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臺北市都市計畫案件審議事項處理原則
這是北市府今年2月的文
不知道有沒有人貼過?
剛剛在查建築法規資料的時候剛好看到的
市府表示:「依近年來受理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案件之審議情形與決議事項,訂定下列四項處理原則」
https://reurl.cc/VM2ylR
*****
其中第三點為:
土地權利關係人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涉及新增容積獎勵項目之案件
其處理原則為:
容積獎勵應依法規、通案都市計畫規定辦理,故不予受理。
*****
啊不就在講類似京華城的案子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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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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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網址
推
就是以後禁止用24條了
推
原來說用代金換公益是今年3月才搞出
→
來的,那阿北就死定了。
推
阿北是洞燭先機做開拓者啦
噓
那不就更表示之前都沒有問題,完全合法
→
?
→
樓上真幽默
→
五毛9
→
第三點可能是跟監察院糾正有關
爆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3年01月24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60
[討論] 臺北市政府今年1月認為840%合法?都發局今年一月發了個新聞稿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 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 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 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36
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24
[討論] 蔣萬安 於5月新聞說 絕不再發生看到板上有人貼新聞 標題是: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市府聲明「京華城20%容積獎勵合法」" 看了標題19
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都市計畫法沒有第23條之1、之2,只有第23條 還是你想說是第23條第1項、第2項? :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 : 也就是,上方五項放寬20% 條件,應為原則事項,各縣市皆可適用8
[討論] 用都市施行條例25條一樣不能超過560%民眾黨33最近提出市府認為有合理必要 就能用25條擬定細部計畫 讓主導權變成市府 也不說清楚是哪個25條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都市計畫法9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7
Re: [討論] 政黑醒醒,柯文哲連圖利罪都不會有!: 其實我覺得你在反串 台北市怎麼會沒有都市計劃施行規定或制定容積獎勵怎麼給? 首先台北市針對都市計畫有制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5
Re: [新聞] 快新聞/打臉柯文哲!林洲民:京華城案多次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 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X
Re: [新聞] 撤銷理由曝!高院認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1;31m→ *[33mhosen*[m*[33m: 沒拿好處,你會甘冒圖利罪無期徒刑的風險 *[m123 這點我也覺得很奇怪,都計法24條是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 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也就是賦予土地權利關係人有主動提出變更細部計畫申請的權利,但是並沒有賦予其提出
96
Re: [討論] 陳玉珍的身分證?86
[黑特] 陳玉珍那篇爆文怎麼刪了?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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