制度是否也如此

但我一直不覺得這是甚麼合理的狀態

在實務上

本來法官就沒有相關專業

就不該做出證據力是否存在的最後決定

如果今天把他脫鉤

政府遇到相關案件

就是匿名委託醫師公會,或者是建築師公會進行認定

法官對此最終認定結果

只能接受

那個人心證的影響不就是能降至最低嗎?

且法官也不用去背一些奇怪的罵名

譬如精神科醫生認定有教化之可能

那法官也只能接受

否則

法官又不懂精神醫學

教化也不是他在進行

結果判斷能不能教化,卻是他來做

有權無責還無知

天底下有這種道理?

偏偏卻是台灣法界的實務狀態




真心認為

應該要改變這種審判的狀態

專業的東西應該要回歸專業

也許有人會說

那些專業機構人員有可能被收買啊

其實這樣說也沒有太多意義

因為法官難道就沒有被收買的可能嗎?

其次

相關配套也可以修法

如專業機構認證的最終報告書

如果有任何不法情事

判刑,拔掉專業證照,終身不得再考




法律是門專業

但法律專業不代表天底下甚麼事情都懂都專業

專業的事情就該交給專業的去處理

才能將審判之中的個人主觀降至最低

讓客觀與科學的占比有效提升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96.1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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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81004 09/02 14:39學法律的是第幾流 不要墊高自己好嗎

skywalker21 09/02 14:40推一個

finhisky 09/02 14:40知不知情哪需要專業第三方認證

是不用 但剛好是藍綠白粉都對司法官的心證過大 有很多意見的時候 所以我認為是一個好的討論時機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96.17 臺灣), 09/02/2024 14:41:07

stocktonty 09/02 14:41這以前八卦坂就討論過啊

搞不好就是我寫的呦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96.17 臺灣), 09/02/2024 14:41:21

stocktonty 09/02 14:41後來才搞了國民法官這種類陪審團制度

陪審團制 或者是判例制 其實都是在想辦法稀釋單庭法官心證過大的問題 但台灣還是主採法官心證為主 之前在八卦討論 有法律專業版友說過 如果法官判決偏離判例 他就必須要額外說明 然後說明如果無法服眾,會被其他人嘲笑 對啦 被嘲笑 但對當事人而言那可能是幾年的差異 甚或者是有罪或無罪的天地之別 法官被嘲笑很了不起嗎? 你說可以上訴 那有沒有可能就是高審法官這樣搞呢?

GAOTT 09/02 14:42法官根本柯粉吧?

stocktonty 09/02 14:42其實以後如果有AI法官說不定就更好了w

AI法官的作法 會比較靠近判例制的模式 在訓練AI就是以過去判例為主

LYS5566 09/02 14:42所以這次討論避開了都審會 會議決議

stocktonty 09/02 14:42因為AI理論上應該沒有不懂的事xd

pieceioriX 09/02 14:42法官心證大 大法官就沒心證 對不對?

一樣有啊 只是大法官很少對個案進行實質判決 大部分只是在看學理上的問題

LYS5566 09/02 14:42畢竟金流還是比較堅固的證據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96.17 臺灣), 09/02/2024 14:46:46

WTF55665566 09/02 14:43所以才要陪審團試行吧…不過這個也

stocktonty 09/02 14:43很多金融案件就是連法官自己也搞不懂

WTF55665566 09/02 14:43沒解決問題 只是把法官心證造成爭議

WTF55665566 09/02 14:43判決的壓力分攤掉而已

LYS5566 09/02 14:43專家會議決議 要怎麼去挑毛病?這很難說

MVPGGYY 09/02 14:44心證很重要,我之前也覺得高紅安有可能無

MVPGGYY 09/02 14:44

MVPGGYY 09/02 14:45還有台南議長案,法官信了被告方的說法,

MVPGGYY 09/02 14:45但柯粉一樣也不信啊,太多例子了

stocktonty 09/02 14:46其實這跟辯證跟邏輯有關..要講一大篇

stocktonty 09/02 14:46不是純粹信不信的問題 這是哲學問題w

其實如果講這種辯證我也不是不能接受 畢竟這算是法律系的專業 但我這篇主要的問題 是集中在 很明確不是法律的其他專業之上 但現行制度之下 還是法官來決定這個證據他採信與否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96.17 臺灣), 09/02/2024 14:48:11

stocktonty 09/02 14:49也沒辦法 我是覺得以後讓AI來判案XD

MVPGGYY 09/02 14:51現在的ai也只是像大型資料庫吧....

stocktonty 09/02 14:52要以後吧等到可以全自駕的時候

petshopboys 09/02 15:11法官很糟糕 郭瑤琪沒查到$照樣判刑

gundam0079 09/02 15:21雖然可能沒有積極效果,但要求法官講

gundam0079 09/02 15:21清楚他對證據如何詮釋如何理解,以至

gundam0079 09/02 15:21於心證的立論過程,至少能課予法官回

gundam0079 09/02 15:21應社會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