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年終獎金繳回
大家好,我想請問年終獎金的相關問題
我目前在一家醫療院所工作,醫院於去年12月有發布一則年終獎金公告,內容有提到必須服務至今年3/10,否則需要繳回溢發獎金
並於今年1/18發放年終獎金,而我也有收到這筆獎金
但我因個人因素必須在2/10離職,我於1/17提出口頭離職,1/19繳交書面離職書
院方要求我需要將全數年終獎金繳回,我也有和院方協商過是否能依比例或是部分給予,但院方不願意,依然堅持我需全數繳回,否則將走法律程序
想請問大家如果我沒有繳回,我是否真的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或是我有什麼辦法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嗎?
也有問過地方勞動局,他們是說如果協商不成,是可以到市政府申請調解或是大家有什麼相關經驗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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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先公告規則,那麼那筆錢就不是你該拿的不是嗎?所以
你所謂想保障的權利是指什麼?
規則違法的話無效,所以打官司有機會?可以諮詢律師看
看
沒有這種法律吧
要先看該筆年終獎金是勞動所得(ex:按照考績發)還
是純粹恩惠性給予?前者的話應該要照比例給,後者雇
主就有權不給
不知情下還有方法 但你是明知情啊
獎金還有溢發? 要不溢發個十年 然後綁十年?
沒有公司會佛心先多給你,就是不想給年後離職的拿年終
但又不好意思名目張膽公告 才變成溢出的獎金
給了就收不回來了,讓他告
小小公司的內部行政規定,打不過中華民國法律
看有沒有簽約,沒有簽約公告沒屁用,找律師諮詢吧
去年12才公告 公告前你有簽署同意書嗎
如果工作契約沒有簽署這個條件 公告就是嚇嚇你而已
依據勞基法15-1 重點還是要看金額
這筆獎金應該只是你們誤認為年終
又工作規則是否有拘束力 還是要看個案判定
讓公司告,找法扶,
你自己要做死 法律判的才算 板友說的都不準 你問了也沒有
沒人跟你說那是年終獎金,你為什麼要誤解呢
那就是一筆沒有服務到3/10要繳回的獎金,白紙黑字很清
楚了吧
什麼白紙黑字,公司不就是想節省行政成本才用公告來嚇唬不懂
法律的人嗎?
幹嘛沒事「預發」獎金,說穿了就是拉攏人心,又不甘願人家拿
錢後離職。那你幹嘛不溢發兩年的獎金?
問勞工局看看
個人因素ZZZ
公司不是你開的就照規矩來 毛一堆都別人的問題?
怎麼看你都站不住腳 但我覺得公司不會告你
你不爽就就厚臉皮不還阿 被告就含息返還而已 這種溢發
獎金要收回的 怎麼看都不會有侵占犯意(一定有人會自以
為侵占)
哈,基本上教育與醫療都是雷缺,吃一塹長一智,下次求職
記得避開,如果醫院真吉你,直接判決書公開貼網上,說實
都公告了 你自己不撐到3月
話,會搞這種操作的雇主都是很摳的,下次學會教訓吧。
說是醫院,說穿了只不過是比較大間的小診所。
提完才收到公告可能有機會,你只能往對方是用什麼名
義來發獎金。
繳回? 做夢比較快
怎麼有這麼笨的人?12月就公告還硬提離職
沒水準.人家都公告說明了.你還想要獎金?
心態要修正.否則就算給你告贏.你到哪工作一樣有問題
年終獎金是去年的工作的獎金,領完走正常程序離職沒問題啊
公司自己留不住人不檢討XD
原po還是問問勞工局吧
看有沒有分 年終或著績效 如果績效沒救 年終還可以
認真說,公告什麼的根本不重要
沒有簽約的獎金要收回幾乎不可能
法官高機率會覺得不合理
那種久任獎金或是獎助金都是要簽約的
沒簽約幹嘛付錢回去?
基本上你簽了就沒救了,竹科一堆公司都這樣
阿就不當得利
還有繳回的?? 這公告本身就不對勁啊 恐嚇作用
12月就公告,而且沒但書說明3.10離職前的辦理辦法。
你可能會吃虧
可憐啊 領了在撐一個月有這麼難嗎?擺爛也沒差啊 說
不定還可以再賺一筆資遣費
都公告了為何要硬幹......?
要還錢
拜託你還回去好嗎?
事先都知道了真的連做到3/10都撐不下去?
我們公司每次發獎金分紅都會公告說幾月幾號以前在職才能
就告吧,其實跑法院沒那麼恐怖,又不一定公司贏
我感覺公司不會贏
為何你不撐到3月
都公告了 還硬幹?
勞動局都告訴你要調解了就調解看看囉
照規矩
年終不是本來就該給的
除非當時聘書有明確寫包含年終
妳是Dcard亞洲大學的那位嗎?
年終屬獎金,雇主可給可不給。既然己有但書,那你不符合就
還回去吧,不然你大概率是要輸的。
下面那一篇是正解,按勞基法請事假,按規定來就你佔法佔理
到底為何撐不到那呢? 真有撐不到的原因,是我也用請假等方
式拖到那時符合規定再離職,到底是何苦
沒簽約公司憑什麼理由收回獎金啊?
笑死 一堆人還站在資方立場說話
到底為什麼要跟錢過不去啊 不會講原因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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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不請事假就好 2月10號到3月10號沒幾天 一年至少有30天可以請假 不給你請就告上勞工局 ※ 引述《abbywu0807 (51pei)》之銘言X
必 : : 服務至今年3/10,否則需要繳回溢發獎金 : : 並於今年1/18發放年終獎金,而我也有收到這筆獎金 : : 但我因個人因素必須在2/10離職,我於1/17提出口頭離職,1/19繳交書面離職書 : : 院方要求我需要將全數年終獎金繳回,我也有和院方協商過是否能依比例或是部分給8
這兩篇大大們回答有的對,有的錯 事假的部分: 事假14天並非無條件事假 勞工有正當理由需親自處理 (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6
這倒是未必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991 號民事判決 按工作規則為雇主統一勞動條件及工作紀律,單方制定之定型化規則。 雇主公開揭示時,係欲使其成為僱傭契約之附合契約,而得拘束勞雇雙方之意思表示。 勞工知悉後如繼續為該雇主提供勞務,應認係默示承諾該工作規則內容,使生附合契約之效力而得拘束勞雇雙方。9
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 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 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X
就說我沒看到公告,公司沒有叫我去看 叫公司舉證我有看到公告 再來,後來我看公告,我就是不同意公司繳回獎金的規定,憤而提出離職 因為公司將獎金與離職不當連結,非常可惡,所以我不同意繳回獎金才離職 當法官瞠目結舌看著你論述時
爆
[問卦] 年終獎金入帳了,但備註有個"資"搭給賀 千呼萬喚屎出來 年終獎金終於給他入帳了 今年大賠錢年終獎金還算差強人意 不過年終獎金備註怪怪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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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代理老師的年終獎金問題領年終的條件是:12月份在職,在職一天也算 : ———————— : (補充說明) : 是一年聘期,8/29~隔年7/1 : 月薪,延長病假缺額,