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眾黨李貞秀不放棄中國籍不能當立委
本來就是阿
規定就是雙重國籍不能當立委
你不能放棄是你家的事
干我屌事喔
選前徐春鶯已經鬧過一次
現在同樣的事還能再吵一次
我操你媽 廢物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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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31.73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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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認支那是國家是你家的事 憲法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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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 還是你比憲法大尾?
噓
憲法不承認
推
憲法不承認你去釋憲嘛 啊忘了大法官被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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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卡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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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扯憲法不承認的根本就槓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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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守憲是槓精 那其他人是毀憲叛國?
推
一樓是不是沒看過二岸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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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條的規定?台灣人只要取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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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國籍就自動喪失台灣戶籍,失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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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民國國民身份,連投票權都沒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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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什麼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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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 俄羅斯人可以去烏克蘭當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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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推
第 9-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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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
→
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
→
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
→
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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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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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
→
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
→
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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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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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
→
免除。
推
藍白現在的核心價值就是舔共挺貪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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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再讓網軍帶風向跳針民進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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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鳥中國台灣今天才一堆送金門的賣台
→
言論又在藍白舔共?
推
送金門怎麼賣台了 金門在台灣島上還
→
是寫在舊金山和約和台灣關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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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反正他嗎們的民意挺想去的嘛
→
紅綠共一家親論證
爆
首Po陸委會已經出來說了 依照規定 就是不能有雙重國籍 不論台灣的法律是不是承認這個國家 總之就是不能有別的國籍3
現行制度上 在中華民國任官,中華民國國籍必須是唯一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依法不享有中華民國公民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明,依法中華民國 也不承認其效力、不承認大陸、香港、澳門人民的中華民國公民權 所以憲法上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不但沒有中華民國公民權,在憲法上更是會被視為叛X
笑死,當初徐春鶯就搞過一次 結果民意大反彈,民眾黨馬上軟掉不敢推 怕影響自己的選情 後來偷偷放一個陸配在不分區名單後段裡面 又放了一個去越南洗產地的中國人在前段X
你知道有陸配當過議員還有現在有人在當里長嗎? 這些都是公務員,他們的身分本來就沒有問題。 如果回頭去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立法意旨根就不可能會說陸配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這些法律當初都是以兩岸同屬一中的邏輯下去設計的,算是勉強可以自洽的一套說法。 綠營想要修改,沒有問題,但是在修之前只能用法令不合時宜這個講法,3
是依法,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年滿二十歲,就享有公民權。 什麼時候憲法多了一條有他國身分證或是國籍, 就不得享有公民權的規章? 那台灣一堆雙重國籍,還是旅外人士每次回來投票, 不就違法亂紀。2
KKC你不可能不曉得李貞秀不是敵"國"吧 憲法你應該比我熟啊 大約十天前你為了守護中華民國憲法 痛罵藍白毀憲亂政 怎麼今天大陸就變敵國了呢?3
又再鬼扯了 當初是徐春鶯自己扛不住壓力, 所以徐春鶯自己才選擇退出, 只有一堆政黑低能智障綠狗狂吠而已。 這次陸配李貞秀遞補立委,4
日本不要說議員 日本根本不承認雙重國籍 結果蓮舫還不是照選不誤 因為日本不承認中華民國或台灣國籍 所以她2016年被抓包才去補放棄24
問題不是在表面上。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各位覺得民眾黨推的這個中國滲透的立委候補人會放棄中國籍嗎 : redlance: 這麼多人要挺中國立委喔真是奇了 這位板友搞錯了,這麼多人不是挺中國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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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政黨票千萬別投民眾黨總統你可以投柯文哲 在徐春鶯被排除於不分區名單前 但政黨票千萬別投民眾黨 一直嗆中華民國不是國家 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10
[討論] 柯黨還在保徐春鶯不下車滿蠢的如果徐春鶯符合參選資格 你柯黨鐵了心硬要放那是一回事 就是看大家最後是否買單而已 但問題是 徐春鶯就是不符合參選資格8
[討論] 民眾黨在推動統一遞補立委得「放棄中國籍」 李貞秀嗆裁撤陸委會 根據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這讓李貞秀很火大,怒嗆除非民進黨修憲承 認共產黨政權,否則陸委會沒有存在必要 這意思是不是台灣的法律管不到中國人 李貞秀不願承認台灣,又要當台灣的立委4
Re: [新聞]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徐春鶯嗆陸委會:你教我怎麼放棄對岸國籍? 先幫陸委會聲明翻譯:要怎麼放棄中國國籍,那是你家的事!反正你沒放棄中國國籍就不能擔任公職,當然不能當選不分區立委! 引陸委會今天正式聲明:「...無論中華民國國民兼具之外國國籍是否與我國具有外交關係、我國對該國是否給予國家承認、或僅認定其為政治實體,只要該我國國民事實上曾具備該國國籍,當事人即有依法放棄之義務,至於該國是否准其放棄及應如何申請,應視各該國法令之規定,非我政府得予置喙,國籍法第20條第4項亦無除外規定。」 徐春鶯為什麼說她不知道怎麼放棄中國籍?1
Re: [新聞] 民眾黨李貞秀將成台灣首位中國籍配偶立委!立院實習中陸配不能當立委?台首位列名不分區陸配現身了:沒有「這問題」 日前有消息指出,民眾黨擬將陸配徐春鶯列入不分區提名。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對此表 示,陸配當立委接觸外交國防機密文件將影響國家安全,引發各界熱議。但台灣首位列名不 分區的陸配牛春茹現身指出,台灣法律本身不認定兩岸是兩國關係,因此沒有「放棄國籍」 的問題。- 他可以選啊 只是當選要放棄中國籍 可是他說中國不讓他放棄中國籍 但這干台灣什麼事啊 是要在中國那爭取才對吧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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