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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學校聘僱的職員是否屬廣義公務員?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請益] 學校聘僱的職員是否屬廣義公務員?作者
a52214
(心好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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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版友

公立學校除了教授與公務員,另一種是不需參加國考而以勞工身分聘僱,
想請問後者是否屬公務員服務法所稱之廣義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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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1.15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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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ndamW 10/09 08:18視學校進用依據和與學校簽訂的聘僱契約有無規定

luismars 10/09 09:29會計會喚你"非正式"人員,檢調用"公懲法"的時候是

nazui 10/09 09:49不懂2樓邏輯 學校管適用勞基法人員的是總務處 關會

nazui 10/09 09:49計什麼事

luismars 10/09 10:37"實務經驗"XD 會計主任就是這麼叫別人的,跟錢有關

suweiQQ 10/09 10:44當然不是,校聘的更沒有國旅卡

suweiQQ 10/09 10:44在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刊登不代表就是廣義公務員

ncnuboy 10/09 11:53學習適用勞基法的,只有技工友歸總務處管!

s8960046 10/09 12:11貪污,性騷擾,性侵,就是廣義供誤圓

anutnut 10/09 12:16我猜2樓的意思是,一般時候只會認定是約聘僱,但有

anutnut 10/09 12:16會計核銷問題的時候,約聘僱人員就會被看待成公務

anutnut 10/09 12:16員一起論處。

marskam723 10/09 12:22

DAEVA 10/09 12:48這題選擇題會考

ssss61204 10/09 12:51約聘僱是約聘僱,學校自己招勞工身分的叫臨時人員,

ssss61204 10/09 12:51約用人員或校務基金人員,每次一堆人亂講

請問公立大學所聘的約用人員(行政組員、技術組員等)屬公務員服務法所稱公務員嗎?

※ 編輯: a52214 (140.114.49.11 臺灣), 10/09/2024 15:00:21

luismars 10/09 16:50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約聘之人員,係公務員服務法之適

luismars 10/09 16:51用對象(銓敘部85年2月27日85台中甄一字第1256915號)

tony1768 10/09 17:002樓說的對

ssss61204 10/09 17:25約用人員非屬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

AntiPiece 10/09 17:26福利沒你,出事有你,那你八成就是廣義公務員

tony1768 10/09 17:31說的好

感謝各位版友資料 學校聘僱的行政類:行政組員(陞遷後為助理管理師->副管理師->管理師),技術類:技 術組員(助理工程師->副工程師->工程師,為持續聘僱(不用一年一聘),請問國立大學 中此類是屬約用人員嗎?

※ 編輯: a52214 (27.51.11.152 臺灣), 10/09/2024 19:35:07

kutkin 10/09 19:53沒有掛約僱的都是約用

kutkin 10/09 19:53你這些都是勞基法的約用

GundamW 10/09 20:44約用人員是勞工,非公服法所稱文武職公務員,但有

GundamW 10/09 20:44無比照適用公服法,要看學校規定跟契約內容。請詢

GundamW 10/09 20:44問服務學校人事室。

了解,感謝版友詳細資訊

※ 編輯: a52214 (27.51.11.152 臺灣), 10/10/2024 05:39:17

suweiQQ 10/10 09:00前幾樓都已經解釋了還一直追問

AxlRose 10/10 09:14在薪資清冊跟勞健保上面就是非正式 不用崩潰

AxlRose 10/10 09:14在公務人員眼裡你們勞保是比公保屌的

AxlRose 10/10 09:34不過一般也不會直接叫你非正式人員 那是個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